《敬天爱人》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日)稻盛和夫 著,曹岫云 译
分类/经营管理
定价/32.00
编者按:1997年,稻盛和夫患了肺癌。他退居二线,皈依了佛门,放空了自己,开始写出了他的这本书《敬天爱人》。这样的缘起,让这本书有了独特的“纯粹的气息”。稻盛和夫他坚信:“不论在企业经营方面还是在人生中,只要心怀纯粹的愿望并不懈努力,就一定能迎来美好的未来。”
稻盛和夫与松下幸之助(松下公司)、盛田昭夫(索尼公司)、本田宗一郎(本田公司)并称为日本“经营四圣”,也是“四圣”中目前唯一健在的一位,被誉为“当代松下幸之助”。
1932年出生于日本鹿儿岛市,1955年毕业于鹿儿岛大学应用化学专业。
27岁创办京都陶瓷株式会社(现名“京瓷”),52岁创办第二电电(原名DDI,现名KDDI,目前是日本仅次于NTT的第二大通信公司),这两家公司都位列“世界500强”。
2010年临危受命,接掌日航帅印,同时被前任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任命为内阁特别顾问。
提到经营,人们常常望而生畏,许多复杂因素相互交织在一起,似乎难上加难。或许因为理工科出身的缘故吧,我却不把它想得太复杂,反而觉得相当简单。复杂现象如果复杂地去理解,事情自然难办。如能将驱动复杂现象的原理提取出来,一切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同样,如能领会经营之要谛,那么经营企业绝非难事。以下要讲述的经营十二条,都是我在“京瓷”和“DDI”的经营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立足于“作为人,何谓正确”这一最基本的观点之上,所以我认为它超越国境、超越民族、超越语言差异,是普遍适用的。
赤手空拳创业至今不过50年,发展到现在这个规模,可谓神速。我个人并无杰出才智,但是我忠实遵循了经营的基本原理原则,这就是成功的原因。除此之外,我实在说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像样的理由。下面就逐条讲解经营十二条原则。
第一条 明确事业的目的与意义
树立光明正大、符合大义名分的崇高目标。为什么要开展这项事业?这个企业存在的理由到底在哪里?当然各人有各人的目的,但必须加以明确。
有人为了赚钱, 有人为了养家,这些并不错。但仅靠这些目的,要凝聚众多员工,齐心协力办好企业, 是不够的。目的与意义必须是高层次、高水准的,换句话说,必须树立光明正大的经营目的。
要让全体员工与自己风雨同舟、共同奋斗,如果缺乏“大义名分”,事实上是行不通的。“原来我的工作有如此崇高的意义”这样的“大义名分”,如果一点都没有的话,人很难从内心深处产生必须持续努力工作的欲望。
我在创办“京瓷”时,就遭遇了“事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的重大考验。当时的我还不懂这一条经营大原则。我当时的事业目的只是“运用自己的制陶技术,开发新品,借以问世”。
那时的日本世风,轻视技术,重视学历乃至学阀,对人的实际能力并不予恰当评价。为此,我对自己初次就职的公司大失所望。因此,“理直气壮地向世人展现稻盛和夫的新型精密陶瓷技术”自然就成为了经营的目的。一名技术员,一个研究者,有了自己的公司,终于可以将潜心钻研的技术成果发扬光大,当初的喜悦之情,难以言喻。但想不到,创业后第三年,竟招致了青年员工们的反叛。
公司设立第二年,招进了10多名高中毕业生,经过一年的磨炼已成长为公司的生力军。有一天,他们突然持联名状,向我展开“集体交涉”。联名状上写明每年最低工资增幅、最低奖金,而且要连续增长到将来等等,要求我予以承诺并做出保证。当初招聘面试时我曾明言:“公司究竟能成何事,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我必定会奋力拼搏,力争办成一流企业。你们愿意到这样的公司来试试吗?”他们明白我的话,明白我事先并无承诺,但仅过一年,就递来联名状,并威胁说不答应条件就集体辞职。新公司正缺人手,而且他们已是公司的生力军,如果他们走了,公司必遭损失。但如果他们固执己见的话,那也没办法,就算公司从头再来吧。我不肯妥协,明确答复道:“不接受你们的条件。”
公司创办不足三年,我自己对公司的前途还没有十足的把握,对将来的描绘,只能停留在“全身心投入,总会有所成就吧”这样的程度。为了挽留他们,要做出缺乏自信的、违心的承诺,我做不到。
谈判从公司谈到我家,僵持了三天三夜,我这样对他们说:
“是欺骗、不是欺骗,无论我怎么说也无法证明。身为经营者,只要自己得利就好,这种想法我半点都没有。我想让企业成为大家由衷认同的好公司。这是谎言还是真话,你们就权当受一回骗,跟着我试试如何?我就是拼上性命也要把公司做好。若是我经营企业不负责任,或者发生只顾一己私欲的事,那时你们杀了我也行!”
这样熬了三天三夜,推心置腹,他们总算相信了我,撤回了要求,不但留下,而且加倍努力,埋首工作。
当时的那些造反派,后来陆续都成了“京瓷”的骨干,这是后话。但这一事件深深刺痛了我,让我意识到了企业经营的根本意义,成了我转变经营目的的契机。
此前的企业目的是“向世人展现技术”,对公司前景的展望,只不过停留在“只要废寝忘食地工作,总能解决温饱问题”这种水平之上。我在七兄妹中排行第二,连乡下的亲兄弟尚且照顾不及,又怎能保证进厂不久的所有员工,包括他们亲属的终生幸福呢?可是员工们却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这次艰难的交涉,让我从内心深处理解了员工们的愿望。我开始意识到企业经营应有的真正目的。这目的既不是“圆技术者之梦”,更不是“肥经营者一己之私腹”,而是对员工及其家属现在和将来的生活负责。
这次事件教育了我,让我明白了经营的真义是: 经营者必须为员工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幸福而殚精竭虑,倾尽全力,必须超脱私心,让企业拥有大义名分。
这种光明正大的事业目的,最能激发员工内心的共鸣,获取他们对企业长时间、全方位的协助。同时大义名分又给了经营者足够的底气,可以堂堂正正,不受任何牵制,全身心地投入经营。此后,我将“在追求全体员工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幸福的同时,为人类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作为“京瓷”的经营理念。因为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所以这后一句也必不可少。
企业创建不久,就转变并明确了事业的目的与意义, 明确了公司的经营理念,这真是幸事。而后50年企业所取得的一切发展,都不过是贯彻这一正确经营理念的必然结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