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观点

2016-04-14 09:13
江苏教育 2016年47期
关键词:江苏省公民权利

一线观点

班级公共生活中学生公民素养培养应该从实践中来,班主任要将公民素养的问题细化,在细节中落实,在行动中贯彻,在体验中感悟。我的做法是一切从尊重开始。如,我发现学生在写作文时总会将同学的姓名写错,于是就开展“尊重从姓名做起”,要求孩子们能读准别人的名字,能记住名字,能写对名字,不要用名字的谐音起绰号;发现学生午餐时浪费粮食,就开展“尊重劳动”活动,带着学生体验食堂工人的辛苦,发动家长带孩子体验农民劳作的艰辛;微信新闻中出现了关于 “中国游客采摘日本樱花”的事件,就引导学生们“尊重环境”;家长反馈孩子在家经常无缘无故发脾气,就开展“孝顺从尊重做起”的系列活动,将“尊重”的素养教育落到实处。

(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陈海宁)

初中生的责任意识培养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正面的教育是,给学生提供岗位锻炼的机会,让学生参与到班级公共生活中来。例如,班级值日表的制定、黑板报的认领、班干部的竞选、班级规章制度的建立等,都应该由学生来完成。教师要认真指导并及时肯定,抓住一切机会,表扬和激励学生。反面的教育是,当学生犯错,缺乏勇气承担责任时,教师要让他们明白错误并不可怕,但不能勇于承担才真的可怕。当学生鼓起勇气站出来承担责任时,教师要与学生一起分担,让孩子体会到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不可怕。

(江苏省无锡市山明中学蒋文远)

规则素养是班级公共生活的基础素养。首先,规则素养是保障,保障了孩子们过 “有道德的生活”。班级公共生活作为学生实践的主要场所,学生的经验不同,想法不一,要想达到一定程度的融合,必须运用一定的规则来约束。其次,规则素养是形成“大公民”法治素养的基础。以班级公共生活为根基,依据自己制定的规则活动并运用规则维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观念一旦根深蒂固,走上社会后就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守法意识就会增强,这种规则素养就自然而然地转化为法治素养。

(江苏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卞小利)

班级公共生活要努力追求 “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利之间的关系,培育公共理性精神。首先,班主任要给学生提供自由发表言论的平台。班级的正确舆论导向不是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大道理营造出来的,而是在学生对事件的是非辨析的过程中培养出来的。其次,要给孩子选择的自由。选择能培养孩子的自主意识和责任意识,因为从生命发展的终极目标来看,每个人都是而且应当是自己生命的主人。

(江苏省句容市华阳中心小学徐月红)

班级公共生活中,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首先是确保每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得到充分必要的尊重,其次是要求学生遵守契约,履行契约中所规定的义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责任。培养学生的权利和责任意识,最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知法,守法,立法(寻找最大公约数)等法治的精神,并付诸日常生活中和各项活动中。

(江苏省泰州实验中学陈江宏)

在班级公共生活中,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现代公民,其核心应该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让孩子走进社会,开展教育实践。通过小公民教育实践,让孩子们走出校园、接触社会,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辨别是非、关心他人、团结协作的能力,提高学生与人沟通、与人合作的能力,搜集信息、整理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在活动中品尝进步和成功的快乐。让他们在活动中树立公民意识,增强公民知识,提升公民参与技能。

(江苏省扬州市汶河小学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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