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清
·观点二·
生命自觉:教师的理想境界
朱丽清
叶澜指出:“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提高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一种事业。”教育,只有回归到生命的本质,才能真正实现其旨归。生命自觉,既是对教师个人生命意义的自省,也是对学生生命意义的关切,它推动着教育由外部世界走向灵魂深处,开掘着教师发展的理想境界。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早在一千多年前的盛唐,韩愈一言以蔽之地指出了教师使命之所在——教书育人。这也使教师的生命意义与其他社会人群区分开来,具有了自己鲜活而丰富的元素。
1.道德自觉:教师生命意义之应然使命
生活本来只是一种生存状态,然而在社会之中的生活就必然意味着有所选择和追求。古人推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道路。修身,不仅仅是每一个“社会人”安身立命之本,更是人们实现人生理想与抱负的根基。而对于教师而言,“修身”还独具特殊的职业功能,即“传道”。
修身,修一身正气。为人师者,身正为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试想,一个心胸偏狭、喜好钻营、心理阴暗的教师,又怎么能让自己的学生心向崇高?所以,每日三省吾身,去除生命的杂质,保持生命的纯粹,当成为每个教师的道德追求。
修身,修一点精神。毛泽东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种精神,投射到教师的生命世界,应是一种超越功利的、赤诚无私的“殉道精神”。当教师不仅要把自己当作教育战线的一员,还要把自己视为全社会、全人类的一员,让自己的生命与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同气相求,这样就进入了一种至高的人生境界,即人类境界。
修身,修一份性情。一名优秀的教师,应是一个心灵健康的人,一个精神明亮的人,一个流露着真性情的人。境由心造,让自己的心去对话天地,对话万物,告别干瘪的精神和低级的趣味,实现思想、精神的自我拯救,以自己的光芒点亮学生的生命。
2.治学自觉:教师生命意义之必然诉求
学高为师,为人师者,自觉治学,丰厚学识,是不应回避亦不容回避之职责。教师的治学境界,不在于其学历、职称、荣誉、职务等显性指标,而在于其是否能正视教育开蒙启智之使命。
教师治学境界之高低,决定了其专业层次之高低。无心治学者,充其量是一名教书匠,“肚里只剩几册可怜的教科书”,不仅不能成就学生,而且有意无意间将学生也禁锢于自己的“旧轨道”上。就如某位日本教育家所言:“一个蕴藏可贵才华的青年,只是由于他落到了某位半瓶醋的老教书匠之手,于是丧失了英才的光芒,结果以无名小卒告终。”而一名真正的教育工作者,则能将治学化为一种职业自觉,将学习反思贯穿于自己的专业成长历程中,形成精深的专业素养与高尚的学术精神,超越平凡,走向卓越。正如北宋大儒张横渠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他们义无反顾地领受一位教育者所应担当的辛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在真理的探索中洞彻生命,过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教育生活。
早在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就指出:“教育即生长,生长本身就是目的。”这一充满生命气息的命题,将教育的本质直指儿童的生命意义,启示我们以“生命”的视角观照儿童,真正促成儿童的全面发展。
1.尊重,守望生命权益
儿童是学习的主体,而不仅仅是被教育的对象,更不是教育的附属品。教师要放下居高临下的师道尊严,把儿童看作具有独立生命精神的个体,尊重儿童的发展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和自我意识。英国教育家尼尔在创办夏山学校时主张“坚定地站在儿童那一边”,这是对儿童生命家园的真情守望。教师,不应是儿童世界对立面的指责者,而应成为儿童生命权益的坚决捍卫者。
2.理解,舒展生命个性
《孟子·离娄下》中有云:“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每一个优秀的教师,都应是拥有赤子之心的“大人”,能站在儿童立场,去观察儿童的言行,理解儿童的思维,体悟儿童的感受。教师要善于发现并珍视每个儿童的独特性,顺其天性,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帮助他们在最可能的道路上走向成功。庸师让“瓦特”“牛顿”“爱迪生”在自己的教鞭下泯灭,而优秀的教师则让更多的人才在理解中成长。
3.期盼,培植生命力量
教育的最终要义,是实现儿童生命的自主生长。时下的教育,是一场理想与现实的博弈。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部分教师急功近利、拔苗助长,使儿童陷入 “被网罗”“被发展”的消极生长甚至伪生长的困境。有人把教师分为“聪明者”和“智慧者”两类:“聪明者”会选择种下牵牛花,经年即开;而“智慧者”会选择栽下银杏树,百年方成。当教育面对生命时,我们期待更多的“智慧者”,将目光投向儿童的全程成长,投向儿童“生长力”的真正获得。而这,需要勇气与担当。
生命自觉,饱含对教育的虔诚与敬畏,呼唤着教师直面生命之意义,践行教育之天职。这,当为教师的理想境界。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查桥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