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灵明
(江西工程学院江西新余330029)
案例教学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创新应用
□陈灵明
(江西工程学院江西新余330029)
文中首先提出案例教学法的意义,并分析了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困扰,将二者有机结合,笔者提出了案例教学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创新应用,分别为案例教学要有情境,案例教学要有模拟,案例教学要有互动。
经济法;案例教学;创新应用
案例教学法(case-basedteaching)是很多课程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但是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可以将案例教学法更深入的进行实践。
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设置一个“磁场”,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转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开发学生的智慧潜能,张扬学生的创新精神。
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必须主动参与到案例情境中,用扮演角色的方法来调动学生的真情实感,通过多角度发散思维的分析,达到掌握理论知识的目的。
2.1 教学内容太杂
经济法课程一般都有近20个章节,内容繁杂。如果要把每一个章节都讲的非常详细具体,那是不太现实的,也没有那么多课时来保证教学效果。笔者一般都是有针对性的,分重难点来讲授。比如,公司法、企业法、合同法和担保法,笔者会通过案例的形式进行讨论式启发式的教学。而对于信托法、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笔者只是给学生简单梳理一下知识框架,但要求讨论并提出疑问,教师利用课后时间进行答疑。
2.2 部门法律太广
虽然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只有20个章节,但是涉及的部门法远远不止20个,法律太多,条款更细。如果要把这些部门法拿出来都梳理一遍,那这本教材能讲完1/3都不错了,从教学质量的角度来讲也是非常不现实的。每一个部门法都有相关的条款、甚至相关的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等。对于每一个章节的教学,笔者一般都是结合其中一个或者两个详细梳理一遍,告诉学生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结合自己的兴趣去熟悉相关的内容即可,对于平时用的不多的法律条款,要求学生作个简单了解即可。
3.1 案例教学要有情境
教师可以带领学生旁听法院的案件审判,进行身临其境的案例教学。比如,针对合同法、担保法这些理论知识,笔者一般是先和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联系,然后把法院近期需要开庭的案例作个简单的了解,对开庭时间理一遍,挑几个开庭时间相对比较短的案件进行旁听。同时一定要注意提前告知学生简要案情,到开庭的时候学生就会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之间诉讼请求的陈述、法庭辩论和举证质证,当然还有法官对于案例的审理,以及书记员的记录等。回到学校后,笔者都会要求学生书写相应的法律文书。最后,再让学生将自己的法律文书和法院的法律文书进行比较。对于学生而言,他们会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更是有意义的教学,兴趣盎然。
3.2 案例教学要有模拟
教师可以在学生具备情境教学的基础上,再进行案例模拟教学。比如,针对公司法、企业法这些理论知识,笔者一般是首先结合教学的实际需要进行案情的设置(这对教师的要求比较高,都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由学生来选择角色: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等。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分别收集和研究,在分工配合的基础上一个角色由一个学生团队来具体诠释,团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又合作,团队与团队之间进行竞争,具体的游戏规则由老师整体布置,学生参与修改。角色的扮演者代表的是这个学生团队,讨论起来也非常有意思。经过课堂的分析理解,学生将课本上枯燥的理论知识搬到模拟法庭进行生动的模拟。
3.3 案例教学要有互动
不管是教师课前的案例选取,案情的合理设置,还是学生课堂中的现场模拟,角色的灵活扮演,都需要教师和学生课后的共同探讨,深入思考,并总结归纳,同时也要得到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这样的教学才是完整的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才是将教材理论知识的法庭实践化,才是一堂生动的有意义有启发的课。
作为一名经济法专业课程教师,首先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并认真解读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灵活运用,吃透教学内容,熟悉相关部门法的法条。其次我们要将自己的理解融入教学过程中,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案例教学,授人以欲。
[1]王艳.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6).
[2]吴艳华.案例分析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探索,2010(5).
1004-7026(2016)13-0118-01
G427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3.082
陈灵明(1981.01-),女,汉族,江西吉安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经济法,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