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吴洋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烟草专卖局山东潍坊261200)
新形势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宋吴洋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烟草专卖局山东潍坊261200)
本文从如何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角度,对坊子区烟草专卖局近年来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突出的矛盾,取得的经验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提出改进措施,目的是充分运用好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更好地发挥市场潜能。
烟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
在烟草销售领域,我国实施的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制度,由于烟草行业利润相对较高,一些不法分子制假贩假或者走私香烟等行为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加强许可证管理和打假打私工作结合起来,保证行业参与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1.1 因地制宜,为城乡设置合理布局条件,兼顾社会责任和社会要求
在进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放之前,首先要对发放地区的经济情况、人口情况、社会资源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做基本调查,然后对当地居民在烟草市场的消费能力做准确评估,然后再决定是否发放和许可证的发放数量,做到因地制宜。另外城市和农村差别巨大,不仅仅体现在居民消费能力上,还包括人口素质,消费习惯,生活条件等方面,所以城市和农村应该分别对待,制定不同的许可准入策略,对于比较弱势的地区或者群体可以适当的照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有中小学周边不得设立任何烟草销售机构,也不准许在学校周边发放准入许可。
1.2 订取方式多样化,照顾边远农村卷烟零售户
适当丰富订货和取货的方法,有些偏远地区取货的时候确实不方便,但是烟草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其许可加入,这样只会造成这些地区假烟私烟成为主流,而且还有可能成为制假贩假窝点,甚至会产生社会矛盾。所以烟草公司可以让方式变得灵活一些,比如设置固定的取货点,或者由专职人员送货都可以。
2.1 先行试销,考察零售户经营后续发展能力
烟草企业在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之前,可以允许加盟商户进入试用阶段,当然,其工作必须受到烟草部门的监督,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合格之后才能允许颁发烟草专卖许可证。这个时间阶段的设置各个地方可以自行控制,从几个月到一年不等,在经过对其销售数量、品牌控制、销售结构等进行调查并符合预期目标要求之后,即可以允许其许可经营。如果在经营期间出现责任问题或者营销问题,烟草公司有权终止其合作资格,或者选择到期后不再颁发许可证。
2.2 专销配合,使烟草专卖许可合理合法有理有据
卷烟营销部门要改变营销工作思路与方法,将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共同做好卷烟零售户与试营业卷烟零售户的管理,做到在试营期间对其经营状况了如指掌,为最终决定是否办理该卷烟经营户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供依据,同时将营销服务的重点放到那些急需服务或有困难的卷烟零售户上面。
2.3 强化监管,定期深入市场
零售许可证发放之后,零售商是否遵循签订协议,需要稽查人员深入市场做深度调查研究之后才能发现,并对零售商建立不同等级的信用档案,同时引入预警机制,一旦发现有违规或者违法的行为立刻预警,对其严格查处和警告,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私自将许可证进行外借、转交或者延期不续等情况也要严格查处。
3.1 注重宣传
社会大多数人群对烟草公司的运行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主要还是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为了更好地推广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应该针对零售商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也应该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利用微信、QQ、报刊、宣讲、标语等多种形式在不同社区或者村落定期进行宣传,并对其中的一些案例作为典型进行讲解和分析,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对参与零售的网点进行监督。
3.2 动态监管
直接接触零售户的,除了专卖管理人员,还有客户经理,因此在许可证日常监管中,专卖部门应注重加强与客户经理的沟通,定期开展联席会议,随时更新客户信息数据,及时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的零售户。
3.3 依法管理和劝说退出相结合
有些零售户在获得专卖许可后一段时间,由于个人原因要求退出或者经营不善等原因被迫退出,都可以对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外通知公告。而对于部分有违规现象的零售商或者许可证已经到期而迟迟不办理的零售商,应该劝其退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商,则应该将其行为以典型案例进行公示。
[1]杨硕.烟草专卖法违法者行为模式选择的经济学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9(02).
[2]张中祥.中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存废之争与制度创新[J].学术论坛,2008(05).
1004-7026(2016)12-0089-01
F721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