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1)
河北省农村中小企业抵押融资价值评估问题研究
□李珍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河北保定071001)
本文通过对河北省农村中小企业抵押融资价值评估问题的调查研究,找出了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一些实际问题,并结合河北省中小企业以及河北省县域资产评估机构的一些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对河北省中小企业抵押融资价值评估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河北省农村;中小企业;抵押融资;价值评估
本文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04.0174.017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但就三个产业的发展对比来看,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落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几年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农村经济,强调了农村农业问题将成为我国今后发展的重点。就河北省而言,农村经济已经发展到了关键的转型期,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农村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抵押融资,作为一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的资金来源,对农村中小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抵押融资是指,企业以自身的实物资产或金融资产等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资金的一种融资形式,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借款,金融机构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河北省中小企业抵押融资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2.1农村地区缺乏活跃市场
对于企业抵押物的评估,首先评估师要根据抵押物所在的市场情况,根据抵押物市场价格的高低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于河北省大部分农村地区来说,尤其对于不动产没有形成市场化的有利条件,对于抵押物价值定价的参照物很难找到。鉴于此种情况,评估机构对于抵押物的定价往往参考类似的资产的价格。由此以来,造成对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偏差较大,从而影响了资产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2.2河北省农村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水平较低
通过对河北生农村中小企业的调查,普遍存在信用水平低的情况。在农村地区,这些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大多围绕着短期经济利益的实现,并不注重企业长期发展的规划。为了获取短期利益,甚至不惜违反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将资产重复抵押获取更多借款资金,这些中小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把企业资产重复抵押,大大加大了还款风险,侵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其次,个别企业为了获取贷款通过各种手段获取虚假资产进行抵押借款;再者,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在评估工作进行过程中企业往往隐瞒资产的实际情况,以次充好,以增加资产的评估价值获得更多资金。
2.3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依据和准则,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许多有待改善的地方。首先,就目前的资产评估开展状况来看,资产评估活动受到多个部门的管理,这些部门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降低了资产评估工作的效率。另外,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资产评估机构的社会作用是属于咨询还是鉴证,使得资产评估机构在开展评估工作时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再次,在抵押融资资产评估过程中,关于对于抵押资产抵押后的权属变更问题,以及法定优先权问题都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受偿,这些法律法规中尚不完善的地方,急需得到有关立法的明确。
2.4评估机构评估水平参差不齐,信用风险频发
评估机构对于资产的评估质量,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的大小和融资企业融资的资金量大小还偿还期限。在有些评估机构,参加评估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并未取得相关评估从业资格,只是在最后确认的时候让有签字权的人代为签字。不具备评估资格人员进行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可想而知,不能公做客观的评估出资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评估质量,给金融机构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不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另外有些评估机构为了招揽客户增加评估机构收入,接受客户授意做出有利于客户的评估结果,造成评估结果不实。诸如此类,评估机构很容易进入一个恶性循环,影响了评估机构“中立性”位置的确定。
2.5金融机构对评估报告的复核不严谨
评估报告的需求者大多为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信贷机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农村中小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了解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做出是否房贷、贷款总额以及贷款期限的最终决策。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信贷机构往往注重的是这些借款企业是否已经评估,至于评估的结果并不加以深入的探究。金融机构在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上缺乏完整的审核体系。这样以来,使得资产评估工作做出的资产评估报告不能起到有效的借鉴作用。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不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深入考核研究,也不利于资金的回收。
3.1完善相关的法律建设
法律法规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依据,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资产评估工作开展的原则,这项工作是不能顺利实施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针对河北省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地方政策性法规,让河北省农村地区中小企业抵押融资中的资产评估工作有据可依。政府部门还应通过立法的形式完善各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的建设,降低资产评估过程中的波折,提高资产评估效率。另外,明确抵押人提供不实信息的惩罚责任,确保借款抵押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资产状况。
3.2建立有效的抵押资产拍卖市场
抵押资产拍卖市场的成立,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有效的取得标准资产的定价,更加真实的反映企业资产价值状况。就河北省的状况而言,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缺乏这样一个活跃的市场,以供资产评估机构作为定价标准。鼓励建立和完善拍卖市场,让河北省农村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抵押资产评估过程中,对于资产的定价有据可依,这样以来有利于对于资产的定价客观准确。
3.3加强对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
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直接决定了,资产评估质量。目前在河北省县域资产评估机构的从业人员往往没有过硬的技术,从业经验较少,在进行资产评估工作时难免会产生差错。对河北省县域资产评估人员进行后续评估技术教育,有利于提高资产价值评估的准确性,保障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还应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增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对于经济利益诱惑的抵抗能力,保障资产评估结果的客观性。
3.4加强对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
资产评估监督工作是其顺利开展的保障,就目前的状况而言,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急需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体系。对于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应在资产评估过程和资产评估结果两方面进行评估以来确定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对于借款抵押人所提供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应该进行事前监督,加大审核力度,杜绝一切虚假的资产评估信息。就资产评估的负责部门来说,应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进行,双管齐下,对资产评估过程出现的风险严格管控。
3.5加大金融机构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力度
银行作为评估报告的最终使用者,应注重对评估报告实质内容的审核,根据评估报告所反映的企业资产状况做出是否借款的决策,从而提高资产评估使用效率。一方面银行信贷人员需要加大对专业技能的培养,提高对于评估报告的甄别能力。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于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程序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对资产评估报告各项指标进行复议,对于不实报告内容和不实资产严肃处理。
[1]胡永坚.中小企业动产抵押融资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5.
1004-7026(2016)04-0031-02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4
A
河北省社科联“河北省中小型农业企业抵押融资价值评估和风险防范研究》(2015041209)”。
李珍(1981-),女,河北保定人,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财务与林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