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会芬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文峰办事处农经站山西汾阳032200)
汾阳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情况与思考
□张会芬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文峰办事处农经站山西汾阳032200)
介绍汾阳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与发展思路。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汾阳市辖16个乡(镇、街道办),289个行政村,于2007年11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并全部实行了会计电算化。2012年11月,汾阳市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领导组,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从以前单纯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扩展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这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1.1 领导重视、政策支持,财政保障,确保会计委托代理顺利开展
随着农村会计电算化的稳步过渡,电算化已实现了自动记账、自动转账、自动结账、自动汇总以及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推进了农村会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并趋于完善。同时也受到我市各级领导的重视,得到了市政府、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先后为市乡购置青岛太阳软件公司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软件、市级领导查询系统等电算化软件、上传系统数据库,为各乡镇配备电脑及桌椅、打印机、装订机、刻录机、杀毒软件、可视电话等一切办公硬件,搭建起财务管理电算化网络平台,实现了市级对乡村财务管理的及时访问和直接监督。
去年市委、市政府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列为2012年突破性工作,市财政为各乡镇统一购置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软件,在原有资金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升级,真正实现了“三资”电算化全面管理。
1.2 充实人员,强化培训,保证会计电算化有序发展
各乡镇、街道办成立农村财务运行监管中心、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防盗设施,由分管农经的副职分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工作外,配置中心主任、监管会计、出纳共3~6人,2011-2012年市级为各乡镇相继招聘具有计算机、会计、电算化等相关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的公益岗位26人,来充实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电算化操作人员,目前,16个乡(镇、街道办),289个行政村共有监管人员78个。
为确保“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去年年初市农经中心对对全市农经干部和新招聘的电算化操作公益岗位人员进行了两次“三资”管理制度、流程和“三资”管理软件操作培训。8月又对全市农村财务运行监管人员、农村会计人员进行了电算化培训、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审批、报账操作流程等业务培训。特别是就农村集体“三资”的委托,清产核资,建立三资台账,清查等程序,流程进行了专题培训。
1.3 层层落实、稳步推进,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从根本上看,是对村干部权力的制约,“三资”管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历史欠账较多,村干部畏难情绪大,工作难度大,经过各乡镇纪检和农经干部的扎实工作,“三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根据清理后的数据,目前正在进行电算化录入,进行登记、归档,并建立三资台账。特别是资源清理及台账建立在细化进行,并为以后要进行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作充分的准备。
1.4 健全各项制度,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管理工作,必须有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用制度来管事、管人、管理财产,用长效机制来约束。结合汾阳的实际,市农经中心财务股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农村财务管理群中发至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由各乡镇、街道办参照自身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总结汾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及问题:
2.1 农村“三资”工作进度不一,清理质量存在差异
在市农经中心检查督导各乡镇“三资”清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各村工作进度和细致化程度的不同,有的村仅限于账面和现有资产资源,而不去深挖核对遗失的资产资源,只图任务完成,不求清理质量。表象上看似完成,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规范程度不尽相同,有待进一步检查完善。
2.2 “三资”清查中土地资源复杂,底数不清。
土地资源情况复杂,有的村土地登记簿、村级集体资源底数不清,没有准确的资源管理资料,航测面积又不能明确村级各项指标,企业占地、国家规划占地、私自建房占用耕地等土地占用中,存在许多复杂情况,农经部门无论从人力、财力、权力,还是从技术手段上都很有限,无法全面彻底地清查。
2.3 承包合同管理欠账突显。
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非农经职能所及,就土地承包管理而言,汾阳市人民政府是承包地经营权证书的发放人,由原农工部管理发放,乡镇农经部门协助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有部分村根本没有;少数乡镇、村在合并中,不仅没有二轮承包合同,一轮承包合同和地亩账册也丢失,等等原因导致耕地清理也不尽完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土地征占中耕地面积是一个动态值,在清理中,有许多原则性问题没有明确的标准,只能备注。同时,资源管理的后续问题需要我们去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2.4 资产评估中资质的问题。
目前在资产清查中,有好多时候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但农经部门没有这种资质,在县级能有这种认证资质的人很少,所以需要我们培育这方面人才,并建立完善机制。
2.5 审批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
部分村级由于村委班子不健全或是班子成员发生矛盾,导致财务不能联签,财务不能正常运行,农经部门没有手段去控制这些怪现象。
3.1 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农村“三资”管理稳步推进。
3.2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将农村“三资”管理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管理业务经费的投入,提高农村财务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3.3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相关单位,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围绕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全力配合,落实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乡镇要建立相关的三资管理部门,在村集体指定专人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责任制。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职责。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农经部门是农村“三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主要对农村“三资”履行会计指导服务和财政监督职能;审计部门应将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常规审计范围,建立定期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3.4 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鉴证,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制定“三资”管理监督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把“三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纳入到村级领导班子考核、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三资”管理混乱的,由乡镇责令其负责人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积极作为,务实创新,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各项措施,对“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全面、稳妥、有序推进。
1004-7026(2016)15-00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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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