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2016-04-13 03:58安梅麻丽华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6年10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案例

安梅麻丽华

(1.商洛学院陕西商洛726000;2.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湖南长沙410000)

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安梅1麻丽华2

(1.商洛学院陕西商洛726000;2.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湖南长沙410000)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学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在高校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法学知识的实际运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科学高效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有利于促进法学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法学专业是当前高校教学中十分重要的专业,同时在当前社会发展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门专业。在当前高校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也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水平十分必要。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的基础,但当前在构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并不十分理想,仍存在一些问题,教师应当在分析存在问题基础上,选择有效途径积极构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从而使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水平得到提高。

1.高校法学专业教学中实践教学的评价

法学是实践性及应用性均比较强的一门社会学科,其关键就是实践。当前,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大多都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所从事的都是专业性法律工作,因此不但要求其具备净身理论知识以及系统专业知识,并且要求其具备信仰法律的品质,还应当具备良好法律思维方式以及法律实务能力,也就是说要有能力利用所学法律知识将实际法律问题解决。所以,在法学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及训练加强重视。

在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为能够使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得到保证,应当对法学教学中实训及实践环节不断进行强化,对与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构建,不断完善体系运行机制。所谓法学实践教学所指的就是除理论教学之外,通过模拟法律实践或真实法律实践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进行培养的一种教学方法。在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方面,实践教学方法具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即实践能力训练;创新能力培养。为能够使法律人才能够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高校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应当对实践及实训环节不断进行优化,对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索,对学生实践能力加大培养力度,积极构建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的实践教学体系。

2.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中存在问题

2.1 课堂实践教学过于形式化

对于传统课堂教学而言,通常都是教师讲解,学生听讲,通过教师进修课堂讲解能够有助于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系统、全面把握,但也有一定弊端存在,具体而言就是学生学习未能够以研讨为基础,在课堂上学生对知识只是单向被动接受,其过程比较枯燥,并且效果也不够理想。因此,在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应当将实践教学内容引入,其具体体现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第一,将实践教学内容融入理论课程,也就是说在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可通过增加案例分析方式使理论知识能够更加通俗易懂,从当前情况来看,在应用案例分析法教学过程中,通常都是先由教师讲解理论知识,之后依据理论知识列举相关案例材料,并且有针对性第设置问题让学生研究回答,然后由教师最终解答,这种方法的运用,会导致学生思维预先被限制,很难较好发挥自由发散式思考,并且所选择案例本身并不一定典型,有些教师甚至编造案例,无法真正达到实践教学效果;第二,适当增设实践性课程,也就是模拟法庭进行教学,当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有些高校内虽然建设模拟法庭,但是其闲置率比较高,其原因就是,对于这种教学方法而言,不但需要教师亲自组织指导,同时在课外教师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及精力进行准

备,但是学校考评中却不包含这一内容,导致很多教师缺乏动力,另外,由于未能够统筹规划,模拟法庭仅仅停留于形式层面,未能够达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2.2 法学实践教学系统性及规范性比较差

从当前我国法学专业教学实际情况来看,有些院校对实践教学已经有一定重视程度,并且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也不断开展一定形式实践教学,对于不同院校而言,其实际情况也存在一定差异,大部分院校当前仍在不断自我探索以及自我实践,能够借鉴及推广的实验成果还未能够形成。从当前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院校内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都缺乏规范性以及系统性。首先,当前大部分院校内在实践教学方面形式都比较简单,并且在内容上系统性比较缺乏,对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而言,其具有多种多样形式,并且各有自身特点,然而大部分院校内仍以模拟法庭、认知实习以及毕业实习与法律咨询等形式为主,并且在实践教学中是否运用这些形式,在教学大纲中未能够体现出来,其随意性比较大;其次,当前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部具备规范性,这必然会导致由于设计人员不同而产生不同结果,十分不规范,另外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未能够建立起相关评价指标,这些情况的存在均导致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未能够发挥较好效果。

2.3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缺乏健全管理机制

由于当前社会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也就必然受到很大冲击。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大部分都安排在大学四年级,而对于大学四年级学生而言,各种考试以及就业也都集中在这一时期,学生压力比较大,并且也缺乏充足时间,因而在对待实践课方面也都选择应付态度。由于这种矛盾状况的存在,很多院校也管理以及监督方面也都只是走形式,为严格要求。另外,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在大部分院校内对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并无硬性规定,同时也没有相关评价标准,这种情况的存在也导致法学实践教学在监督以及管理方面较松懈。

3.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有效策略

3.1 真正落实法学专业实践教学

在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积极改善当前法学实践教学形式化情况,通过有效措施真正落实实践教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对案例教学法进行合理有效运用,选择相关案例时应当保证其真实性,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基础,另外,可在讲授相关理论知识之前给予学生案例,让学生对案例有一个大致了解,并且可使学生先对案例进行讨论,这样一来,改变传统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另外,教师应当对模拟法庭进行有效应用,提升模拟法庭利用率,使模拟法庭充分发挥其作用,学校应当将该部分纳入考核内容,从而激发教师积极性,使其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能够投入更多实践及精力,从而使实践教学能够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3.2 构建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

对于当前法学实践教学体系而言,其所包括的主要有两大类,即课堂内实践教学体系与课堂外实践教学体系。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对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进行合理选择,所选择教学模式应当保证具备多样性、渐进性以及可操作性特点。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可将法律诊所课程作为主线,将社会实践作为基础,在实施实践模式方面可将其确定为法庭旁听、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以及法律援助活动与模拟法庭,从而将三层次实践教学培养模式逐渐建立起来。第一层次可安排在一年级与二年级,将法学理论知识作为基础,将案例教学等相关教学方法作为手段,与法律旁听以及见习等方式相结合,对学生法律意识进行培养,同时培养对法律感性认识;第二层次可安排在二年级与三年级,将模拟法庭以及法律诊所等相关课程作为依托,实施实验教学,对学生职业能力进行训练;第三层次可安排在三年级与四年级,通过在假期进行实习,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对学生思维能力以及表达能力进行锻炼,并且对学生社会责任感以及事业心进行培养。另外,为能够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参与实践以及活动质量得到保证,在实践教学每个环节中均应当建立相关考核指标,从而使实践教学能够真正达到较好效果。

3.3 在实践教学中健全管理机制

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管理过程中,学校应当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并且要不断进行完善,对实践教学教师应当建立有关激励约束制度,从而在实践教学中能够调动学生及教师参与积极性,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对各个环节均应当加强管理,从而使法学实践教学能够保证有序进行。此外,科学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对实践教学质量有着决定性作用,所以,在建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方面应当保证其具备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可行性,同时所建立评价体系应当保证客观全面,不但应当包含对教师评价方法,同时应当包含评价学生的相关标准,还应当包括评价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合理性及运行有序性的相关指标。在评价考核教师方面,应当使其工作表现纳入晋职级津贴考察内容,从而使其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提高积极性,最终使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能够达到理想效果。

4.结语

在当前高校法学专业教学过程,实践教学占据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并且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及水平已经成为当前法学专业教学中一项重要任务。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所具备的重要作用,并非全面了解当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有效途径及方法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积极构建科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从而使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水平得到提高,进而提高学生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1]李云峰,王伟.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中国成人教育,2013(10).[2]田金花.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创新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4(5).

[3]王月峰.法学基础教学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学模式论[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0(4).

[4]张建.两种中国观及其对法学研究的启示[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2).[5]段冰.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优化[J].教育与职业,2015(27).

[6]王丽华,丁亮.以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构建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7).

[7]张喻忻.论法学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大学教育,2014(18).

[8]魏敦友.当代中国法学如何可能[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1).

[9]魏治勋,王常青.中国规范法学发展的反思[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6).

Construction of practical teaching system of law major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MeiMaLi-hua

(1.Shangluo CollegeShanxiShangluo726000;2.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Wangcheng District,Changsha CityHunanChangsha410000)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the social demand for legal professionals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big,the requirement is more and more high.In the university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educational process,practice teaching to cultivate students'knowledge of law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 has a irreplaceable role.Scientific and efficient legal professional practice teaching system construction,is conducive to the cultivation of high-quality talents for the law.

Law major;Practice;Teaching system;Construction

G642

A

2095-7327(2016)-10-0053-02

安梅(1976—),女,锡伯族,新疆人,硕士研究生,商洛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麻丽华(1978—),女,湖南凤凰人,吉首大学本科毕业,现就职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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