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涛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江苏 南京 210097)
论王莽东北民族政策的历史渊源性
胡振涛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江苏 南京210097)
王莽的东北民族政策并非偶然产生,而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性。它既是对于西汉政府对于东北民族政策基本方针、基本态度的继承,也是对于西汉一代民族思想的具体运用。因此我们不能割裂王莽民族政策与历史的关系,把王莽的民族政策失败统统归结于王莽自身,历史渊源性是王莽东北民族政策产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王莽;东北;民族政策;历史渊源
对于王莽东北民族政策历来论述的比较多,但对其从历史渊源性角度客观考察加以评价的却几乎没有。①学术界往往从其个人性格以及其所处时代出发进行考察分析,附之以“大汉族主义狂妄自大”,“倒行逆施”②之类主观色彩十分浓厚的词句,或是胡乱冠之以历史事件,过分夸大王莽东北亚民族政策的危害性,比如有些学者甚至认为王莽的民族政策“最终酿成了魏晋南北朝长达数百年之久的民族大分裂局面。”[1]因此像这类的考察不仅不能客观科学的评价王莽的民族政策,反而会陷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的旧思维模式。其实王莽东北民族政策有一定历史渊源性,这种历史渊源性一方面是继承西汉对于东北亚地区政策的基本方针;另一方面受到了自汉武帝以来具有时代特色的思想文化的促使。因此其民族政策的出台并非完全是王莽个人的因素。
王莽对于东北所采取的第一项民族政策便是改王为侯,这项政策不仅仅实施于东北,其实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都有推行。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莽策命曰:‘普天之下,迄于四表,靡所不至。’其东出者,至玄菟、乐浪、高句骊、夫馀;南出者,逾徼外,历益州,贬句町王为侯;西出者,至西域,尽改其王为侯;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单于印,改汉印文,去“玺”曰‘章’。”[2]4115
从中虽不能看出是否把东北诸族废王为侯,但从下文王莽诱杀高句丽侯驺以及东汉光武帝时“高句骊遣使朝贡,光武复其王号”[3]2814的历史记载来看,改王为侯政策是推行于东北地区的,并且这项政策未引起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的反抗。
第二项民族政策即采取以夷制夷的手段。这主要是利用乌桓和高句丽来制衡打击匈奴。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匈奴屡次兴兵内侵,王莽欲征讨匈奴,“兴十二部军,”[3]2981这十二部中就有东域将严尤率领的乌桓、丁令等族组成的屯戍军队。其后又“发高句丽兵,当伐胡。”[3]4130而这项民族政策在当时产生了恶劣影响,直接导致了王莽对于东北地区采取了第三项措施
第三项民族政策便是武力征伐,诛杀其他民族。在征发乌桓兵打击匈奴过程中,王莽政权为了更好地控制他们,把他们的妻子和小孩作为人质加以扣留,再加上屯戍时间较长以及水土不服,因此乌桓士兵对此十分不满,数次请求离去,但都被王莽所否决,最后引发了乌桓的叛乱,但王莽没有及时加以抚慰,却大杀扣留的乌桓人质,致使乌桓“结怨于莽”[3]2981,与匈奴联合寇边。高句丽亦是如此,王莽征发的高句丽兵不愿打仗,最后王莽归咎于高句丽侯驺,对高句丽进行来了征发,并且对高句丽统治者驺加以诱杀。
西汉王朝建立的时候,东北地区一大政权箕氏朝鲜也发生了变革,燕人卫满乘着天下初定,汉政府对于东北地区“为其远难守”之际,“聚党千馀人,魋结蛮夷服而东走出塞,渡浿水,居秦故空地上下鄣,稍役属真番、朝鲜蛮夷及故燕、齐亡命者王之,都王险,”[4]2985建立了卫氏朝鲜政权。而当时由于天下刚经过统一战争、无论政治、经济方面,西汉政府都没有大兴边功的资本。因此吕后及其后统治者对王满政权都是采取承认的态度,并且辽东太守“约满为外臣,保塞外蛮夷,无使盗边;诸蛮夷君长欲入见天子,勿得禁止。”[4]2986
从中可得出三点结论,第一汉初虽没有直接对卫氏朝鲜进行管辖,但它始终坚持它是汉朝的属国,要服从汉朝统治;第二卫氏朝鲜对于西汉王朝存在一定的职责,即看管好东北地区其它民族,不要让他们寇略汉边,因此卫氏朝鲜拥有维护汉朝边境稳定的职责;第三除维护边境稳定,卫氏朝鲜还要保障东北亚地区其它民族朝见汉朝的通使之路顺畅。这实际上是把卫氏朝鲜等同于南越之类的属国地位,其职责与南越的“和集百越,毋为南边患害”[4]2967并无差别。尽管汉朝不能直接管辖它们,它们也经常发动叛乱,但在汉朝统治者眼里这些地区始终不过是汉朝管辖下的诸侯国而已。这与汉匈之间“两主不相困”、“汉与匈奴约为兄弟”[4]2894、2897的关系存在本质的不同。
但这种羁縻统治的方式必会导致一个后果——一个名义上的“属国”长期拥有一种不受牵制的权力,必然造成其独立性与自主性的提高,这是必然的规律。汉境内诸侯国尚且如此,何况卫氏朝鲜。到了汉武帝时期,朝鲜王右渠不仅不履行汉政府规定的职责,且公然与汉朝作对,诱亡汉朝百姓、骚扰汉边、阻碍“真番旁众国欲上书见天子。”[4]2986再加上汉朝对卫氏朝鲜始终以傲慢态度初置之,这就必然促使卫氏朝鲜的民族主体性愈加增长。结果以杀死辽东东部都尉渉何为报复手段。
但这终究没有改变汉朝视东北为自己势力范围的传统意识,并且遇上了外征四夷的汉武帝,卫氏朝鲜最终以右渠被杀,土地被划分成汉朝四郡结局。这就把大致相当于把现在吉林南部地区和朝鲜半岛的北部中部地区划入汉朝直接管辖的区域之内。③赵翼对此评价说:“其中有秦之所本有,已沦为外国而武帝恢复之者,如朔方、朝鲜、南越、闽越,秦时虽已内属,然不过羁縻附隶,至武帝始郡县其地也。”[5]根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此时高句丽属于玄菟郡之下的一个县,因此它属于汉朝境内,只不过民族成分不同而已。
因此这就不难解释王莽之于高句丽所采取的废王为侯、征兵伐胡的政策了,因为自西汉以来这块地区一直是西汉政府管辖的范围,所以才会有这些政策的推行,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压迫,而是国家权力的正常行使。正因为如此当推行废王为侯政策时,东北地区没有出现反抗的举动,而在其他地区却会出现相反的状况,比如“改句町王以为侯”时,出现了“王邯怨怒不附”,“句町、西域后卒以此皆畔”;更不用说一直是强劲对手的匈奴,“至匈奴庭,授单于印,改汉印文,去“玺”曰“章”。单于欲求故印,陈饶椎破之”,“匈奴单于求故玺,莽不与,遂寇边郡,杀略吏民。”
现在再看高句丽为什么反抗王莽的统治,其实很简单与国内的反抗统治的起义原因是一样的,兵役的繁重导致民心不稳,“先是,莽发高句骊兵,当伐胡,不欲行,郡强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冠,”但王莽政权对于这种情况没有及时采取安抚,却继承了汉朝惯有的对待东北地区的傲慢态度与汉朝辖地的心态,采用了武力镇压,虽然王莽与汉武帝一样取得了诛灭东北地区政权领袖的“成果”,但时异事异,此时国内外情势与汉代中期相比发生了巨变。王莽没能再稳定东北地区的局势。
对于生活于东北的西北部地区的乌桓同样如此。乌桓作为东胡的一支,自汉初遭到冒顿单于的攻击之后,一直臣服于匈奴。武帝时,由于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乌桓也因此得到了“解放”,他们被汉政府迁徙到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安置,但迁徙不是无目的。汉政府赋予他们“为汉侦察匈奴动静”的职责,规定“其大人岁一朝见,”并且设置秩二千石的护乌桓校尉,拥节监领之,其职责很简单就是监视乌桓的一举一动,使他们“不得与匈奴交通。”[3]2981
因此西汉政府同样把乌桓视作了自己统治范围内的一个民族政权,并且同样规定了它所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像对于高句丽那样其粗暴傲慢的统治方式也运用到了乌桓身上。昭帝时,西汉政府乘着乌桓新败之际,突击乌桓,斩杀乌桓六千多人。这次傲慢不道义的突袭,致使乌桓反叛,昭帝元凤三年冬“辽东乌桓反,以中朗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将北边七郡,郡二千骑击之。”结果西汉政府凭借其昭宣中兴的实力,于元凤四年(前77年)夏四月“破乌桓,”[2]229,230从当时的诏书来看还是取得大胜的。乌桓经过此次战役也元气大伤,重新服从于西汉王朝的统治。这种局面到王莽时期仍旧如此,王莽造设四条中有“乌桓降匈奴者,皆不得受,”俨然把乌桓看做是管辖下的民族,乌桓直至此时也承认这种关系,因此当匈奴问征税时,乌桓答曰“奉天子诏条,不当予匈奴税。”[2]3819,3820但这种局面终被王莽打破,起因也是对于乌桓征发兵役,因而引起乌桓的反抗,最终由于王莽仍以傲慢自大的方式,这场反叛没有像元凤四年那样镇压下去,反促成了乌桓在动乱的时代扩大力量。
因此综上看来王莽对于高句丽以及乌桓地区地区采取的民族政策,具有深刻的必然性。因为这些政策不仅符合西汉政府自建立之初便视东北地区为自己的统治范围(无论是羁縻统治还是实际控制),而且继承了以汉武帝以来统治集团对于东北地方政权残酷傲慢心态。
正因为西汉王朝一直视东北地区为自己的势力的范围,因此其对于东北采取的民族政策大异于其所对于匈奴、西域采取的政策。汉政府不需要向东北的民族政权进行和亲,也不需以大量的武装力量以防备,更不需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去招抚。它对于东北民族所采取的许多政策都是服务于更好地处理匈奴问题这一主题。正如班固感慨道西汉一代之与匈奴:“自汉兴以至于今,旷世历年,多于春秋,其与匈奴,有修文而和亲之矣,有用武而克伐之矣,有卑下而承事之矣,有威服而臣畜之矣,诎伸异变,强弱相反,是故其详可得而言也。”[2]3830匈奴问题贯穿西汉一代,因此是其对外关系的重中之重,一切其它问题都随之服务于这个主体,无论是西域还是东北。
汉武帝即位后,从元光二年(前133年)“马邑之谋”始谋打击匈奴,一直到元狩四年(前119年)经过三次大规模的战役取得了“匈奴远遁,而幕南无王庭”的结果。虽然如此,但不像一些教科书所描写的作用那么大,“汉武帝反击匈奴的战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制止了匈奴贵族的残暴掠夺,保护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也不像一些断代史所说“百余年的匈奴为患,至此基本得道解决。”④只能算是重创匈奴,如果是基本解决,以后出现的只能是匈奴偶尔发动攻击或进行局部反抗。
但事实并不如此,一方面到了元封六年(前106年)匈奴单于又“益西北,左方兵直云中,右方兵直酒泉、敦煌。”[2]3774这是匈奴国力恢复的结果,也是游牧民族的天性,正如塔西陀描述日尔曼人所说:“只有通过不断的战争和抢劫,才能把他们纠合在一起。掠夺成了目的,如果扈从队首领在附近地区无事可做,他就把他的队伍带到发生了战争、可以指望获得战利品的别的民族那里去。”[6]因此从《汉书·匈奴传》中可清晰看到匈奴问题仍旧是困扰汉武帝晚年的一大麻烦。再者简单的举例来说郭吉、苏武等汉使都是元狩九年之后出使匈奴的,但结果仍然被扣留,而且郭吉被扣发生在元封六年之前。再其次,毕竟匈奴也是“百蛮中的大国,”[7]武帝征和四年(前89),单于上书仍旧态度傲慢的说:“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2]3780因此匈奴问题怎么可能通过三次大战就得到基本解决!西汉末年的扬雄对此早已有清楚的认识:“自是之后,匈奴震怖,益求和亲,然而未肯称臣也。”[2]3812
不仅如此,汉朝此时面对匈奴也是被动的。首先,两位打击匈奴战功卓著的军事首领霍去病、卫青相继于元狩六年(前117年)和元封五年(前105)去世;其次匈奴虽然远遁漠北,但带来的后果则更加不容易打击。以致汉庭多次无法查询他们的踪迹而无所得,元鼎5年(前112年)“遣故太仆公孙贺将万五千骑出九原二千余里,至浮苴井,从票侯赵破奴万余骑出令居数千里,至匈奴河水,皆不见匈奴一人而还”,太初二年(前103年)“汉使野时侯破奴将二万骑出朔方北二千余里,期至浚稽山而还”[2]3771,3775。因此西汉朝面对这种局面应是担忧而不是欣喜,也必然会采取一些措施以应对,而东北地区则成为了他积极防御应对的重要地方,这也使得以后的东北政策以服务于处理匈奴问题为目标。
元封二年(前109年)至元封四年(前108年),汉武帝对于东北地区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取得了“东拔秽貊、朝鲜以为郡”的结果。这些行动一方面是汉政府惩罚违反“规则”,不履行职责的卫氏朝鲜,使得东北地区的民族更好的臣服于汉王朝,“东定、貉、朝鲜,廓地斥境,立郡县,百蛮率服,款塞自至,珍贡陈于宗庙;”[2]3156另一方面的目的却是为了更好地牵制与防备匈奴,“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隔婼羌,裂匈奴之右肩。”[2]3126
对于东北的另一大势力——乌桓,汉政府在安置他们于塞外五郡之后,充分利用了匈奴与乌桓之间存在世仇的关系,赋予他们“为汉侦察匈奴动静”的职责,其目的很显然是利用乌桓同为游牧民族的优势对付侦查匈奴。虽然其后乌桓在昭帝年间又叛,但汉政府于元凤四年(前77年)又一次的把他们残酷的镇压下来,使他们重新服从汉政府的调度管理,本始二年(前72年),汉宣帝发五路大军讨伐匈奴,这次战争汉政府却没有获得多少好处,因为“匈奴闻汉兵大出,老弱奔走,驱畜产远遁逃”,结果致使“五将少所得。”但这年冬天,西北的乌孙和东北的乌桓却对匈奴采取了行动,“丁令乘弱攻其北,乌桓入其东,乌孙击其西。凡三国所杀数万级,马数万匹,牛、羊甚众,”在这之后“汉出三千余骑,为三道,并入匈奴,捕虏得数千人还。”[2]3785—3786汉朝政府与乌孙、乌桓之间配合的如此紧密是值得探究的。
汉朝这时已与乌孙结为了同盟关系,宣帝刚即位之时,乌孙昆弥便上书说:“连为匈奴所侵削,昆弥愿发国半精兵人马五万匹,尽力击匈奴,唯天子出兵,哀救公主!”要求与汉朝结同盟的意图是明显的。本始二年发五路大军攻打匈奴时,“校尉常惠使护发兵乌孙西域,昆弥自将翕侯以下五万余骑从西方入,与五将军兵凡二十余万众。”因此同盟关系显然是建立的。这从悬泉汉简中也能清楚看到二者联系极为密切的。略举如下:
193简:上书二封。其一封长罗侯,一乌孙公主。甘露二年二月辛未日夕时受平望译(驿)骑当富,县(悬)泉译(驿)骑朱定付万年译(驿)骑。(Ⅱ0113③:65)[8]137
195简:甘露三年十月辛亥,丞相属王彭,护乌孙公主及将军、贵人、从者,道上傳车马为驾二封軺傳,□请部。御史大夫万年下谓(渭)成(城),以次为驾,当舍傳舍,如律令。(V1412③:100)[8]138
同理而推,元凤四年重新臣服于汉朝的乌桓,此时定当接受汉王朝调度。不论是时间上,还是此时汉朝的国力来说,乌桓没有反叛的理由和能力。就连使他们再度降服的汉军将领——度辽将军范明有此时仍活跃于北境。
因此本始二年冬的那场军事行动,极有可能是在汉政府的授意下,乌桓、乌孙、丁令采取的联合打击匈奴,而汉军前后穿插,尽收攻战之利。其实这也是我所说的“东北民族政策服务于处理匈奴问题”这一主旨。
所以再看王莽时期对于东北地区所采取的的措施也就不难理解了。王莽对于高句丽以及乌桓的征兵都是为了讨伐匈奴,这也符合汉朝一贯的东北民族政策的宗旨,无可指责。处理民族关系态度基调方面也与元凤三年冬范明友袭击刚被匈奴打败的乌桓并无二致。只不过王莽时期国家内部的情况与昭宣时期发生了大变,高句丽与乌桓也不是那时候的力量弱小的附庸了。这就是个人认为的王莽东北民族政策历史渊源性之二:王莽继承了西汉东北民族政策服务于处理匈奴问题。
建元五年春,汉武帝设置五经博士,自此儒家的五部典籍成为了国家法定经典,经学也随之成为了“统治学说,”[9]对于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对于西汉中后期来说,经学已深入到了它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著名经学家皮锡瑞就曾把这段时期称为经学的昌明时代与极盛时代。”[10]
而《春秋公羊传》作为春秋三传之一是汉武帝于建元五年最早列于学官的经典之一,史称:“武帝立五经博士,《书》唯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2]3621当时的大儒习《春秋》也多从公羊,因此它对西汉中后期社会产生的影响尤其重大。《公羊传》在民族思想方面也有丰富的内容,西汉前中期的多位统治者常以此来作为推行民族政策的依据。
汉武帝在这方面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很多政治措施的推行都是在《公羊传》上找到经学依据的。因此“《公羊春秋》特别能适合他的政治需要。”[11]武帝时代政治上存在着两大主旋律第一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第二经营周边的民族政权,这两方面在实行之初都受到了诸侯和大臣的强烈反对。比如后者,韩安国反对对匈奴作战“千里而战,即兵不获利,今匈奴负戎马足,怀鸟兽心,迁徙鸟集,难得而制。得其地不足以广,有其众不足为强,自上古弗属。汉数千里争利,则人马疲,虏以全制其弊,势必危殆。臣故以为不如和亲,”[2]2398田蚡和汲黯反对用事越地,“蚡以为越人相攻击,其常事,有数反覆,不足烦中国往救也,”[2]2776,“越人相攻,固其俗,不足以辱天子使者。”[2]2316
《公羊传》的一大思想主旨便是“大一统”。隐公元年《春秋》书曰:“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12]6它包含了“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一尊王,二攘夷。”[13]这两点正好适应了汉武帝的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及从事对外战争的需求。攘夷在《公羊传》中有两层含义,第一对于侵犯华夏的夷狄坚决打击,因此《公羊传》对于庄公十八年“夏,公追戎于济西”这一举动加以赞赏“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12]157甚至认为这是王者之事;第二便是对于主动靠近华夏民族的进行褒奖。隐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公羊传》及对此进行了褒奖“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何以名?曷为称字?褒之也。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而褒之。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12]15汉武帝用武力解决匈奴问题实际上便是从事《公羊传》中的攘夷活动的第一层面。因为当时“单于待命加嫚,侵盗无已。边境被害,”这显然侵犯了华夏的利益,于是汉武帝发出了“今中国一统而北边未安,朕甚悼之”[2]173的感慨,“故北出师以讨强胡。”[2]2586但值得注意的是征伐匈奴不仅以《公羊传》攘夷的思想为依据,而且运用到了《公羊传》的复仇理论,“高皇帝遗联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举,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2]3776
王莽正好处于这个时期,经学不对他产生影响,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况且他始终以一个复古主义者自居。因此春秋大一统的尊王、攘夷、复仇理论,他必定熟知,并且熟练的继承西汉中后期那套办法,把它们运用到民族政策之中。
改王为侯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尊王,因为“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百王不易这道也。汉氏诸侯或称王,至于四夷亦如之,违于古典,缪于一统。其定诸侯王之号皆称公,及四夷僭号称王者皆更为侯”;[2]4105既然东北自西汉以来统治阶层都视其为汉朝所固有,王莽发其辖境内的民族打击匈奴理所应当,况且是在进行攘夷的活动。虽然这次是王莽自己挑起来的矛盾,但匈奴的确存在屡次兴兵内侵的“过失”,因此在王莽眼里也就理所当然的了;而高句丽、乌桓的反叛更是有违一统,所以需要“平定东域”。
王莽对于东北实行的许多民族政策,都能在汉朝的统治学说——经学上找到依据。但不容否定,矫枉过正,太过迂阔罢了,缺乏了西汉政府理论为现实服务的精神。
综上所述王莽的东北民族政策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一方面是其性格因素决定的;另一方面也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性。值得强调的是虽然王莽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西汉以来惯有的方法,但王莽时代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注定了他的东北亚政策要走向失败。
注释:
①参见杨倩茹:《20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综述及理论思考》,《中国史研究动态》,2011,1.
②孟祥才:《秦汉人物散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362;汤夺先:《试论新莽时期的民族政策》,《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房国凤:《王莽民族政策的盲目性》,《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12;木芹:《两汉关系民族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③参见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96.
④参见朱绍候主编:《中国古代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278.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1]邓乐群.王莽宗舜代汉的政治权谋和历史效应[J].宁夏社会科学,2004,(6):82—87.
[2][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4][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5][清]赵翼.廿二史札记校证[M].王树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13:35.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64.
[7]陈序经.匈奴史稿[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7:137.
[8]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粹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9]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2.
[10][清]皮锡瑞.经学历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2:2.
[11]晋文.论《春秋》《诗》《诗经》《礼》在汉代政治地位的转移[J].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3):35—39.
[12]李学勤等.春秋公羊传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13]宋艳萍.公羊学与汉代社会[M].北京:学苑出版社, 2010:13.
责任编辑:周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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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094(2016)04-0031-06
2015-05-10
胡振涛(1992-),男,江苏苏州人,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秦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