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农
鲁迅“齐家”理想的破灭
文/顾农
北京西城八道湾十一号曾经是“周三人”兄弟(周树人即鲁迅、周作人、周建人)奉母亲鲁老太太一大家子合住的大宅门。当1919年12月,鲁迅胜利地将全家老小迁入之际,情绪极其高涨,在稍后的第一个除夕之夜,郑重地在此主持祭祖典礼,兴高采烈地为孩子们燃放花炮。这时作为长子的鲁迅如释重负。按中国传统,父亲不在了长子就是家长;家长权力最大,责任也最重。中国人又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主要的责任在于家长。
在理论上鲁迅早就摆脱了儒家思想的束缚,他说自己在赴日本留学之前即已“绝望于孔夫子和他的之徒”。等到新文化运动起来,更写下了《狂人日记》,“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但理论好谈,思想也还比较好变,而感情则难改,具体事情一旦落到了自己家里,到自己身上,传统的力量就大得惊人。鲁迅在思想上对旧文化大造其反,而在实际生活中,却仍然躬行传统的孝道,讲究“修身,齐家”,宁可自己吃许多苦,也要把母亲服侍好,一切顺着她的意思来,又要对两个弟弟以及他们的家小,全心全意地尽到一个大哥的责任。
可是这样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大家庭只维持了不到四年时间,就先是慢慢松动,终于突然破裂了,鲁迅本人愤而走出了八道湾。
1919年日趋破落的绍兴新台门周家决定把整个台门卖掉,鲁迅的这一支也非得放弃故园、重新作出安排。根据鲁迅的意见,三弟兄不分家,在北京买合适的大房子,把绍兴的全体人马统统迁来,全家在北京团聚。于是全心全意“齐家”的鲁迅在1919年就大忙而特忙了:先是在北京忙着买房子并加以维修装饰,后是忙于回绍兴搬来全家。这两件事都是非常辛苦的,黄乔生写的《八道湾十一号》一书对此都有细致的介绍。家庭的主要责任在长子,同时他也可以指挥其他人,但鲁迅往往不仅负责任,而且事必躬亲。聚族而居的旧形态终结了,一变而为聚大家庭而居的新形态,鲁迅完全不考虑分家并各成小家庭(核心家庭)那样一种现代形态。他似乎仍然恋旧。
鲁迅毫无私心,维持这样的大家庭,他的意思并不是来当家长做老爷的,相反,他想的是自己多做奉献,克己利人,彻底地尽到一个大家庭长子的责任。按照鲁迅这样的思路和风格,“齐家”应当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事有大谬不然者,单是高尚还远远不够。
首先,周建人没有安顿好。他在绍兴是当中学教师的,到了北京以后,原来的职业没有了,合适的工作一时找不到,只好在北大旁听一些课程,为未来做准备,同时从事生物学方面的译著,但离卖文为生的水准尚远。这时他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且有妻小,却在大宅门里做一个吃闲饭的人,实在很不舒服。羽太信子常常指桑骂槐地打击他,甚至连老婆芳子也有点看不起他,心里很是窝火。他一定要工作,稍后于1921年初秋去上海进了商务印书馆。起初的岗位是校对,工资也不高,但他非常高兴。他在上海安顿下来后,立即着手把老婆孩子接过去,但羽太芳子不肯去,她留恋八道湾阔绰的生活。后来完全闹僵,建人就在上海同过去的一个学生另组家庭。
八道湾大家庭开始发生分化了。周建人率先独立,稍后又建立了他自己的核心家庭。这样的做法在某种意义上乃是对鲁迅关于大家庭顶层设计的挑战和否定。鲁迅很爱护三弟,不反对他的选择,但他似乎也没有对自己的设计作出反思。现在看得很清楚,周建人走出八道湾是非常正确而且明智的。他后来更有了远大的发展,这同他的独立思考敢作敢为是联系在一起的。三先生的思想特别是伦理观有新于鲁迅的地方,品德则大大高于周作人。他一向为人低调,埋头做事,遂得以终获高位,且能长寿。
在八道湾十一号里,最是石破天惊的一大变故是二弟周作人向大哥发难,莫名其妙地写条子给“鲁迅先生”,说什么“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这“自重”二字分量很重,实际上是在批评哥哥不自重,在道德方面犯有重大的错失。
关于周氏兄弟闹翻的原因,当事人都避免直接谈起,于是有各种传说流行。按照周建人和许广平的看法,根子在于经济问题。主持家务的二媳妇羽太信子胡作非为,铺张浪费,胡乱花钱,造成家庭负债,受到家长鲁迅的批评和制约。但鲁迅规劝告诫没有多少效果,却引起羽太信子的反感,不让自己的孩子亲近鲁迅,说要让他冷清死。
黄乔生书中也认为周家分裂的根子是经济问题。他指出,因为这时周作人的收入已超过鲁迅,“周作人和他的妻子不能完全听命于鲁迅,他们不但有独立的愿望,而且有独立的可能”。这是很有道理的,有钱就任性,经济是基础啊。
羽太信子不愿意再有一个家长大哥来领导这个大家庭,不愿意有人管着她,这是可以理解的,那就提出分家各过各的日子吧,但这个日本女人却出一怪招,想借口道德问题把鲁迅搞臭甚至打倒。这里的细节现在不大清楚,所可知者,在鲁迅走出八道湾以后再回去收取个人物品时遭到殴打。《鲁迅日记》1924年6月11日载:“下午往八道湾取书及什物,比进西厢,启孟(即周作人)及其妻突出骂詈殴打,又以电话招重久及张凤举、徐耀辰来,其妻向之述我罪状,多秽语,凡捏造未圆处,则启孟救正之。然终取书、器而出。”从“罪状,多秽语”的提法看去,肯定涉及性的方面。羽太信子揭发鲁迅这方面有问题,周作人在绝交信中要求鲁迅“自重”,又特别具体地说到“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也分明指向鲁迅这方面的“前科”。
鲁迅一向住前院,也住过中院,平时并不大到周作人所住的后院去,但总有去的时候。我曾经有过一个推测,以为鲁迅到后院去的比较勤、且被信子称为有什么罪状的时段,同爱罗先珂一度住在后院客房有关。鲁迅常去后院同爱罗先珂闲谈,而羽太信子却借此捏造说鲁迅对她有什么意思。这个女人的神经一向不是很正常,而周作人在实际生活中又一向以“昏”著称,二难并发,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