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民初山西“六政三事”

2016-04-12 07:13李茂盛王
史志学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阎锡山山西

李茂盛王 谨

(1.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太原030012;2.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太原030006)

简论民初山西“六政三事”

李茂盛1王 谨2

(1.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太原030012;2.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太原030006)

民国六年,阎锡山兼任省长后,为推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兴办“六政三事”,即以“水利”“蚕桑”“种树”为主的“兴利”建设和以“禁烟’”剪发””天足”为内容的“除弊”工作,简称“六政”,后又为挖掘扩大社会财富开展了“种棉”“造林”“牧畜”为内容的“三事”,统称“六政三事”。这一运动,既涉及财计民生,又涉及社会人才培养,还是一次乡村社会改造运动和共和思想的初试运动,曾一度为混乱凋蔽的山西注入了新的活力,受到国内外的普遍关注。

“六政三事” 民初山西 “兴利”建设 “除弊”工作

历史上的山西,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诸方面,均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然而时届民初,山西则“一蹶于庚子之乱,再毁与辛亥之役。商人失业而归,岁入归于乌有。向之富者已贫,向之贫者益困。以故正货短少,金融闭塞”。政治上在北洋军阀统治下,与其他省份一样,混乱不堪;经济上较之于其他省份贫弱益甚。鉴此之情,1917年阎锡山兼任省长后,首先将目光聚焦于本省的实际条件和内生动力上。

着眼于省内的自然条件与人力因素,阎锡山提出:“筹补生计多端,大要不外地力与人力二者而已。”

在地力上,他认为“以晋省地力而论,幅员号称百万方里,其中实在耕种之地不过五十余万顷,特十万方里之数耳。此十万方里耕种之地亩,水田甚少。旧称霍山以南,田高川下,蓄洩难施。忻代而北,水劲沙浮,涸溢无定。故有水利者,向仅三十八县,而亦兴废无常。近年省北新开之渠,渐有成效。他如忻县之金山铺、神池之贺职村、榆次之天意渠等处,均拟勘测兴工。此外,清泉浊潦,巨川细流,未及利用者,所在多有。”所以,虽然山西的自然条件不是多么得好,但仅有的自然条件也未能充分加以利用。如适宜于蚕桑、棉麻、粮食种植之地,没有尽地力之利,只知自给自足,不知扩大种植,从事商品性生产种植。未曾有过蚕桑、植棉的韩侯岭以北地区,若加以科学实验,则可能宜桑宜棉,而无人去试验探讨。“晋省官有荒地,五十一余万亩,民有荒地一百七十余万亩。此项荒地,岂尽不宜林木?”[1](民国)六政三事汇编.山西省图书馆藏.此外,像私家的房前屋后、河流道旁均可植树造林,形成财富。然而,由于引导不足,着眼不准,开发不力,均依旧荒芜。

在人力上,他认为“全省人口约一千万,女子约居半数,多为不事生产之人。男子五百万,其中十五岁以下,五十五岁以上待人仰事俯畜者,又约去其半,则中年能事生产之男子,仅二百五十万而已。以每人平均种旱地五十亩计,则五十万顷地需一百万农人。他如为商贾者约四十万;业工艺者约五万;士学两途约二万;军警两界约三万;共约百五十万人。尚余一百万人无所归纳,而老弱妇女不与焉。”因此,人力人才不足是造成山西长期贫弱的原因之一。

于是,上任不足满月的阎锡山,即在全省范围内发起以“水利”“蚕桑”“种树”为主的“兴利”建设,伴之以“禁烟’”剪发””天足”为内容的“除弊”工作,简称“六政”。半年之后,为进一步扩大社会财富的开掘,又提出以“种棉”“造林”“牧畜”为内容的“三事”。

兴办“六政三事”,为民初一筹莫展的山西经济与社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在当时的中国,乃至部分西方大国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山西为此曾一度成为全中国的“模范省”,国内外的不少学者名流也慕名前来考察学习。

一、“六政三事”是民初山西的财计民生开发运动

阎锡山在山西发起的“六政三事”首先是一个财计民生的开发运动。从阎锡山的主旨讲话和《六政考核处成立宣言》以及给北京政府的系列呈文中看,“六政三事”是一个山水田林路综合考虑,农林牧副棉协同推进的精密计划。为搞好“六政三事”,山西省政府编制了一系列《山西水利计划案》《山西蚕桑进行计划案》《山西棉业逐年计划案》《山西林业逐年计划案》等方案。从这些方案中可以看到,其计划推行步骤之周密,经济效益计算之精到,堪为后人借鉴。既是一个集体宏大愿景的立体展示,又是各种具体的细致精密的操作模本;既有各项细密的规章制度、措施保证,又有《蚕桑浅说》《杨柳种植法》《种棉教科书》《山西农业造林论》《牡羊教科书》等系列配套的宣传教育培训书籍,还有相当的蚕桑、畜牧、农业、林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等科技支持。“六政三事”得以稳健推进,有效地改善了山西的财民生计。

如栽树一项,在新政号召植树造林的政策推动下,到1921年,全省105个县份,均建立了县苗圃,面积达2853亩,成活各种树苗1780万余株。区苗圃377处,面积1170亩,成活各种树苗255万余株。村苗圃13865处,面积达15244亩,成活各种苗木1275万余株。如果加上各大林区造林,全省共栽树株5152万余株,实际成活2946万余株。树木成活率在55.70%。此后,由于经验积累较多,制度逐渐健全,植树造林实业发展更快。仅1924年,就造林332327亩,植树5330万余株。湖南省考察山西的村政代表吕振玉发现:“夏季之期,行走正太道上,及省署各汽车道上,恍怫如入绿叶丛中矣。”[1](民国)六政三事汇编.山西省图书馆藏.陈西滢也在他的《长安道上》一文中,写道:“我们在河南的黄河边上,坐着骡车往陕西进行,隔河望见山西,草色青青,回首观豫陕,牛山濯濯。”

至于各县的植树,也随六政而起。介休县每年清明节前后,都要发动全县村民大规模植树一次。凡河流沿岸、街道路旁、门前屋后,柳树、桑树、枣树郁郁葱葱。该县不仅积极植树,而且用心护树。翼城县根据土地所宜,除栽有核桃树、枣树等各种经济林木外,还栽有榆树、杨树、槐树等木材林木。仅北冶村河边所栽楸树一种树木,就不下万株,同时,又大大加固了该河的堤防。五台县黑石沟掌村人傅吉泰,以其仅有家资,带领全家在河滩、沟壑成年种树。几年间,植树数万棵,加之精心管护,屡屡成材,由此而致富。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兴办水利可为社会财富的开发提供积极的促进条件。阎锡山推行水利兴修事业,山西省除保德、万泉(今属万荣县)等县外,兴修水利的积极性普遍高涨。一些自然条件较好的县份,疏浚旧渠,开挖新渠,引水灌田。自然条件不好,远离河流的县份,或凿井汲水,或挖池蓄水,水利成效显著。如灵石县南北百余里,沿汾河19村,4000余户村民开渠引汾河水灌溉农田8000余亩。石匮村村长耿争光自捐款额,在村东北修筑一个面积为50平方丈,深30多丈的蓄水池,供村民使用。沁源县阎寨村村民崔瑞、王道美、崔纯修、梅作相等,自发组织村民于1918年,在村东南开润泽渠5里长,引青龙河水灌田七顷多。太谷县村民贾桂香,于1919年联合大郭、西薄等村村民呈请县署义务修西薄渠。县署特为其立碑旌表。即使是兴县、安泽等偏远山区县份,也都热心办水。据山西省官方统计,从1917年10月1日,六政考核处成立,到1923年撤除的六年间,全省共开渠504道,灌溉田地亩数达199.55万亩;凿井17862眼,灌溉田地7.74万亩;修筑蓄水池8个,灌溉田地800亩。在新开凿和修复的水利设施中,规模较大,收益较好的是在阎锡山支持下,由省署拨款、贷款开凿的“北三渠”、修复的萧河“天一渠”以及开凿的滹沱河“己巳渠”。到1925年,在全省大约6000万亩农田中,水田已由民国初年的370万亩,增加到550万亩,占到全省总耕地面积的9%,比晚清新增水田240万亩。

植棉一项,在阎锡山发起的“六政三事”运动中,也有了相当的发展。棉花播种面积扩大,产量增加。如灵石县位于韩侯岭以北,向不种棉。1921年,山西省农桑总局发给灵石县美国棉籽十斤,村长田万棠督率村民,择向阳之地,在清明节后下种。结果,棉桃大如拳头,花絮绽放。第二年,许多村民自动从河津县购买棉籽试种,亩产子棉均达100余斤。此后,种棉的人愈来愈多,到1929年,全县种棉已达200余顷。安泽县无偿给棉农提供棉籽,推广美棉,并派专业技术员指导,棉业发展很快。附郭数十里及县境东南数十里,村村皆产棉,不数年即形成种棉规模。1927年,全县共植棉151顷,年产皮棉563担,不但产量可观,而且棉质好,纤维长。县民王子瑾、范如岗等6人所种棉花,在1927年山西省棉业展览会上因质量优等,每人还获得10元大洋的奖励。太谷县农业种植历来除了主种五谷杂粮外,稍带种植一些瓜果蔬菜,自阎锡山大力提倡植树种棉以后,“植树、种棉之利颇有起色。加以谷价有增无减,农民薄有田产者,生计稍裕,而服饰器用之费亦因之增加”[1](民国)六政三事汇编.山西省图书馆藏.。

蚕桑一项,在晋中、晋南地区发展较好。如山西晋中的介休县设立农桑分局后,蚕桑事业呈不断发展的趋势。自省政府提倡蚕桑事业,规定县设十亩蚕桑试验场,到了1920年,十亩之场已不敷供应,而扩大为九十亩。安泽县自1917年倡办蚕桑以后,规模日趋扩大,每到蚕茧收获之期,不少商贩即奔赴安泽收茧缫丝。兴县饲养的蚕丝因细而光亮,在1919年3月,太原首次实业展览会上获得优等奖。每斤茧丝竟能售价11元大洋。

随着各项沉睡的资源次第开掘,政府的财政收入也逐步改善。根据《山西现行政治纲要》统计,阎锡山在山西推行新政的前三年,即1917年、1918年和1919年,仅全省地方岁出一项,就分别为84万元、106.5万元、238.4万元。增长值高达300%。另据《合河政纪》记载,在新政开始后的1918年,兴县农桑局的经费由前一年的200元骤然增加到878元,几乎是1915年的十倍。这是该县地方支出中所从未有过的[1]。省县地方财政的大幅度增加,一方面说明阎锡山推行新政的急迫之心,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六政三事”在全省推开,地方的财政收入也大为好转。

二、“六政三事”是民初山西的社会人才培养运动

民国初年,阎锡山在山西兴办的“六政三事”,也是一次社会人才的培养运动。阎锡山深知,在当时,要搞“六政三事”,单靠政策是根本无法推行的。因为扩大全省植棉面积、增加畜牧养殖、大搞植树造林、种桑养蚕、兴修水利等政事都是技术活。再加上剪发、放足、禁烟等新政,没有人们思想认识水平上的提高,没有一定的技术人才培养那是万万不能的。而要迅速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唯有发展教育才是捷径。因此,随着“六政三事”的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国民普及教育、不同门类的职业技术教育、各种实业技术科普读物的编写、实业技术知识的宣传便在全省广泛展开。

一是强力推行国民教育。首先是强力推行国民义务教育。“六政三事”甫行伊始,阎锡山即提出国民义务教育计划,即要做到治域内的学龄儿童至少保证每人能读四年书。从一些调查资料看,自1918年始,到1920年间,山西省国民教育经费的支出,占到当时全省各项总支出的47%。其中1919年最高,达到总支出的55%。这种支出数额是当时全国其他任何一省份都未曾做到的。

随着大量资金的投入,各类学校也开始设立。首当其冲作为学校教育的母机——师范教育在积极兴办。到1919年,省立师范学校增至6所,外增4所女子师范学校。山西省外语学校也在太原府东街成立,在校生200余人,开设英、法、德等外语语种,毕业后并得出国留学深造。普及国民教育,需有足量的师资,十余所师范学校的师范生不敷所需,阎锡山采取急就章的法子,仿效日本的师范教育方式,直接于督军府附设能容纳1500人的模范示教养成所,和能容纳2500人的师范讲习所,招收合格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三个月毕业,省署发给毕业证和委任状,直接奔赴各县,任各县师范传习所教员。尽管此法未必就培养出了合格的师资来,但这数千名短期示范受训生充实到各县的国民学校任教,去担任各村区的启蒙教育教师,却是完全可以胜任的。不少县份还设立女子师范传习所。后来这些师范传习所大都转为正规的师范学校。特别是1918年,设于太原的省立国民师范学校,开办之初,其招生规模即达到1500多人。不久,该校又加设高等体育专修科,成为山西省师范教育中唯一具有高等师范教育性质的学科。该学校不仅设置了较为完整的文化课科目,还附办有肥皂厂、粉笔厂、纽扣厂、毛织厂、木工厂等手工工厂,供学生学习掌握一些手工技术,并要求学生毕业后都能学会一门手工技能。校内另设有小卖部,让学生自己轮流经营,以便锻炼他们的实际经营能力。曾是国师生的薄一波后来对此给予很高评价。他说:“这在当时确实是一个创举,学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社会实践的机会。”[1](民国)六政三事汇编.山西省图书馆藏.

其次,是适龄儿童入学教育。阎锡山1917年9月,开始推行“六政三事”。1918年4月,即制定《山西省实行义务教育规程》,规定全省义务教育分六次普及。第一次,省城,至1918年9月普及;第二次,各县城,至1919年2月普及;第三次,各县乡镇及300户以上村庄,至1919年8月普及;第四次,200户以上村庄,至1920年2月普及;第五次,100户以上村庄,至1920年8月普及;第六次,10家以上村庄,至1921年2月普及。在此规程促动下,各县先行调查适龄儿童人数,硬性规定,凡满50名适龄儿童之村区,均须设学校一所。各村区因陋就简,借助于村庙闲舍,或政府拨款,或士绅捐助,或村地摊派,或按户出资,或公私平均,使得大多数农村儿童都能入学。1917年,全省设立的学校有12618所,至1921年激增至19700所,在校学生达729800。学龄儿童入学率达70%。特别是太谷县的适龄儿童入学率更高达93%。到1923年,山西约有80万儿童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初等教育。这也是当时全国其他任何省份所无法比拟的。有资料统计,1923年,全国高小在校学生总数为644万,且大多为城市儿童,而山西一省则有80万之多。

二是奋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阎锡山在山西推动“六政三事”过程中,在紧抓国民教育的同时,结合植棉、造林、种树、蚕桑、牧畜、水利等实业政务,更为关注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

如针对蚕桑事业更适于女性劳力操作这一特点,1919年,随即在省城及各县设立女子蚕桑传习所,招收十五岁以上,四十岁以下,且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女性学习蚕桑实业技术。1922年颁布的《女子蚕桑传习所章程》中,更提出招收蚕桑高等科学员,并增招速成科和实习科等各等次不同的学员。高等科学员毕业后,分配到各县女子蚕桑传习所和各女校任教员,为蚕桑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师资。传习所的理论课,除国文、算数外,仅和养蚕有关的技术知识课程即达十一门以上,而实习科目则更达十六门以上,甚至包括手工、缝纫。速成科学员,其成绩优秀者可充任各县女子蚕桑传习所教员,其余的可于自家经营蚕桑养殖。实习科,以实习为主,目的为使其具有自谋生计的能力,“而树家庭职业之基础”。学员食宿自理,免除学费及讲义费,其成绩优异者还可获得一定数量的津贴鼓励。这种人才培养上高、低等并行,理论与实践并举的培养方式,是十分符合当时的实际需要的。

长期以来,中国的绝大多数女性极少从事生产事业,这是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浪费。就山西而言,即有数以百万计的妇女不事产业,闲坐于家,缠足自残,甚至吸毒自戕,既不利于家庭收入的增加,还加大了家庭的消费支出,造成很多家庭愈加贫困。阎锡山举办女子蚕桑传习所,培养女性养蚕缫丝技术人才,既是妇女精神世界的极大解放和对社会生产力的挖掘开发,又是增加社会财富,改善山西普通人民家庭经济状况的多益之举。

除了设立女子蚕桑传习所,向广大热心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女性传授蚕桑养殖技术知识外,1920年3月,颁布的《农桑总局附设农民传习所简章》规定:“由各县调选农民,实地练习农桑事项,以辅导人民生利为宗旨。”并根据山西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宜,特别规定“阳曲、太原、太谷、榆次、祁县、徐沟、清源、交城、文水、兴县、汾阳、孝义、平遥、介休、屯留、襄垣、平顺、辽县、榆社、沁源、武乡、平定、永和、盂县、洪洞、乡宁、安泽、汾城、襄陵、吉县、临晋、万泉、安邑、平陆、芮城、新绛、绛县、霍县、赵城、灵石等22县农民实习牧畜、造林、制造织布机及农产物为主,兼习山西农学耕种各事项。”招收二十四岁以上,四十以下,能耐劳苦,真正务农端正农民参加学习。学习期限为四至九个月。招生采取自愿原则,县出川资,免费提供食宿、讲义,还于每月发给学生大洋五角的零用钱。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发给证书,返回本籍,自行办理农桑事项。

另外,还在1918年的《修正大林区署章程》中规定:“大林区署应附设林业传习所,招收学生养成实用人才。”1919年1月,《林业传习所简章》即行公布,大林区署附设的林业传习所是一所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职业技术学校。其生源是高小毕业生及乙种农业学校毕业生。这些学生的膳宿、讲义、服装等费用,完全由大林区署开支。林业传习所教授的专业技术课程即达到17门之多。这些传习生毕业后,直接分派到全省七个小林区署及林业保护区,充当技士助手,成为各林区得力的林业技术员。

为了能够更多更快更好地培养各种实业技术人才,阎锡山还命令农桑总局和各种试验场开展农民实习业务和技术指导业务。其中省农桑总局专设农民寄宿宿舍数处和实习教室,专供农民在局内实习农桑技术时住宿学习使用。省政府为此于民国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专门制定了《农桑总局农民寄宿舍规则》《农民教室规则》《农桑总局农民实习规则》等三部规章。特别是《农桑总局农民实习规则》第一条规定:“农民实地练习栽培作物、园艺、种桑、栽桑、剪桑、接桑、养蚕、缫丝、制绵、制种、制糖及畜牧等事项,举凡耕耘、布种、除草、施肥、灌溉、采桑、切桑等作业,为各部实习必要之手续均须勤慎办理,不得推诿。”这不但是对农民实习内容的明确规定,而且是对实习教员的严格要求。

三是先后创设各类试验场所。与职业技术教育相辅而行的是各县农桑分局试验场的设立,并进行的各项实用技术研究试验。它为实业技术的推广与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技术支持。如《农桑分局试验场办事细则》第一条规定:“各县农桑分局除桑园桑苗圃外,关于农事试验场,应按下列各款分别办理。1.特用作物(蓝麻、棉、甜菜等类)。2.普通作物(麦、稻、谷、黍等类,并各作物之选种、浸种交换事项均属此)。3.畜牧(牛、羊、猪、鸡等类)。4.制糖及制靛。第二条,前条所列各款,应就各该县土宜,分别主副办理。如宜于棉花、甜菜,即以棉花、甜菜为主,专意提倡办理,其余为副。如宜于牧羊,即以牧羊为主,其余为副。余仿此。第三条,分局试验场,关于特用作物,应注意事项:1.棉花种类比较试验事项。2.种甜菜及棉花所需之土质及肥料试验事项。3.棉花打梢试验事项。4.棉花、甜菜、植树距离试验事项。5.蓝麻改良栽培试验事项。6.其他就本地情形应注意试验事项。第四条,各局试验场关于普通作物试验事项:1.谷类盐水选种试验事项。2.骨粉肥料试验事项。3.谷类浸种试验事项。4.农作物土质肥料试验事项。5.农作物选种事项。6.农作物轮栽事项。7.种籽种苗检查分配事项。8.种子种苗改良事项。9.其他就本地情形必须注意的事项。第五条,分局试验场关于牧畜应注意事项。1.美利奴羊与本地羊配种事项。2.羊舍改良事项。3.畜类检查改良事项。4.兽类蹄铁阉割实验事项。5.羊病预防疗治事项。6.其他就本地情形应注意事项。第六条,分局试验场关于制糖及制靛应注意事项。1.制糖器具研究改良事项。2.制糖手续研究改良事项。3.制糖经济实验事项。4.蓝靛制造加石灰实验事项。5.蓝靛品质改良事项。6.其他就本地情形应注意事项。第七条,农事各类有本细则未经列入,而于本地气候、土质最宜,必须提倡者,均须加入办理。”[1](民国)六政三事汇编.山西省图书馆藏.可以想象全省百余县,县有一农桑分局。各农桑分局的实验内容涉及到农学的数十个门类。每个农桑分局都有明确严格的实验计划和成绩考核。这些机构对于全省实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将是极大的帮助。

四是编印大量与“六政三事”相关的科普读物。各种实业技术传习所、实习所,限于场地、人力和物力,以及对生源的年龄、文化程度、道德品行的要求,再加上生源本身因家庭、身体等多方面实际情况的限制,能直接到传习所、实习所就学的人数自然有限。为使晋民多快好省地成为技术能人和发家致富的能手,最好的法子是编写和广印科普读物,让有识字能力,却无条件进入传习所的人,或对于不识字的人,借助他人宣传来使他们成才。于是阎锡山在推行“六政三事”时,又组织编写和印行了大量的有关植树造林、种桑养蚕、牧畜放养、种棉、卫生等方面的科普读物。如种棉科普书有《种棉简法》《种棉教科书》《山西岭南植棉习惯法》《山西岭北植棉适用简法》等;植桑养蚕科普书有《培桑简法》《养蚕简法》《蚕桑大利》《选制桑籽法》《冬季桑苗保护法》《湖桑接条保护法》《湖桑接条、采选及贮藏法》《检查蚕种法》《浴种法》等;植树造林科普书有《和顺县程步青栽树法》《山西农学造林论》等;牧畜科普书有《山西农学牧畜论》《牧羊教科书》等;其他科普书有《种麻简法》《种甜菜简法》《甜菜制糖简法》《制骨粉简法》《产育方法》《人民须知》《村长副须知》等规章中,关于“传染病”“预防传染病”、普法宣传等科普知识。

如上所列之科普读物,并非印刷出来就完事了,而是或通过《村政周报》《村政月刊》《村政旬刊》等政府刊物,逐期刊登,以使周知,或动员政府职员、村长副、商人等,利用各种场合即行讲解,或令教员、各种学生,利用假期、节假日,或专门组织宣传日进行宣讲,或夹带在告谕、令文中借以说明。民国七年四月十二日所颁《用民政治大纲表》中所列的“民智”培养开发目标,即可明见阎锡山对于开发山西人才,以辅助“六政三事”之宏志。

三、“六政三事”是民初山西乡村社会的改造运动

民初的山西社会,虽说已经过辛亥革命的洗礼,进入共和时代,但封建的残余势力、残余观念、各种陈规陋习、旧的生活方式,在广大的城乡社会依然大量存在。如清政府已被推翻,而象征清政府统治的蓄发编辫行为观念在人们心目中依然牢固;千百年来,妇女缠脚自残的陋习未曾丝毫改变;西方列强殖民统治的滔天恶果——吸食鸦片,在山西尤为突出。连年的战火、天灾,致无业莠民达数十万之多。这些旧封建、旧殖民统治引发的旧习俗,极大地阻碍着阎锡山新政的推行。于是,阎锡山的“六政”新政中,在力倡兴利的同时,又把坚决除害作为兴利的补充,于是,“禁烟”“天足”“剪发”,成为新政的重要内容。这些新政的推行,对于促进山西乡村社会制度规范体系的改变,改进山西乡村社会的基本结构,促进山西乡村社会关系基本面貌的改良,激发山西乡村社会活力都具有相当的推动作用。

首先,“六政三事”引发了山西乡村社会基本规范体系和组织结构的变化。

“六政三事”引发的山西乡村社会基本规范体系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对山西乡村基本组织体系的整顿上。这一整顿完全是按照孙中山倡导的民主共和思想展开来的。这是对山西乡村基本制度体系的一个全新的创制。

清末,山西的村级政权建制较为混乱。或县下设乡,乡下置里,里下建甲。各村庄归甲辖制。每村又分设一个,或二个小甲(如山西灵石县)。或县下置乡,乡下建里,里下设保。各村庄划归各保管理(如山西襄垣县)。这种混乱的基层建制,为政府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要推行“六政三事”,必须有整齐划一的地方基层建制,方能保证“六政三事”的顺利推行。为此,阎锡山大力整顿村制和改进村政,建立整齐划一的县下村级组织机构,设置村长副、闾、邻长等村级领导层级,形成县—区—村明确的基层领辖关系,设置县长—区长—村长、副—闾长—邻长清晰的信息传递系统,合理地解决了千条线与一根针的关系。

伴随着村行政建制的整齐划一,阎锡山又在编村中按照共和自治的思想,设立村民大会、村公所、村息讼会、村监察会、村保卫团等村级自治管理机构。同时,还令各村制定村禁约,规范村民的自由行为。村民大会是村最高权力机构。村公所是村行政执行机构。村息讼会是村司法机构。村监察会是村监察机构。保卫团是维护村社会治安机构。这种村级政权设置,实为共和政体之微缩版,这是以往历史上所从未有过的。这种创制引发整个山西乡村基本制度规范体系的极大变化。而且这种变化,对于促进“六政三事”的进行、对于整顿村范、对于乡村文明建设,甚至对于对外战争提供后勤支援,的确产生了很好的政治保障。这已被当时及此后研究山西村政建设的学者所认同。

其次,“六政三事”促进了山西乡村社会关系的基本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所谓社会关系基本面貌的变化,主要是指人们的社会观念、社会行为方式、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六政三事”看起来是一个山西乡村社会,主要是在革除陈规陋习基础上的经济行为,而在第二阶段的“改进村政”过程中,所进行的整理村范,制定村禁约,村长副、闾、邻长村民自选,设立村民大会、村息讼会、村监察会、村国民小学等一系列村政建设措施,无不对整个山西乡村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如整理村范行动中所针对的吸食贩卖鸦片、金丹,打架斗殴,窝娼嫖赌,游手好闲,忤逆不孝,家庭暴力等九种不良嗜好和各种危害社会的恶劣行为之整顿与打击,对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家庭观念产生了有力的震动与影响。儿童失学虽不是不良习气,但避免儿童失学,鼓励其积极读书,对于社会的文明进步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

村禁约的制定,为村民规定了日常行为的负面清单,对于促进乡村的管理秩序和道德规范具有积极的意义。

“放足”和“剪发”是对千百年来陈规陋习的宣战。“天足”新政的推出使小男孩都宣誓:不娶小脚妇女为妻。这不但是有力地促使流传千百年的陈规陋习、人们思想观念发生改变,且是广大妇女自身的极大解放。“剪发”新政的完全胜利,刷新了人们的精神风貌。

村公所的设立,使村民自办本村事务,让千百年来农村乡绅统治村中一切的现象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村息讼会之设,成为民间司法诉讼的主力。其所调解的村中纠纷诉讼数量,远远大于县政府所裁决的诉讼案件,使原来县太爷包办一切司法诉讼的规矩成为过去。这些新政的实行,不但是村民自己对自治权利的分享,而且锻炼了村民自治的具体能力,特别是村民自治的观念,逐步树立并深入民心。

四、“六政三事”是民初共和思想的初试运动

自辛亥革命成功,共和制度逐步深入人心,“天下为公”成为社会大众的普遍认识,但如何共同治理这个“天下”,成为全社会的一道必答题。孙中山先生虽然提出了军政、训政、宪政的社会治理三阶段思想,然而出乎预料的是,他的训政时期尚未开始,就出现了北洋军阀的十多年统治。在此期间,中国乱如麻团。或倡帝制者,或倡地方自治者,或倡好政府者,一时间,各种社会思潮泛滥,诸种治国思想激荡,是非难辨,莫知孰是,似乎是又一个“争鸣”时代。阎锡山作为中山先生的追随者,以“六政三事”为立足点,继而推动村政建设运动,不啻为对中山先生民主共和思想的一次初步的有益的尝试。

发端于西方的民主共和思想,经过无数志士仁人在我国长期不懈地宣传与倡导,为多数国人所接受。以“天下为公”的共和思想昭示我们:1.国家是属于全体公民的“公有物”,而不是属于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私有物”(即,共和国为全体公民“共有”)。2.公共权力体系原则上向全体公民开放,而不能为个别人或少数人排他性地把持(即,公共权力应为全体公民所“共享”)。3.参与国家治理的公民应该将促进共同体的公共利益摆在优先地位,而不能假借公权来满足私欲、争夺私利、中饱私囊(即,公共事务由全体公民来“共治”)。上述三方面集中为一点就是:当政者应该把追求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作为一切施政的根本价值取向,并通过“良政”或“善治”达到这一目的。

如以上述1、2点而言,阎锡山在山西这个地方政治实体内,推行村政建设,在乡村搞村民大会、村公所、村息讼会、村监察会、村保卫团等村政机构,所有村务皆由村民自己参与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是把乡村社会作为基层村民自己共有的社会。乡村社会的各项公共事务,则理应由村民自己全权治理。这极似共和体制的施政机制。

阎锡山推行“六政三事”,其中倡办的水利、蚕桑、种树、植棉、造林、牧畜等事业,主旨即是从积极的一面,尽人力之所能,去增加乡村社会的共公利益。其禁烟、剪发、天足等项事业,是在消极的一面,剪除社会陋习,开发人力资源,去增加社会财富。这又符合共和思想的第3点要求。

共和政体要通过“良政”或“善治”来实现,而要达到“良政”或“善治”的积极方面,是要诉诸公民美德的。因为公民的“美德”是支撑公共事业的基石。要使广大公民具备共和治理所要求的美德,即要通过培养“好公民”的“育人工程”,来引领公民对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作出优先性的价值选择。

阎锡山在山西推行村政建设,其最为用力的在于民德的培育上。其在《修正人民须知》之第一章:《民德篇》中提出的“信”“实”“进取”“爱群”等道德要求;在第四章:《家庭篇》中,关于“家庭”“家庭教育”“女学”“自立”“三怕”等关于妇女的修身要求;在第五章:《社会篇》中提出的“结团体”“尊重团体”“互助”“慈善事业”“好人的责任”等关于社会道德责任的要求;在第六章:《国家篇》中提出的对于国家的认同感的公共道德要求,无不是在努力培养公民的好道德。

阎锡山在培养公民道德的过程中,不是简单教条式的道德说教,而是以“做好人,有饭吃”的双管齐下的培育方式来进行。村民们能够努力于种桑养蚕、植树造林、畜牧养殖,粮棉瓜果的种植,就有饭吃。避免成为村范整理的九种人,严格按照村禁约办事,积极接受国民教育、社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各种文化技术知识教育,就是好人。要成为一个有道德的好人,必须是一个能吃上饭的人。这样就把公民道德教育和村政规范、“六政三事”有机统一起来,使基层村民有了可望可即的现实图景。

共和思想要求公共治理形式,应采取多元均衡的治理格局。即通过权力体系在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合理分配,防范公权力蜕变为操控在个别人或个别集团手中的私器。自古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的治理,虽有所谓的乡官系统,但这些乡官主要是由一些土豪、乡绅、讼棍所把持。这是一种单一的乡绅治理。阎锡山推行村政建设,倡导乡村自治,号召各编村各阶层的人员,共同组成村民大会,参与各项村务治理,共襄村中各项社会建设事业。大家的事大家共同办理,不能由过去少数乡绅,特别是一些土豪劣绅独霸村中事务,因而横向的村民大会、村公所、村息讼会、村监察会、村保卫团等编村的治理机构设置,纵向的(街)村长副、闾、邻长等正长出主民事,就是对过去农村社会单一乡绅,甚至是劣绅治理格局的沉重打击。特别是各编村的治理机构和正长选举,并没有专门强调排除豪绅的参与,而是村民与绅民共同参与,这正是共和主义的多元治理主张。因而,中山先生在山西考察时,称赞山西,是“借村政以实现三民主义,最为相当”。

总之,自阎锡山在山西推行村政之后,尽管其实际效果与其最初的期望,差距颇多。但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自新政实行后,山西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方面的确出现了可喜的新气象。据当时直接参与村政建设运动的邢振基先生所言:“山西自推行村政以来,积极进行,不遗余力。虽未克竟全功,然已大见成效。当未施行村政以前,各县村乡,自为风气。村中社事,挨户轮办。既无完全之组织,复无负责之专人。村有难事,无人解决;村有讼端,无人调处;村有盗贼,无人捍卫;村有豪霸,无人制止;村有公款,无人清理。国家政令,不及于村。人民涣散,不闻政治。及至认政治为国家所有,与人民绝无关系者。痛痒既不相关,休戚更难与共。自实施村政后,对坏人因官员之不时查戒,村人之勤恳劝导,率多激动天良,悔过自新。其少数梗顽者,绳之以法,亦均敛迹就范。各县村无游民,户少堕落。村情融洽,闾里翕然。村中利益,村人均愿发展;村中祸害,村人咸思消除。一户不兴,一邻为羞;一闾不兴,一村思助。某村被奖,村人相庆。某村落后,村人奋勉。收效之巨,诚有非当局推行之初所能预料者。且村政为有条理之组织,由省而县、而区、而村、而闾、而邻、而户、而个人,层层关联,息息相通。省令一发,递及个人。个人意见,得达于省。十七年完成北伐之役,其征运之巨,供亿之繁,实为从来所未有。因有组织完密之村政,故论征运则克期无误,言秩序则安堵如常。此昭昭在人耳目者。”[1]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民初山西村政建设.山西人民出版社,2014.

(责编:樊誉)

李茂盛(1956—),男,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持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及经济史和地方历史文化。

王谨(1957—),男,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政治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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