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今年将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1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者,不再予以直接认定,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发布的《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凡具有辽宁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将统一组织进行。国家确定笔试合格线,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据了解,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仍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王莹 邹明仲 新华社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