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频(上海)
房地产税改革应与供给侧改革同时推进
文/李频(上海)
去年8月,房地产税纳入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表明房地产税改革被正式列入了程序,但是立法项目从进入立法程序到法律正式颁布实施,有一个缓慢的过程,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时期,需要集中力量努力去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任务和全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税改革的推进力度有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从经济层面看,无论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还是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或者是改善收入分配,都需要加快房地产税改革步伐。供给侧改革在强调改善生产要素、优化经济结构的同时,特别强调创新性的制度供给,包括放松政府管制、打破生产垄断,以及至关重要的减税政策。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要进行的减税,并不是全面减税,而是肩负着优化税制任务的结构性减税,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通过加速推进“营改增”、落实鼓励“双创”和针对小微、高新企业的税收优惠等改革,减轻生产领域税负和民众间接税负,激发供给侧要素的活力;另一方面要把征税重点逐步转移到收入分配端和存量财产上,合理提高直接税比重。而从近几年来直接税情况看,企业所得税提升空间有限,甚至部分还要下调,遗产和赠与税更是无从谈起。因此,解决这些问题最具操作性的措施就是推进房地产税和个税改革。可以说,在经济新常态形势下,房地产税已经成为财税改革和供给侧改革有机结合的重要突破口,同时房地产税已经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块“硬骨头”,需要坚定决心加以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