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偿二代”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2016-04-11 14:38李子耀黄洪瑾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偿付能力保险公司资本

李子耀,黄洪瑾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3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在经历了之前的低迷期后得到了迅速发展,保险监管体系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也逐渐趋于完善。之前保险监管体系监管的主要内容一直是市场行为监管,而现在保险监管体系的核心是偿付能力监管。2003年3月,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正式成为保险监管体系的核心。2008年7月,保监会又发布了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使得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得到进一步的完善。2012年3月,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即“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的建设工作在保监会的带领下正式启动,2015年2月13日,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以及过渡期内试运行的方案在经过保监会三年的努力后正式出台,保险业自2015年起进入“偿二代”实施过渡期,并于2016年1月完成“偿一代”与“偿二代”的切换。毫无疑问,“偿二代”的实施将对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根据“偿二代”的具体监管规则对我国保险公司将会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偿二代”的突出特点

“偿二代”是相对于“偿一代”而言的,中国保险业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简称“偿一代”)始建于2003年,“偿一代”提出,保险公司的资本应当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很明显,“偿一代”是以规模为导向的。但是随着我国保险业近些年的不断发展,“偿一代”的衡量标准显得过于简单,不能清晰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偿二代”应运而生,“偿二代”与“偿一代”相比,其特点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风险为导向

“偿二代”是以风险为导向的,这也是与以规模为导向的“偿一代”的最主要的区别。“偿二代”在监管要素方面建立了以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为基础的“三支柱”框架,分别用来防范能够量化的风险(保险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难以量化的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和借助市场的力量,通过对外的信息披露等手段,加强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防范。

(二)定性监管

“偿二代”与“偿一代”相比,突出了定性监管的重要性。“偿二代”对保险公司共四类量化比较困难的固有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相结合,得出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然后按照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大小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个监管类别,并采取相应监管政策和监管措施。而“偿一代”在定性监管方面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很明显,“偿二代”这种对定性监管的要求能够更加全面地评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状况。

(三)资本分级

在“偿二代”下,保险公司的资本会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被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偿二代”的监管规则将在破产清算状态下以及持续经营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的资本定义为核心资本,将在破产清算状态下可以吸收损失的资本叫做附属资本。在此分类下,“偿二代”又根据资本的存在性、永续性、次级性和非强制性将核心资本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和核心二级资本;附属资本也根据这四个条件被分为附属一级资本和附属二级资本。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对各类资本的标准和性质的划分更加详细。

(四)最低资本的计量

“偿二代”对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在“偿一代”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只与自留保费、综合赔款金额和业务规模有关,仅包含保险风险因子。而“偿二代”对最低资本的计量以风险为基础,涵盖保险公司面临的所有可量化为资本要求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系统风险。规定最低资本的构成包括:量化风险(即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最低资本;控制风险最低资本,即控制风险对应的最低资本;附加资本,包括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附加资本、逆周期附加资本、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附加资本以及其他附加资本。并且“偿二代”对于保险风险的最低资本(分为非寿险业务和寿险业务)、市场风险的最低资本和信用风险的最低资本的计量都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五)市场监管

“偿二代”还充分发挥了市场的监管力量,这在三支柱体系中第三支柱的市场约束体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它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借助来自市场的力量,进一步防范保险公司可能出现的风险。与“偿一代”完全依靠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相比,“偿二代”注意到了市场约束机制是我国新兴保险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这种监管机制不仅解决了我国现阶段监管资源有限的问题,而且可以防范一些常规的监管工具难以防范的风险。

二、“偿二代”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首先,“偿二代”明确提出了保险公司应当结合自身业务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对固有风险加强管理,提高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同时还要将控制风险降低。还应当建立良好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基础和环境,包括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等。其次,“偿二代”将四类量化较困难的固有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评价结果与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个监管类别,对这四类保险公司以及它们的分支机构在不同方面(如产品管理、市场准入、现场检查、资金运用等方面)实行不同的监管政策,这意味着如果保险公司的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大,即使它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也依然要受到监管部门的针对性监管。最后,在“偿二代”监管体系之下,保监会会定期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保险公司控制风险水平及相应的最低资本。这种将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同最低资本要求直接挂钩的规定无疑会促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

(二)对资本使用效率的影响

第一,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对于风险更加科学和细致的计量使得保险公司在“偿一代”体系下的冗余资本得以释放。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经过测试,整个保险行业将会有5500亿元的冗余资本得到释放,其中,产险业将释放冗余资本500亿元,寿险业将释放冗余资本5000亿元,这些冗余资本的释放使得保险公司的资本使用效率得到提高。第二,“偿二代”体系下将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同最低资本要求直接挂钩,其计算公式为:MC控制风险=Q*MC量化风险其中,MC控制风险为控制风险最低资本,MC量化风险为量化风险最低资本总和,Q为风险因子,Q=-0.005S+0.4,S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给出的评估分数。由此可以计算出,如果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较高,其最低资本要求可以因此最多减少10%,保险公司可以将这些减少下来的资本加以更加灵活的运用,这使得保险公司的资本成本得到了进一步的减少,提高了资本使用效益。

(三)对业务发展的影响

“偿二代”的监管规则对各业务类型的保险风险做出了明确规定。以非寿险业务为例,它将非寿险业务划分为车险、财产险、船货特险、责任险、农业险、信用保证险、短期意外伤害险、短期健康险、短期寿险和其他险十个类型,并且对每一险种的保费风险最低资本和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采用综合因子法进行计算,其公式为:MC=EX*RF,其中,MC为各业务类型的保费风险或准备金风险的最低资本;EX为风险暴露;RF为风险因子。由于各业务类型的风险因子不同,所计算出的对最低资本要求也不同。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对各个业务的发展做出合理安排,以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的条件下做到利润最大化。

(四)对经营战略的影响

“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是保监会在经济新常态下提出的保险监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其中,“放开前端”就是指将事前的行政许可尽量减少,依靠核准、审批等事前的管制手段来防范风险的监管方式也要做出改变,市场主体得到经营权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管控风险的责任;“管住后端”就是在“放开前端”的条件下,切实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偿二代”在“放开前端”的情况下制定出的监管规则为“管住后端”提供了充足的保障,这意味着只要保险公司能够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就可以在经营策略上获得更大的自主权,从而制定出更加符合本公司特色的发展战略。

(五)对公司信息管理的影响

“偿二代”规定,保险公司不仅要定期向保监会报送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报送)、偿付能力季度快报(每季度结束后12日内报送)和偿付能力临时报告,还要根据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信息的生成、采集、审核和披露等各个环节,定期向社会公众或利益相关方披露其偿付能力的相关信息,并且要保证披露信息的充分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公平性。不仅如此,“偿二代”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在信息披露之后,搜集和评估社会公众对公开披露的偿付能力信息的反映,建立应急预案,用以防范声誉风险。由于报告的编制时间较短,编制的质量要求较高,这对保险公司内部的工作流程、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方面都是一个挑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提高对信息的搜集、处理和分析能力,以在完成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这些信息为公司谋求更大的收益。

(六)财务管理指标的转变

在“偿一代”下,保险公司衡量各项业务经营成果和做出经营决策的财务指标往往是综合成本率。这是由于不同保险产品的风险资本在“偿一代”下的要求是相同的。但是在“偿二代”体系下,保险公司还应当将资本占用率和风险水平考虑进去,此时,综合成本率这一财务指标就必然会被风险调整的资本回报率(RAROC)所替代。当然,资本需求与预期收益的衡量不单体现在业务计划上,在资金运用方面也有所体现。“偿二代”对投资风险的准确计量,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对不同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做出较为准确的分析,RAROC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财务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例如,假设现在有A、B两类投资产品,A为企业债券类,B为权益类,它们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5.5%和15%,无风险收益率为3.75%,此时如何选择就成了一个问题,这就要用到偿二代风险因子。假设经过计算,A的风险因子为3.6%,B的风险因子为31%,这样就可以算出RAROCA=49%,RAROCB=36%,虽然A类投资产品的RAROC明显高于B类投资产品,但秉着分散风险的原则,保险公司显然不会把所有的资金全都投入到其中某一类产品中,此时如何分配两类产品的投资比例又成了一个问题,“偿二代”对各类风险间相关性系数的设置就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偿二代”的监管规则中规定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间的相关系数为0.25,假设现在保险公司有10亿元资金用于投资,其中9亿元投资A类产品,1亿元投资B类产品,则此时的RAROC为54%。这样公司就可以利用“偿二代”的风险因子和相关系数创建适合自己的投资组合模型,确定最优投资资产组合。

三、结 语

与“偿一代”相比,监管体系更为完善的“偿二代”的复杂性和系统性都有了显著提高,这对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但同时这对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一个新的机遇,保险公司应当把它当做影响其长期竞争力的重大事项,完善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尽快适应新的监管规则的变化,以求在新一代的监管体系下更加平稳健康地发展。

[1]陈文辉.中国偿二代的制度框架和实施路径[J].中国金融,2015,(5):9-12.

[2]金鹏.偿二代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影响浅析[J].上海保险,2014,(7):9-11.

[3]余龙华,陶羽琪.“偿二代”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J].中国保险,2016,(4):31-36.

[4]李佳怡.偿二代下最低资本要求与保险投资[J].北方经贸,2015,(10):192-193.

[5]张蓓.偿二代时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探析[J].价值工程,2016,(20):220-222.

[6]朱南军;郭楠.偿二代的监管架构、建设理念与影响[J].中国保险,2015,(11):7-11.

[7]敦浩;王宏岩;朱军霞.偿二代下险资运用风险管理特点[J].当代金融家,2015,(12):80-83.

猜你喜欢
偿付能力保险公司资本
扩散风险模型下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之间的最优再保险策略选择博弈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
不慎撞死亲生儿 保险公司也应赔
保险公司中报持股统计
资本策局变
保险公司预算控制分析
第一资本观
基于保险赔付模型的财险业海洋灾害偿付能力测算
VR 资本之路
保险:“偿二代”首份季度报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