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

2016-04-11 18:31李文立
数字传媒研究 2016年9期
关键词:公共服务广播电视农村

李文立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010050

浅议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

李文立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01005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多样性的文化服务需求创造良好环境,应在广播电视覆盖相对较差的农村进一步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本文从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本内涵入手,提出如何健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建议。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基本内涵 迫切性 建议

1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是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所需的广播电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基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农村群众的实际需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1 公益性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肩负着服务农村、农民、农业发展的艰巨任务,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新阶段对广播电视提出的历史使命。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相对应,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应以社会效益、非营利性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尽可能的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娱乐、新闻教育和生产生活信息节目。

1.2 针对性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实施必须根据具体服务对象的生活生产状况和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产品和服务内容。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服务除了要满足一般群众的娱乐文化需求,同时满足农民群众作为特殊受众的差异化要求,针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季节性、地域性、时间性等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提供相应服务,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社会效果和社会效益。

1.3 社会性

作为社会性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无论产品和服务都具有社会性。在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还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先进文化方向,传承创新优秀民族文化,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重大社会责任。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所包含的信息容量和服务内容是丰富多样的,它不仅仅是农村文化教育、信息服务不可替代的重要媒介和传播方式,更是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1.4 系统性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是个复杂且系统的工程,是满足农村、农民、农业对公共文化信息的需求,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广播电视产品和服务行为及其相关制度和系统的总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主要由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广播电视现代服务提供、农村广播电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政策法规体系等几部分组成,它是国家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实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5 高成本

广播电视是一个高科技、高投入、重装备的行业,前期建设尤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设备。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创新,节目制作成本的不断攀升,使得后期节目的资金设备要求也不断提高。大部分农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居住分散、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城市。因此,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更迫切,需要投入的资金、改造更新的设备也要求更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成本也远远高于城市。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地区特点,要确保农民群众实现基本文化权益,必须深入基层,认真研究,才能确保公共服务的实施成效。

2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的迫切性

2.1 收视群体多样

居住在不同区域的人群在传播渠道、内容需要、费用承受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据有关机构调查,各城市乡镇无论是本市常住人口还是外来人口在心理和精神上都有特定的需求。不同区域、不同职业的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城乡结合部农民收入来源较广,生活较为富裕;偏远山区农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农民生活并不富裕,有些还比较困难。

2.2 标准要求较高

按照中央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十个全覆盖”的目标和方针。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重要职责,应努力跟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但要让农民群众听到广播、看到电视,还要听好广播、看好电视。

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水平逐年增长,文化娱乐需求逐年加大,农村居民对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也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2.3 管理需求增加

一个农村乡镇一般由若干个行政村组成,并且分布较为分散,有的乡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广播电视常常成为乡镇干部传达工作指示的重要渠道。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有些村庄由分散走向集中,规模由小变大,需要将广播电视作为下达通知、发布公告、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村干部实施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如有线广播偶发故障,防火、防汛、防雷、计生、选举和退休金领取等方面的通知。

2.4 应急需要增加

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反应工作是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平时需要借重广电媒体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管理知识,提高村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需要广播电视媒介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引导村民做好救护工作,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同时正确引导舆论,使广大农民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事实真相,维护社会稳定。

3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服务目标不够明确。即在服务目标的确定、指标的构成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可操作的界定,造成服务没有目标,监管没有标准,直接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管理的有效实施。二是节目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广播电视节目制播成本较高,但是目前对“三农”节目制作和播出的经费保障主要靠合作赞助和播出机构自身投入,对投入数额缺少有效的管理,导致对农广播电视节目投入严重不足。三是监管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是一种公共行为,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其有效实施。特别是在媒体多种职能混合的情况下,监管不到位公共服务很难落到实处。目前很多监管工作还停留在定性要求上,缺少必要的目标管理和严格的考评制度,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党政部门的职责还不够清晰,在实施中难免被弱化。四是法律法规保障不够有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是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行为,必须明晰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建立顺畅的运行机制。

3.2 有线电视入户和维修维护保障需进一步加强

有线广播“村村响”系统和直播卫星系统维修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其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体系尚不健全,有关方面职责、经费来源不够明确,相关工作机制有待建立,基层维修维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缺乏固定的专业维修人员,造成维修维护不及时,影响公共服务效能的发挥。

3.3 内容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据调查,目前农村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涉农频道太少、“三农”类节目不足、内容枯燥、形式单一、时间段不好等方面。农村观众对于有关“三农”电视节目都有过收听收看的记录,必看和常看的比例占27.27%。经常收看“三农”类节目的观众大都认为“三农”类电视节目偏少,最希望看到的有关生态旅游、农民生活、农村建设和农业知识等方面的节目严重不足。从节目质量上看,现有节目还没能顺应农村受众群体的复杂化和多样化,节目缺乏创新和活力,有的严重脱离农村实际,使农民对节目失去兴趣。不少涉农广播电视节目工作者不熟悉基层农村生活,导致节目缺乏指导性和实用性,无法满足农民需求。

4 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几点建议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应着眼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等原则,更好地发挥其引领道德风尚、传递经济科技信息、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辅助基层管理等功能,全面提升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水平。

4.1 运用科技手段破解“困难户”认定难题,强力推进有线电视入户

不少乡村农户未能接入有线电视,是制约农村广播电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的瓶颈。进一步提高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的重点是解决经济困难用户的入户问题,可以考虑采用财政补贴的办法,但难点是困难用户不断变化,认定需不断调整,实施中不便于把握。为此,可以考虑借鉴科技手段,给每个低保户发放一张低保户磁卡,上面载有低保户信息,此卡缴费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低保户磁卡的身份信息和有效时限根据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另外,也可以考虑以村为单位对“贫困村”进行资金补贴。

4.2 明确播出机构“三农”节目服务标准,增强节目供给能力

针对对农服务节目数量偏少、质量不高的实际,应进一步明确对农节目服务标准,增加播出量。区市两台播出“三农”节目的时长、栏目数量应有所增加,每周播出两到三档为宜,重点传播农业科技、反映农村生活的内容。将乡镇郊区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定位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主要机构,并以此对频率频道进行整体规划,“三农”节目的数量、时长应不低于自制节目的30%。同时,加强区市播出机构与乡镇郊区县播出机构的合作,比如区市两台可增加对乡镇郊区县“三农”节目选播,并为乡镇郊区县新闻宣传、专题活动预留时间。

4.3 以单独拨付、独立核算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体系

目前,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节目制作和播出的费用由播出机构自行投入,并且多数没有独立核算,投入严重不足。为此,应建立公共服务专项投入、单独核算的经费保障体系。按照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模式,公共服务节目制作播出所需经费可通过明确标准,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专项全额拨付,专款专用。可考虑设立各级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形成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共财政支持体系。以广播电视部分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部分税费为基础,建立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金,用于贴补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此基金由各级分别统筹,对贫困地区进行转移支付,确保基本服务均等化。

4.4 对主体职责、评价标准、监管机制、法规保障等进行一体化设计,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强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职责,应设有专门的内设处(科)室,负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相关实施工作。乡镇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都应相对稳定,确保工作末端到位。明确服务标准,建立涵盖全面、要素齐全、各项功能兼顾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受众评价和专家评价等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加强对服务机构的考评监督。将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管理和考核体系,合理确定考核的分值,强化各级政府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地方立法,科学规定各相关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形成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4.5 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作奖励、评先表彰等方面向长期面向“三农”的广播电视工作者倾斜。加强乡镇广播电视工作者队伍建设,对专兼职广播员定期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对行政村的广播电视维修维护人员,应进行统一的技术培训,并对其待遇给予相应的保障。

4.6 着眼发挥相关部门合力,建立互相协作的联动机制

建立农业、旅游、科技、经济、文化等单位和部门互相协作的联动机制,以便掌握需求、整合资源、聚焦资金、集成政策,协调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发展。

综上所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还处在探索阶段,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法举措,促进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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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立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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