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亦男
关于城市区志中社区(街道)编的若干问题探讨
——以《卢湾区志(2004—2011)》为例
马亦男
街道和社区是城市辖区的重要主体,也是城市区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街道和社区内容入志的处理,方志理论中鲜有论述。本文拟结合编纂《卢湾区志(2004—2011)》过程中的具体实践,从设置编章节目、明确记述内容、完善编纂制度和审读修改志稿等四个方面探讨如何做好城市区志社区(街道)编的编纂工作。
卢湾区志;街道;社区;记述内容
街道和社区是城市辖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代志书反映城市居民生活面貌的重要载体。一般市志对街道和社区不予记载或者略记,所以要在区志中予以体现。
街道和社区在城区志中的地位有一个从弱到强的变化过程。上海首轮修志中,大部分区志没有在编的层面记述街道,关于街道状况的描述基本散落在地理建置、政权以及民政编当中,只有长宁、闸北、静安和闵行几个区单独为街道设编。及至第二轮修志,上海市政府“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行政体制改革已推行近20年,街道在城区管理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因而各区续志中街道均单独成编。社区的概念比街道出现得更晚。上海首轮修志出版的所有志书,在篇目设置上,编、章、节均无社区的名称;在内容上,无记述社区的具体内容;二轮修志出版的区志中,除黄浦、卢湾和南市区的续志以“社区”为编名外,其它城区的志书在编、章层级均不以社区为名称。①参见“上海通”网站,区县志专栏。已出版的各种城区志对街道和社区多有记述,但记述内容不规范、记述形式无准则,缺乏相对权威的论述。本文结合《卢湾区志(2004—2011)》编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探讨城市区志中街道和社区编章的编纂方法。
第二轮修志启动后出版的上海城区志均单独设街道编或卷,但在章、节、目的安排上各不相同。其中采用较多的是以块为纲、以条为目的安排方法,即以街道名称为章名,各章之下按统一格式,依次设节如街道概况、街道经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等。若该区域内有二十个街道和镇,这一编则需设二十个节次完全相同的章。另一种方式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即根据街道的工作条线设置划分章节。上一本卢湾区志,即《卢湾区志(1994—2003)》,原则上采用了第二种章节安排方法,仅在第一章以街道名称为节名介绍各街道概况,第二章、第三章分别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结合区政府各工作条线并根据社区工作特点安排章以下的节和目。这种处理方式可以淡化街道的行政主体色彩,突出强调社区的功能,基本符合卢湾区街道社区发展状况,也契合本编隶属社会生活部类的定位。
此次《卢湾区志(2004—2011)》社区(街道)编基本延续前志街道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大纲设置方法,但在具体章节安排上做了较大调整。同样设三章,第一章为街道概况,与上本区志保持一致,第二章和第三章做了如下处理:
一是为“居民委员会”升格,单列做第二章。前志中“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建设”章中的两节。我们参考了已出版的其它区志,发现在记述社区的内容中基层政权建设是比较重要的一块,同时考虑到本区在这几年间对于推进居委会建设确实有所作为,因此将“居民委员会建设”升格作为一章单列,这样做既不破坏续志的延续性也符合区情实际。
二是删除与条线重复的章节,第三章重点记述社区服务功能。上本区志中,“社区建设”章下设九节,基本参考区政府工作条线设目,因此与其它编章产生不同程度的交叉和重复,如“城区管理”、“社区社会保障”、“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几节,此次大纲审定时全部删除,第三章“社区党建”也因与“中国共产党”等编重复予以删除。其他条线上的工作整合成一章“社区服务与建设”,在章以下设社区服务、“三个中心”建设、社区经济和社区治安等四节,着重记述社区建设和发展。
三是增加章节记述新事物。《卢湾区志(2004—2011)》较前志增加了两块内容:一方面在第二章“居民委员会建设”中增加了“社工制度”一节。社工制度是上海在探索社会工作发展方面做出的有益尝试,卢湾很早就积极开展社会工作的社区实践活动。1999年,卢湾区成立社区社工协会,探索社区社工人员管理,率先开展对社区社工的全员培训和中级、初级社工资质评定等等,这些内容在上部区志中均没有集中体现;经过几年的发展,社工制度在卢湾区进一步深入,形成了完善的机制体制,因此有必要把这块内容单列成节。另一方面在第三章“社区服务与建设”中增加了“社区‘三个中心’建设”一节。2006年,市委、市政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为抓手和突破口,统筹推进社区建设。卢湾区这块工作起步更早,本部续志时间断限之内,“三个中心建设”是全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志书不仅记载过去的历史,也记载新出现的事物,尤其要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发展、新成就,增加“社工制度”和“社区‘三个中心’建设”两节内容不仅体现了现实的需要,更表明了区志编纂工作与时俱进的态度。此外,“社区民俗民风”不再作为一节单独存在。考虑到城市中各区县街道社区之间民俗民风差异性不大,且从上本区志到目前的时间不长,此节内容不够充实,增加的少量内容可在“街道”章或概述中说明。
从上本《卢湾区志》开始,社区和街道合为一编,此次编修《卢湾区志(2004—2011)》仍沿用上本区志的做法,编的名称由前志中的“街道·社区建设”调整为“社区(街道)”,社区和街道共同组成一编。有方志理论专家认为,将街道和社区并列有欠妥当,因为街道重在自然属性的内容,社区则重在社会属性的内容,不宜相提并论①廖盛春:《论城区志街道社区的记述》,《中国地方志》2012年第9期。。但在社区治理实践中,上海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将社区定位在街道一级,街道既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层区域,本身也是一个法定的社区,因而成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平台。所以街道和社区共同组成一编符合卢湾区乃至所有上海市城区的区情。
设定了编章节目之后,入志的框架结构基本确定。然而,要提高初稿撰写的成功率、少走弯路,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节以下记述的具体内容,更好地展现社区(街道)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及特点、特色。
首先,对街道的记述要着重反映城市变迁和社会发展。已出版的城区志对街道现状的记述仍存在随意性大、主体事物记载不明不详等问题。街道的内涵有多个方面。一方面包括街道基本状况、区域类型、建筑风格在内的物理概况。街道基本状况主要指街道名称、方位、起止地点、里程、路宽、路况、面积、户数、人口、门牌号码等内容。可以记载辖区有主要街道多少条,各主要街道属于何种走向,然后以主要街道列目记载清楚各个街道的相关情况。另外一方面指在街道境域内产生的各种社会共同体以及社会关系,比如有哪些贸易服务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创意产业区、教育区、医疗区、高科技园区、文物古迹区、风景名胜区等内容。作为续志,记述的内容尤其要注重交代几年内城区的发展变化情况,比如新建多少小区、商场、公交站点,关闭几家工厂、健身馆、医院、学校等等,各种与周边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事物的变化都要详记。
其次,对社区的记述包括社区组织和社区服务两方面。社区组织的代表是居民委员会,志稿中记述的主体应该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内容,此外社区组织的办公场所安排、办公设施配置、办公经费支持等内容也要记述。社区服务内容比较复杂,因为涉及社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内容众多,可以记述建立健全社区服务门类,建构完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的内容,综合反映整个城区社区服务原则、服务门类、服务体系何时构建何时开始,有哪些具体内容,有哪些特色等等。从宏观上讲,城区志记述主体是整个城区,要把城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记述,从总体上记述其共性内容和基本特点;从微观上讲,也要着眼于具体工作,详细记述主要的措施,确保资料的详尽和内容的充实。
第三,要突出重点、反映特色。一般而言,城市区志的亮点和特色就是城市化。我们所处的时代正是城市化水平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人口比例快速提高、城市加速扩容、街道急剧拓展,这是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所以在社区(街道)的志稿当中,可以反映各个街道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的各方面成就,比如人均道路面积增加、用水普及率提高、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扩大,人均拥有医护人员增多等都是城市化的表现,可以在志文中重点记述。除此之外,卢湾区社区服务体制的创新和发展也可以构成精彩的篇章,如社工制度的大胆探索、康乐家服务外包机制的创建等等,都是特色和亮点,应予以详记。
撰写区志不仅需要合理的篇目、明确的记述内容,还需要众多撰稿员的参与,众手修志在社区(街道)编中也有着同样的要求。一个城区往往下辖几个乃至十几个街道,一篇完整的社区(街道)志稿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综合多个撰稿单位的材料。所以整合一支高效的编纂队伍、建立规范的编纂工作责任制度在这里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在编纂的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要明确一个组稿人。编写区志需要一个核心人物(一支笔)作为总纂,撰写社区(街道)编同样也需要一个核心人物作为组稿人。社区(街道)编的撰写集合了区民政局、区综治办、区地区办、各街道办事处等多家单位的资料,因此需要一个能够合理地区分条块、落实责任、分配任务的组稿人。这个角色可以由区方志办的同志担任,也可以从供稿单位中选取一位经验丰富、理论素养深厚的同志担任。《卢湾区志(2004—2011)》社区(街道)编的组稿过程中,由于组稿人缺乏经验、不了解情况,导致“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一节的资料长编和初稿无人撰写,即是一个反例。这也证明了,组稿人要有比较明确的思路,熟悉街道、社区以及各方面情况,知道资料由哪些单位提供。
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分工机制。关于街道和社区的各项资料繁杂琐碎,要保证初稿的有序性和系统性,必须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区志启动大会召开后,社区(街道)编组稿人召开专门的培训会,民政局、地区办和各街道的撰稿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主稿人简单介绍了社区(街道)编的框架结构、内容设想、与上本区志的衔接和变化,并且对各章节的撰写任务进行了初步分工:第一章“街道”由四个街道的撰稿人各自承担;第二章“居民委员会建设”由民政局撰稿员承担;第三章“社区服务与建设”下设四节,第一节“社区服务”、第二节“社区‘三个中心’建设”由民政局撰稿员承担,第三节“社区经济发展”、第四节“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由地区办承担。初稿任务下达后,社区(街道)编的大纲做了不小的调整,导致写作任务发生变化,组稿人及时沟通协调、重新分工,大大减省了工作量,提高了效率。
三是要促进各位撰稿员之间的交流合作。街道与各专业编关系密切,街道地域范围内有关民政、综治等各专业的资料,区志各专业编写组要给予提供;而专业卷所需有关专业资料,也要请街道协助搜集提供。初稿交上来之后,民政撰稿员要求各街道补充社区服务的内容,组稿人根据其要求制作一份表格,将涉及各街道“三个中心”建成的时间、地点、面积、业务受理情况等数据要求反映在表格中,分发至各街道撰稿员,要求补充相关数据;再比如,撰写“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一节需要各街道提供历年信访人数、调解案件数、消防站点数、技防工程建设情况、两级安全小区个数等数据。这些都需要在各位撰稿员的配合和沟通之下才能完成。
由于建立了一支高效的编纂队伍和严格的编纂工作责任制度,组稿人及各位撰稿员之间信息交流畅通,《卢湾区志(2004—2011)》社区(街道)编的资料长编和初稿的完成效率和质量都比较高。
收到资料长编和初稿后,便开始对志稿进行审读和修改。审稿过程中,除了一般志稿初稿可能存在问题,社区(街道)志稿有两个突出问题需要谨慎对待:统一格式规范和处理交叉重复。
首先,统一章节规范和格式。街道志稿内容大多类似,因此在布置任务的时候,有一些共同的写作规范可以提前说明。比如第一章“街道”,虽然大纲中没有明确街道各节下面的细目,但组稿人可以给出一个大致框架,建议各位撰稿员从“概况、居民小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几个方面着手以提高初稿整合度。当然,即使有了一个相对统一的模板,从后来收到的稿件中看,反馈上来的内容依然可能出现相去甚远的情况。比如“经济发展”这一块内容,部分街道只从经济管理的角度记述招商引资、财税体制改革状况;部分街道只从行业发展状况记述商贸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情况。再比如“社会发展”这一块内容,有的街道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记述社区服务和建设的情况;有的街道从社会事业发展的角度记述科、教、文、卫、体的发展情况。针对这种情况,组稿人可以选取其中一篇内容全面的稿件为样本,附上修改意见分发给各街道撰稿员,进一步规范格式和内容。
其次,妥善处理交叉和重复。由于街道本身的职能与区级政府各专业部门在职能上存在交叉,所以志稿中的内容也经常出现重复。从根本上讲,避免交叉重复的有效途径是科学合理地设计志书纲目,此次《卢湾区志(2004—2011)》在章节安排上也做了较大的调整。但是对于客观上确实无法避免的交叉和重复,我们主要采取一下集中办法:一是转换角度进行记述。比如社区(街道)与民政的交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大民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与民政局在业务上息息相关,民政的几大块面——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为老工作和优抚安置——构成了社区(街道)的主要服务内容。因此要将社区(街道)的内容清晰明了地从民政部类中分离出来几乎不可能,只能转换记述角度,在“民政”编中侧重全区层面的工作部署,在“社区(街道)”编中突出社区的主体地位。二是归并、删除或设参见条。志稿中有些内容内涵交叉、相互制约,如果确实无法厘清属类可以合并相同条目,删去的条目可以设参见条。比如“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一节的内容与“中国共产党”编“政法工作”的相关章节几乎完全一致,从行政关系上讲,各街道(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隶属于卢湾区综治办管辖,卢湾区综治办与区政法委合署办公,但是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体在社区,因此“政法工作”节中的相关内容完全可以与社区归类合并,放在“社区(街道)”编中,政法委章节可以不再提及或者设参见条。再如外来人口管理是街道的一项工作,在公安“人口管理”章节中也有体现,然而从户籍管理来看是由公安系统管理,所以这部分内容归并放入公安管理章为妥,社区(街道)编中略记或不记。
探讨志书编纂办法、提高城市区志的品味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话题。作为城市区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街道和社区的研究还很不充分,如何进一步规范写作程式、完善编纂方法还有待挖掘。截止目前为止,《卢湾区志(2004—2011)》的编纂工作仍在紧张地进行当中,我们将继续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在学习中谋求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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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亦男,上海市黄浦区地方志办公室 (上海 200020)
刘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