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晓玉(武汉大学,湖北武汉 430072)
海外学界有关中国模式研究的范式转换与主题聚焦
文/刘晓玉(武汉大学,湖北武汉 430072)
“中国模式”研究近年来再度成为热点主题。相对于最初单一的经济视角,当前海外学者开始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角度重新审视“中国模式”,实现了中国模式研究从传统的“公民社会”、“法团主义”范式到“政府—社会关系”新兴范式的转换;在“政府与社会关系”视角下,海外中国模式研究主题聚焦于中国民主化进程、中国政府合法性和中国社会治理三个层面;海外中国模式研究的“政府—社会关系”范式在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研究立场上都有其长处和不足,但依然可以为国内学界研究提供启示。
中国模式 “政府—社会关系” 范式转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整体性的显著成就,尤其是经济增长速率与持续性获得了海外学者的高度关注,面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奇迹,许多研究指出可以用“中国模式”来统合,致使一时出现一股“中国模式”研究热潮,因而在“中国模式”概念兴起之初,海外学者大多从经济角度出发展开讨论。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对中国现状更全面的把握,单一的经济向度视角已经不能完整诠释中国模式,而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政治体制改革加速,社会层面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甚至出现了与西方现代化、民主进程发展轨迹、经典理论等相悖的现象,促使海外学界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角度重新审视 “中国模式”,中国模式也成为解释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场域发展变化现象的主流用语。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不少海外学者尝试性地从中国的政府与社会关系视角出发寻求对中国模式的诠释,但由于大多采用基于西方经验的“政府—社会”二分的分析框架(如“公民社会”、“法团主义”),难以对中国的现实进行合理的解释,导致相关研究停滞不前。近年来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海外“中国模式”研究再度升温,研究者们开始寻求对“中国模式”的多维度审视与诠释,并尝试跳出西方传统框架以求作出符合中国实践的新解读。海外学者从政府与社会关系向度出发研究 “中国模式”,其客观性、公正性在很大意义上会影响中国国际形象的形塑与传播。因而充分把握其研究动向,一方面可以在了解西方话语体系的基础上以提高交流回应的质量;另一方面,他们从不同立场出发,可以为国内学者在展开相关问题研究时提供不同思路方法;为我们理解中国政府与社会关系,解决当前社会问题,推进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改革等也提供一系列反观性的启示。
中国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政府与社会关系确实存在一些特点,并且这种关系对中国的发展轨迹产生了影响,而将其概之以“中国模式”,更突出的是与西方这一主要参照系相比较得出来的结论。即使从西方历史实践经验来看,政府与社会关系也不存在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甚至不可能简单地用一个模式来概括某一时期政府与社会之间所有的互动,但是对于将二者关系“模式化”有助于把握其中的基本脉络,形成一个概览图,划分政府与社会各自的权利界限、活动范围和互动关系,从而使身处其中及所有有关联的个体、组织等在行动之前有迹可循并且可以作出合理预期。
(一)海外中国模式研究的传统范式
海外学者对中国模式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解也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他们不断摸索定位适用于中国发展的解释框架。最先兴起的是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强调社会相对于政府的自主性、独立性以及社会制约政府权力的民主化影响。在上世纪90年代初,高登·怀特(Gordon White)等认为经济改革使中国某些地方出现了公民社会萌芽,并朝着公民社会方向发展。[1]后来发现在中国,“公民社会”政治地位、影响远远低于西方,无论是在对行政决策的影响力,还是在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方面,都相对虚弱。该流派的学者重新厘清、界定“公民社会”的内涵与外延,充分考虑到“就中国的情形而言,我们发现有必要将国家看作一个活跃的因素”,从而深入考察国家(state)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国根深地非西方价值观(儒家传统、苏联体制、早期资本主义国家观等)的影响,具有代表性的傅尧乐(Frolic,1997)提出“国家主导的公民社会”(stateled civil society)的解释。[2]
但是,许多学者并不认为中国已经存在 “公民社会”所强调的独立于国家的社会领域。并且在1989年和1998年先后出台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同一行政区域相同业务范围类型的社会团体只能有一个以及社团成立分支、代表机构等必须经过审查向主管单位申请登记等规定,为基于某些地方或者社会组织实践结果而持有“法团主义”观点的学者提供了有利佐证,其中主要代表有安戈(Jonathan Unger)和陈佩华(Anita Chan)。这一流派的学者看到了中国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合作,“法团主义”的核心便是政府与社会之间制度化的联系,具有垄断地位的功能团体将社会利益集中传达至政府系统,同时政府保留对功能团体合法性地位的授权权力。当然,他们结合中国国情进一步解释,中国建构的法团主义团体通常带有官方性质的机构和人民团体,协助国家领域同时协调社会领域,二者之间联系制度化规范,并非西方的市民社会从国家中分离出来。然而以郝秋笛(Jude Howell)代表的学者提出在实践中中国社会组织制度化政治参与缺乏、社会组织代表性弱,完全无法向政府形成社会控制压力等,“法团主义”完全不能反映中国社团活动的本质。[3]“法团主义”事实上并未能成功捕捉到中国政治的核心特征,中国社会的利益分化程度以及利益代表能力也没有达到要求的水平,并且中国为数不少的草根组织并不在该模型的研究范围内,这些都直接导致“法团主义”在解释中国问题上遇到瓶颈、权威性渐失。
(二)海外中国模式研究的新兴范式
无论是在传统历史上还是当前处于转型变革之中,中国社会是否已经从政府中独立出来以及独立的程度依旧要画个问号,而经典的“公民社会”和“法团主义”理论都是建立在西方实践基础之上并且基于 “国家-社会”二元结构,事实上包括这些理论的忠实支持者也都看到了二元结构在解释中国情况上的局限,在这些学者继续挖掘西方经典理论内涵的同时,更有一批学者开始尝试采用新的分析范式。其中形成一定影响力的新兴范式有以下三种:鲁依依(Yiyi Lu)根据中国40个官方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互动的案例提出了“依赖性自治”(Dependent Autonomy)理论:社会组织必须在政府处进行登记、获得许可,同时它们通过改善与政府打交道的技巧,进而从政府手中获取一定的自治,但很明显政府仍是二者中的主导,“没有政府的让步和容忍,非政府组织获取更多自治权的努力在第一时间将不会完全有效”。[4]杰西卡·蒂斯选取北京、云南、江苏、四川作为个案,开展了上百次访谈和田野调查,提出“协商性威权主义”(Consultative Authoritarianisms),“鼓励相对自治的公民社会的扩张与政府间接控制工具的发展同时发生”,中国政府需要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协商公共决策,同时也深得社会力量壮大对政权会形成威胁,故而对其有所控制。[5]郝秋笛指出中国公民社会发展是基于政府与市场双重压力之下的,对于出现的劳工维权、社会福利等问题必须将 “资本主义”(capitalisim)拉回理论与实践的分析视野内,来更好地解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合作与利益纷争。[6]
这三种新兴范式都具有很强的时代感,充分考量中国政治发展、社会治理、市场经济现状,尽量避开政治形态话语的束缚来进行描摹,根据其掌握一手资料的不同,各有侧重地分析探讨中国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鲁依依的“依赖性自治”范式之中,草根民间组织并不在作者的讨论范围,虽然已作出说明,不得不说这会直接导致其“依赖性自治”的解释框架也无法全面解释当前中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另一角度来看也确实提供了一种分析模式,但是如果通过“自治与否”和“依赖与否”来进行分析中国已有的所有政府-社会关系,而非采用单一的“依赖性自治”加以概括,这种扩展或许可以为其理论带来更多青睐。再如,杰西卡·蒂斯的协商性威权主义,海外在中国模式研究涉及到政府、政治体系时很喜欢贴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的标签,而该书从一个积极正面的视角来看待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政府与社会关系发生的变化,突破了西方经验的传统认识:自治公民社会不可能存在于威权主义政体,公民社会的出现与发展是西方式民主化的标志。事实上,她并非西方首次提出协商性威权主义概念,仔细分析作者观点会发现其中仍然包裹着“合作主义”的内核和新自由主义“小政府-大社会”的思想。但是作者从公共服务产品提供方式、政府治理以及政策学习展开对中国政府-社会关系的讨论在国外学者研究中独树一帜。郝秋笛看到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故而要将“资本主义”拉回中国政府-社会关系的讨论之中也只是一个思考方式的换位,并没有形成体系化、完整的解释范式。
(一)关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研究
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政治体制也在以渐进改革的方式进行,如何理解中国模式的政治发展,有很多个切入视角,比如市场经济发展呼吁、政府维持自身运行等。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就是二者互动反馈的过程如何影响着中国模式的政治发展现状和改革的目标、方式。
从政府与社会关系来看中国模式的政治发展,海外学者普遍最关心的依旧是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中国经济发展带动中产阶级的兴起,深深触动海外研究者,毕竟在西方现代化实践中中产阶级队伍的不断壮大,是发生社会民主变革的一个重要预示,然而在“中国模式”下,他们却兴致勃勃而来悻悻归去——中国中产阶级普遍支持现有的政权。[6]因为中国的中产阶级与政府普遍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比如就业关系,比如家庭关系,虽然他们并非改革开放后最富有的既得利益群体,但所拥有的一些特权和富足生活让他们不会选择投入与当权相对立的民主抗争中,并且学者特丽莎·赖特(Teresa Wright)调研发现社会主义价值观对他们产生很大影响[7]。美国当代中国杂志主编赵穗生(Suisheng Zhao)相对积极地看待中国的民主进程,认为民主以“中国特色”的形态一直在中国政治改革的日程上,中国式民主是政府和人民之间和谐共处、群体团结以及共同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他认为为了保证党政统治,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政治体制改革中采取政策制定制度化、党内民主等方式来实现公民宪法权利,回应多元社会,尽管这些都与西方式民主不同。[8]还有芬兰莱顿大学学者石达如(Taru Salmenkari)看到了政府在决策中与社会力量的互动,通过向社会组织咨询征求意见、获取专业知识等使公共决策更加科学民主。[9]
(二)关于中国政府合法性的研究
另外,一些学者比较关注“中国模式”政治的稳定性和合法性问题。在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国每年都会爆发大量的群体性事件,这对政权稳定直接产生威胁,中国当局每年花费大量经费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怀默霆(Martin Whyte)看到了中国发展伴随的一系列不平等,那么中国民众对于这些问题抱有怎样的态度,会不会形成社会抗议行动?根据对中国公民的调查结果,他发现,民众普遍可以接受改革开放带来的不断扩大的不平等,并且正忙于在这种体制下的自我生存,这种状态不会带来社会动乱反而更倾向于政治稳定。[10]瑞典国际事务研究所中国问题专家约翰·拉格奎斯特(Johan Lagerkvist)将眼光放在已经发生的、并且名声在外的“乌坎事件”,通过对大量媒体报道和中国学术文献的研究,他得出结论:中国当前处于一个转型期,公民社会也在发生转型,突出表现为民众变被动消极为主动地去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只不过他们选择的帮手不是政府登记在册的NGO,而是游走在外围的“影子公民社会”(Shadow Civil Society),比如该事件中的临时媒体中心组织与宗族组织。[11]村民通过这些组织表达经济利益诉求和对政府腐败的不满,但是最终以选择村民委员会组织——中共在农村已有的的政治社会结构形式——来处理后续事宜,表明公民在对政府存有不满、适当反抗的同时,仍旧保持着对体制的忠诚。
新媒介的出现,为海外学者对中国政府合法性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发展迅猛,网民人数庞大并在不断上涨,使用互联网基本已是一种生活方式。与传统的传播方式相比,网络以低门槛、跨地域、可匿名参与的优势成为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常用平台。美国学者泰自学(Zixue Tai)出版的《中国互联网:网络空间与公民社会》(The Internet in China: Cyberspace and Civil Society)关注中国网上维权行动(online activism)、社会抗议、社会运动的发展,网络如何使中国的沟通交流民主化,又是如何培育新型的社会空间、赋予公民权利,达到对已有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义。[12]约翰·拉格奎斯特在2011年采用实证研究的方式,挖掘中国互联网与社会媒体推动下新兴公民社会中挑战国家权威的新型社会规范的形成。[13]还有牛津大学中国政治研究副教授蓝梦林看到尽管中国有网络审查制度和防火墙的存在,公民还是有办法越过这些障碍利用互联网向政府改革与问责等施压。[14]
(三)关于中国社会治理的研究
随着中国模式政治与经济的发展,社会层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社会问题繁多如城乡差距扩大、公共产品不足等,同时也有新型的社会治理实践在展开。
有不少学者探析中国模式存在的社会问题及其原因。黛博拉·S·戴维斯(Deborah S.Davis)和王峰主编的《在后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富裕与贫穷》(Creating Wealth and Poverty in Post-socialist China)一书,深入分析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后带来的社会分层、权力关系以及社会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变化,特别是住房困难和收入不公,并且得出结论:政府的社会政策是当前城乡之间不断扩大的不平等的根源。[15]默怀霆2010年撰写《一个国家,两种社会:当代中国的城乡差别》关注中国社会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获取各种社会资源的差距等问题,以及应对这些问题政府政策的演变。[16]也有学者齐歌沙(Malgorzata Jakimow)直接从中国进城务工农民的公民权问题切入进行探讨,认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导致并加剧了不平等,户籍制度的限制虽然从改革开始渐渐松绑,并且为了回应WTO组织以及社会需求而赋予了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但收效甚微,当前城市农民工仍然在医疗、就业优惠、子女教育等与生存密切相关问题上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利。[17]
另外一些学者则把眼光放在中国政府进行的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其中持新自由主义观点的比较多,主张公共服务的民营化、社会化。卡拉·西蒙(Karla W.Simon)和杰西卡·蒂斯关注了中国政府在“小政府、大社会”改革中为改善公共服务与产品质量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合作,并且将中国的社会服务提供“外包”(Contracting out)政策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对比。[18]他们认为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外包对政府与社会关系提出特定的要求,既需要政府提供一系列规制监管非营利组织行为,又需要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运作并且承担责任,中国实际上还没有达到,但是外包政策对于提高政府监管能力、拓宽公众特别是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有着积极促进作用。香港学者李芝兰认为在中国转型过程中,城市管理中传统的以单位形式进行的管控在渐渐失效,社区(community)的作用正在扩大,政府开始着手社区治理结构的改革。[19]另外,对于社会力量与政府的合作杰西卡·蒂斯提出,这之间的互动其实是一种学习过程( Learning Process),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更加明确政府、社会在这个过程中的角色,以增强各自实力和互信关系。[20]
然而,中国政府为什么要致力于公共治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呢?狄忠蒲(Bruce J.Dickson)在2011年 《更新中国模式》(Updating the China Model)中指出:西方民主体制下,政客为了笼络民意,在选举中获得连任而积极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在专制的中国,官员连任并不需要取悦于民意却依然如故,他将其归结为两个原因:其一,提高政权的威望,减少社会抗议事件发生,维护政治稳定;其二,为了继续掌权,避免出现来自政权之外的更加强势的要求,必须抢先满足来自社会各界的政治改革的呼吁。另外,虽然秉承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很符合中国传统价值和现代民意的口号,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不断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改善公共治理、提高民众生活质量,但在他看来两者之间的互动依然是弥漫着一种家长式作风的气息。[21]
在政府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笔者发现海外中国模式研究有两大趋势:其一,由于中国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动态变化性,传统的分析范式在概括和抽象过程中备受质疑,并且已基本失效,开始不断尝试新解释框架;其二,不同于从主流的经济视角出发对中国模式的争论,在政府与社会关系视角下,学者对中国模式的分歧并不突出,普遍带有新自由主义的倾向。另外,从事中国政府与社会关系研究的海外学者基本是长期关注中国问题的专家,拥有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背景,大都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信息化等为研究者获取资料、开展实地调研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使其研究成果更具有时代性,同时也增加了海外学者研究结果的可信度。
(一)海外中国模式研究评述
1.在理论基础层面,海外学者在对中国政府与社会关系进行讨论时,普遍采用现代化视角,所依赖的理论基础也基本是西方经典的现代化理论。这与他们进行观察、展开研究的主流逻辑有极大的关联:首先,他们观察到中国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政治机制与社会机制方面并不是西方的民主化、自由化轨迹,然后就开始反思究竟是他们从本土实践总结出且深信不疑的经典理论有所疏忽遗漏,还是中国例外,亦或走上了歧途?进而将现代化理论、公民社会理论等与当前中国政治社会现状进行比对衡量,发现其中某些领域、某一地区、某一阶层出现了中国独有的现象。至此,有心急的学者便开始总结中国特例的暂时性、迂回性与未来指向性,即中国当前不同于西方的情况,只是暂时、迂回地在走西方道路,最终还是会殊途同归。当然,也有学者开始追溯中国的历史、文化、改革步骤和政策制度找寻例外的根源,通过扩大经典理论内涵外延等,创造具有时代性的词汇来描述解释中国。
但不容忽视的是,海外学者确实开始对西方经典理论进行反思,并且考量中国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历史文化和制度变迁。如卡拉·西蒙在2013年通过历史史料与现实田野调查方式相结合,纵观上下五千年,沿着法治和财政基础的主线探析社会组织以及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有学者研究儒家文化、中国社会主义价值观在中国发展中的作用;他们在尝试接近中国语境,是自己达到所信奉仰赖的中立客观。[22]
2.在研究方法层面,近几年海外学者在探析中国模式政府社会关系时,通常采用宏观定性与微观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来说,实地考察研究方法使用增多,尤其是试图跳出西方经典理论的学者,通常根据常识并结合大量文献作出某一假设,然后深入中国展开实地调查。在研究对象上,普遍选择政府官员、社会组织人员、企业家等,那些考察普通民众意向或者个人自我发展状况的,则以职业、社会阶层来划分;在地区上,为增强可靠真实性,学者通常把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重要指标来选取城市或地区。也有不少学者采取比较研究法,通过把 “中国模式”与世界其他国家,例如欧美模式、亚洲模式、拉美模式等进行比较研究,尤其是中国模式对于其它发展中国家是否具有示范效应。
总体来看,由于中国社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和复杂性,社会组织也存在着高度多样化和异质的特点,这个庞大的群体在与政府互动的时候也存在着不同的方式和作用效应。海外学者社会科学强调理性实证研究和研究模型的精致简洁,再受其信奉的解释理论影响,他们关注的社会组织可能是完全不同类别,对官办社会组织如工会、行业协会等和草根社会组织的观察所得出的结论可能是大相径庭的。我们不能否认他们的观察、总结、推论之中的翔实材料和调研设计,有些严谨的学者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且做出说明,但是这种局部推断的方式很难成为一个系统全面的解释,这种碎片化的描述与解释对于不深谙中国现实的人很可能形成误导。
3.在研究立场层面,很长时间以来,现代化视角、发展中国家视角、替代性视角是海外学者关注中国模式发展过程的基本视角,不管有意或无意为之,带着西方社会体制与文化的优越感和站在道德制高点,透过这些视角来看待中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学者的研究立场总不够客观冷静,主要体现在用语选择的贬低倾向,认为尽管有所好转,社会仍然处于政府专制之下,对中国民主自由预期不乐观甚至失望,惊诧于在政府的不良治理下社会还是选择支持而非对抗,等等。而同一现象在中国学者张维为看来,有着“家国同构”传统的中国社会,当前的发展趋向是一种“社会与国家政府的高度良性互动”。[23]
(二)海外中国模式研究的中国启示
1.构建中国语境与主导话语权。海外尤其是西方学界对政府与社会关系在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上,已经基本形成相对固定的范式,因而他们很自然地在西方语境下讨论中国政府与社会问题,也可以说是以西方为中心展开的,所以中国研究于他们成了一个普适性推广与修正性调整的课题。可想而知,如果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想获得他们的接受与认可,最便利的途径就是以一种西方学者的思维惯性和理解范式进行表述,无论得出的结果与他们的相似或相悖都是对其理论与方法体系的肯定。对于国内中国模式研究和政府社会关系研究来说,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在亲手塑造西方体系的变异体,为他人作嫁衣裳。海外之所以热衷于中国模式研究,探析中国内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想要了解中国现状,进而更好地处理国际关系和事务,但是对中国相关研究的来说,向外人介绍中国政府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并不是全部。诚然,整个现代社科领域国内发展相对落后,学习西方经验亦是应当,国内大学社科教学也都会介绍西方经典理论,学界也在从中国视角解读西方经典理论,论著翻译成册在国外上架、在海外权威期刊发表文章,这都是中国学者的声音,学术无国界,交流沟通才有进步。但是,我们应该探索西方传统经典范式之外,是否还存在另外一个“中国政府与社会关系模式”,由哪些原因推动,是否可持续、可推广,以及对于当前最实际的——能否探寻到最适合中国的解决社会问题和政府问题的方案?
当然,建立中国语境和主导话语权绝非生搬硬造,简单地复兴孔孟老庄,更非压倒西方、睥睨世界,而是中国政府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现实需要一个可以真正理解表达它的语境。国内学者首先必须静下心来沉淀理论基石,进行一个系统的累积和总结;其次,规范的研究方法和严谨的逻辑体系必不可少;最后,要对中国发展和本土研究具有自信心。
2.取长补短,研以致用。如今,中国模式的研究在本土和海外都有着庞大的实力群体,都在各自反思完善着、壮大着,两个群体实际上都或多或少有着自己的局限,海外学者的研究或许有其优越感傲慢,国内学者也不乏政治偏见与排外,但是由一个话题发展到一项研究再到一门学科,需要的除了跨越语言障碍之外,还要有学术研究方面的取长补短、长期有效的沟通学习。比如,国内最能深切感受到政府与社会存在的问题,而且对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把握较深,很擅长问题分析论述进而提出对策,却经常忽视实证调研、数据分析、模型假设论证等方法;海外学者更擅长科学设计的研究方法和逻辑范式体系,却往往停留在表象,深入、准确研究又受自身知识背景和视野的阻碍。
另外,当代西方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已经基本稳定,所要面临的政府与社会问题相对较为平和,中国问题研究对于他们来说可以为了研究而研究或者说是为了应对中国崛起对本国外交政策的影响而做的知识储备,很难站在中国中心的角度来献策。而对于迫切需要发展进步的中国而言,大量复杂的政府管理事务和社会现象问题亟待良方,故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各界,对中国知识分子相关研究的期许指向 “可实践性”,又由于国内研究缺乏定量研究的短板、学术规范性的缺乏等导致实际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率很低。所以,二者必须积极携手合作,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中国模式政府与社会研究的质量和地位,不能固步自封、自鸣得意。
纵观国外学者对于中国模式的政府与社会关系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发现没有一种理论分析范式可以完美概括解释中国现状,毕竟理论范式本身的研究对象就不是原原本本的现实,一方面与研究者本身能力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概念化、模型化过程中必然会忽视一些情况,当下很难判断被忽视掉的是否真的没有影响,而且范式也并不非为了全面解释而存在,它更多地是要对一个庞然大物进行解构、然后深入挖掘。同样,就目前尚模糊并且极其复杂的中国政府与社会关系而言,已经存在的各种分析范式,构建出一个有序的知识体系,从不同维度一点点揭开它的神秘面纱,对于生于此长于此的我们来说,认清现实是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且更好地改善现实。海外中国模式研究关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探讨,尽管在分析范式上尝试突破公民社会、法团主义等经典理论,采用宏观分析与实证调研的方法进一步考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现状,提出“依赖性自主”、“协商性威权主义”等新解释范式,并且更新了对中国政治发展、社会治理现状的认识,但是西方经典理论基础、实证研究局限性凸显以及以西方为中心的研究立场导致其依旧无法得出深刻剖析“中国模式”的政府与社会关系。而对于国内而言,在学术研究中迫切需要构建中国语境和主导话语权,并且注意与海外研究相结合、取长补短,并且最终落脚到指导中国的改革实践。所以,一种中道调和的中国模式研究进路应该是国内与海外两个场域的互观,两种立场的对话,多元视角的共契,在合作式研究中共同推进理论对现实的关照与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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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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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323(2016)03-0044-06
刘晓玉,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