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开勇 朱亚梅
★教育研究★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的保障与提升探析
谢开勇朱亚梅
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生命线,保障和提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质量,为我国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应用型创新人才,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但是目前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在培养目标、课程结构、培养模式、导师力量、经费支撑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因此,本文针对当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现存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分析,提出了相对应的质量保障与提升措施,以推动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提升,最终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保障
【Abstract】Quality Assurance is the lifeline of Master of Education, but how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Master of Education is a tough task, which is a key factor to train high-quality and high-level innovative talents for China's modernization. Now there are such problems about Master of Education as unreasonable training objectives, curriculum organization, teaching mode, teaching staff, financial security, etc. Therefore, the paper firstly analyzes current existing problems of Master of Education and then proposes some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improve and upgrade the quality of Master of Education.
【Key words】Master of Education; professional degree; quality assurance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主要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整体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程度,最终体现所培养对象的质量水平,既指所培养的人要达到专业设置的培养目标,又指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符合标准。[1]招生规模经过多年的扩大,现已渐趋稳定,内涵发展,人才培养质量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核心工作,如何保障与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自然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构建既符合国家基本要求,又适合高校自身特色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对于加快我国基础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保障和提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显得十分迫切而重要。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已有的基础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越来越不能满足教育和社会的需要,迫切需求越来越多的具有较强专业水平和能力高层次专门人才。在借鉴国外相关实践的基础上,我国也开始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经过20年的发展,不仅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丰富了理论研究,而且还为我国基础教育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的高层次教学和管理人员。但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体系保障建设。仍然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缺乏针对性
目前,我国教育硕士培养类型主要有四种模式: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农村教育硕士、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等模式。[2]部分培养单位在这四类教育硕士的培养方面,并没有因材施教,只是按照传统的要求进行人才培养。仅要求这四类的教育硕士通过一定的考试,证明其掌握了深厚的基础知识,并在培养阶段增加实践能力,具有统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忽视了这四类模式的区别,没有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而这样笼统的没有针对性的培养目标,会造成具有非全日制的教育硕士在培养的过程中对学习的兴趣不大,忽略了其对科研能力的期望,因为他们在工作中已经有了一定的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在对这类教育硕士进行培养的过程中不必过多强调实践,应该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从而提升其科研能力。
(二)课程结构比例失调
课程是教育硕士培养的核心,课程设置是具体体现培养目标和落实诸教育原则的实体。因此,课程设置是教育硕士专业培养工作的重点和中心。[3]科学合理、高效实用的课程结构设置,关系到高质量人才的培养。当前教育硕士的学员队伍中,主要不足在于较为缺乏教育学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因此在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制定中,应该加强教育学相关理论的教学内容。但是从目前培养单位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来看,一些培养单位的课程设置不大合理,在一些公共课方面的课时偏多,然而这些公共课教学又并未围绕专业课课程为中心展开,没有对专业知识的学习起到辅助作用。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硕士培养的目标方向出现偏差。
(三)教学模式单一乏味
当前,占据我国教育硕士课堂教学主导地位的教学模式是由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讲授教学,教学模式单一乏味,并且这一现象延续至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变。就目前调查数据分析,仍然有很大一部分高校在采用传统的学术型的硕士培养模式对教育硕士进行教学,沿照旧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传统的教育培养模式注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与当前的中小学教育改革方向相违背,重理论而轻实践,因此这种模式明显不再适用于现在的教育硕士培养目标和计划,容易造成教育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不利于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行。为了增强教育硕士教学方略的习得,增强其实践能力而开展的案例教学在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在漫长的教育史中,“课堂中心”、“教师中心”、“理论中心”似乎已经成为当前教学的顽疾,而且在教师心里根深蒂固,改变这些观念需要时间。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客观原因,现在班级的规模大、人数多也是不争的事实。在这些因素的制约下,采用教学案例进行教学模式的更新难度较大,无法取得显著的成效。显然,单一乏味的课堂教学模式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过程中仍有较大问题。
(四)师资队伍建设滞后
虽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6]25号)中规定“教育硕士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的任课教师中,具有教学实践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80%”,而在现实中,教育硕士教育的师资配置长期以来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4]由于教育硕士所关注的领域和所要解决的问题都离不开基础教育,因此,作为培养教育硕士的教师,如果对我国基础教育及基本状况和存在问题没有基本的了解,而要想从事教育硕士的培养,无异于“盲人骑瞎马”。因为现阶段我国教育硕士的培养都是通过高校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而绝大部分导师是进行学术研究的,对在最基层、最前沿的教育工作者的相关领域了解不深,没有深厚的相关领域的实践知识背景,因此在进行教育硕士培养的时候,也是按照学术型的目标进行培养的,这也就和教育部设置教育硕士本身的初衷相违背。综上所述,我们在教育硕士的培养问题上存在结构不合理,导师观念转变困难,师资队伍建设滞后等许多问题。
(五)财政保障不到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质量保障与提高,需要强大的财政保障体系。然而,当前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财政保障,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教育硕士学员所在单位、教育硕士学员本身、教育硕士培养工作者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育硕士学员所在单位目光短浅,认识不到教师教学理论和教学技能的提升对教育事业的重要作用,或者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但是鉴于工作开展的暂时难度而望而却步,因此,在鼓励甚至资助教师参加教育硕士学习方面力度不够;二是教育硕士学员本身由于工作的惰性,或者家庭的原因,特别是在当前绩效政策下,对继续参加学习积极性不够。三是一些教育硕士培养工作者对专业学位教育认识不够,总认为与学术型教育相比,从事专业学位教育要低人一等,且高校的工资绩效政策,直接影响着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随着教育硕士的大量扩招,已经造成教育硕士对学校的基础设施形成了很大的需求,由于财政保障体系不完善导致的教育经费匮乏,使得原有的教学资源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因此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硕士的需求,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的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国家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任。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使得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变化,但是原有的传统的培养教育硕士的模式并没有跟上教育改革的步伐,在人才的规格、素质、学位质量等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其影响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自上而下”的教育管理体制的影响
我国的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形成的由中央统一领导,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在办学类型和格局上,依然是政府主导办学,社会力量逐步参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基本现状,高等院校长期被视为国家行政指令和计划方式的实施对象。《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在法律层面上强调了高等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但是在具体的管理体制运行实际中,其办学自主权远远没有得到落实,“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体现得仍然突出。[5]比如在审核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授权时,也是以该培养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学术型学位授予权作为首要条件的,没有考虑学科专业的特殊属性。因此,这种管理体制对专业学位特别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这种职业背景特殊的教育形式而言,造成“自上而下“管理模式和统一的培养模式现状,不可避免导致人才的培养质量问题。
(二)“重学轻术”的文化传统的影响
我国从古至今崇尚高深学问学习,忽视与知识生产相关技能的文化传统。“学”通常被视为一种高深的知识习得和做学问的表针,而“术”却被视为一种技艺,与“学”相比没有高深和高层次的意义内涵。[6]因此,这种潜意识根深蒂固,人们习惯从自己的认知方面看待一件事情,大家普遍认为对高深理论的追求探索才是硕士学习的目的,越是神秘越是难以理解的越能受到人们的无限推崇和敬仰。然而教育硕士设定的目的在于对实用性教育技巧的获取,而不仅限于学术型的理论研究。这也就形成和传统的意识产生极大的反差,开始质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定的必要性,学生更对获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产生轻视感,也造成社会对这些学生的认同危机,对教育硕士文凭产生质疑,否定教育硕士真实的本领。再则,由于我国传统思想的禁锢,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和吸收能力既弱且慢,这也使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的地位在较长时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这种认同危机直接影响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从而影响了培养模式和方案的制定,阻碍着教育质量的提升。
(三)“计划体制”的社会传统意识的影响
受到我国基本国情的影响,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个特殊时期,我国实行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政府计划的形式,整个社会的运作依赖政府的规划进行,现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教育领域依然存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对现阶段的教育事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尤其是在高等教育领域,表现得更加突出和明显:例如我国现行的专业类型划分标准、招生计划的分配等。因此,传统的社会意识对于新生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它不能灵活地适应社会的需求,然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恰恰很好弥补了这一弊端,教育硕士是针对社会需求而设定的,强调实践能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的作用高于学术型专业研究生。所以教育硕士专业的开设应该与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上述我国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直接导致教育硕士的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因此不能顺利达到培养优质教育硕士的目标。因此,为了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为了让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基础教育的需要,完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的提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一)落实政策,制定人才培养规格
我国现行的学位条例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了一些修订后颁布的,从根本上还是沿用了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观念和定位,没有考虑到未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空间。并且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授学位而无学历,这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长期得不到社会正确认识的一大原因。因此,首先应该从制度上确立教育硕士的培养目的,专门为其制定相应的教育发展规划,并在相关的政策中给予培养单位明确的指导,其次要更加准确区分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区别,明确各自的性质和特点。最后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标准应该从实践性和职业性进行评价。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格方面,国家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定总体规划和执行计划,各省以及培养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区域特点和办学特色,在国家规划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自身的培养方案,在综合考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背景基础上制定有区别的多样性的培养目标,协调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关系,从政策上建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的保障体系。
(二)优化课程结构,构建好实践课程和基地
教育硕士的培养不是对过去已有教育的补偿,更不是在原有教育基础上的简单加减,而是一种发展式教育。[7]教育硕士课程体系中的教育类课程应在本科课程的基础上加以提升,突出教学内容的“实”字。因此,应该优化课程结构,理清课程体系中不同课程的各自功能。其中,公共基础课体现工具取向;专业课体现专业方向特色、强调岗位核心技能强调夯实基础 。[8]除此之外,基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培养目标,为了能够让教育硕士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培养单位在教育硕士培养的过程中,大力加强实践环节,建立稳定的高水平的培养与实践基地,让教育硕士可以到实践基地参观学习、观摩教学、调查研究,并且还能让他们将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实践中去,以此来不断提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质量。
(三)构建形式多样的教学形式,大力加强案例教学力度
高等院校传统培养教育硕士的教学模式是照搬学术型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仍然是注重纯理论探讨,并且在课堂教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教学模式是由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讲授教学。针对当前教学模式单一乏味的情况,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分析,总结出教育硕士的培养计划应该以课堂学习为主,同时强调教育硕士的实践能力培养,注意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教育硕士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加强专业知识的掌握,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增加课堂案例分析。采取形式多样的培养方式,强调实用性,通过课堂、讲座、参观考察、案例分析等增加学生的理论知识,同时要参加模拟教学、社会公益性活动、心得交流讨论会、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活动。所有这些教育方式都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为考察标准的,我们应该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来面对任何教学形式。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提升案例教学的效果,以“问题”为中心,师生共同参加,积极讨论,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的能力。
(四)加强导师指导力量,增加双师型教师比重
俗话说“名师出高徒”,教师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教师对教育硕士的培养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专业学位特别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还属于新生事物,没有专门的师资队伍,教育硕士的导师基本上还是原有指导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对基础教育一线的实践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方面的指导不能得心应手。因此,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面,应该增加双师型教师的比重,加强导师的指导力量。双师型教师不仅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学术研究方面有自己的方法和见解,而且更重要的是拥有深厚的教学实践经验,真正的把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从实践中汲取理论,在实践中验证理论。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尤其是对教育硕士的导师进行专业的培训,改变其固有的模式,掌握教育对象的特点,鼓励导师到一线去担任任课老师,并与一线教师交流,了解一线教师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并把这些经验应用到自己培养教育硕士上来,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不仅在理论上传授给教育硕士知识,并且在实践上加强对学生知识运用的指导,以此来提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质量。
(五)加强社会监督,构建财政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的保障体系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社会的监督也就是提升了学校对培养对象的要求,由于社会监督的介入,培养单位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到现今社会最紧缺的人才,这样培养单位就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和方案。对于教育硕士的培养,要加大力度开展和基础教育一线教师交流与合作,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对教师的需求和学校对人才的需求。政府还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保证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的健康发展,尤其是财政方面的支持,一方面改进现有绩效政策,提高教育硕士导师的待遇,从而在保证教师教学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前提下提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质量;另一方面,完善政府的财政保障和投入机制,制定和落实培养费用的分摊机制,加强对教育硕士培养所需资源的投入,根本改善现有教育资源不能满足教育硕士需求的状况,从而在社会监督和政府财政保障下,使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质量得到根本提升。
由于专业学位己经成为我国学位授予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其质量的高低影响着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质量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上不同的角度采取措施加以提升质量,更加凸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
[1]马春晓. 我国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提升策略研究[D]. 沈阳师范大学,2014年,p21
[2]杨香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现状及应对策略研究——以教育硕士为例[D]. 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p22
[3]刘知新.再谈化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问题[J]. 北学教育,2001年第6期,p11
[4]叶引姣.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研究[D]. 浙江师范大学,2006年,p37
[5]陈静.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研究[D]. 西南大学,2013年,p92
[6]王栻主编.严复集第四册按语[M]. 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p885
[7]梁景和、齐军华.教育硕士培养模式研究[M]. 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年第1期,p6
[8]周其国.教育管理方向教育硕士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变革研究[D]. 江西师范大学,2003年,p41
[责任编辑:王鹤艳]
Quality Assurance and Upgrade of Master of Education
XIE KaiyongZHU Yamei
谢开勇,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助理研究员。(四川南充,邮编:637099)
G643
A
1674-8824(2016)04-0079-05
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项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机制的建构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SB0020。)
朱亚梅,川北医学院高教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四川南充,邮编:63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