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本刊
2015年专用车市场政策法规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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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定是一个多变的年份,尽管市场持续低迷,但市场环境却在悄然发生改变。一系列政策法规相继出台,除了车辆本身标准升级,更有行业环境的不断改善,这也成为融合转型的必要条件。
理想的专用车市场是一个开放有序协调发展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不仅要有合理的市场秩序,更要有基本的政策指引。随着专用车市场的发展,法规政策的指引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2015年,相关部门出台了许多与专用车有关的政策,而这些政策中不乏影响后市走向的。
2015年5月7日,据发改委官网消息,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将以汽柴油质量升级为着力点,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清洁油品生产与供应,力争提前全面完成质量升级任务。
该方案主要对汽、柴油国Ⅴ标准执行范围、供应时间提出了要求。在执行范围方面,从原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扩大到整个东部地区11个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供应时间方面,该方案将全国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的时间由原定2018年1月1日提前1年。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与此同时,该方案还增加了普通柴油升级内容,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东部地区重点城市供应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17年7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在国内销售低于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普通柴油。
点评:
根据国务院2013年9月10日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 μg/m3左右,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PM2.5)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各个行业的努力,最重要的是对交通领域中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而提高汽车排放水平需要必要的技术升级,更需要油品的同步达标。
此次《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出台可谓是中央部委对油品升级工作痛下决心。早在2011年底,环保部就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这本应该成为商用车排放升级的重要纲领性要求,但却因为油品难以跟进这一重要原因导致排放升级一拖再拖,让原本不容商量的排放升级变成了一场难以收场的拉锯战。
虽然之前北京、上海、南京、珠三角等地已经提前实施了国Ⅳ、国Ⅴ标准,不过这种区域性的排放升级对于全国范围的节能减排效果有限。根据环保部2013年9月发布的文件,2017年1月1日全国将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排放升级已经成为倒逼油品升级的重要动因,在强大的政策压力面前,国内油品生产企业已经无路可退。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强化高端制造业的国家战略规划《中国制造2025》,它是建设中国为制造强国的3个10年战略中第1个10年的行动纲领。
该规划中有多个部分内容涉及汽车制造业。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部分,该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在加强质量品牌建设部分,规划提出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在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部分,提出要围绕汽车、机械、电子、危险品制造、国防军工、化工、轻工等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以及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应用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
该规划还专门针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出的具体要求,即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点评:
《中国制造2025》公布以来,几乎能够看到所有制造类企业都将企业使命和《中国制造2025》紧密结合在一起,漫天飞舞的《中国制造2025》让人们觉得似乎“中国制造2025”已经近在咫尺。《中国制造2025》之于商用车到底又算什么呢?该规划中有关汽车产业的要求,简而言之就是提高汽车制造业的生产效率,提升汽车产品的质量水平,使中国的汽车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此外,对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重视仍是显而易见。该规划不仅对电动汽车,还对关键零部提出具体的要求,这使得原本就已经被大家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更加炙手可热。
本刊认为,我们自然需要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方面继续保持关注,但也应当防止宏观政策的过度解读蒙蔽了市场的真实状况,同时也要继续在传统汽车制造业方面保持专注,毕竟弯道超车成功的几率并不是那么高。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与《中国制造2025》相似的是,此次印发的《意见》当然也与汽车产业有交叉内容。其中,在“互联网+”智慧能源部分,《意见》提出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进一步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协调匹配,推进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技术的应用,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互联网+”便捷交通部分,《意见》要求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推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将服务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互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多种出行方式信息服务对接和一站式服务。加快完善汽车健康档案、维修诊断和服务质量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在“互联网+”绿色生态部分,《意见》指出应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推进汽车保险信息系统、“以旧换再”管理系统和报废车管理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互联互通,加强废旧汽车及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信息管理,为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和便民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在“互联网+”人工智能部分,《意见》要求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动汽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设立跨界交叉的创新平台,加快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点评:
“互联网+”到底能给商用车行业带来多大的变化,现在看来谁也说不清楚,至少所有企业都一股脑地为自己贴上“互联网+”的标签,积极响应上了国家的政策。不过,现在看来有些企业仍然把对“互联网+”的理解流于表面,或者说是不愿接纳新的理念。该《意见》的出台对于未来商用车企业如何将自身与互联网紧密结合起来提供了更好依据。
从内容来看,与互联网相关的电动汽车、汽车保险、“以旧换再”都是国家未来支持的重点领域,在这些领域的先行者必然能够占得政策支持上的先机。另外,技术集成性要求更高的智能汽车也是“互联网+”人工智能的大方向,随着科技呈几何级数发展,智能汽车批量投入使用的日子相信也不会那么遥远。
在互联网无处不在的时代中,每个人都是互联网的分享想着,每个人也成为互联网的贡献者。同样,每家商用车企业都应站在互联网中一份子的角度去思考如何开展未来规划,倘若脱离这一前提,将会步履维艰。
2015年7月6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认监委等单位,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机构和汽车企业共同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征求意见稿)》(下简称GB 1589征求意见稿)发布。
GB 1589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其适用范围,并增加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长头列车等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标准内容进行完善;根据GB 1589—2004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GB 1589征求意见稿对相关产品的外廓尺寸进行科学调整,减少脚注、特例,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GB 1589征求意见稿还对相关结构进行了定义,并从参数上进行调整,以鼓励新技术、新装备的发展,提高道路运行车辆的整体安全技术性能及运输效率。
此外,在车辆外廓尺寸方面,GB 1589征求意见稿新增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长度限值12 m、列车长度限值22 m;针对多数车辆,取消车辆长度与最大总质量或轴数挂钩的限制;挂车长度限值增加,并新增相关尺寸要求;整铰接列车长度;宽调整为2.55 m;装箱列车高度维持4 m,新增牵引车鞍座位置尺寸要求;整外后视镜描述。在轴荷方面,GB 1589征求意见稿对轴荷限值没有实质的变化,但为了简化标准,进行部分修改。在总质量方面,GB 1589征求意见稿删除了“最大设计总质量最小限值”要求。
点评:
国标更新过慢一直受到大家的诟病,即便是征求意见的GB 1589也是如此,经过3年的不断完善修改,最终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基本能够满足目前市场要求。GB 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诞生于1989年,GB 1589-1989主要是对车辆的外廓尺寸进行,GB 1589-2004对道路车辆的轴荷及质量限值进行了强制限定。GB 1589征求意见稿的出现可以说是2015年对公路货运市场形成最大影响的政策。
随着公路货运市场的发展,不断发展出各种运输模式、各种运输车辆,快速发展的公路货运业亟需规范和标准。GB 1589征求意见稿可以说是公路货运方面的统领性标准,在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其他细分市场有关标准也立即跟进,参照GB 1589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
虽然GB 1589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于公路货运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不过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本刊发现也有些人提出了针对现实状况的改进建议,相信在最终颁布的标准中也将会有所改动。另外,由于标准更新缓慢,即便是GB 1589实施,市场状况可能会又发生了改变,导致标准再次落后于市场要求,所以要想达到标准与市场要求同步的状况并不容易,这其中确实需要有关部门与时俱进、深入调研、及时修订标准。
2015年8月25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最新版GB/T 6420《货运挂车系列型谱》征求意见稿,同上一版本相比,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规范了主要货运挂车产品的结构、整备质量、尺寸等主要技术参数,旨在促进货运挂车向标准化、系列化和轻量化方向发展,推进国家节能减排和甩挂运输的发展。同时,征求意见稿将更加有利于引导货运车辆生产企业开发节能型、轻量化产品,在满足国家法规条件下,最大限度发挥半挂车、中置轴汽车列车运输效益,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为国家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在型谱的基本系列划分中,《货运挂车系列型谱》保留原型谱中栏板式货运挂车、厢式挂车基本系列型谱基,增加了低平板式半挂车、车辆运输挂车、液体运输半挂车、散装水泥运输半挂车、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基本系列型谱,以及冷藏和保温运输半挂车基本系列型谱等;取消了原型谱中栏板式挂车的中置轴挂车,原因是这种车型在国内没有市场需求,暂时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进行了部分参数设置调整,修改了型谱中总质量分档数量和参数值,也相应调整了整备质量和车辆长度等参数;整备质量包含2个类别,A类是常规挂车整备质量,B类是轻量化挂车整备质量;在半挂车轴数一定的情况下,最大允许总质量设置为GB 1589允许的最大值,而整备质量和车辆长度分为不同档次。
点评:
GB/T 6420《货运挂车系列型谱》是我国货运车辆标准化的基础性的管理标准之一,主要用作规范我国货运挂车类型、主要尺寸和整备质量等主要技术参数。该标准的最近修订版是2004版,而且随着我国汽车挂车行业和产品类型的发展,国家治理超载超限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大力推动甩挂运输发展需求,GB/T 6420-2004《货运挂车系列型谱》已经不适应现代公路运输车辆发展和运输的需要,修改和完善该标准势在必行。
由于我国卡车生产和法规主要借鉴了欧洲标准,所以该项法规也参照了当今欧洲挂车相关法规,可以说修订后的标准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和普遍性,具体内容也体现了国家鼓励节能、环保和低碳车型的发展方向。
不过标准归标准,本刊想说的是,目前国内挂车生产企业的实力良莠不齐,而且生产出的产品也有优良中差之分,GB/T 6420《货运挂车系列型谱》的修订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挂车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要求,这对于淘汰挂车行业中的落后产能具有一定意义。随着甩挂运输的发展,有关货运挂车的标准也将越来越完善,届时必然将会有一部分企业被淘汰出局。
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从修订前的七章66条,扩展到现在的八章129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文增加了近一倍,现行法律中几乎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经过了修改。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修订后《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强化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和监督,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机动车尾气排放也是其中的涉及内容。《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点评:
机动车尾气污染和燃煤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然而长期以来,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效果不佳,令污染治理困局难解。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找准方向,在控车减煤,特别是提高油品和燃煤治理方面打出一记重拳。
在提高燃油质量标准方面,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同时,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第八十八条规定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统一在用机动车检验方法和排放限值,并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即便是对于个人,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提出了鼓励性要求,即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3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在有关机动车排放方面,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车辆排放限值、检验方法以及相关油品都提出了对应的要求,如果各个环节的管理部门和相关油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法律一一执行,相信必然能够取得不错的效果。不过本刊对此也持一定的怀疑态度,毕竟《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一部相对大而全的统领性国家法律,在具体的执行中,仍需要相应的补充法规,这样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才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而且对于后续的执行效果,中央应当予以重视,执行的效果好坏直接影响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落实情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于2015年10月印发《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出台的第一部全面指导快递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
《意见》还提出了多个发展目标,其中包括:使快递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快递市场规模稳居世界首位,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年业务量达到500亿件,年业务收入达到8 000亿元;实现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年均新增就业岗位约20万个,全年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日均服务用户2.7亿人次以上,有效降低商品流通成本;等等。
另据《人民日报》报道,截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8分,我国今年已经收发了200亿件快件。2014年,我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突破100亿件,2015年快递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全年快递业务量将超过206亿件,实现同比增长47.9%。
点评:
有数据显示,中国的GDP每增长1%,中国快递业就将以2.9%,相当于3倍的速度增长;物流费用占GDP的比例每降低1百分点,就可带来4 000多亿元的经济效益,对与降低制造业成本、进而拉低物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电商业的发展超过所有人预期,与此同时,快递业也搭上了一班发展快车,与之直接相关的是会产生大量的快递运输车需求。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十二五”期间全国已有新建、在建快递物流园区超200个,2015年运输干线车辆新增2.2万辆。倘若按照2015年收发200亿件快件、新增2.2万辆运输干线车辆计算,要实现《意见》提出的目标2020年快递年业务量达到500亿件、年业务收入达到8 000亿元的目标,仅干线运输车辆市场要有至少几万辆的市场需求,而深入到城市内部的支线物流车数量将会更多,这样一来,这一细分市场具备很大的挖掘潜力。因此,能够把握住干线、支线物流运输车市场的企业必然将获得一定利好。
2015年10月0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
针对充电难题,此次意见明确,坚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分类有序推进建设,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
在建设目标方面,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在标准建设方面将有多项工作陆续推进,一是尽快完成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等关键国家标准的修订稿发布;二是新版国标发布以后,要对存量的充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尽快实现充电标准全国统一;三是制定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标准;四是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同时,还要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识体系。
此次意见特别提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站。优先推进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际快充网络建设,适时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哈长城市群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大部分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
点评:
近年来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各种有利政策层出不穷,2015年更是如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这也足以看出中央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视。即便是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在逐年递减,仍难以阻挡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势头。本刊回顾了该《意见》出台以来的有关新能源商用车销售的各种消息,不难看出,市场和生产企业也都对新能源商用车的后市持较高的期望。
10月初,北汽新能源携手地上铁租车在深圳签订了400辆威旺307EV纯电动物流车的采购协议,并首批交付30辆。
10月22日,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举行第2 000辆纯电动物流车下线暨第1 500辆交付仪式。
11月11日,福田汽车集团纯电动卡车与环境装备产业园开工仪式在湖南长沙举行。该项目投资50亿元,是国内最大规模纯电动卡车项目。
11月12日,上海市商务委、市交通委等联合召开“高污染货运车治理暨绿色物流发展推进会”,并提出加快推广新能源物流车应用,进一步加大新能源物流车的投放力度,给予新能源物流车市区通行权,初期计划发展3 000辆新能源物流车。
12月18日,欧马可纯电动物流车庞大通州店正式开业。使用三元锂电池动力电池的欧马可纯电动车产品最大续航里程可达到200 km,主推的5 t、3 t欧马可纯电动物流车包含充电桩售价分别为18.98万元、16.98万元。
12月26日,《北京市电动物流车试点企业——首资新能源绿色物流运营启动仪式》在北京首资新能源公司举行。其中,上汽大通EV80系列纯电动汽车成为首资新能源公司及其他物流企业重点采购车型,上汽大通也成为首批获得电动物流车进京通行证的企业。
虽然难比新能源乘用车的较高销量基数,但新能源商用车的市场需求也是一块不小的蛋糕,又有哪家企业不像从中分一杯羹呢?但是,别看现在各企业在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开山拓路,其实真正考验各家企业新能源商用车制造实力的时候才刚开始,市场进入白热化竞争也是迟早的事情。
为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编制了《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 年)》,并于2015年10月29日发布。
《规划》突出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指导作用,以“物流标准化升级”为主线,依据创新机制、协同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标准化改革的阶段目标和物流标准化工作在体系构建、制修订、实施、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未来5年物流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并按照目前物流标准现状,确定了重点开展、大力推进以及积极探索的基础类、通用类、专业类物流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从目前物流标准实施存在着“用”的不到位、使用效果差等实际问题出发,以提高物流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为目的,选取了目前物流行业发展中有迫切需求、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以及基础性的标准化工作,确定了包括托盘标准应用推广、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物流信用、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物流标准国际化培育以及物流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开展的9项标准化工程。本《规划》在“重点工程”中同时提出了每项工程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旨在能使标准化工作真正落地,有效落实,并能通过标准化工程的落实,形成有效的标准化协同机制。
点评: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物流业结束了过去10多年20%以上的高速增长,增长速度逐步放缓到如今的9%左右。如果说在高速发展的市场中大家走在谋求发展,那么在缓速发展的形势下,市场更应当沉淀积累。《规划》的发布正是我国物流行业沉淀积累的一个明显信号。
目前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较快,电商运输更是需求急剧提高。《规划》提及将要开展的标准化工程就包含了诸如托盘标准、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物流服务标准化等多个时下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尽早确立这些领域的相关标准将有利于推进物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保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的有力实施和落实。
2015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
8月14日起,江苏省公安交警部门全力开展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隐患“四项排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
8月25日至9月3日,河南省交警部门开展“打非治违”第三波次集中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交通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运行情况。
9月,上海市交通委、安监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2项新规定于9月10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将来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都纳入监管范围,以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运营水平。新规定重点明确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源头联合执法,以及加大投入提升监管能力等5方面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10月21日,中国危化品物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平台在北京上线。此平台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经过调研测评建立,以全面测评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为目标,建立一套与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相结合的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点评:
2015年8月开始,政府部门对于危化品的管理突然加大力度,而其中的原因不言自明。突如其来的“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成为近年来我国较为严重的一起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而该起事故也暴露出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红线意识淡薄,部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法规标准执行不力,危险货物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而一场覆盖全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就此展开。各省市区都按照中央指示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检查,虽然各地的方式方法不同,但基本起到了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意识的作用。
本刊认为,其实目前对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管理方面的硬件条件已经非常成熟,很多时候出现灾难性事故的根源并非客观因素,主观上的“人祸”往往是造成事故的根源。虽然中国危化品物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平台等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素质的业态环境已经形成,但对于安全至上的特殊要求来说,这些要求远远不够,对于从业人员的管理应当进一步加强,因为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无论如何严格都不为过的苛刻要求。未来,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管理的严格检查应当成为常态,绝不能让悲剧再次重演。
自1996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交通部、公安部共同发出《关于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的通知》后,交通运输部对甩挂运输这种运输组织方式的重视和呼吁力度可以说是逐步加强。随着用户意识的提升和市场规范的形成,甩挂运输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2015年,有关甩挂运输的政策连续出台。2015年2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公布第3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通知》,中国重汽等公司生产的54款牵引车和青岛中集专用车等公司生产的15款挂车入选。2015年10月9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确定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项目的通知》,共有30个项目入选。
除了政策上的支持,政府部门也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在2015年6月28日举办的全国货运行业会议专题研讨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处处长战榆林就表示,为了保证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顺利开展,交通运输部将逐步解决制度障碍,如取消二级维护强制保养、综合性能检测和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甩挂运输标准体系方面,有关部门制定《道路甩挂运输标准化导则》《甩挂运输车辆技术要求》《厢式挂车技术条件》等标准和规范。同时他还强调,政府在推进甩挂运输试点中共给予了5.4亿元的资金补助。
点评:
2007年以来,为尽早实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交通行业战略目标,交通部对于发展甩挂运输的声音越来越强,无论在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时,还是在进行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工作中,都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截至2015年6月底,交通运输部已经发布了3批公路144种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开展了148个试点项目,共开通甩挂运输线路1 400余条,共完成甩挂运输量1.2亿t、周转量280亿t·km。可以说,甩挂运输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此外,以交通运输部牵头的多个政府部门已经在挂车检测要求、挂车使用寿命要求、简化挂车上路手续等方面做出了实质性的改进,这对于推进甩挂运输具有重要作用。
虽然甩挂运输取得了进展,但相比此方面更加先进的欧美国家,中国的甩挂运输业仍处于初级水平。不过,这其中也蕴藏了重大商机。在北美、西欧等公路网络比较发达的国家,以牵引车拖带挂车组成的半挂汽车列车的运输量占到总运输量的近80%,牵引车与挂车的比例基本都在1:2.5以上,因此目前我国的挂车市场距离理论上的甩挂运输理想状态仍有很大的商机,相信随着甩挂运输的推进,在提升公路运输效率的同时,挂车市场也将获得非常不错的利好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