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自愿遣返”原则下志愿军战俘去台问题研究

2016-04-07 10:51宋丽丽
卷宗 2016年2期
关键词:朝鲜战争问题研究

摘 要: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订,规定双方停火并进行战俘遣返。在停战谈判第四项议程战俘遣返谈判中,美方出于自身利益,坚持“自愿遣返”原则,双方僵持不下后中朝方综合各种因素做出让步,同意“自愿遣返”原则,美方则利用各种手段对中国志愿军战俘进行威胁恐吓,制造出大量中国志愿军战俘去台现象。

关键词:朝鲜战争;自愿遣返;志愿军战俘;问题研究

1 朝鲜战争战俘遣返原则背景

朝鲜战争从1950年6月25日爆发到结束历经三年多,双方一直处于边打边谈的阶段。1951年10月25日,停战谈判在板门店进行,重点谈判战俘遣返问题。根据1949年修订通过的《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中的第118条规定:“停止敌对行动后应当立即释放和遣返战俘”。中朝方面的谈判代表南日提出,要求遣返全部战俘。但是,美方谈判代表却以日内瓦公约的精神是保护战俘的最佳利益和权利为由抛出了“自愿遣返”的原则。遭到中方拒绝,谈判随之陷入僵局。

美国提出“自愿遣返”原则,最初只是出于制造对抗共产主义的心理战考虑。1951年7月5日,美国陆军心理战首脑罗伯特·麦克卢尔说,志愿军战俘中有一部分是原国民党官兵,这些中国俘虏,假如被强制遣返回去,恐怕会被问以投降罪而处以重刑,根据不同情况也有可能被处死;如果让这些战俘选择回哪里去,大部分人会选择台湾。这虽然在法律上有若干疑问,但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所以回到台湾去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假如一线的中国官兵即使投降的话,也没有被强制送回大陆的危险,那么将来会出现更多的投降者,这对将来开展心理战极为有利。[1]这个想法得到了柯林斯和联合国军第2任总司令李奇逊的认同。8月8日参谋长联席会议提出:对于战俘中是前国民党员或愿意加入国民党的人,如果台湾方面“可以接收”,授权联合国军总司令根据控制在共产党手中的联合国军战俘的安全情况,决定是否将其送往台湾。27日,艾奇逊指出,这与《日内瓦战俘公约》相冲突,“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所有联合国军和韩国战俘尽快被遣返”。10月27日,李奇逊在致参谋长联席会议的电报中提出:“如果对确保早日达成释放联合国军和韩国战俘的协议或对防止停战谈判破裂有必要的话,我们应同意成批交换战俘,包括全部交换。” 29日,美国总统杜鲁门表示 “不会同意任何全部遣返的解决方案”。由于估计到中朝方坚决态度,12月杜鲁门在前述立场上退了一步,同意参谋长联席会议提出的妥协方案,即尽可能坚持一对一为基础的战俘交换计划,实在不行,“可以提出以全部遣返为基础进行交换”[2]。这说明此时美国决策层还是把联合国军战俘的尽快遣返放到了优先考虑的位置。

1951年12月11日战俘谈判正式开始,中朝方提出双方战俘全部遣返的原则,但美方坚持要求首先提供战俘资料。18日,双方交换了战俘资料:中朝方面收容联合国军和南朝鲜军的战俘共计11559人,其中南朝鲜军7142人,美英等“联合国军”4417人。联合国军扣押的中朝战俘共有132474人,其中朝鲜人民军111774人,志愿军20700人[3]。双方战俘人数上的巨大差距,使美国在心理上和气势上占据了优势。1952年1月2日,美方正式抛出了“自愿遣返”原则。中朝方坚决不同意,据理力争。2月4日,美国国务院致总统的题为《美国政府关于自愿遣返在朝鲜战俘的最后立场》的备忘录中再次坚持这一原则。面对美方态度,中朝方起初予以强硬回绝,并做好了继续战斗的准备,双方屡次陷入僵局。直到斯大林去世,苏联新的领导人调整外交政策,这个僵局才被打破,中朝方也出于实际情况为尽快结束战争最终同意“自愿遣返”战俘原则。

2 朝鲜战争志愿军战俘去台原因

虽然战争双方就战俘遣返问题最终达成了协议,但在“自愿遣返”过程中三分之二战俘去往台湾,仅有三分之一的中国战俘被遣送至中国大陆。主要有以下原因。

志愿军结构成分的复杂性。志愿军战俘中有很多是国民党旧部,这些来自国民党的战俘,有些投降时是形势所迫,战斗意识相对薄弱,加上对老部队的感情,在蒋介石的特务鼓吹引诱下看到反攻大陆的希望。在济州岛战俘营中还潜伏了大量台湾特务,曾担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主任的杜平,在他的《在志愿军总部》一书中回忆说,美国军方要求蒋介石派遣大批台湾特务伪装成战俘潜入战俘营。结果是,这些特务在战俘营中成立许多反共秘密组织对战俘强制性地纹身和强迫战俘写反共血书。[4]美蒋势力的还进行残酷的“血腥甄别”。

这些志愿军战俘中有许多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和社会青年,他们大多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或有更好的生活而报名参军,对于战争的残酷性缺乏认识。也有的出身贫苦农民家庭,不堪忍受国民党和地主的压迫而被迫走上革命道路,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低,想通过革命取得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尽管他们在共产党的军队中经受过战争的考验和革命思想的洗礼,但受农民出身的小农意识的制约,面对美军和国民党特务的美好许诺,许多人产生了动摇。此外,不能忽视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忠”“孝”“义”的影响以及对死亡的恐惧感。

3 朝鲜战争志愿军战俘问题中新中国的得失

朝鲜战争战俘问题中美之间从僵持不下到最终中方做出让步,不是迫于苏联的压力而是考虑各种综合因素所最终得出的结论。新中国虽然在志愿军战俘问题上做出了让步,但是出于不想扩大战争的意愿以及争取最佳的停战时机和条件方面,新中国是成功的。中朝方面在朝鲜停战谈判最后阶段的顽强斗争,的确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毛泽东也达到了他争取尽可能有利条件下停战的预期目标。1953年4月中旬,中央军委指示志司,“停是谈判会场的事,军队只管打,不管谈”。[5]从1953年5月至7月,志愿军共发动了三次夏季反攻,沉重打击了美国在谈判桌上的嚣张气焰和李承晚破坏停战的阴谋。而斯大林在世时,中国事事向苏联请示的现象也一去不复返了。朝鲜战争中美打成平手,对于刚刚成立不过四年的新中国来讲无疑是一场巨大的胜利。正如毛泽东在 1953年9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第24次会议上所说的那样:“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是伟大的,是有很重要意义的。”

4 结论

朝鲜战争志愿军战俘问题,不仅仅是中美之间意识形态的问题,更多的是出于政治考虑,在“自愿遣返”的原则下大批志愿军去台虽然让新中国有些遗憾,但朝鲜战争的胜利使得新中国在国际地位上显示出了自己的实力,也打破了弱国无外交的局面。

参考文献

[1]〔美〕沃尔特·G·赫姆斯. 军事科学院战史部译. 朝鲜战争中的美国陆军:停战谈判的帐篷和战斗前线(第一卷)〔M〕. 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146

[2]FRUS 1951, VolumeⅦ: Korea and China. 857、1068、1073、1341.

[3]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 抗美援朝战争史(第3 卷)〔M〕. 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232.

[4]杜平著:《在志愿军总部》,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9 年,第 341 页。

[5]柴成文、赵勇田著:《板门店谈判》,第262页。

作者简介

宋丽丽(1987-),女,河南郑州人,本科學历,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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