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宇+朱娟娟
30多年前,主政安徽的山东东平人万里,在安徽全省推动包产到户、分户经营,带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从2012年开始,在万里的家乡东平,一种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新模式——在分户经营基础上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如星星之火正在燎原。
“如果说包产到户是脱贫所逼,东平土改则是致富所逼。”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认为,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攻坚期,破局首在“三农”,东平3年来的土地改革试验价值由此凸显。
困境倒逼改革,出路在哪儿?
东望泰山,西临黄河,地处山东省西南部的东平县,山、水、平原各占三分之一,自古以农业为主。
“东平山好、水好、人更好,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钱。”这是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对当地的第一印象。
用东平县银山镇南堂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灿宾的话说,“村民穷,村集体更穷”。以前,360户村民,人均耕地不足3分,且多分散在山坡上。村民外出打工或打鱼为生。“南堂子怪事真不少,山清水秀风光好,只见大哥不见嫂。”流传在村民中的这句顺口溜,描述的是这里穷得娶不起媳妇。
而在东平县彭集街道安村,地少且分散,种地不挣钱。2011年前,村委会办公场所仅有两张桌子、3把椅子,还欠着24万元外债,村里曾经9年没有村主任。
南堂子村与安村,是前些年东平县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一个缩影。
东平县县委书记赵德健上任以来,走访了100多个村,写下《用脚步丈量民情》一书。书中,100多个村庄的共同点,就是村级治理没钱。赵德健深有体会,村民没钱,意味着物质生活幸福指数低下;村集体没钱,则意味着说话没人听。
东平县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2011年,全县716个行政村,没有集体收入的村庄276个,占38.5%;村庄集体经济在3万元以下的,占21.4%。也就是说,近四成村庄属于“空壳村”,还有两成多村庄集体经济薄弱。
农民与村集体都没钱,乡村发展陷入恶性循环……东平县县委、县政府意识到,传统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已很难适应现实发展的需求。
出路在哪儿?
2012年,东平县与华中师大中国农村研究院展开合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大量的实地调查研究让课题组明确,东平农业农村发展已走到新的“十字路口”:
全县17万农户承包土地,户均5.1亩,大部分以家庭经营为主,土地零碎、过于分散,生产效率低,很难获得规模效益,农民增收困难;
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农民对农业依赖程度减弱,农业兼业化、老龄化、女性化经营日益明显,难以形成现代高效农业,经营体系亟待创新;
村级收入不仅少,且缺乏有效来源,相当数量的村庄集体经济空壳,村庄治理陷入困局。
有没有一种方式,可以既充分利用农村现有资源,又能调动农户积极性,并引入现代先进运营、管理模式,实现效益与效率兼得?
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让农民的土地成为获取收益的一种资产
2012年10月26日,东平县接山镇后口头村炬祥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成为山东省首批、泰安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
所谓土地股份合作,就是通过土地入股、市场运作,实现农村集体的重塑。“户户有土地,户户能加入”。具体说就是将土地确权与土地经营相结合,将农民土地股份化,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此让农民的土地,成为能够从合作社经营中获取收益的一种资产。
“但这种合作,又不仅仅是土地的封闭联合,而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开放式联合。”课题组成员黄振华介绍,在这个过程中,不同于人民公社式的生产要素简单联合,农村最为匮乏的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也得以有效引入。
东平在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要求合作社成立独立的管理结构,理事会、监事会均由入社农民共同选举产生,分别负责日常管理、经营与监管。重大决策则采取社员大会表决形式,社员根据合作制原则,平等享有决策权。利益分配方面,则按股分红。
“炬祥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初,共有17家农户,202亩耕地、100亩河滩地,栽植国槐、法桐等。现如今,全村村民踊跃加入合作社,入社土地1060亩,村集体荒滩地350亩,产业涵盖乡村旅游,绿化、经济苗木,紫薯种植等。
根据合作社的方案,农户土地1亩为1股,集体的滩涂地质量稍差,每两亩为1股。2014年5月,合作社第一次分红,农民每亩耕地在获得1000元保底股金的基础上,分得200元红利;村集体也获得数万元保底利益与分红。
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截至2015年10月,东平全县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55家,入社农户7809户,规模经营土地4.36万亩。
根据各村实际,如今,在东平,土地股份合作已探索出3种经营模式:引入外部资金、技术和管理,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经营型;将土地整体对外租赁,稳定获取租赁收入,实现规模种植、提高土地产值的内股外租型;自主培育产业的产业经营型。
无论农民还是村集体,收益不仅体现在钱这一方面
东平县农村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成立伊始,就确定了一条基本原则:“改革的首要目的,是让农民受益。”
在东平,凡参与了土地股份合作的农民,都有一个新的称号:“三金”农民(租金+股金+薪金)。具体来说,既有土地租金作为基本收益,也有由弹性分红、风险收益、务工报酬构成的增值收益。
课题组介绍,合作社收益方面,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金、公益金后,首先保证土地基本收益,不论是农户土地还是村集体土地,入股土地每亩可拿到1000元左右的固定租金,这是保本收益,还可以视情况浮动。其次是按股分红。收益剩余部分,则根据股权和契约分配。
“加入合作社,除了保底租金、年底红利,平时在苗木基地打工,每年还另有七八千元劳动报酬,挺合算。”接山镇后口头村村民赵恒水说。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不同于2011年前的衰败,彭集街道安村如今已是另一番景象。安村“安大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单引进公司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这一项,集体就能收入30多万元。短短两年间,安置就业500余人,入股农民人均增收4000元,村集体年收入达150万元。
无论农户还是村集体,收益不仅体现在钱这一方面。
在课题组看来,土地股份合作,为农民搭建了合作纽带:以土地为中心,农民能有效地参与进来,形成新型经济共同体,农民市场地位提高了,并且充分享受入社、退社自由。
农村市场化改革也得以推进:一家一户承包土地的凝固格局被打破,实现了土地由资产向资本的转变;培育了新型农民,愿种田的有田种,不愿种田的可以摆脱土地束缚,持股进城;而引入的公司管理模式,则改变了传统家户经营模式。
对村集体来说,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有了稳定收入,服务村民的能力也更强。
有了集体收入,村集体在管理上更有话语权,村民凝聚力也在增强。
安村党支部书记孙庆元介绍说,有了安大合作社,不仅村里的水、电、路、医、学等基础设施和村民福利大大改善,村里考取大学本科的孩子,养老院老人等人群,还可以获得奖励或补助。
通过土地经营权折股到户,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和受益权更加明确,农民和集体的利益联结增强,有效激发了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2013年,安村修一条路,概算投资17万元,最后,全村各户踊跃出义务工,仅花费了15万元就修好了。
东平县一项最新统计显示,到2014年年底,东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的6936元增长到10598元。
“替老百姓做主,不如让老百姓做主”
“人还是那些人,地还是那些地,为什么就不一样了呢?”在乡镇调研中,东平县农村体制改革小组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白常顺经常听到这样的感慨。
在白常顺看来,东平此次土地股份合作改革的—个经验就是,东平的实践探索不是上级领导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从实际出发,为解决问题起步的。政府没有搞运动,而是或熟一个引导一个,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政府部门虽然还是主导,但仅仅是引导,而非站到前台,“但凡不是以老百姓为主体的,都干不长。”
经历了这场改革,东平县委书记赵德健感慨,自上而下地“搞运动”已不符合实际,“这场改革纯粹由农民自己来推动,而非以往的行政命令式。替老百姓做主,不如让老百姓做主。”赵德健说,“农业有自身的规律,乡村治理也有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农村,不一定非要这种模式那种模式,农民自己认可的、简单实用就好。”
课题组成员、华中师大中国农村研究院的万磊博士长期在东平驻点。在万磊看来,东平“土改”,走过了一段比较长的探索历程,但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探索,才有了来自底层的创新与政府的上下互动,一起推动了改革的进程。
万磊举了个例子,在接山镇后口头村,一开始,农户们是把土地租给邻县几个蔬菜种植大户,但收获以后市场行情十分不好,大户弃田“跑了”。后来,农户们就想,我们能不能自己成立一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呢?大家一起入股,一起闯出一条路。包括后来,农户怎么入股,不愿意入股的可采取土地置换的形式,合作社由谁来管理、怎么管理等,“都是农户自己提出来,并与村集体长期反复沟通、协商出来的。”
“可以说,这就是一个由农户们自主决断的过程。”在万磊看来,以往,由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等,虽然快是快,但由于是政府带着任务自上而下的改革,而政府毕竟不是市场主体,与市场隔了一层,对市场不够敏感,“非常容易导致决策失误,(改革)不如由农民自己选择”。
“慢是慢了一点,但由于改革是农户们基于自己的利益来推动的,农民的主动性更高。”万磊说,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是好事,但不能侵害到农户的利益,这个时候,政府部门主要起监管、规范的作用。
在一次研讨会上,徐勇表示,东平“土改”基于实际,从问题出发,“就像当年鼓励包产到户一样,改革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