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丽
(广东工业大学 政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090)
论统战服务的专业化与社会化
谭 丽
(广东工业大学 政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090)
文章以广东台商企业法律风险状况调查问卷为样本,考察文化认同、法律风险认知、企业性质与法制认同的关系。结果发现,文化认同对法制认同产生显著影响;法律风险认知度越高,对法制越认同;验证结果还表明企业性质与广东法制认同显著正相关,说明技术密集型企业对法制认同明显高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此,通过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和法律政策预期研判服务形成较好的法制认同,通过搭建更完善的市场环境和执法司法环境,让台商更加充分了解法制情况,增加文化联系,促进法制认同,为新时期统战工作在过去民族、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如何实现法治理念和法制完整规范的认同并最终实现富有实质性内容的国家认同,寻求解决路径。
统战服务;法制认同;法律风险认知;文化认同
在粤台商的集中发展与近几年来台商北扩的趋势,都要求在对外引资的评价上更侧重于提升投资环境方面的服务质量,“筑巢引凤”的招商策略不再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单一的“筑巢”考量,在广东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尤其是高端产业、技术密集型工业,则成为台商投资环境中降低风险和增强招商吸引力的首要考量因素。通过制度流程体系建设,发挥法律风险事前防范功能、事中管理功能和事后救济功能。其法律风险管理问题的有效治理会进一步体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以及社会和谐、承担国际责任国际社会协调的大国气象。
紧随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履行,两岸的善意展现与合作默契使两岸关系经济化和社会化,淡化政治色彩,使得两岸人民进一步互相理解与交融,灵活、务实地建立可行的经济合作制度。通过地方经济的区域——广东省——影响形成地方政府支持台商利益维护、台资利益与投资地利益共赢,区域经济产业升级与台商投资升级转换间的联动变化的关联分析,为对台统一战线工作提供具有典型性的“地方解”。尽管经济互信与合作未能突破政治界限,但非对抗性经济合作势必对缩小认知分歧,跨越政治和思想的界限,协调彼此社会形态的差异形成正向影响。法律风险防控服务的展开,对台商经济利益的维护和为双方经济互信提供支持,在政治上的和平架构和安全互信机制等制度渐进积累后,和平发展进入更高阶段,逐渐走向和平统一。
新时期统战工作在过去民族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如何实现法治理念和法制完整规范的认同并最终实现富有实质性内容的国家认同,也是统战工作时代内涵有力拓展的新问题。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经济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为政治、法制认同提供对台统战工作的新契机。在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引进台资促进经济发展作用的同时,型塑地方法制环境,也是“由经及政”统战策略获得地方政府支持的具体路径选择。
在两岸经济合作发展中形成互信、稳定和常态化、制度化的经济合作框架是大多数学者强烈吁求的,在唐永红和邓利娟《当前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创新的空间与路径》、张冠华《关于新形势下建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的探讨》、盛九元《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方式与途径研究》、陈先才《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的建构》、唐永红《两岸经济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发展研究》、王建民《海峡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及合作机制建构的方式与途径》、刘舸《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内涵及其成长规律》、左功叶和王建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建构主要障碍问题的探讨》等文章中,都围绕启动两岸经济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发展的意义与方式等议题展开,但与统战工作结合,其实质性合作产生的统战效果的论述却几乎没有涉及。
部分学者从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对经贸关系加快发展所带来的政治影响进行相应评价,指出两岸政治关系回暖,经贸ECFA协议会为两岸带来稳定的关系(宫占奎,于晓燕,2009);从驳斥“台独”的角度明确继续为两岸实现“经济两化”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有力地反击“台独阵营”的抹黑和挑衅(刘红,王淼森,2010)。两岸经济关系对政治关系的促进作用得到肯定,但“由经及政”路径的统战策略没有得到较好的澄清。虽然一直以来两岸都有“政经分离”、不以政治关系影响经济关系的呼声,但众所周知,经济关系在利益博弈中是逃脱不了政治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的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历史更是印证两岸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始终存在彼此互动、相互影响的证明,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也会深受两岸政治关系的影响与形塑。欧盟的经验告诉我们, 经济合作是走向政治统合的必经之路,如何构建经济合作到政治统合的统战服务路径却鲜有研究提及。
从影响台商投资区域的因素上进行归纳,更多的学者都概括为区位因素、市场因素、基础设施因素等硬环境,政策因素等软环境,以及生产力因素、产业因素、文化因素等方面(张明,吴茜,2013)。有少数学者从台商法律风险角度对法律因素进行分析,指出很多台商因为对大陆的行政、司法体系评估不足, 造成投资风险(沈国金,2008)。当前,两岸经济发展水平仍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两岸产业结构在总体上呈现高度互补性(张冠华,2013)。随着大陆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与工业化水平的快速提高,一方面,两岸部分产业领域需要高端对接;另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获取先进技术的一个主要渠道(Boresztein, de Gregorio and Lee,1998),通过外国直接投资可以引进新技术,提高资本产出率(Dunning, 1993);通过“干中学”效应,外国投资能够提高发展中国家国内的人力资本,改善东道国国内公司的知识诀窍(Lucas, 1988)。因此,对于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等问题,以及在经济频密合作中产生的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风险防控问题日益成为外资进驻着力考虑的重要因素。
综上,现有研究大多针对两岸经贸往来的经济依存进行分析,对于统战策略缺乏将两岸经济增长纳入政治互信、法律风险管理考量的系统视角;在研究方法方面,传统的文献研究方法无法揭示新时期统战工作中,台商需求变量与统战服务提供变量之间的现实和动态影响。
统战工作需要有一种情感和意识上的归属,在相互认同的基础上构建统战服务平台。然而,除了传统的国家、民族、文化等宏观认同因素,法治理念和法律制度的认同是在粤台商对大陆产生正向预期、政治好感和自我归属中最直接、有效的考量因素。培育统战工作中的多元认同,在对台统战中加入针对性的台商法律认同是符合现实需求的。
目前,台湾已是发达经济体,大陆还是发展中经济体,改革开放后实现的引进资源、引进管理后形成的单向经济投资流动关系需要更多的双向变化来形成互动性影响。通过建立健全两岸贸易合作机制、投资合作机制、产业合作机制,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推进两岸经济一体化发展。在两岸贸易依存度整体提升后,双方会更加珍视两岸和平发展的环境,从而会更加重视维持两岸政治关系的稳定性;也会改变既有的观念,达成更多的共识,更加愿意加强、深化和扩展两岸交流与合作,从而有助于两岸政治关系问题的和平解决。由此,增进理解和信任, 从而谋求统一战线事业更加广泛、更大程度的政治认同,为统战工作“由经及政”的策略谋划提供较为可行、清晰厘定的工作思路。
在粤台商利益诉求获得充分法律保障后,作为代表的在粤台湾商人,其经济表达与政治表达的统一便容易达成。统战工作要注重做好代表人士工作,即通过广泛深入联系台湾代表人士,进而联系和影响其所代表的统战群众和社团。但必须正视的是他们又必须维护其地域、阶级、阶层、社群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他们的发展做好法律风险防控服务,进而为其政治表达形成较好地现实认同基础,增进理解和信任, 从而谋求统一战线事业更加广泛、更大程度的政治认同。因此,要解决新时期对台统战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问题,就需要在经济认同到法制认同的融通中寻求解决路径。在粤台商企业到广东的经济投资势必会通过经济认同,但文化认同是形成法制认同的基础,法制体系不仅仅是简单法律规范的汇总,更有对法治精神内涵、法治观念的深层意蕴,同时对基本公平正义普世价值的追求,文化认同应该会对法制认同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提出下面的假设——研究假设1:文化认同与法制认同显著正相关。
一些先发展地区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型问题,高技术含量、创新型企业的投资以及其所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是该地区引资中的着力点,但不以劳动密集型生产为特色的企业到中国投资的吸引力还在于利润空间范围内的较优越的法制环境。广东省作为台商投资的最重要区域,在产业升级发展中注重与台商在产业链的互补中寻求更多的技术合作与拓展。广东“十二五”规划对经济结构转型和外资政策的转变势必会影响台资企业的投资意向。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内的各种法制环境是投资软环境的重要评判标准。在侧重多元认同的基础上,引导在粤台商的利益诉求得到切实的法律保护,提供防控法律风险服务,注重政策法律预期与研判、法律风险预警、应急管理规范治理、企业风险法律救济的完整法制保障,顺应新时期统战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趋势。因此,我们提出下面的假设——研究假设2:与劳动密集型企业相比,技术密集型企业对广东法制认同度更高。
对台统战工作要注重做好代表人士工作,进而联系和影响其所代表的统战群众和社团,形成一支拥有广泛社会基础的、坚强有力的认同群体。同时,海外代表人士身上兼有着“同”与“异”两个方面的特征。其“异”的方面着重从维护自身地域、阶层、社群的根本利益出发,形成统一战线的共同价值取向和愿望。台商的权利意识较强,他们希望大陆在资讯、审批过程、收费标准乃至司法案件等方面,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增进理解。其整体认同大致会经历“建构—质疑—消解”的过程。其中从质疑到消解的飞跃并不再是基于国族以及文化身份的认同,而是源于现实制度环境的实践与理解和宽容,通过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实现法律风险集中管理的组织保证;建立以系统控制为支撑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识别、分析、评估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发出风险预警等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信息化监控系统为实现法律风险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律风险无遗漏管理。在法律风险认知不断践行当地法律的情况下,主体因对法律的理解和熟悉形成对法制更好的认同。因此,本文提出下面的假设——研究假设3:法律风险认知度与法制认同显著正相关。
本文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抽取部分台资企业,并发放问卷对企业法律风险状况及国家认同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对部分被调查者进行深度的个案访谈。本研究的问卷回收情况良好,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历时半年多的时间里共发出调查问卷71份,回收68份,回收率占95.8%,在数据整理、审核、编码、录入的过程中,剔除数据缺失问卷,确认有效问卷62份。由于问卷的调研兼顾企业情况和台商个人情况,所以问卷发放要选取企业主为调查对象,整个问卷的调查与回收相对比较难得。受访者基于企业中的管理地位,对企业情况的了解和整体把握都是本研究获得数据和相关信息的可贵资料。本研究的所有实证数据均来自上述调查。
表1 汇总本研究所用主要变量的描述与定义。为在粤台商对广东地方法制认同度,反映在粤台商整体对广东地方法制的认同程度;为文化认同;为企业技术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分类,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性质;为企业对法律风险的认知度,用以衡量在粤台商企业家对法制的认知了解程度;是企业经营规模,代表企业规模的变化趋势; 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用以测度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发挥作用的程度。
(一)描述性统计
表2 在整体上汇报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在62个观测样本中,在粤台商中对广东法制认同的样本仅仅占总样本的10%,这表明在粤台商对广东法制不认同现象比较严重。在对受访企业对广东文化认同的调查中,发现文化认同好于法制认同,均值为0.270。企业类型的均值为0.420,中位数为0,反映在粤台商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占据绝对多数。法律风险认知的中值和均值分别为2与2.470,最大值为4。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与定义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3 是单变量的相关系数及其显著性。其中右上角是Spearman 相关系数,左下角是Pearson 相关系数。我们发现无论是Spearman 相关还是Pearson 相关,我们发现法律风险认知度(RISKCONS)与法制认同(LegIden)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能够初步印证研究假设3。同时,法律风险认知度与文化认同、企业性质之间都有显著正相关关系。
表3 相关性分析
*p< 0.05,**p< 0.01,***p< 0.001
(二)回归分析
本部分采用下述OLS回归模型来分析在粤台商企业对广东地方法制认同的影响因素:
LegIden=β0+β1Cul-Iden+β2SizeTrend+β3COUNSEL+ε
(1)
LegIden=β0+β1IND+β2SizeTrend+β3COUNSEL+ε
(2)
β0+β1Cul-Iden+β2SizeTrend+β3COUNSEL+β4IND+β5RISKCONS+ε
(3)
表4 给出多元回归结果。第1列报告了假设1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假设1在控制企业经营规模变动(SizeTrend)和法律实践因素(COUNSEL)之外,主体的文化认同(Cul-Iden)对当地的法制认同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模型2检测企业性质对法制认同的影响,结果表明企业性质(IND)与广东法制认同(LegIden)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模型2显示,当控制企业规模变动趋势(SizeTrend)和法律顾问作用(COUNSEL)的情况下,企业性质(IND)对法治认同(LegIden)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技术密集型企业对法制认同明显高于劳动密集型企业,验证前述法制认同需要更多地接触当地的法律,更熟悉法制状况的结论。模型3在加总控制所有变量,即文化认同(Cul-Iden)、企业规模变动趋势(SizeTrend)和法律顾问作用(COUNSEL)的情况下,法律风险认知程度(RISKCONS)仍在5%水平上与法制认同正相关,进而验证研究假设3。
表4 研究假设检验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p< 0.1,**p< 0.05,***p< 0.01
在对法制认同的相关因素研究中,我们认为,随着企业的升级转型,技术密集型企业会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出现,面临的法律风险环节较多,更需要通过对法律制度的研判及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此来增加企业对法制认同的提升。所以,在粤台商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平台搭建可以有机地与统战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为在粤投资的台湾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统战服务,为在粤台商的经济利益维护,通过法制认同,使经济和政治融合,进而实现统战目标。
台商的法制认同也与积极行动参与相关,在投资、运营过程中,台商一方面通过经济实体的运作,为大陆带来较为先进的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又因为在台湾本土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他们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与法制发展的超前经验都可以为大陆尤其是广东的行政、司法环境打造与政策制定提供更多中肯有益的建言,并通过积极实践,更多地熟悉和理解当地的法制体系,从而形成更多的法制认同,最终弥合地域差异的制度影响。地方政府则可以着力引导、塑造为台资企业践行当地法制的更多机会,如通过宣传、鼓励、指导企业认知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帮助、助推合法解决方案,为台资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因为两岸的同根同源,致使台商与其他投资比较起来更容易对文化产生认同,而前述研究已表明文化认同对法制认同有显著的正相关影响,所以,政府调动各方资源,包括台商协会的文化纽带作用的发挥、政协统战服务职能的发挥,进行文化宣传和文化融合,促进文化多元理解与交流,也会有力地促进在粤台商统战工作中法制认同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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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薄 刚]
On the Specialization and Socialization of the United Front Service
TAN Li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090,China)
Guangdong Taiwanese corporate legal risk profile questionnaire sample investigated cultural identity, legal risk perception, the nature and the legal recogni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It was found that cultural identity produc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legal system; the higher awareness of the legal risks of the legal recognition; verification results also showed a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nature of the enterprise and Guangdong legal identity, description of the legal recognition technology-intensive enterprises significantly higher labor intensive enterprises. Therefore, legal services and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olicy is expected to form a better legal judgments service identity, by building better market environment and the enforcement of judicial environment for Taiwan more fully understand the legal system, increasing the cultural ties to promote legal recognition. On the basis of the United Front Work for the ethnic, cultural identity and ideas on how to implement the rule of the complete specification of the legal recognition and, ultimately, full of substantive content of national identity to find a solution path.
united front services;legal recognition;legal risk perception;cultural identity
2016-04-16
谭丽,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讲师,“粤台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社会法、行政法制与宪政。
D66
A
2095-0292(2016)06-0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