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女儿当借口索贿的县官

2016-04-06 19:59江舟
方圆 2016年6期
关键词:澄迈县船主副县长

江舟

毗邻海南省海口市的澄迈县,有个颇有名气的副县长黄照良,不仅是海南省著名少数民族诗人,还是海南省作协四届理事。按常理而言,“诗歌是净化人们心灵的语言,而诗人便是人们心灵的救赎者。”不过,有着诗人、副县长双重身份的黄照良,心灵非但没有得以净化,而且,他在喜欢作诗的同时,更对权力上瘾,更喜欢以权敛财。在任副县长的8年里,先后为20余人谋取利益,多次受贿共计人民币344.58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10万元。

此案由屯昌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以受贿罪判处黄照良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2015年10月26日,黄照良历经服刑前教育后,被投入海口监狱接受改造。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笔者来到办案机关,听办案检察官讲述了黄照良受贿案的细枝末节。

克扣油补共分赃

案卷资料显示,2006年12月至2014年4月,黄照良由海南琼中县副县长调任澄迈县副县长一职,到了2011年3月,他升任正处级副县长。分管农、林、水务、海洋渔业、国土资源、环保等工作,且负责跟踪澄迈县若干重点工程项目。

2006年,国家出台了渔船柴油补贴政策,然而,就是这样的惠民政策,却成了黄照良之流眼中的“唐僧肉”。

据时任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王大文供述,县里乘昌渔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梁某告诉他,2006年时,县渔业局将渔船柴油补贴直接发放到乘昌公司,公司却以种种名目扣留了船主油补费,引起船主不满,过了很长时间才平息了事态。为此,梁某建议为渔船船主直接领取2007年的船油补贴,并许诺船主们愿给他10%的好处费。

王大文很快答应了梁某的要求,但提出此事还需县领导同意。几天后,王大文将此情况向主管此事的副县长黄照良作了详细汇报,当汇报船主自愿给手续费时,黄照良也点头默认。

2007年年初,澄迈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分配发放船油补贴方案,将补贴直接发放到船主个人。2008年春节前,梁某在盛唐大酒店,通知了30多名船主前来开会领取船油补贴,会上王大文明确表示,要按全额补贴的10%的比例给予有关领导感谢费之事,船主们都表示同意。

翌日上午8时,30多名船主来到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办理了领取补贴费手续,当晚,按照事前约定,王大文叫来其妹妹及妹夫协助收取船主承诺的10%的感谢费。不一会儿,就全部收齐了这笔感谢费,王大文粗略估算是34万元,他给了梁某6.8万元,带上余款随即离开酒店。

临近春节的前一天晚上,王大文自己留了14.2万元,将13万元现金及蓝带洋酒和几条中华牌香烟装了两个袋子,驱车来到黄照良家里并留下了两个袋子。

只是同意了王大文的建议,出台了个船油补贴发放方案,帮船主们办了件小事,就轻而易举地拿到了13万元好处,黄照良禁不住暗自窃喜,觉得此等好事,往后只要有机会不能放。案发后,那位乘昌渔业公司姓梁的工作人员被另案处理,身为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副局长的王大文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37万元,早在2015年3月,被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官商相投

随着侦查取证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行贿人的陆续归案,黄照良受贿案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在大量的外围证据面前,黄照良不仅供述了检察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而且还供述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据办案人员介绍,黄照良从主管县里的国土资源及工程项目建设后,便与一些工程公司及个体老板关系很快密切起来。土地及工程成为他发财的主渠道。

挂靠在屯昌县建筑安装公司名下的个体工程队老板徐日佳,通过朋友结识了黄照良,几次浓茶慢饮,几顿酒肉进肚,便成了好友。后来,在黄照良的关注下,徐日佳先后拿到了澄迈县老城中学教学楼工程,松涛灌渠美亭水库干渠续建工程等5个工程。

同时,在这些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款拨付等环节上均是一路绿灯。对此,徐日佳心似明镜:工程上的事全靠黄副县长全力关照和支持。于是,从2007年春节到2012年4月间,徐日佳先后18次送给黄照良好处费79万元。

澄迈县永发镇有个村委会书记,也是包工头的曾令飞,在黄照良的关照下,承建了一些水利和教育系统的工程项目,从中获利颇丰。欣喜之余,曾令飞始终没有忘记工程建筑领域潜规则:给相关领导好处费。

为进一步良性互动、互利、互惠,深化维系关系,曾令飞利用各种节假日先后27次孝敬了黄照良76万元。

黄照良结识了曾令飞后,便是财源不断。后来,又在一次喝酒时认识了曾令长。几次推杯换盏后,关系如同哥儿们一般。原来,曾令长也是个村委书记兼工程队老板,明人不用细说,黄照良认得只是曾令长手中的钱,而曾令长看中的是黄照良手中的权。不久后,赤裸裸地权钱交易大戏又上演了。

在黄照良的帮助下,挂靠在海南石琼建筑公司名下的曾令长,承建了澄迈县白莲西干渠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名山田洋农田整治工程等多个工程。使曾令长始料不及的是,他所拿到的这些工程项目不但在工程招标上得心应手,而且在工程拨款,验收上也是一帆风顺。这一切的一切,只有曾令飞心中明白,这都是先后18次送给黄照良32万元金钱所发挥的作用。

统计显示:黄照良收受贿款最疯狂的时期是在刚担任副县长前几年间。

办案人员针对黄照良的交代,对其供述涉及的一笔笔贿款进行分析,并传唤行贿人逐一查证,以固定其受贿犯罪的证据,以防涉案人员翻供。

拿女儿当借口连续索贿三次

黄照良被逮捕后,县里有老干部议论,黄副县长是有能力的,为创立澄迈县农业品牌做出过贡献。但是,此人太贪,县里的不少工程都是与他关系好的工程队老板们承建,别人插不进去,老干部劝说也没有用。

2007年年初,新华达白莲鹅产销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罗海平,在澄迈县开展白莲鹅养殖业务,并在产品推介、企业发展等事项上得到了黄照良的支持。后来,企业发展势头旺盛,获取盈利丰厚。为此,黄照良主持澄迈县政府会议,专门研究打造白莲鹅品牌,加强合作社建设,加强推介问题。

尽管黄照良费了不少心思,发展壮大罗海平的合作社,可罗始终认为在合作社盈利的同时,也会给澄迈县带来经济利益,却忘记了对黄副县长“表示”的事。

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罗海平接到黄照良的电话,黄照良诉苦,自己的大女儿在北京上大学,过年回来家里有些困难。

挂了电话,罗海平反复思量后觉得,既然领导开口要钱了,再说黄照良是分管县里的农业,畜牧业的副县长,之前也帮了不少忙,以后还离不开这位县太爷的关照,沉思之后,认为都怪自己不懂人情事理,缺乏感恩之心。

当日下午,罗海平筹备8万元现金,驱车来到海口市海垦路住家附近,将8万元送给等候在那里的黄照良。但这8万元并没有满足黄照良。2009年春节前,黄照良故技重施,再次给罗海平打电话称:大女儿要去美国留学,需要2万美元。罗海平听后不敢怠慢,立即托人去兑换美元,可只兑换到1万美元,他马上开车到海口市送给黄照良。

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到了2010年春节前,罗海平又接到黄照良的电话称:眼看春节到了,家里一点年货都没有,你给准备20万元。不由分说,罗海平立马备齐20万元开车到澄迈县政府停车场,给了黄照良。

时隔3年后的2013年春节前,黄照良再次给罗海平打电话,直截了当地说:今晚要到你的饭店吃饭,另外我二女儿放寒假回家过年,你再给准备20万元。无奈之下,罗海平又筹措了20万元及两瓶洋酒送给了黄照良。

海南旭东水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蔡汝仲,专搞水产养殖,黄照良到旭东公司视察时相识,后来,黄照良帮助蔡汝仲与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合作成立了旭东润置公司,得到对方公司的投资款约3千万元。一次在一起吃饭时,黄照良 提出,自己想搞个农庄、买房都需要用钱。蔡问需要多少?大约30万元。几天后,蔡备好了30万元,驱车直奔海口黄照良家附近,交给了黄。

个体工头黄银川,承建的澄迈县国土局办公楼竣工已久,拖欠的300万工程款却一直未付。后来,黄银川找到黄照良帮忙催款,黄很快答应帮忙。不久,欠款很快到账。2010年12月底的一天,黄照良以女儿大学毕业要买车的名义让黄银川给予赞助,黄银川深知不能得罪黄副县长,当晚约黄照良在海口一家酒店吃饭,饭后送给黄照良8万元,谁知,过了几个月,黄照良又告知黄银川,女儿毕业回来了,那东西落实了没有?这才使得黄银川醒悟过来,上次的钱给少了。他又准备了12万元和两瓶酒,送给了黄照良。

他人被查,担心败露退赃款

黄照良身为政府官员,一直怀着侥幸心理,在受贿索贿的泥坑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然而,2012年5月的一天,他突然听说澄迈县水务局副局长被人举报,检察院开始调查,同时,曾给他送了79万元的工头徐日佳也被传出协助检察院办案人员调查的消息。

一连几天,黄照良坐卧不安,怕一旦案发会毁了自己的前程,会牵连家人,会遭受牢狱之灾,他开始有了精神压力,过上提心吊胆的日子。经过反复思忖后,黄照良决心退出部分钱款以求破财免灾。2012年6月的一天,黄照良主动约徐日佳在屯昌县一家酒店吃饭,饭后,将一个装有10万元的手提袋交给司机,让司机退给了徐日佳。

没过几天,因县水务局副局长的案子,那个曾经给黄照良送了76万元的工头曾令飞也被检察院办案人员传讯接受调查,这使得黄照良慌了神,担心曾令飞把给自己送钱的事捅出来。

好在曾令飞接受调查后出来了,得知情况,黄照良很快联系上了曾令飞,并约他在海口海垦路上岛咖啡店喝茶,临走时,将备好的25万元现金退给了曾令飞。并略带苦笑地说,退给你25万元,切记无论今后什么人调查你,你那张嘴要严实点,万不可害人。

在黄照良看来,退出部分赃款,以防日后一旦事发,好有退路。就在他退部分钱款不久,当他得知只是水务局那个副局长被立案查办了,自己还是平安无事时,他又重新伸出贪婪的黑手,再次打开了罪恶之门。

案卷资料记载:从 2012年6月,黄照良给两名包工头退出35万元后,又接收了其他人送的贿款50余万元。与前相比,黄照良的受贿敛财行为。确实有所收敛。办案人员介绍说,黄照良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大部分犯罪事实,让其家人退出赃款142万元。

在庭审中,黄照良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没有异议。黄照良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是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没有守住底线,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家人的期待,愿意 接受法律制裁。

法庭宣判后,站在被告席上的黄照良百感交集,流下悔恨的泪,往昔那个风光无限的县太爷和民族诗人,已成为历史。眼前的他只能是身陷囹圄认真改造。

检察官办案手记:莫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出生在海南五指山农村的黄照良,自幼奋发读书,1981年考入海南自治州师专,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就加入了党组织,具有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组织上把这个少数民族干部从基层单位的资料员培养成为正处级副县长。他用22年的时间成为主政一方的“父母官”。然而,当黄照良升任澄迈县副县长,手中有实权后,便得意忘形飘飘然了,干起了权钱交易的勾当,自诩“聪明过人”的他却聪明反被聪明误,演出了一出出“权钱交易”的闹剧。

纵观全案,从黄照良受贿时间上看,他从2007年至2014年4月,受贿时间跨度长达8年;从行贿的人数看,共20人,多为工程个体老板;从受贿数额上看,黄照良受贿近400万元。

有人说,钱能通神。在黄照良看来,真正通神的是权,因为有了权,也就有了钱,不用投资,举手之劳,便会财源滚滚。黄照良利用其主管县国土海洋等部门的职务便利,暗示并收包工头的好处费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孩子上学、买车、春节回家过年,都成了他索贿的理由,最终使他陷入了权钱交易不能自拔的“钱网”之中。

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的运用好手中权力。这是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办好事,办实事,绝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黄照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和手段,决定了他最终必然走向人民的对立面。黄照良的下场,再次给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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