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树名木保护地方标准解读

2016-04-06 13:27王玉龙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山西太原030012
山西林业 2016年2期
关键词:古树名木解读山西

王玉龙(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山西 太原 030012)



山西古树名木保护地方标准解读

王玉龙
(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山西太原030012)

【摘要】古树名木是大自然和祖先留给当代人的瑰宝,是进行科学研究的活标本。文章对《山西省古树名木保护地方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有利于促进林业、园林工作者更好地实施该标准。

【关键词】山西;古树名木;标准;解读

1 背景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大自然和祖先留给我们的瑰宝,是进行科学研究的活标本。众多的古树名木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历史、人文资源,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浓浓乡愁,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科研价值、生态价值、观赏价值和科普价值,是弥足珍贵的“绿色文物”和“活的化石”。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历史,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重要体现,是弘扬先进生态文化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山西地处黄河流域中部,自然风景秀美,人文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古老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华夏祖先生息繁衍的摇篮,遗存着较多的古树名木资源。据普查,全省现有古树名木3.6万多株,涉及41科76属131种。丰富的古树名木资源,构成了一道道靓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记载和见证了山西千百年的历史进程和发展轨迹。山西缺林少绿,森林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劣,生态修复任务十分艰巨,保护好这些古树名木资源,对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多年来,山西非常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部分市县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持续投入专项资金,通过法律、技术等多种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较好地保护了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但全省不少古树名木生存环境恶劣,树木权属不清、管护责任不明,资金缺乏、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仍十分突出,保护复壮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保护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

为进一步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力度,规范保护管理技术,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水平,为全省各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单位、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由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的《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DB14/T 868-2014)、《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规范》(DB14/T 973-2014)两项地方标准分别于2014年8月28日、2015年1月30日正式实施。作为指导全省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日常养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两项标准对古树名木调查诊断、生长环境改良、树体保护、主要灾害预防、管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2 标准解读

《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DB14/T 868-2014)地方标准共10章,主要内容包括一般原则、调查诊断、生长环境改良、树体保护、有害生物防治、雷电防范、档案管理等。

第1部分为范围说明。标准规定了古树名木保护的术语和定义、一般原则、调查诊断、生长环境改良、树体保护、有害生物防治、雷电防范及档案管理。标准适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复壮。

第2部分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标准引用的3个规范性文件。

第3部分为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涉及的古树、名木、树冠投影、复壮、复壮基质、拉纤等6个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

第4部分为一般原则。规定了古树名木保护中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因需设防,分类施策;二是预防为主,积极治理,综合保护;三是专业保护与公众保护相结合;四是日常养护与重点保护相统筹。

第5部分为调查诊断。标准规定,衰老古树名木实施保护前应对生长状况、环境状况、有害生物、管护历史进行调查,了解以往管护情况,分析诊断影响树木生长的障碍性因子,为科学制定保护方案奠定基础。

第6部分为生长环境改良。规定了古树名木地上、地下环境改良的技术措施。地上环境改良,主要通过拆除树木周边影响其正常生长的违章建筑和设施;设置树堰,清除树木周边废气、废水、杂物等有毒有害物质,铺设透水、透气、无污染的树堰覆盖物,或在树堰内种植益生地被植物;树堰外实施透气铺装;清除堆土和树木周围对其生长不利的植物;在其周围种植2~3株同树种幼树桥接等措施进行。地下环境改良,主要采取有:在树冠投影外围沿根系延伸方向挖复壮沟、设渗水井、埋设通气管,沟内填充复壮基质;在通气性差的地面钻孔或挖穴,并填充混沙草炭土、腐熟有机肥;及时灌水或排涝;清除土壤污染源,换土、施肥改良土壤。裸露的根系,分三种情况加以保护:生长于平缓处的树木,裸露地表的根系采取覆土、打护桩、设隔离栏等加以保护;生长于坡地且根系周围有水土流失现象的树木,采取砌石墙护坡并填土护根;生长于河道、水系旁的树木,应根据周边环境用石驳、木桩等进行护岸加固以保护根系。

第7部分为树体保护。提出了树体保护的一般要求,树木皮层或木质部腐朽腐烂,造成枝、干形成空洞或轮廓缺失的,先做防腐处理,再结合景观要求在树木休眠期、天气干燥时进行填充修补;对树木稳固性影响较小的树洞可不作填充,容易造成积水的树洞宜在适当位置设导流管孔;树洞较大或主干缺损较多、影响树体稳定的,填充封堵前可做金属龙骨,加固树体;树木明显倾斜、有劈裂或树冠大、枝叶密集、主枝中空、易遭风折的,采用支撑、拉纤等方法加固;所用材料须经防腐蚀保护处理,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安全可靠。规定了防腐、填充与修补,支撑、拉纤与加固以及围栏等技术的具体操作方法。对枝干整修的时间、方法等技术环节作了详细说明,规定针叶树宜选择休眠期、阔叶树宜在落叶后至新梢萌动前进行,易伤流、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盛期,有安全隐患的枯死枝、断枝、劈裂枝、病虫枝等应在发现后及时整理;对于枯死枝、病虫枝、断枝、劈裂枝,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修;对于枯死树木主干,无法支护、有倾覆危险的主干可截除,有纪念意义、特殊观赏价值的,或木质坚硬、根深、不易倒伏的枯死树木,采取防腐固化、支撑加固、整枝修饰等措施予以保留,或旁植藤类缠绕于上,形成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桩景,丰富景观,萌蘖能力强的树种,若地上部分死亡且根颈处仍能萌发健壮根蘖,可对无法抢救的树木主干截除,由根蘖进行更新;枝干整修后,应及时平整创伤面,均匀涂抹5%硫酸铜、季铵铜等进行消毒,待消毒液风干后再均匀涂抹羊毛脂混合物等保护剂或愈合敷料,保护伤口。

第8部分为有害生物防治。列出了古树名木常见的病虫害,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方法。叶部害虫,主要有蚜虫、叶螨、介壳虫、木虱、网蝽、叶蝉等刺吸类和叶甲、尺蠖、刺蛾、叶蜂、毒蛾、松毛虫等食叶类害虫,幼虫、若虫为害期喷用爱福丁、吡虫啉、高渗苯氧威、阿维菌素、灭幼脲等低毒无公害农药防治,成虫期采取灯光、黄胶板、性信息素诱杀等方法防治;枝干害虫,主要有鞘翅目的天牛、小蠹、吉丁虫等,鳞翅目的木蠹蛾、透翅蛾、松梢螟等及膜翅目的树蜂等,成虫羽化期可人工捕杀、饵木和引诱剂诱杀,成虫或幼虫蛀食期,采取树体熏蒸、打孔或虫孔注药等防治,幼虫期可释放蒲螨、肿腿蜂、花绒坚甲等防治;地下害虫,主要有鞘翅目的金龟子、鳞翅目的地老虎、直翅目的蝼蛄等,采取成虫期灯光诱杀、幼虫期根部浇灌高渗苯氧威3000倍液等药物进行防治;叶部病害,主要有叶斑病、叶枯病、锈病、白粉病、松落针病等,发病前可喷石硫合剂等进行预防,发病期可喷施多菌灵、甲基托布津、扑海因、粉锈宁等杀菌剂防治,并及时清除病叶、病果,剪除病枝、枯枝,集中烧毁或深埋;枝干病害,腐烂病、溃疡病、枝枯病等,初春应采取树干涂白或喷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进行预防,3月下旬应刮除病斑,涂抹树腐灵、腐康生皮宝等杀菌剂,或在发病期多次喷施百菌清、甲基托布津、扑海因等杀菌剂进行防治。丛枝病应采取人工剪除病枝和四环素药物灌根、枝干注射药物等方法防治;根部病害,主要有根腐病、癌肿病等,可根据发病情况适量挖除病根,发病期内应用根腐灵等杀菌剂灌根。

第9部分为雷电防范。雷电活动频繁地区、人员密集场所、较为潮湿的区域,以及位于空旷处的、或树体高大的树木应重点防范;防雷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树木的高生长因素,防雷装置的设计与施工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应留有保护余量;树体低于周围高大建(构)筑物、经计算已处于保护范围的,可不在树木上单独安装防雷装置;雷击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保护处理树木损伤部位,并报告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和防雷主管部门,调查分析灾害发生原因,评估损失,提出整改措施。

第10部分为档案管理。古树名木建档,应按照一树一档的原则,建立纸质、电子两套相同的技术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档案内容包括古树名木基本情况记录、年度养护计划、日常养护管理记录、日常巡查记录、调查诊断记录、专家会诊报告、保护技术措施及实施情况记录,以及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隐蔽工程图纸资料、年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古树名木各类记录表的填写内容及格式作了统一规范,便于古树名木管理单位日常管理使用。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规范》(DB14/T 973-2014)地方标准共6章,主要内容有养护技术、主要灾害预防、管理措施等。

养护技术包括树体养护和环境维护。树体养护,规定古树名木管理单位和技术人员,应定期检查树木支撑、加固、拉纤、围栏等保护设施,做好润滑、防腐、维修等工作。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进行枝条整修、树体支撑、加固、填充、封堵树洞等,并对树体外伤进行消毒、防腐处理。对于长势衰弱的树木,入冬前应及时采取设风障、主干缠麻等防寒措施;高温天气,可在树木主干西晒侧捆绑草绳、无纺布等材料或遮阴、涂白,防止树干日灼。及时拔除树体上的铁钉,填补划痕,清理影响树木生长的绳索、通信线缆、低压架空线等悬挂物、附着物。环境维护,应根据气候特点、树种特性、树木生长状况和土壤含水量做好浇水、施肥、松土除草、防洪排涝,并为古树名木留足生长空间,避免在树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动用明火等,及时排除影响树木生长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污染源。

主要灾害预防,一是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日常调查和防治预案,灾害发生时及时处理;二是加强雷电防范,有雷击隐患的树木,及时安装防雷电保护装置,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定期观察树木生长变化对防雷装置的影响。雷击事故发生后,及时处理树木损伤部位,调查分析灾害发生原因,评估受损程度,提出修复方案并实施;三是雪灾防除,冬季降雪时及时清除树冠积雪,在保护范围内不应使用融雪剂;四是风灾防范,根据气象预报,采取树体支撑、拉纤、加固等措施。对断裂、倒伏的树木,应及时维护;五是火灾防范,设置防火标志,做好树体防护,及时清理周围易燃物,降低火灾发生率。树体着火时,及时扑灭明火。对主干内腔着火的树木,采取密封主干、树洞灌水或主干钻孔注水等方法灭火。

管理措施,首先,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制定防范各类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依据预案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其次,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与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做好日常管护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诊断分析、妥善处理;第三,管护责任单位应配备相对固定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的管护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第四,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 意义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传承中华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迫切需要。同时,古树名木保护也是一项涉及多学科、横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技术性强,对管理责任单位和管护人员要求较高。上述两项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山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的空白,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撑,对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标准的实施,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对弘扬生态文化、保护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图分类号】X17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4707(2016)02-012-03

doi:10.3969/j.issn.1005-4707.2016.04.004

【作者简介】王玉龙(1969-),男,1991年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现任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收稿日期】2015-05-20;【修回日期】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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