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二次销售引发的问题的调研报告

2016-04-06 00:28
关键词:手机号码

韩   政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手机号码二次销售引发的问题的调研报告

韩 政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摘要:手机号码具有极强的人身关联性,“手机号码即代表某个人”已成为消费者、商家和社会管理者的共识。手机号码不可再生与循环使用的特性,让消费者在使用二次销售的手机号码时常常遇到问题。通过调研,探究手机号码二次销售引发的问题及其原因。

关键词:手机号码;二次销售;绑定业务

由于实名登记制,手机号码具有了紧密的人身关联性,这一点逐渐被消费者、商家和行政管理者所认可,进而手机号码验证也成为一种便捷的身份识别方式。但由于手机号码属于特殊的“物”,其生命周期接近无限,在运营商二次销售(亦称二次放号)后,几经易主的手机号码多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随着我国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和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二次销售的手机号码引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法律界的注意。

1调查的基本情况

1.1调查目的

此次调查工作主要为了解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运营商进行手机号码二次销售的情况;

(2)互联网企业对于用户因使用二手号码所遇问题的处理;

(3)消费者使用手机的情况;

(4)手机用户使用手机号码注册与绑定业务的现状;

(5)手机用户对于手机号码二次销售的认识。

1.2调查实施

本次调查活动分为实地走访、电话问询和问卷调查三个环节,时间自2015年7月10日至10月13日。

实地走访及电话问询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20日,调查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调查对象为调查地三家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下同)分公司及营业厅、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支付宝、腾讯公司、百度公司和美团网等。

问卷调查实施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3日,共计发放问卷700份,回收获得657份有效问卷。其中通过“问卷星”平台回收有效问卷544份;通过走访和邮寄回收有效问卷113份,问卷有效率为93.8%。

数据处理和制表使用“问卷星”平台和Excel软件。

1.3问卷被访者基本情况

在657份有效样本的被调查对象中,男性为345人,女性为312人。

调查对象年龄段比例:16—25岁的占38.2%,26—35岁的占33.7%,36—45岁的占14.2%。

2调查结果

2.1运营商进行手机号码二次销售的情况

(1)二次销售的号码主要来源于用户注销和欠费停机号码。

通过致电三家电信运营商总部的客户服务部门,笔者了解到二次销售所投放的手机号码主要为用户主动注销和欠费停机的号码。

对于不再使用的手机号码,运营商表示,工作人员会对该号码进行本号业务的清理;对于第三方业务(相对于运营商和用户而言,下同)暂无法清理,但会将号码“静置”3至6个月后再投放市场。

(3)运营商销售时不会告知号码来源。

在调查中,笔者索要了三家运营商最新版的“移动用户入网协议”,协议仅注明在消费者不履行义务时会收回号码,但运营商并没有说明号码来源的义务。

在笔者走访的青海省、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的14家营业厅中,营业厅柜台人员表示,仅根据号码难以判定其是否为二次放号的号码,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无从判断所选的号码是否为二手号码。

(4)二次销售号码存在三大“历史遗留问题”

笔者在对二次销售的号码会给用户带来哪些问题的调查中发现,无法绑定第三方业务是手机用户遇到最多的情形,其次是二手号码以往联系人的侵扰。因号码原用户的不法行为形成的不良信息记录(行政违法记录、安全软件标记等)成为影响二手号码用户正常使用的新问题,对手机号码所有者权益产生了实质损害。

为了引导员工认清任务重点,高效达成绩效指标,选择适合中小企业掌握的主观经验法和各级指标配对比较的方式,通过借鉴各类企业对不同岗位知识型员工的权重设置,在此期间始终结合公司的经营重点并收集员工意见,对初步确定的指标权重经过多次合理变更,最终形成规范的指标体系。

2.2互联网企业对于用户因使用二手号码遇到问题的处理

(1)实名认证类业务更改困难。

在调查中,笔者致电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咨询“因新购买的手机号码绑定过网银且未注销,系统提示号码占用无法开通网络银行服务”应如何处理时,上述两家银行表示,此种情况只能让原用户持本人身份证去网点注销网银。但对于如何寻找到该用户,银行表示无法提供更多帮助。

在笔者联系支付宝询问“因运营商二次销售引起的号码占用”应如何处理时,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可以申请人工验证个人信息进行变更,但因涉及资金安全和用户信息,流程比较繁琐。

(2)非实名认证类业务存安全隐患。

在调查中,笔者致电百度、美团等互联网企业,询问“直接弃用注销的手机号码绑定的账户,未来拿到该号码的用户能否看到原用户信息”时,上述企业均表示老用户换号时请更改绑定信息,若仅做抛弃处理,那么获得该手机号码的新用户很有可能通过该手机号码获取原用户的个人信息。

2.3消费者使用手机的情况

(1)大多数受访者认为手机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

表1

手机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调查

如表1所示,共计72.14%的受访者认为手机在其生活中不可或缺,甚至居于核心地位;27.86%的受访者也将手机作为基本社交工具。手机已经成为人际交往的主要工具。

(2)手机动态验证码成手机用户最常用身份验证方式。

在调查手机用户会选择何种方式来验证身份时,65.75%的受访者表示手机验证码是其主要的身份验证方式。这说明手机号码已然成为一种主要的身份认证方式。

2.4了解消费者使用手机号码注册或绑定业务的现状

(1)九成受访者会选择使用手机号码注册或绑定业务。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90.87%的受访者表示会使用手机号码注册或绑定互联网服务。这表明手机号码已经是互联网生活中主要的身份识别方式。

(2)约三分之一的受访者仍在使用已注销手机号码注册的互联网业务。

表2

已注销手机号码注册的互联网业务调查

调查显示,37.90%的手机用户表示仍会使用其已经销户的手机号码注册的互联网业务。此做法易导致二手号码用户和原用户在业务使用中产生冲突。

(3)约一半的受访者曾被要求验证已经销户的手机号码。

根据问卷统计结果,53.88%的受访者表示曾被要求验证已经销号的手机号码。此项调查说明,部分手机用户在换号时因未修改某些绑定业务而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2.5消费者对于手机号码二次销售的认识

(1)约四分之三的受访者听说过或遇到过因使用二手号码造成不便的事情。

在对于手机号码二次销售引发问题普遍性的调查中,72.15%的受访者表示听说过或遇到过二手手机号码带来的困扰。此项调查数据表明,二手号码带来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消费者的生活,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2)运营商基本不会告知用户其销售的手机号码是否为二手号码。

表3

关于运营商是否告知用户其所销售的

在回收问卷中,99.24%的受访者表示,在其申领手机号码时,运营商并未告知其选中的号码是否为二手号码。这一调查结果表明,运营商并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用户只能在使用中甄别其号码是否为二次销售的号码。

3讨论

笔者认为,二次销售的手机号码出现的主要问题为:

(1)二次销售的号码因残留有原所有者注册或绑定第三方业务的个人信息,破坏了现持有人所有权的完整性,影响号码现持有人的正常使用;

(2)二次销售的号码因其特殊的人身对应性,会带来隐私泄露和个人信用受损等问题。

根据对调查结果的研究,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上述问题,是由多个因素引发的:

(1)电信资源稀缺导致的号码循环使用,不能保证所有消费者都用上全新的号码;

(2)电信运营商不履行告知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3)我国个人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还未能将换号时不修改个人绑定信息的行为记入公民诚信档案,进而未能对这种因不作为而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4)实名认证信息修改的断层,即底层手机号码的实名登记改变(也就是号码对应的人变了),并不自然改变上层商家与行政管理者登记的信息。

综上,笔者认为,二次销售的手机号码带来的问题是源于多方各自行为结合后导致的混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技术和法律问题的综合体。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主要方式的法律,应从多个层面对此类问题进行规制,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正确切入点。

参考文献:

[1]甘柑.手机号码法律性质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20):200.

[2]王军.论网络用户的消费者地位[J].新西部:理论版,2012,(Z3):103.

[3]陈筱贞.“号码”投资的法律容纳度[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4,(3):39—42.

[4]李新天,朱琼娟.论“个人信用权”——兼谈我国个人信用法制的构建[J].中国法学,2003,(5):96—104.

责任编辑:卢宏业

中图分类号:F6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341(2016)01-0047-02

作者简介:韩政(1990—),男,河北任丘人,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收稿日期:2015-10-20

doi:10.3969/j.issn.1674-6341.2016.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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