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1月27日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教育质量报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持续诊断和改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应反映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教育部要求,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应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首次发布工作。已验收通过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自2017年起发布质量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