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芳
(兴文县农业局,四川 兴文 644400)
人平两亩桑脱贫奔小康
——兴文县推进蚕桑产业精准扶贫的做法与成效
刘丽芳
(兴文县农业局,四川兴文644400)
兴文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乌蒙山东麓,川滇黔结合部,幅员面积1373 km2,辖10个镇5个苗族乡,总人口48.34万人,其中苗族同胞5.07万人,237个村,精准扶贫户14577户,贫困人口50721人,贫困村57个,是四川省最大的苗族聚居县、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革命老区县、乌蒙山区扶贫连片开发重点县。全县大部分区域均适宜栽桑养蚕。近年来,兴文县坚持将现代蚕桑产业作为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来抓,全县蚕桑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15年9月四川省现代蚕桑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会上,省农业厅把蚕桑产业列为全省精准扶贫的重点产业,提出“人平两亩桑,脱贫奔小康”,并把我县确定为蚕桑产业扶贫示范县,把周家镇石屏村、九丝城镇新建村确定为桑产业扶贫示范村。我县在践行“人平两亩桑,脱贫奔小康”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1产业基地初具规模
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蚕桑产业快速发展,产业基地不断扩大,全县养蚕乡镇11个、村96个、社393个。2015年在周家镇、九丝城镇、五星镇、共乐镇、麒麟苗族乡、毓秀苗族乡等乡镇,新栽桑面积10659亩,全县桑园面积达到5.53万亩, 其中贫户困栽桑16796亩,占比达到三分之一。
1.2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速
全县蚕农8404户,其中贫困户2938户,涉及养蚕人口37818人,其中贫困人口12998人栽桑养蚕。现有市级茧丝龙头企业1家,蚕桑专业合作社1家,蚕桑专业村40个,家庭农(蚕)场5个,30亩以上的养蚕大户40家。
1.3养蚕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近年我县注重养蚕设施的建设,2015年,全县新建蚕棚1010间,全县蚕棚累计达到4072间,新建共育室51间,全县共育室累计达到171间,新建生产便道硬化13.5km,养蚕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1.4蚕桑产业比较效益提高
2015年,我县蚕茧质量再获全市第一,全县蚕茧平均单产43.96kg/张,同此增加5.21kg/张,全年平均收购价36.9元/kg,同此提高0.31元/kg,张蚕收入1642元,比上年增加224元/张,提高15.8%,蚕桑产业比较效益显著。
1.5产业扶贫成效显著
2015年全年蚕农售茧收入7601.27万元,比2014年增加2134.61万元,人均养蚕收入2009.96元,人均增收301.1元,增幅达17.62%。2015年起动周家镇石屏村、九丝城镇新建村、共乐镇大沙村、五星镇大同村、毓秀苗族乡胜利村等5个村蚕桑产业扶贫工作,2016年起动麒麟苗族乡德应村、中和村、大坝苗族乡黄草坪村、古宋镇金凤村、范家村等5个村蚕桑产业扶贫工作。目前,蚕桑产业已覆盖全县精准扶贫村23个,占全县57个精准扶贫村的40%。全县有2938户贫困户, 2015年贫困户养蚕收入2582.12万元,占全县农户养蚕收入的33.97%,人均养蚕收入达到1986.55元,蚕桑产业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巨大。
1.6区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兴文县是全国喀斯特岩溶地貌发育最完善最典型的地区之一,喀斯特区域植被覆盖率低,石漠化现象普遍,生态环境差、不耐旱、土地瘠薄、交通条件和蓄水能力差,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全县石漠化面积13683.8公顷,占全县岩溶面积的41.5%。石漠化主要集中分布在麒麟苗族乡、大河苗族乡、大坝苗族乡、古宋镇、石海镇等12个乡镇,全县仅有3个乡镇无岩溶石漠化面积,全县57个贫困村多数集中在岩溶地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石漠化治理工作,着力治理耕地石漠化。2015年栽桑10659亩,重点覆盖了全县喀斯特地貌地区,石漠化较严重的区域,全县栽桑面积5.53万亩。耕地石漠化得到有效遏制,区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得到有力支撑。
2.1科学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从县情实际出发,立足“三个需要”发展现代蚕业,一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需要,三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了《兴文县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兴文县十三·五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兴文县周家镇石屏村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兴文县九丝城镇新建村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和《兴文县蚕桑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明确全县桑蚕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并详细制定2015~2020年的蚕业发展及桑园综合开发进度计划,有力确保了全县桑蚕产业的有序有效发展。
2.2完善设施,促进产业升级
一是持续加大投入。在县级财力非常吃紧的情况下,我县依然持续加大对桑蚕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桑蚕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2016年分别投入15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蚕桑产业,有效促进了全县桑蚕产业快速向好发展。二是实施连片开发。采取在核心区域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方式,分别在周家镇、九丝城镇、五星镇、莲花镇、共乐镇、麒麟苗族乡、毓秀苗族乡等乡镇新建桑园10659亩。三是优化生产条件。累计修建蚕区公路和机耕道210余km、生产便道340余km,其中新建蚕区公路和机耕道60余km,生产便道13.5余km;新建省力化蚕架2.1m2、标准蚕棚1010间,共育室51个,大大改善了蚕农栽桑养蚕的生产条件,有效激发了地方群众养蚕的积极性。
2.3持续发展,提升综合效益
一是着力生态保护。兴文属喀斯特地型地貌,全县石漠化面积大,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共融互进,在省市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栽桑养蚕治理耕地石漠化。2015年,全县在石漠化区域新栽桑1万余亩,今年秋季预计一亩新栽桑园可养蚕0.5~1张,收入1000~2000元。二是着力科技创新。每年在县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蚕桑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着力创新科技养蚕技术,在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养殖,熟蚕自动上蔟,新品种引进、仪评收茧、桑园综合开发等方面狠下功夫,为全县蚕桑产业快速发展夯实基础。三是着力推广运用。积极推广普及科技养蚕,注重优良品种的试点推广,目前全县已推广普及大蚕饲养省力化、熟蚕上蔟自动化技术,推广面达到98%以上,小蚕共育和简易收蚁法100%,基本实现了“小蚕共育工场化,大蚕养殖省力化,熟蚕上蔟自动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的生产模式。
2.4协调服务,强化发展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村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包括产业发展在内的各项扶贫工作。二是加强技术服务。通过选派科技人员下村、建立科技服务体系等方式,并派出32名技术人员,循回联系全县共育户和养蚕大户,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体系,为蚕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加强扶持奖励。对新栽桑、新建共育室、新建标准蚕棚、省力化蚕架等给予资金补助。四是保护蚕农利益。实行订单式生产,实施最低保护价收购、仪评收茧等办法,最大限度保护蚕农利益。
3.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为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及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践行“人平两亩桑,脱贫奔小康”行动中,必须举全县之力、聚全县之才、集全县之智,坚持外力帮扶和自力更生相结合,在全县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
3.2充分发挥能人作用
在乡镇层面,做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用好本土能人资源,拓展社会扶贫格局,并成功创立了一批扶贫开发的示范基地。在干部层面,党员干部要做到带头定点扶贫,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
3.3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支持产业扶贫工作,县级财政建立扶贫信贷担保基金,金融部门投入信贷资金,贫困户使用无担保贷款发展产业,扶贫实行小额贴息,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撬动作用,使扶贫资金自身的放大效应覆盖更多的贫困农户,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能力,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降低贫困农户风险。
3.4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
通过一系列扶贫工作机制的设计与推进,形成 “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力量+新型经营主体+蚕农” 脱贫模式,以精准贫困户为“中心”划“同心园”,在政府主导下,积极争取上级挂点帮扶和引导好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形成精准扶贫“向心力”。
刘丽芳(1983-),女,硕士,农艺师,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