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凯
博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探究
潘凯
博兴县位于山东中北部,地处黄河三角洲冲积平原,土地肥沃,盛产小麦、棉花、大豆、玉米以及林果、蔬菜等多种农副产品,是山东省重要的粮棉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耕地面积81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约140万亩,农作物产生秸秆量86.11万吨。其中小麦、玉米、棉花、瓜菜的播种面积分别为53.22万亩、54.42万亩、18.36万亩、20.1万亩。秸秆产生量分别为:33.59万吨、40.03万吨、6.59万吨、5.52万吨。小麦、玉米的秸秆占总量的85%以上,主要的综合利用渠道有以下4种:
1.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直接还田是当前秸秆肥料化利用最主要的途径,也是最现实、最易于推广操作的秸秆利用方式。2015年,博兴县作物秸秆机械化切碎还田率达67%。
2.秸秆饲料化利用。主要指通过氨化、青贮、微贮、揉搓丝化等处理技术,增加秸秆饲料的营养价值,提高秸秆转化率,发展节粮型畜牧业。2015年该县秸秆青储量达到10.85万吨,占秸秆处理总量的12%,主要用于该县大地黑牛及县内养殖户。
3、秸秆基料化利用。包括食用菌基料和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目前主要以食用菌基料为主。博兴县的农民用玉米芯培育蘑菇,年利用各类秸秆8780吨。
4、秸秆能源化利用。主要包括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直燃发电、薪柴等。其中,以棉花秸秆粉碎直燃发电为主,其次是棉柴及少量玉米秸秆作为薪柴使用,秸秆固化和沼气用量很少。
博兴县一直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近几年更是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县各镇(街道)在抓秸秆禁烧的同时,积极进行秸秆多形式利用的探索和实践,并从政策引导、技术推广、宣传教育、执法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1.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此项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着力解决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自2014年,在全县开始推行粮食生产“十统一”机械化作业模式,县财政对未焚烧秸秆实施“十统一”作业的农户按每亩40元进行资金补助,2015年实施面积已达21.3万亩。
2.部门配合,整体推进。各镇办、农机、农业、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对全县秸秆综合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整合全县资源,有序推进,逐步形成区域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格局。
3.多点开花,综合利用。进行秸秆多形式利用的试点,力求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实现整体突破,充分利用博兴县新能源发电厂及周边养殖、造纸等相关工业,签订供货合同,提供优质工业生产原材料和养殖饲料。秸秆综合利用领域不断拓宽,市场化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
博兴县秸秆综合利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以传统利用方式为主,且每年废弃和焚烧的秸秆占秸秆可利用资源量的8%以上。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部分农民受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影响,囿于传统观念束缚。这部分农民对秸秆焚烧给环境、生态、交通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认识不够,往往习惯于直接在田间焚烧秸秆。加之采用还田或其他秸秆利用方式,增加了作业量,提高了成本,部分农民感到还不如直接焚烧秸秆合算、方便。
2.一些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尚未突破或不成熟。例如,秸秆还田相关配套技术与配套机具的研发力度仍然不足,缺乏适应小地块、便于操作的还田、打捆机具;另一方面,新技术应用规模较小,适宜农户分散经营的小型化、实用化技术缺乏,技术集成组合不够。
3.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成本过高。如实现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须配置大功率农业机械,并增加作业量。据测算,多增加一次还田作业,每亩成本增加30元。此外,秸秆在腐熟过程中还产生甲烷等气体,不利农作物生长,需另行施加氮肥予以中和。又如,以秸秆为辅料的有机肥生产成本高于以其他原料为辅料的有机肥生产,价格缺乏竞争力,降低了有机肥生产企业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4.缺乏产业化带动。目前,秸秆利用的企业不多。除少数发电厂以外,其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几乎没有。同时,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尚未建立、健全,也是制约秸秆利用产业化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秸秆产业化利用需要秸秆常年稳定供应,如做不到也难以为继。
5.政策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现有相关政策覆盖面不够宽,利益激励机制不健全,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综合利用,最终形成市场化利用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识、深化认识。为了克服秸秆禁烧禁而不止和综合利用推而不广的难题,在收获季节重点宣传是必需的,平时经常化的宣传更要加强。要通过媒体公告、流动宣传车、村庄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及知识,增强群众发展循环农业的意识,逐步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
2.加大产业化力度,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产业化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的关键是要有能对农户起带动作用的龙头组织,要不拘形式,放手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水平,帮助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规模化、组织化程度。
3.加大推广力度,提高技术可操作性。充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积极引入和推广实用农机具和相关技术,着力解决秸杆转化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主要是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秸秆颗粒燃料加工技术、秸秆气化技术、秸秆饲料加工机械化技术、秸秆有机肥生产技术、秸秆栽培食用菌技术等。并整合培训资源,开展实用性强、针对性强的技术培训班,确保有适用机具、有技术人才。
4.加大领导力度,推动政策支持、财政扶持。要强化各级政府在秸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作用,建立“问责制”、“问效制”,加强检查督查和考核奖惩,齐抓共管秸杆综合利用工作,务求取得实效。要继续在政策上支持、财政上扶持。落实已有的对秸秆禁烧、机械化还田、能源化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大扶持力度。如:对购买秸秆还田、处理机械的农户,除享受国家补贴外,财政再按一定额度累加补贴;对积极推广秸秆青贮的农户按集中秸秆吨数给予补贴;对利用秸秆种植食用菌的农户按利用秸秆吨数给予补贴;对秸秆加工大户就近建立秸秆集中堆放场,在用地用电和费用方面予以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