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洋
以《红楼梦》为例看明清家庭教育中的父子簒弑冲突
于洋
明清时期的家庭教育里,父权的地位不容忽视,其强硬的威慑力影响着整个家庭决策和子女性格的养成。《红楼梦》中贾政大刑杖责宝玉,是传统家庭中父权和礼教权威的体现,在明清现实社会可以找到礼法依据和实质依据。宝玉挨打,隐藏着父子“簒弑”的冲突,也打开了中国传统教育生态的窗口。
明清教育史 家庭教育 父子冲突
钱穆说:“中国文化,全部都是从家族观念上筑起”[1]。明清家族重视兴学与教育,《红楼梦》中贾府虽贵为“诗书礼缨”之家,但其中却暴露出诸多贵族家庭教育的问题。
从礼法基础上看,程朱理学标榜的“存天理、灭人欲”,“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臣子无说君父不是底道理”,“君要臣死,不死不忠;父要子亡,不亡不孝”,体现了君对臣、父对子的绝对权威,臣对君、子对父的绝对服从。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为贾政教训宝玉提供了国法家规的依据。以中举当官为人生理想的贾政,是千百年来儒家思想的忠实信徒,他坚定信奉却并不践行,也不辨识。贾政并不在乎是否是圣人真言,在他看来,忠实的维护父权秩序和皇权的价值观念就可永葆家族兴旺。实际上,他所坚守的是两宋以来程朱一流道学先生的死教条,即三纲五常的绝对化、过分化:视听言动,非礼不为,而礼即是天理;不按礼而行,就是违反天理,就是放纵人欲,而人欲就是罪恶。贾政满口仁义道德,誓做忠臣孝子。这些教条,贾政本人并不能坚持,但是,却是他防范新思想的武器。33回里写他打宝玉的时候,门客上来劝阻。他说:“到这步田地,还来劝!明日酿到他弑父弑君,你们才不劝不成?”声称要把贾宝玉勒死,“以绝将来之患”。他虽然并非因宝玉弑父弑君而打宝玉,但“弑父弑君”却成了他打宝玉的旗号。这就是家法,就是为父者绝对的权威。
明清宗法专制社会父权的极致,也在曹雪芹的笔下表现得淋漓尽致。按照“父要子亡,不亡不孝”的礼教,父亲对儿子享有打的权利,有理可以打,无理也可以打,无理的时候打则更显示父权的威严。45回里写赖嬷嬷回忆当年贾珍的爷爷打儿子:“说声恼了,什么儿子,竟是审贼!”她说如此这般的天天打,是“老祖宗当日的规矩”。贾政正打的时候,贾母来了,埋怨他打了宝玉。贾政是个“孝子”,母亲这么说了,他只好陪笑说,以后不再打了。贾母冷笑一声说:“你的儿子,自然你要打就打。”贾母说的就是父亲有权打儿子的根本道理:儿子是“他的”,自然要打就打。这一顿打,贾家上下只有袭人一人说:“我的娘!怎么下这般的狠手!”此外,我们没有听到别的什么人非议过。袭人也只是非议贾政打得太狠,没有说他不能打。在这样的绝对权威之下,根本谈不上什么是非。父亲有错,是不能讲的,讲,就是不孝。受了委屈,不能埋怨,埋怨,就是不孝。如果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讥评父亲,更是不孝。一家之中的家长的绝对权威,推到一族去,就是一族之长的绝对权威;再推上去,到这个社会的顶端,就是天子一人的绝对权威。这就是宗法制度的根本特点。[2]
贾政打宝玉因为宝玉有“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逼淫母婢”的罪过,这里有两个实质性的原因。
其一,宝玉与优伶交往,触犯了“禁自贱”的礼教,究其连带责任,贾政则有未为子孙“择良朋”的失责。明清贵族世家对族中子孙的职业也有明确的要求,他们将职业划分为正业和贱业,许多家法家规中都要求子弟务正业。所谓正业即士、农、工、商四种,其中也有高低之分,“士农为上,工商为下”。当时的诗书之家以耕读为本,“耕为衣食之本源,读乃圣贤之根柢”,族长期望子弟通过科举敲开权势和富贵之门,所谓光宗耀祖。与之相反的,娼、优、隶、卒,即娼妓、戏子、衙役、兵士,在当时被人们普遍视为有辱门楣、败坏家声的贱业。如果诗书子弟与从事贱业的人交友,也是要受到责罚的。《红楼梦》中的琪官,本名蒋玉菡,是忠顺亲王府的小旦,贾政听得亲王府的长府官说:“他近日和衔玉的那位令郎相与甚厚”,自然是又惊又气,宝玉犯了亲近下贱之人的过错。清代唐彪言:“更择良朋切磋夹辅,必不使亲近狡仆损友,导之以声色,并诱其嬉游博奕。如此则子弟之学必有成,庶可谓克尽父兄之责也。”[3]引导孩子择良朋,使之学有所成是父亲之责,“尊府不比别家”,堂堂诗书礼簪的贾府竟教育出这样忤逆纲常的子孙,自然要归咎与父亲的疏于管教。
其二,因为私藏琪官,惹来诉讼,让亲王府的人找上门来,直接暴露了贾政教子无方的弱点,令其颜面尽失,犯了“规避词讼”的禁规。明清时期,“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是当时人们的共识。如湘阴狄氏规定,“凡遇事端自应从中解释,不得播弄是非。倘有不肖子弟惯唆惯怂,滋扰乡邻,一经家长闻知,带祠立予重惩。”[4]宝玉在薛蟠召集的聚会上与琪官结缘,互换汗巾,招致薛蟠嫉妒生怨而在背后挑起事端。贾政当日唤宝玉出来说:“该死的奴才!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些无法无天的事来!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莽,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可见,贾政这位为父者并不与儿子看做一体,而是怪罪儿子殃及鱼池,惹祸牵连到自己。王府的人登门索人,句句紧逼,这几近是沾了纷争,令自己标榜的端正人品受辱,使家门颜面扫地,用贾政的话说是“上辱先人、下生逆子之罪!”
以上两项是贾政杖责宝玉的主要原因,其他所谓“在家荒疏学业,逼淫母婢”的罪名尚不及此,因为富家子孙游手好闲,奢侈无度,吃喝嫖赌的恶习在贾府中司空见惯,贾政平日也从未因这些而大打出手。
在中国家族结构中,父子关系被视为第一种结构关系。在贾府这样的教育方式下,父子关系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贾政这个“严父”,对宝玉的态度是打和骂,以此捍卫诗书世家中的为父之道,以为这就是“礼”。他冷酷、虚伪,是封建卫道士的代表,却孤独地担负着整个家族的兴衰荣辱,这也是礼教赋予他的责任。宝玉对于父亲的态度是怕和躲:宝玉一听父亲召唤,就吓得“不觉打了个焦雷一般”,“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咒一般,登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只要贾政在场,原本长谈阔论的宝玉就会变的唯唯诺诺,“唬的宝玉忙垂了头”,“吓得战战兢兢的”,“在旁不敢作声”。
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中指出:“控制并非爱,控制固守着人与人心灵无交流隔绝状态的距离,使人感觉到控制者不是出于公心,而是在使用狡计,并以被控制者个性泯灭为代价。”[5]父亲贾政与儿子的接触全都以斥骂嘲讽展现,而母亲则面对宝玉与金钏的嘻戏,对金钏侮辱掴脸,变成杀死金钏的罪魁祸首。如此被贯之以“严加管教”的名目而对待一个心智正在成长的孩童,不得不说是残忍而冰冷的。在父子关系中得不到关爱和欣赏,宝玉自然转向一个能够伸展自我,自由放浪的地方,例如,从小侍奉他的丫鬟,陪伴其成长的姐妹们,成了弥补其父母之爱的替代者,而脱离家长管束之外的大观园则成为他的自由小王国。
贾宝玉是贾府所选中的唯一合适的“接班人”,这是按照传统惯例为他预设的“角色”。然而他的行为却完全背离了“角色”的规范与家长的期待。[6]在父母那里由于缺乏被认可和鼓励的源泉,使宝玉表现出在父母面前的怯懦。然而,表面的怯懦只是因为尊长的权威。贾宝玉毫不屈服,他虽然被打得遍体鳞伤,但对自己选定的生活道路仍无悔改之意。当父亲要打他时,他急于寻求保护伞,告知老太太,不过是权宜之计。逃过这顿打,他仍将我行我素。打他的过程中,他“只是呜呜地哭”。而他从痛楚中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不过为那些事,问他作什么!”他对前来看他的黛玉说:“你放心,别说这样话。我便是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贾宝玉的叛逆行为具体表现在对统治整个社会的传统观念的虚伪、荒谬和罪恶的本质有着深刻认识,他蔑视教育的死教条,断然拒绝贾府的权威者强迫他走仕途经济的人生道路,不愿意做死记硬背的八股文章。他追求一种逸出礼教教条的自由生活;争取有爱情的婚姻;同情被压迫的奴婢们的苦难;对他那封建家庭的前途,采取一种坐观成败的消极态度,如此等等。这些是贾政所不能容忍的。[7]
教育史研究可以透过小说中所描写的家庭教育生活的矛盾与冲突,这个特定的文化“窗口”来了解、认识18世纪中叶中国家族教育系统的特征和功能,进而去认识整个中华民族人民的生存命运。
[1]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88:42.
[2]张毕来.漫说红楼[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231.
[3]唐彪.父师善诱法[M].//陈宏谋.五种遗规·养正遗规.光绪二十一年浙江书局本刻本.
[4]转引自费成康.中国的家法族规[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8:296.
[5][德]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5.
[6]冯文楼.试释贾宝玉的“人论”[J].东方丛刊,2006(1):236.
[7]张毕来.漫说红楼[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323.
本文系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明清小说中的教育生活研究"(项目批准号:15YJC880114)阶段性成果。
(作者介绍:于洋,湖北大学教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