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骃《史记集解》自注初探

2016-04-04 08:15肖于琳
文学教育 2016年19期
关键词:按语注音史记

肖于琳

裴骃《史记集解》自注初探

肖于琳

《史记集解》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史记》旧注,与唐司马贞《史记索引》、张守节《史记正义》并称“《史记》三家注”,嘉惠学林,久负盛名。作者裴骃在撰著这部书籍的过程中,除了广采先儒诸子百家之说及典籍之外,还通过自注的形式折以几见说明《史记》正文和引文,数量达500余条。本文对《史记集解》全书中的自注进行了分析与归类,试图对《史记集解》自注的内容和形式以及价值作出初步探讨。

《史记集解》 自注 内容 形式 价值

关于自注的作用,《文史通义·史注》篇讲得很清楚:

使自注之例得,则因援引所及,而得存先世藏书之大概,因以校艺文著录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1](p138)

可见,史书自注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作者的著述体例、著述征引典籍情况、著述的得失与价值等等。《史记集解》中的自注是裴骃注释《史记》的一个重要部分,含有丰富的学术信息。为此,笔者详细统计裴骃自注数量,并结合相关资料,对其形式、内容及文献价值略作考述,或有补于《史记》学史之研究。

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把史书自注和他注统称为“史学家法”[2](p138)。对于《史记集解》一书中他注的内容与方式,裴氏自云其“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3](p4038)且“豫是有益,悉皆抄内”[4](p4038),他注整体上体现出了“增广”徐广注的特点。而自注,则明显体现出了裴氏自己的注释观。从形式上区分,裴氏自注大体包括按语类自注和自撰之直注。兹举例分别讨论:

一.按语类自注

古人行文,喜下按语。经笔者统计,裴骃按语近290余条,且方式非常灵活,考之具体有三种类型:

第一,“案”类。包括骃案、案、骃又案三种形式。

1.“骃案”例。

《货殖列传》:“久更富,廉贾归富。”《集解》:“骃案:归者,取利而不停货也。”

2.“案”例。

《苏秦列传》:“少府时力、距来者。”《集解》:“韩有谿子弩,又有少府所造二种之弩。案:时力者,谓作之得时,力倍于常,故名时力也。距来者,谓弩埶劲利,足以距来敌也。”

3、“骃又案”例。“骃又案”例在《集解》中仅一处,据修订本校勘记,“襜,都甘反”前原有骃案二字,与后文骃又案呼应:

《廉颇蔺相如列传》“灭襜褴。”《集解》:“襜,都甘反。褴,路谈反。徐广曰:‘一作【临】。’骃又案:如淳曰:‘胡名也,在代北’。”

第二,“按”类。包括骃按、按两种形式。

1.“骃按”例。

《秦本纪》:“秋,缪公自将伐晋,战于河曲。”《集解》:“徐广曰:‘一作西。’骃按:《公羊传》曰:‘河千里而一曲也。’服虔曰:‘河曲,晋地。’杜预曰:‘河曲在蒲坂南。’”

此处先出徐广注,后引他注释史记正文“河曲”一词,可以看出的是,此处乃裴骃为解释《史记》正文而出之直注,和徐广注关涉不大。

《孝文本纪》:“河内守周亚夫为将军,居细柳。”《集解》:“徐广

曰:‘在长安西。’骃按:如淳曰:‘《长安图》细柳仓在渭北,近石徼’。张揖曰:‘在昆明池南,今有柳市是也’”。

笔者按:此处或可看做补充“增广”徐注,因为二者明显有前后相继的内容。

2.“按”例。

《孝景本纪》:“军东都门外。”《集解》:“按:《三辅黄图》东出北头第一门曰宣平门,外曰东都门。”

第三,“谓”类。包括骃谓、谓两种。

1.“骃谓”例。

《五帝本纪》:“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集解》:“《史记音隐》曰:‘音游甫反。’骃谓窳,病也。”

2.“谓”例。“谓”例的主要内容为解释正文。

《鲁仲连邹阳列传》:“齐桓公用其仇,而一匡天下。”《集解》:“谓晋寺人勃鞮、齐管仲也。”

《集解》一书,“以徐广《史记音义》粗有发明,殊恨省略,乃采九经诸史并《汉书音义》及众书之目,别撰此书。”[5]据统计,裴骃按语有290余条,其中近百分之九十的按语和徐氏《史记音义》同时出现,故学界多以裴骃《集解序》自云“以徐为本”、“增演徐氏”来定义裴骃按语的特点。今观之,裴氏按语的特点不止于此,其中有很大部分按语乃直接解释史记正文内容,与徐广注的直接联系不大。还有近百分之十的内容已经完全意义上是“自撰之直注”的性质。为了得出比较综合的结论,下面我们继续探讨自撰之直注的内容与特点。

二.自撰之直注的内容与特点

(一)大量注音

明晰《史记》正文或引文中的字音,是裴骃自注的重要内容。

1.直接注音:《郦生陆贾列传》:“使我居中国,何渠不若汉?”《集解》:“渠音讵。”。

2.反切注音:《律书》:“后且拥兵阻阸,选蠕观望。”《集解》:“阸音戹卖反。选音思兖反。蠕音而兖反。”

(二)解释字词义

《李斯列传》:“而股无胈。”《集解》:“胈,肤毳皮。”

(三)考辨文字

《楚世家》:“乡王之宠姬江芈而勿敬也。”《集解》:“姬,当作‘妹’。”

(四)注明时间

《鲁周公世家》“晋之灭路。”《集解》:“在鲁宣公十五年。”

(五)释人物

《建元以来侯者年表》:“许中翁。”《集解》注:“名舜。”

(六)释地名

《夏本纪》:“西倾、朱圉、鸟鼠至于太华。”《集解》:“郑玄曰:‘《地理志》云朱圉在汉阳南。’太华山在弘农华阴南。孔安国曰:‘鸟鼠山,渭水所出,在陇西之西。’”

(七)明避讳

《天官书》:“气来卑而循车通者。”《集解》:“车通,车辙也。避汉武讳,故曰通。”

(八)释制度

《项羽本纪》:“至咸阳,留司马门三日。”《集解》:“凡言司马门者,宫垣之内,兵卫所在,四面皆有司马,主武事。总言之,外门为司马门也。”

(九)考辨史实

《宋微子世家》:“微子曰:‘父子有骨肉,而臣主以义属。故父有过,子三谏不听,则随而号之;人臣三谏不听,则其义可以去矣。’于是太师、少师乃劝微子去,遂行。”《集解》:“时比干已死,而云少师者,似误。”

(十)补充、说明正文

《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

(十一)重视他本异文材料

所谓他本的异文,主要是指裴骃当时所见的不同传本的相异现象。

《郦生陆贾列传》:“郦生曰:足下起纠合之众。”《集解》:“一作‘乌合’,一作‘瓦合’。”

(十二)考辨他注

对他注的考辨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种,裴骃在征引他注以释《史记》时,对引文的内容也进行了考辨。

如:《五帝本纪》:“日永星火,以正中夏。”《集解》:“孔安国曰:‘永,长也,谓夏至之日。火,苍龙之中星,举中则七星见可知也,以

正中夏之(气)节。’马融、王肃谓日长昼漏六十刻,郑玄曰五十五刻,非。”

又如:《殷本纪》:“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女。”《集解》:“《尚书》‘理’字作‘赉’。郑玄曰:‘赉,赐也。’”

笔者以己所见,兹举例如上。裴骃自注所包含的内容丰富,既有传统注疏意义的内容,如大量注音、解释字义,又有补充、说明、考辨材料、议论正文的内容。裴骃自注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辅翼,为反映裴骃的思想起了重要作用。同时,裴骃自注的出现也标志着魏晋时期史书注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三.《史记集解》自注的文献学价值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史书著述兴盛发展的时期,也是史注兴起并多途发展的重要时期。史书注释比一般古籍的注释更难,因为“不仅有语言文字、名物、典制的训释问题”[6](p249)且“还涉及到内容复杂的史实、史料的考辨和补遗”[7](p249),通过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裴骃自注基本可涵盖上述情形,从内容上讲,其“自注”既有传统注疏意义的内容,如大量注音、解释字义,又有补充、考辨材料、说明、议论正文的内容。从形式上讲,既有以增广为目的的按语类自注和又有表达几见的直撰之直注。这些“自注”不仅可以补充正文的不足,而且指明了材料的出处,具有明显的文献学价值。

(一)补充、保存史料的价值。

《集解》一书,援引广博,保留了丰富的历史资料,对于人们研究《史记》中的人物、史时、地理、制度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前已述明,此不赘述。除此以外,《集解》所征引典籍,多为先秦古籍,距今已一千余年,大多已经亡佚,其中的历史材料皆赖《集解》得以保存。同时,从史注发展的角度看,《集解》自注已经远远超过两汉时期以训诂为中心的自注形式,大大提高了史书自注的使用范围和地位。

(二)裴骃《集解》征引的大量典籍,具有辑佚、校勘价值。

裴骃《集解》的注释有诸多特点。一、征引人物多,中除徐广外尚有80人;二是征引范围广,典籍多,不下90余种(包括诗文);三、征引时多录原文,保存了书籍的原始面貌;四、《集解》自注极为重视保存他本异文材料,很多有价值的资料通过裴骃自注得以保存。从这些特点可以明显看出裴骃《集解》是辑佚古书、古注、异文材料的重要来源,对我们研究古代典籍具有参考价值。同时裴骃的自注也有助于学者考辨学术源流,辨析史实,具有极高的校勘价值。

除以上两点之外,裴骃《集解》自注中有大量注音、释义的内容,对于研究中古时期的语音和词汇的发展演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次《集解》自注对后世史书自注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后世史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式,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都是在《集解》自注的基础上进行发挥、演绎,使《史记》注释学的内容、范围得以扩大和完善。

裴骃以一己之力,博采诸子百家之长,兼取先辈注书经验,以补益《史记》,融会贯通,浑然一体,故历来学者皆称《集解》为“集解体史注”之集大成之作。笔者以为,裴骃对《史记》的注释,其实是有意识的在进行自己的“自注”事业。从最后统计得出总数近十分之一的自注可以看出,显然司马贞《史记索隐序》谓其《集解》一书“虽才见微意,而未穷讨论”[8](p4043)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通过上文的讨论可以看出,裴氏极重视自己的“自注”,也极重视其自注的运用,这种运用绝非偶一为之,通过考察,可以说已经形成了裴骃的自注之体。应该说裴骃《集解》是对“集解体”和“自注体”有机结合的一大尝试。今天看来,我们既需要肯定裴骃广采百家以释《史记》的集解性质,同时也不能低估裴骃自注的价值。

[1][2]章学诚.文史通义[M].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3][4][8]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4.

[5]永瑢、纪昀主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3.

[6][7]孙钦善.中国古文献学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4.

(作者介绍:肖于琳,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古典文献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文学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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