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写作主体的读者意识

2016-04-03 00:42熊华勇
文学教育 2016年22期
关键词:受体主体意识

熊华勇

论写作主体的读者意识

熊华勇

读者是整个写作活动不可或缺的一环,读者意识是写作主体的写作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读者意识是指写作主体在写作过程中为追求理想的信息传播和精神交流效果而充分考虑读者、预先设想读者的意识。越是理解读者、考虑读者、顺应读者、引导读者,越是能获得好的传播和交流效果,并最终征服读者。

写作主体读者读者意识

读者的阅读接受是写作活动不可或缺的一环,研究写作受体已成为现代写作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已成为学界的普遍共识。但即使如此,写作学教材或专著中,就读者意识展开深入探讨的并不多①。本文欲就此问题谈谈个人浅见,以抛砖引玉,促进研究的深入。

伴随系统论、信息论、传播学等理论的产生而来的是其对各门学科理论的创新和进步带来的有目共睹的贡献和影响。现代写作学也同样受益。现代写作学认为,写作活动体现为写作主体、写作载体、写作受体、写作客体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互逆互动无限循环的运动过程。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写作四体中的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导致这个系统的运动中断或停滞。这表明读者是整个写作活动不可或缺的一环,读者意识必然是写作主体的写作意识之题中应有之义。

所谓读者意识是指写作主体在从事具体写作行为的整个写作过程中为追求理想的信息传播和精神交流效果而充分考虑读者、预先设想读者的意识。从信息论和传播学知,写作活动主要是在写作主体与写作受体(即接受主体读者。这里忽略写作受体与读者之间的区别)之间进行的信息传播和精神交流活动。由于这种传播和交流活动是以书面语言形态——文字符号为载体为中介,这导致接受主体——读者在接受信息作出反馈时,必先进行信息解码,将集合为书面语言形态的文字符号转换为大脑可以理解消化的内容信息,然后才能做出信息的反馈,使传播和交流得以完成。大家知道,信息传播有这样几个基本环节:信息编码→信息发出→(通过信道)信息传播→信息接收→信息解码→信息反馈。从中可以看到,我们即使不考虑由于时代、民族、地域、文化以及其他信噪的干扰,也会发现影响信息交流质量的关键环节是:信息编码和信息解码。前者涉及信息发出者,后者涉及信息接受者,在写作活动中刚好对应的是写作主体和写作受体。从写作主体说,他编码的方式方法就成为直接影响接受主体读者解码的关键。换言之,写作主体“写什么”和“如何写”是否考虑到了写作受体的心理、兴趣、需要,以及在知识、能力、年龄、性别、职业等方面的差异,是否能保证自己的“言说”能获得比较理想的传播效果,让读者理解接受自己传播的信息,并以不同的行动方式作出反馈。也就是考虑“为谁写”。而这就体现为写作主体的读者意识。可见,读者意识对于成功的写作同样不可或缺。

我认为写作主体考虑读者预设读者的意识应从以下方面着眼。

首先,应明确写作的根本目的以及读者在写作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写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向读者传递信息,写作本质上体现为写作主体与写作受体之间的精神交流。写作活动的交流性已内在规定了写作主体在从事写作行为时必须具有读者意识。这种主体间的交流可从三方面来加以认识:

一是参与写作的真实的读者。从系统论知,生产和流通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从政治经济学知,产品的价值是在流通领域实现;从现代接受理论知,没有读者参与的写作活动是失败的写作活动。因为写作产品的生产和写作产品的阅读接受是一个系统,写作产品的价值同样在流通领域实现,读者的阅读接受不仅完成了主体间的交流,更使写作产品的价值得以实现。现代写作理论认为,写作活动是文本生产过程和文本阅读过程的统一,读者的阅读接受是写作活动不可或缺的环节,读者是写作活动当然的参与者。

二是参与写作的隐含的读者。与隐含的读者相对的是显在的读者,上文所说的真实的读者即是显在的读者,指与写作主体分立的、相对的、外在的读者;这里,隐含的读者是指写作主体在自己内心所预想的可能的读者。因为,任何一个写作主体都同时具有阅读主体的心理特征,他也同时是自己产品的第一读者,这表明,整个写作活动中实际上始终贯穿着读者因素的参与。写作主体既作为隐含的读者也作为显在的读者参与了整个写作过程,这是写作主体读者意识的最有力证明。

三是作者与读者的双重主体性。写作活动作为写作主体与阅读主体之间的精神交流活动,我们已经看到了作者所具有的双重主体性质(既是写作主体又是阅读主体),其实,读者也具有双重主体性。读者作为阅读主体参与写作活动已很好理解,问题是,他也作为写作主体,是写作产品的再生产者。这可从两方面来说,⑴读者根据以往阅读中积累的有关文体知识和惯例经验,始终自觉不自觉地参与乃至支配着现实的阅读,这实际上意味着将写作规律运用于阅读之中,并将阅读中发现的问题以意见或建议反馈给作者引起作者后续的写作行为,从而使阅读具有了写作的性质;⑵在审美性阅读中,读者阅读的创造性特征使文本的意义增殖。接受理论的创始人之一伊瑟尔认为写作受体的接受活动不是一种简单的还原、再现、复制的活动,不是被动地接受写作主体的观点,而是一种积极、能动、建设性的活动。写作受体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文本,将自身的特殊性投入文本去还原并丰富原文的含义,从而产生新的认识。通过读者的阅读,文章的价值不仅没有损耗,反而不断出新。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正是读者阅读的创造性特征使文本的意义不断增殖,而使艺术作品具有了无限的生命力。

以上论述也再次强调了写作受体在写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那就是:写作受体是写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写作受体是文章价值的实现者;写作受体是文章的再生产者。

其次,应明确读者的构成或读者的类型。

我们一般从性质上将读者分为三种类型:普通读者、专业读者、法定读者。写作主体应根据不同类型的读者来选择适宜的言说方式和语体风格。所谓普通读者,从写作主体而言是指其写作产品的接受对象指向社会大众指向所有人;从接受主体读者而言,虽然文本的受众是普泛化的,但不同的读者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而各取所需,采取有选择有重点的阅读与接受。这种情形在实用性阅读和审美性阅读中都可找到大量例证。例1,像党政机关发布的公报、公告,新闻媒体在报纸、网络上发布的新闻等,其读者是所有社会大众,但每个公民对这些文本内容信息的关注度表现出很大差异,其选择性就明显不同;例2,审美性文章如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它的读者对象无疑也是所有大众,但阿Q形象在每个读者心目中是各不相同的,这一方面是由于阿Q形象本身意蕴的丰富性复杂性造成,另一方面是由于每个读者个体差异的特殊性造成。可以看到,面向普通读者的实用写作侧重于制造性和务实性,较易操作;而面向普通读者的审美写作,要凸出创造性和艺术性,较难操作。从读者理解接受的难易度上看,实用文的解读较易;审美文的解读较难。

所谓专业读者,是指文本的接受对象局限于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特定专业的人。就行业或职业言,象刑事侦破文书、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X光透视造影报告、会计年报表等实用文书,表现出很强的行业性和职业特点,其读者必须是熟悉行业规范和相关业务知识的专业读者;就特定专业言,各学科的专业论文专业著作专业教材,它们的读者必然主要是受到特定专业教育和训练的专业读者,非专业读者虽亦可阅读,但理解接受上就面临诸多困难。

所谓法定读者,主要限于党政机关的公文读者。在党政机关公文文种中,除了公告、公报等几个文种其读者非法定之外,剩下的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其读者均属法定读者。众所周知,公文是党政机关用来管理党政事务的工具,发文机关是法定作者,收文机关是法定读者。这是基本常识,不用细论。问题在于公文的撰写者以代言人身份参与公文写作时,既要充分考虑被代言者的形象、威严,更要考虑公文读者的阅读接受效果。这在公文语体风格上的要求是做到准确、庄重、严肃、平实、简明、得体,表达无歧义。

第三,要研究读者,具备一定的读者知识。

写作的价值可笼统概括为传承人类文明、促进社会进步。就是说,写作是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的。而人类社会的核心构成因素就是人,每个人都具有双重主体性(写作主体和阅读主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马丁·布伯所言的“我-你”关系,是既独立又统一的存在。因此,写作就是为每一个人服务的。相应的,研究读者也就是研究人,研究人也就是研究读者。那么,哪样一些方面的读者知识应引起写作主体的重点关注呢?我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1.心理学知识。了解读者的心理、兴趣、需要;了解读者的年龄特征、性别特征、知识结构、能力与习惯、阅历与经验等。2.社会学和文化学知识。学习一点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知识,认识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了解社会文化心理、大众文化心理以及这种心理在不同职业人群身上表现的共同性和差异性。3.哲学和历史学知识。学习哲学一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二是掌握最普遍的方法论,有利于用正确的舆论引导读者;写作是为当下的时代服务的,时代现实不过是历史的总和,时代的特征时代的状况时代的精神时代的声音是过去历史在当下的集结和反映,只有了解历史,才能让写作更好地服务于他的时代。

第四、要考虑怎样顺应和引导读者

写作主体时时强化自己的读者意识,调动和运用所掌握的读者知识,实际上体现出了写作主体对写作受体的某种程度的顺应。写作主体一旦承认写作受体是构成写作活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有写作受体才能把信息从语言符号的系统中转换出来,就会在题材选择、意旨传达、材料组织、语言表达等多方面进行退让和妥协,以获得较理想的接受。

然而,顺应读者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引导和征服读者。根据语言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塞尔(J. R.Searle)的言语行为理论可知,言语行为具有三大功能:以言述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以言取效)。这对应于写作主体的读者意识在其作品中的表现就是(1)向读者传输有益的知识信息;(2)向读者发出指令,施加影响;(3)以高尚的写作陶冶读者的情操。[1]写作产品暴露出来的这种读者意识强调了写作主体引导和征服读者的意欲。当读者接受某个信息,并把它储存在自己的信息库中时,就已经被作者改造、征服了。因为读者欣赏作品而在情感、情绪上受到影响,都表明他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写作主体俘虏,而写作主体也因此达到传递信息的目的。就此而言,对读者的征服显然是以对读者的顺应作为交换条件的。越是理解读者、考虑读者、顺应读者,越是能够获得好的传播和交流效果。

其他要考虑的问题,如审美性阅读中,读者的美学情趣、作品留给读者的审美再创造空间、作品的趣味性和可读性等这里不一一展开。

总之,读者意识的内涵是丰富的。应提请注意的是,“读者意识”虽要顺应读者但不意味着对读者的依附和迁就,顺应正是为了能更好地发挥写作的引导和教育功能,最终征服读者,达到写作目的。

注释

①尉天骄主编《基础写作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谈到了写作主体的受体意识的表现;周淼龙著《现代写作论稿》(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探讨了读者意识。

[1]尉天骄.基础写作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99-105

(作者介绍:熊华勇,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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