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农委四措并举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发展
目前,全区共发展粮食家庭农场445家,经营面积达4.56万亩,占水稻计划种植面积的35上以上。为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发展,青浦区农委实施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组织家庭农场主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家庭农场,鼓励和引导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种粮能手发展家庭农场,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水平。
二是完善政策扶持。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根据考核情况,区财政给予每年每亩最高不超过100元的补贴。同时,推进粮食烘干中心与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等配套设施建设,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保障。
三是做好典型示范。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培育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扩大辐射面,规范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带动全区家庭农场的规范发展。目前,已成功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户。
四是强化考核管理。根据青浦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考核管理办法,开展登记认定工作,初步建立了家庭农场名录。同时,结合绿肥面积核查对家庭农场夏熟作物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成为年终考核结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