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雨茜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论胡适新诗的叙事性因素
刘雨茜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摘要:胡适及其诗歌在中国文学史的地位自不必说,胡适主张新诗“诗体大解放”“作诗如作文”“口语入诗”,并穷毕生之力创作和实践白话新诗。文章拟从胡适诗歌中的叙事性因素探究胡适新诗的思想观念及其现实意义。
关键词:胡适;诗歌;叙事性中图分类号:I207.22
胡适的诗歌在现代新诗中一直都是独树一帜的,他的诗歌不足百首,胡适自己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说:“我自己只承认《老鸦》,《老伯洛》,《你莫忘记》,《关不住了》,《希望》,《应该》,《一颗星儿》,《威权》,《乐观》,《上山》,《周岁》,《一颗遭劫的星》,《许怡荪》,《一笑》——这十四篇是白话新诗。”①但是胡适的诗歌却引起了人们研究的热潮。虽然人们肯定胡适对于新诗的贡献,但是对于胡适的白话新诗的风格的态度大相径庭。以往对胡适新诗的研究集中在对于胡适个人新诗的思想以及作为中国新诗史上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的研究,胡适诗歌创作中一些叙事性因素的介入也同样增加了其诗歌表现的复杂程度。而这方面的研究至今仍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所以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作一些探究。
“诗体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有真正白话诗,方才可以表现白话的文学可能性。”②仔细阅读胡适的诗歌不难发现,胡适诗中有一大部分都是通过诗题、诗序、自注还原整个事件,有的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小故事。诗人就是通过这种叙事性的因素“借事抒情”。除了诗歌的正文以外,这些副文本也会夹杂着诗人创作意识的变化,我们通过这些副文本可以窥探当时胡适写诗时的实际状况以及心态。“为诗歌的正文营造事态的叙事,使诗歌正文本有了事的依托。”③在胡适新诗中诗题具有一定程度的叙事性,通过诗题展现一个事件。如《黄克强先生哀辞》《沁园春·二十五岁生日自寿》《十二月一日奔丧到家》等大致提供了作诗的事由和背景。诗题有时记叙了一个小故事,有时提供了非常多的具体信息,如时间、地点、人物、行为等。因此通常一个诗题就特指了某一事,讲述了事件的概貌,让读者对于诗歌正文有了“先行感知”。还有些诗题因有时间记录又具有了史料的价值。在胡适诗歌中有许多例证,《十二月五夜月》《十二月一日奔丧到家》《十一月二十四夜》等等为日记式的诗歌创作,是诗人“把日常生活入诗”的文学观念的实践。胡适诗歌的诗题体现出非常明显的叙事性倾向,也可以看出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可以入诗,通过叙事性的方式以事件入诗展现诗人的情绪情感。胡适诗歌中的诗序在其诗歌中占很大比例,《尝试集》第四版共收集48首诗歌,有诗序的有22首,这绝不是偶然,而是诗人有意为之。探究其原因,我们发现诗序的出现是为了补充诗歌正文本所要表现的内容。或者是为了阐释正文本所留下的空白。胡适在《谈新诗——八年来一件大事》中说到:“诗需要用具体的做法,不可用抽象的说法。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④所以为了让人读懂白话诗,胡适在所不惜地用诗序这一方式细致描写叙述每首诗歌的具体事件。读者从胡适的诗序中获得相关信息,能够迅速进入诗歌正文的讲述。胡适在《白话文学史》的《自序》中举出白话的三个标准:“一是戏台上说白的‘白’就是说得出,听得懂的话;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饰的话;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晓畅的话。”可以说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对于故事诗的论述对后来诗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胡适在《尝试集》中很多诗歌都是叙事性的,通过叙事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如胡适于1918年发表的《人力车夫》:“……客告车夫:‘你年纪太小,我不坐你车。我坐你车,我心惨凄。’车夫告客:‘我半日没有生意,又寒又饥。你老的好心肠,饱不了我的饿肚皮。我年纪小拉车,警察还不管,你老又是谁?’……”诗中胡适与车夫的对话就显得十分口语化和自由,甚至可以问“你今年几岁?拉车拉了多少时?”。这种叙事因素的日常化与蕴事性,不仅有益于新诗自身的发育,而且使新诗的抒情有了极为充实的内涵与凭借。胡适对于叙事诗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的《白话文学史》中,《尝试集》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胡适新诗叙事的理论实践。又如《乐观》:“《每周评论》于八月三十日被查封,国内的报纸很多替我们抱不平的。我作这首诗谢谢他们。”《一颗遭劫的星》:“北京《国民公报》响应新思潮最早,遭忌也最深。今年十一月被封,主笔孙几伊君被捕。十二月四日判决,孙君定监禁十四个月的罪。我为这事做这诗。”详尽的诗序有助于将诗歌与具体的事态联系起来,诗中的内容会匡正读者的阅读感受,不像卞之琳的诗歌那么难懂,对于李健吾的印象式批评,卞之琳认为李健吾理解错位。但是读胡适的诗歌从来不会产生这样的困扰。《许怡荪》诗序为:“七月五日,我与子高过中正街,这是死友许怡荪的住处。旁晚与诸位朋友游秦淮河,船过金陵春,回想去年与怡荪在此吃饭,子高,肇南都在座,我们开窗见秦淮河,那是我第一次见此河;今天第二次见秦淮,怡荪死已一年多了!夜十时我回寓再过中正街,凄然堕泪。人生能得几个好朋友?况怡荪益我最厚,爱我最深,期望我最笃!我到此四日,竟不忍过中正街,今日无意中两次过此,追想去年一月之夜话,那可再得?归寓后作此诗,以写吾哀。”诗序的使用为这首诗歌添彩不少,使诗歌更富有曲折变化,引人入胜,激发强烈的情感共鸣。读过此诗会发现自己怜悯诗人的感情,也不禁潸然泪下。如果没有这个序言,又因为诗歌这个题材的限制,诗人就没有办法清楚地表达内心最真实的情感,读者也搞不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诗歌也会相应失色。因此,诗序在胡适的笔下应用得非常多,不仅能增强叙事效果,还会使诗歌得到散文叙事的砝码,也实现了“作诗如作文”的观念,并从侧面加大了诗歌的情感性和叙事性。除此之外,胡适诗歌对自注的应用虽不及诗序,但是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胡适《尝试集》中的自注会为诗歌内容附加一些解释说明以及修改的痕迹。这一现象在新诗史上并不少见,譬如在《穆旦诗集》中也有很多自注是反映诗人修改诗歌前后的变化。在《鸽子》一篇中“初版‘十分鲜丽’作‘鲜明无比’”。诗人对鸽子这一形象的刻画用“十分鲜丽”一词远远超过“鲜明无比”一词所表达的内蕴。《关不住了!》是其“新诗成立的纪元”,这首诗的自注中有“但是五月的湿风,时时从屋顶吹来;还有那街心的琴调,一阵阵的飞来”,初版这一节译为:“但是屋顶上吹来,一阵阵五月的湿风,更有那街心琴调,一阵阵的吹到房中。”首先再版的几个动词的使用使诗歌神韵飞扬,连续使用“湿风吹来”,“琴调飞来”,正如胡适自己所提倡的“诗的音节全靠两个重要分子:一是语气的自然节奏,二是每句内部所用字的自然和谐”。而初版时两个“吹”字的表达效果就不如再版,所以诗人在自注中把两个版本做比较给读者还原最原始的面貌,也让读者参与诗歌欣赏。胡适诗歌借由自注对诗歌正文本加以解说和还原,体现了诗人对诗歌内部叙事性因素的追求,软性地拓展了诗歌的内容含量和隐含的意蕴。因此,自注对版本的界定对事情的具体解说,这些叙事性因素融入胡适白话新诗中,从而增强了胡适诗歌的叙事性。
综观胡适的诗歌,叙事性因素很普遍,为了便于对胡适诗歌做进一步的分析,试根据它们的叙事特色并结合诗歌本身的内容给予合理分类,当然诗歌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难以截然对立,其中个别诗歌在不同类型之间交叉也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列举时尽量选择有代表性的诗歌,在叙事性结构中把胡适新诗分为三种类型:(1)连缀型叙事。这种叙事模式通常是以片段式呈现,这种模式是诗歌作品中最具艺术意味的形式。由于叙事虚构性的“情节”成为艺术结构的中心,所以这种叙事结构出现了诸如“对话体”“自言体”“代言体”等不同的叙事角度和方式,从而不仅丰富发展了诗歌的叙事性表现手法,而且使叙事诗艺术形式功能得以实现,并打开了诗歌体裁多元发展的道路(如剧诗、寓言诗的产生)。譬如胡适译诗《老洛伯》通过叙写少女微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中间穿插了与自己心爱的人对白事件等,使诗歌形成一首跌宕起伏的令人感慨的情诗。《乐观》的诗序交代了诗人写诗的背景和缘起,在此诗中由“大树碍路—斫树人斫倒大树—大树被烧—留下种子—长成大树—工人乘凉—斫树人消失”,这里的“大树根”“斫树人”“种子”“工人”在这首诗歌里象征着许多含义,从而为我们展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及政治的压迫。《上山》中叙写“我”登山的过程,但是诗人在再版的时候增加了一句“一首忏悔的诗”,结合这首诗的创作时间就会发现胡适通过描写艰难曲折的爬山,来表示他对生活对事业的精神和态度。即使“天已黑了,路已行不得了,努力的喊声也灭了”,也要“猛醒!猛醒!我且坐到天明,明天绝早跑上最高峰,去看那日出的奇景!”。(2)日记式叙事。胡适在日常生活中有感而发的诗构成了日记式的叙事,如《十二月五夜月》《十二月一日奔丧到家》《十一月二十四夜》《四月二十五夜》等,日期和事件清楚明白,诗作日记式的特点很明显。这类诗歌用记事的手段,往往是直叙和白描,抒情成分除了隐含在叙述之中还常有直接的坦露与表达。《十二月一日奔丧到家》:“来了?好呀!——更无别话,说尽心头欢喜悲酸无限情;只今日到家时,更何处能寻他那一声好呀,来了!”胡适自责:“私心犹以为先母方在中年,承欢待养之日正长,岂意病根已深,油干灯尽,婚后北去竟成母子永诀!”令人恻然的是这首诗歌里有对于母亲突然去世的痛心疾首,烙印在胡适心中难以抹去。《十一月二十四夜》是胡适生病住在西山时所作,“一直被学术界视为‘胡适之体’所要求的三个条件——说话要清楚明白;用材要剪裁;意境要平实”⑤。这首诗可以算得上是胡适新诗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诗歌,完全没有欧化的成风也无古典诗词的旧体格式。(3)事态型叙事。“中国古代事态叙事诗歌也零星有一些,而且到杜甫那里发展到了顶峰。杜甫‘三吏三别’是中国古代‘事态叙写’的典范。他超越了‘意象营造’旧模式,建立了中国古诗‘事态叙写’的新模式。”⑥事态叙事中诗人可以将日常生活融入诗歌,一是描写社会类题材。《尝试集》表现出强烈的社会政治性质,表现出了他的民主、科学和自由、平等的现代社会政治思想,突出展现其社会政治关怀。如《黄克强先生哀辞》《赠朱经农》《朋友篇》《文学篇》《老鸦》《你莫忘记》《一颗星儿》《威权》《小诗》《乐观》《上山》《一颗遭劫的星》《平民学校校歌》《四烈士冢上的没字歌》《死者》《双十节的鬼歌》《希望》《晨星篇》等18篇,初版《尝试集》中有《人力车夫》《沁园春·新俄万岁》《送许肇南归国》《去国行》等4篇,再版《尝试集》中有《示威》《外交》等2篇。这是胡适在西方留学时看到自己的国家落后所抒发的爱国情怀,可以看出胡适对祖国的热爱与希冀。二是朋友间酬唱赠答之作。如《尝试集》中《蝴蝶》《赠朱经农》《“赫贞旦”答叔永》《朋友篇寄怡荪,经农》《许怡荪》《我们三个朋友》《文学篇别叔永,杏佛,觐庄》等7篇。在《尝试后集》中有《高梦旦先生六十岁生日》《写在赠唐瑛女士的扇子上》《狮子——悼志摩》《戏和周启明打油诗》《哭丁再君》《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将去绮色佳,叔永以诗赠别。作此奉和。即以留别。》等8篇。胡适在《朋友篇》写道:“人生无好友,如身无足手。吾生所交游,益我皆最厚。……倘非朋友力,吾醉死已久。从此谢诸友,立身重抖擞。”他还把自己对文学的兴趣、把提倡实践白话诗文归功于同学朋友的相助,《文学篇》序云:“念吾数年来之文学的兴趣,多出于吾友之助。若无叔永杏佛,定无《去国集》。若无叔永觐庄,定无《尝试集》。”其实,对胡适的白话诗尝试,朋友们多持反对意见,但胡适仍然对他们感戴有加。胡适作诗用白话的主张,在朋友间是不能接受的,尤其是觐庄竟然动气,胡适见此,便作了一首白话游戏诗:
“人闲天又凉”,老梅上战场。
拍桌骂胡适,“说话太荒唐!”
说什么“中国要有活文学!”
说什么“须用白话做文章!”
…………
老梅牢骚发了,老胡呵呵大笑。
且请平心静气,这是什么论调!
文字没有古今,却有死活可道。
…………
由此可见胡适笃于朋友伦理的忠厚性格。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面对漫骂甚至围剿,胡适总是满面春风,不与计较,这种得力于传统道德熏陶和西方宽容精神影响所形成的温厚和易的性格作风,在同侪尤其是更“革命”的后辈身上并不多见。胡适虽有信心尝试作白话诗,但是四顾无人,未免有荷戟彷徨之感。所以在白话诗里写了《蝴蝶》:“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尽管胡适的白话作诗的主张遭到朋友的反对,但是胡适新诗的思想逐渐成熟。由此,胡适诗歌中的朋友类型的诗歌是诗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综上分析,胡适诗歌通过诗题、诗序、自注等表现出的叙事性是十分具有特点的,对胡适新诗本体的研究能够反映胡适对现代新诗的诗体流变影响极为深远。胡适诗歌的叙事性不论是对尝试期的新诗,还是对现代新诗诗体的演变都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命题。
注释:
①胡适:《尝试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193页。
②胡适:《尝试集自序》,《胡适文存》第1卷,黄山书社,1996年,第148页。
③胡适:《谈新诗——八年来一件大事》,《胡适文存》第1卷,黄山书社,1996年,第148页。
④周剑之:《宋诗叙事性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11页。
⑤杨四平:《20世纪中国新诗主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4-19页。
⑥杨四平:《事态叙事:现代汉诗的戏剧性文法》,《文艺争鸣》,2015年第2期,第91页。
责任编辑:庄亚华
doi:10.3969/j.issn.1673-0887.2016.03.007
收稿日期:2016-01-08
作者简介:刘雨茜(1991—),女,硕士研究生。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0887(2016)03-0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