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叙述:“革命文艺”的潜话语

2016-03-29 00:20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阶级斗争亲情

邵 明



伦理叙述:“革命文艺”的潜话语

邵 明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合肥 230022)

1940—1970年代,具有意识形态同质性的“革命文艺”对于革命的再现,往往建立在伦理叙事的潜话语之上:伦理亲情是实现革命意识形态动员的核心情感,向阶级敌人讨还亲情血债的正当性,是对于革命之历史合法性的关键性论证;以“家”为单元展开关于革命的叙述,使阶级分野从属于家族分野,并将阶级斗争作为家族斗争展开的新场域和采取的新形式;作为伦理价值之核心的“孝”,是革命者主体性建构的价值基石。“革命文艺”无意识层面的伦理表达具有引导传统文化认同的正面意义,却难以清除其消极性价值,所以必须有意识地贯彻“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

革命文艺;伦理叙事;潜话语

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求得革命文艺的正确发展”为目标[1]847,明确了“革命文艺”应当遵循的思想和艺术规范,并主导了解放区的文艺实践。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此类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指导地位,由此形成了从延安时期(解放区内)直到1970年代(全国范围内)具有意识形态同质性的“革命文艺”。

“新时期”以来,“革命文艺”通常被认为由于过度受制于阶级斗争意识形态,从而在自觉承担为“左”倾政治、政策传声任务的过程中,压抑、扭曲乃至于遮蔽了人生与社会本应见诸于文学的众多维度,例如人性、人情、自我、主体性、个体欲望、日常生活等。至于作为人性及人情必然构成内容的亲情伦理观念,自然也在“革命文艺”的排斥之列[①]。[2]当然,产生于血亲家庭、家族的共同生活之中并为儒家话语所提纯的伦理观念,的确与阶级斗争意识形态主导的革命实践存在着内在冲突:即便是同一血亲族群的成员,也会由于占有社会财富的不同而分属不同的阶级。这就意味着,阶级观念的形成必须以族群共同体意识的瓦解为前提,因而影响了以“革命”为叙述对象的“革命文艺”的价值表达。但是,中国乡土社会千百年来同姓宗族建祠堂聚族而居的生活状态、自汉代以降奉儒家文化为正朔的社会意识形态,都使得伦理价值深深地渗入了个体、集体的意识乃至无意识之中,潜在制约其思维、表述与行为,很难因一时的政治变革而被彻底清除。若以此眼光重新打量“革命文艺”便可发现,言说者对于激进阶级斗争景观的热烈再现,往往与无意识的伦理表达紧紧缠绕,因此形成基于伦理潜话语的革命叙述。

一、阶级仇恨中的亲情之痛

根据阶级斗争理论的内在逻辑,被剥削者往往因为不堪忍受残酷的阶级剥削而走上革命的道路,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浓墨重彩地回顾主人公遭受欺凌与侮辱的血泪史,通常是“革命文艺”展开叙述的逻辑与历史起点,对于那些苦难往事的回忆、叙述与强调,意义在于确认革命者在阶级规模上展开暴力斗争的价值合法性和情感正当性。不过,若细究“革命文艺”的表述话语就会发现,革命者对于阶级敌人的深仇大恨最终都会落实于伦理情感之遭受伤害,换句话说,基于亲情之痛的情感体验是阶级仇恨最核心、最深刻的内容。

例如,曾新芳1964年首次演唱的歌曲《不忘阶级苦》中的两句唱词“可怜我那爹爹把命丧”、“强盗狠心抢走了我的娘”,便极为凝练地概括了基于亲情破碎的阶级仇恨。再如,冯德英的长篇小说《苦菜花》开篇即叙述娟子的伯父一家惨遭地主王唯一灭门、娟子的父亲被迫亡命天涯的家仇往事,从而为其正在策划的革命暴动进行了基于亲情的合法性论证。此外,从延安时期、“十七年”时期直到“文革”时期,曾以舞台剧、电影以及芭蕾舞剧等不同文艺形式被反复演绎的《白毛女》,也将阶级仇恨最终落在亲情惨剧之上。杨白劳家破人亡自不待言,对于剧作另一关键性人物大春来说,准岳父被地主活活打死、未婚妻喜儿被迫肉身偿债,伸冤无处、讲理无门,同样是以亲情之痛凸显革命的必要性,等等。

在对于上述价值逻辑的表达中,“革命样板戏”《红灯记》因为亲情叙述的复杂性而具有格外值得讨论的意义。剧作中,主人公李玉和“祖孙三代”并无血缘关系、以及李玉和的一句唱词“人说道世间只有骨肉情义重,依我看阶级的情义重于山”等文本事实[3]117,似乎都表达了符合革命要求的以阶级情感超越亲情情感的价值立场,但是,这仅仅是话语传达的表层意义,从作品的深层意义来看,亲情与阶级情并非对立关系,亲情其实是主人公投身阶级斗争最重要的情感支撑与价值支点。《红灯记》的故事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当从事地下斗争的共产党员李玉和被日本人抓捕之后,奶奶为了让孙女铁梅能够从仇恨中汲取力量与敌人斗争到底,便揭开了整整隐藏十七年的“祖孙三代不是一家人”的家庭秘密。十七年前,在京汉铁路“二七”大罢工中,由于军阀吴佩孚大开杀戒,李奶奶失去了丈夫、铁梅失去了爹娘,李玉和(其实应该是张玉和)为了照顾烈士遗孀遗孤,便与李奶奶、铁梅重新组成了家庭。于是,这一并无血亲关系的“家庭”的主要成员,其实都背负着无法忘却的亲情血仇。可是,为什么要用十七年前吴佩孚欠下的亲情血债,来激发铁梅(以及观众)当前与日寇斗争的意识与勇气呢?

在革命意识形态的价值推论中,反侵略斗争其实是阶级斗争的特殊形式,是以被侵略国家无产阶级为一方、以侵略国家与被侵略国家资产阶级为另一方的阶级斗争。所以,在听到鸠山回忆两人战前交往经历套近乎时,李玉和轻蔑地说:“你是日本阔大夫,我是中国穷工人”[3]100,这就意味着,两人身份之“日本”与“中国”的民族差别必须置放于“阔”与“穷”的阶级差别上才能获得完整的意义。进而,李玉和与鸠山的话语交锋始终围绕“信仰”展开,对于“民族”则不再置词。鸠山劝降李玉和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核心观点,正是为革命意识形态所不齿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利己思想。所以,此时与鸠山、与日寇的斗争,实质上是基于不同信仰的阶级斗争。既然如此,十七年前国内阶级敌人欠下的亲情血债,完全可以在今天的日本敌人身上讨还,尽管他们披上了侵略者的马甲,其本质依然是地主、资产阶级毒蛇,而且,日本的资产阶级侵略者和中国的军阀、地主、资产阶级本来就是蛇鼠一窝,正如李奶奶所说,吴佩孚本来就是“洋人的走狗”[3]86。

十七年前,残酷的地主、资产阶级等反动统治所造成的三个家庭家破人亡的亲情惨剧,赋予阶级斗争无可争辩的历史合法性,促使李奶奶和李玉和满怀仇恨、无比坚定地站在阶级斗争的战场上,促使李铁梅(以及观众)革命意识的生成。进而,李玉和等三人重新组建的家庭,其实不仅仅是日常生活的互济团体、革命工作的安全掩体,更重要的是三人在同一屋檐下重建了日常生活与亲情,这已经是完全意义上的“家”,是血脉相连的伦理共同体。因此,李奶奶、李玉和在斗争中牺牲,是革命家史中又一抹血染的风采,是阶级敌人欠下的又一笔亲情血债,更是强化李铁梅(以及观众)革命意识的血淋淋的事实。于是,亲情在本剧中第二次被用于意识形态的动员。

刻意强化亲情破碎之痛苦的叙述,成为革命意识动员的核心话语,这就使得阶级斗争意识形态接通了每一接受个体的内在情感回路,从而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基于审美体验的强烈、深刻、发自本能的意识形态认同,其意义正如有论者在讨论此类文艺作品时所得出的结论:“某种政治理想只有获得了审美王国的积极合作,政治理想才能以领导的权威而非专制权威的方式,转变为个体单元的天然要求。”[4]16

二、依托“家”展开的阶级斗争叙事

作为伦理价值之基础的血亲家庭和血缘家族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习俗、制度,在阶级斗争实践中遭到严厉地批判与打击。1927年,毛泽东曾经热情洋溢地描述过由革命意识形态动员、组织起来的农民“推翻祠堂族长族权”的“壮举”[1]31。新中国建立后,对于传统家族制度的摧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在20世纪下半叶的前30年,家族处于销声匿迹的状态”[5]315、“彻底摧毁了封建家族制度”[6]471。在极“左”思潮鼎盛的特殊时期,阶级斗争甚至在家庭内部尖锐地展开[7]。然而,耐人寻味的是,“革命文艺”的“革命”叙述,却彻底遮蔽了上述对于中国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的摧毁家族制度的实践内容。

事实上,“革命文艺”对于阶级斗争的叙述,往往依托“家”而展开。具体而言,“革命文艺”从未将“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设置在同姓家族内部,而是有意无意地使不同姓氏的家族分属不同的阶级阵线,营造了阶级分野从属于家族分野的斗争格局,实际上是以改写现实的方式,避免了革命意识形态与立足于“家”的伦理观念的正面冲突,从而在叙述中为后者建构了可以栖身的话语空间。例如,在李季的长诗《王贵与李香香》中,死羊湾的恶霸地主姓“崔”(崔二爷),被压迫农民分别姓“王”(王贵父子)、“李”(李德瑞、李香香父女);在周立波的长篇小说《暴风骤雨》中,元茂屯的恶霸地主姓“韩”(韩凤歧),贫苦农民则姓氏杂多,如赵光腚、郭全海、白玉山、老田头和老孙头,等等;在柳青的长篇小说《创业史》中,蛤蟆滩的地主姓“姚”(姚士杰),贫苦农民也有多种姓氏,如梁三老汉、王二直杠、高增福和任老四,等等。由此,从土地革命到土改、合作化运动,历次阶级斗争都是在异姓家族之间进行,阶级革命否定家庭观念、摧毁家族共同体的历史实践,自然不会在此种斗争格局中得到呈现。

若论及对于依托“家”而展开阶级斗争这一主题的表述,梁斌的《红旗谱》最具代表性。尽管小说以家族分野决定阶级分野的“三代农民、两代地主”的家族斗争框架早已得到指认,但是,以往的文学史判断总是将家族斗争当作阶级斗争的前史,认为朱老忠在成长为成熟的阶级主体后便彻底摆脱了农民狭隘的家族复仇观念[8]。新时期以来,有论者注意到《红旗谱》叙述的复杂性,并得出家族复仇与阶级斗争“两种叙事模式相互蕴涵、相互说明”的研究结论[9]55。这一判断固然不再将二者割裂为农民自发斗争与自觉斗争两个阶段,但是,将二者等量齐观的理解方式,依然未能把握家族斗争对于阶级斗争而言所具有的基础性意义。

朱、严两姓农民与冯姓地主因公田结仇并导致朱家家破人亡。三十年后,逃亡关东的朱老忠重返故土意欲寻仇。此种复仇故事在中国传统叙事中屡见不鲜,早有固定的套路。《红旗谱》的变化则在于因阶级话语的进入,使家族复仇具备了阶级斗争的面貌。然而,斗争最核心的内容毫无疑问依然是冯、朱、严的家族仇恨,阶级斗争只不过使家族斗争得以在更为广阔的场域中展开,斗争形式也与时俱进地由诉讼、械斗发展为游行示威、学潮罢课等新形式罢了。这一点从小说所描述的两场关键性斗争“反割头税”及“保二师学潮”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反割头税”以抗税口号动员广大农民反抗地主盘剥,并因此具备了阶级斗争的意义。然而,此次斗争最为关键之处在于:这是由严江涛总体领导、朱老忠具体组织(严、朱两姓),直接反对地主冯兰池、冯贵堂父子借包税发财的家族斗争,是朱老忠回乡后针对冯家的第一次有效复仇行动。正因为具备此种血亲复仇的内在意义,才能充分满足读者的阅读期待:他们早已因朱、严两家的不幸遭遇而充满了对于冯家的怒火,始终盼望叙事尽快展开对于冯家的直接斗争。大规模动员并组织民众参与固然是阶级斗争的基本手段,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朱、严两家借势复仇的妙招。此事真正大快人心之处在于大灭了冯家威风,令朱、严两家出了一口憋了三十年的恶气。

“保二师学潮”虽然超出了锁井镇的范围并包含着呼吁抗日的宏大诉求,但是,在革命意识形态的论证逻辑中,地主、资产阶级卖国投降,与侵略者沆瀣一气,抗日吁求实际上触动了其阶级根本利益,所以,严江涛在保定市领导的学潮其实具有颠覆远在锁井镇的地主冯兰池、冯贵堂生存基础的意义,正因为以此家族斗争为内核,叙事方才具备了对于读者情感的巨大动员能力。进而,斗争中最尖锐、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依然是家族角力。受朱老忠、严志和的请求,严知孝以省城名流的身份前往卫戍司令陈贯群处为严江涛说情。稍后,冯贵堂亦登门拜访旧交陈贯群,在详述严江涛的底细之后,促成陈贯群立即下定武力镇压的决心,从而使得这一场斗争的走向最终为家族斗争所左右。

除了将具有血缘关系的“家”作为阶级斗争的潜在地基之外,在叙事中,“革命文艺”还大量采用了“革命大家庭”的隐喻式话语表达,例如,“再来探望你这革命的老妈妈”[3]139、“不拆墙咱们也是一家子”[3]90、“军爱民来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等[3]215,其目的首先在于消解伦理观念与阶级观念的对立与冲突,进而借助伦理观念强化阶级认同,从而使得“家”成为统合革命叙事极为关键的价值范畴,并体现出言说者对于伦理话语的高度倚重。

三、孝:革命主体性的价值基石

塑造出特定的主体性,是文学艺术参与社会意识形态建构与表达的重要途径。“新时期”以来,“革命文艺”刻画的革命者形象通常被认为是绝对的、僵硬的阶级主体,主体性的内容只包含纯粹的阶级意识,缺乏人性、人情,体现了对于极端阶级论意识形态无反思地认同,云云。但是,既然支撑革命者走上斗争道路的阶级仇恨深刻建基于亲情之上,既然阶级斗争是依托于“家”的框架而展开的,那么,作为伦理话语之核心价值的“孝”,势必在“革命文艺”中成为革命主体性的基础构成。

李英儒的长篇小说《野火春风斗古城》典型地体现了将“孝”作为革命主体性之基石的价值立场。小说开篇交代杨晓冬因受上级委派,从根据地返回阔别十年的故乡,并潜入省城领导地下工作的情节缘起。同时,一个事关亲情、孝亲伦理之表达的游子回乡故事,也在潜意识层面不动声色地展开。当杨晓冬的步履渐渐靠近故乡时,便开始接连出现险情,先是遭遇气焰嚣张的特务队,然后是跨越守备森严的封锁沟。这固然是革命斗争叙事必不可少的功能性单元,但同时也可以理解为是回乡故事中必不可少的坎坷与波折,是叙述有意通过设置障碍的方式以强化主人公对于家、对于亲人的思念。

值得注意的是,杨晓冬回到故乡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并非立即进入省城与地下党组织接上工作关系,而是急切地踏上了通往城郊古家村的回家之路,前去探望离别已久的孀居的母亲。这一将事亲之孝的重要性置于尽忠革命之前的情节安排,恰恰应和了读者对于“人之常情”的心理期待。杨晓冬凭借夜色掩护翻墙进入自家院落,却在窗外陷入情迷意乱的惶恐与恍惚,直到听见母亲在睡梦中的翻身与咳嗽,才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妈妈!”叙述笔调曲折入微,细表归乡游子面对亲人之时的百转心结,是同时期革命叙述中特别出色的情感段落。随后,在无边的暗夜中,母子二人在如豆的灯光下彻夜长谈的情景温馨动人,正是杨晓冬铁血革命生涯中珍贵的亲情沉醉时刻。

小说情感高潮的形成也依赖于“孝”的观念的内在组织。由于叛徒出卖,杨晓冬母子相继被捕。敌人以杨母的性命胁迫杨晓冬叛变革命,于是,忠孝不能两全的极端情境在叙述中得以生成,其情感动员的强度足以令读者屏息禁气。自从被捕以来始终以高傲的姿态游刃有余地与敌人斗争的钢铁英雄杨晓冬,此时首次陷入慌乱并不切实际地向敌人提出请求:“别叫她老人家知道我的事情……”[10]349瞬间的软弱正体现了“孝”的价值在主体意识中的首要性。为免除儿子的后顾之忧,杨母断然跳楼自尽,在这令人荡气回肠的悲壮瞬间,读者其实也暗中为杨晓冬松了一口气。杨晓冬终于未曾陷入为尽忠革命而坐视母亲被杀的绝对狼狈境地,其革命主体性中终于未曾留下有悖于孝道的价值阴影。

正因为将“孝”的价值深深地铭刻在革命者主体性的内部,所以在“革命文艺”中,子辈革命者在与父辈完全决裂之后走上革命道路的“五•四”式叙事主题基本上成为绝响。不过,杨沫的长篇小说《青春之歌》却是个异数,主人公林道静确乎怀着对父亲的巨大仇恨投身革命。为了弥补主人公在“孝”的价值上的亏欠,作品就父女反目之事给出了充分解释:林道静的父亲林伯唐其实是一个腐朽堕落、荒淫残暴的反动地主,正是革命不能放过的对象,而林道静的母亲则是被父亲霸占、逼死的贫苦人家的女儿,所以林道静的选择具有足够的合理性。

《青春之歌》出版后,指责林道静身上充满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情调的批评意见始终如影随形[11]44。针对作品人物的批评,在一定意义上就是针对作者思想意识、创作意图的批评。就《青春之歌》而言,一定要在叙事中设置子辈与父辈的极端冲突情境,一定要以价值冲突为理由使子辈逃避尽“孝”的义务,毫无疑问不符合“革命文艺”尊重传统伦理价值的潜意识要求。作品之所以在再三修改之后依然摆脱不掉个人主义的标签,原因多种多样,不过,作者未曾彻悟“孝”的价值之于革命主体性建构的基础性意义,也应当是原因之一。

纵观“革命文艺”的人物长廊,近乎无不孝的革命者(如林道静那般事出有因的“异数”实属罕见之例)。即便在最极端的险恶情境中,革命者亦能以无亏的孝行令接受者深深感佩。惟其如此,才能引导社会个体深切认同革命意识形态。

在近现代中国社会与文化的革命与变迁过程中,作为伦理观念之价值依托的包含儒家文化在内的民族传统文化,逐渐被判定为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意义系统。特别是在1960、1970年代极端峻切的意识形态氛围中,甚至遭到极度非理性的口诛笔伐,其维系文明、协调社会的基本文化功能在特定的意识形态体系中几乎完全不被承认。尽管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曾提出对待民族传统文化“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的基本原则[1]707,然而终究未能得到切实的践行。

但是,作为沉积在民族心理深层的价值内容,传统文化必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并依然潜在地发挥其价值功能。事实上,中华文明体系未曾在“文革”极端僵化的意识形态迷狂之中走向崩解,原因固然多种多样,不过,集体无意识中的传统文化价值对于个体乃至于群体行为的制约作用必然不可忽略。就此而言,“革命文艺”在无意识层面对于传统伦理的深切认同,并以之作为支撑、结构革命叙述的潜在话语,便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引导、强化社会大众认同传统文化价值的正面意义,尽管这些都是发生在无意识层面的自发运作过程。

当然,我们必不能满足于对传统文化的无意识承传,否则就难以清除其内在的消极性价值,难以避免由此导致的消极后果。例如“革命文艺”以家族分野决定阶级分野的叙事安排所体现的意识原则,其实与特定年代血统论、成分论的社会政策实践相应和。既然我们已经走出了极端意识形态的迷障,那么,无论是理论建构还是文艺创作,都应当在此良好的时代氛围中,以平和的心态投入对于传统文化基于“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之原则的继承与弘扬工作。

[1]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 朱光潜.关于人性、人道主义、人情和共同美的问题[J].文艺研究,1979(3):39-42.

[3] 李辉.八大样板戏[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

[4] 余岱宗.被规训的激情[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

[5] 冯尔康.十八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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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红卫.红卫兵的忏悔:母亲因被我举报“反革命”遭枪决[N].新京报,2013-08-07.

[8] 田英宣,张凤燕.红旗谱研究五十年述评[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117-123.

[9] 李扬.50-70年代中国文学经典再解读[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

[10] 李英儒.野火春风斗古城[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11] 陈思和,王光东,等.青春之歌的讨论·中国当代文学60年:卷二[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

[12] 王子今.“忠孝”与“孝忠”:中国道德史的考察[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2):1-9.

[13] 邵明.欲望管制与价值建构——“革命文艺”的文化史意义[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5(2):78-82.

(责任编辑:郑宗荣)

Ethical Narration: the Latent Discourse of “Revolutionary Literature”

SHAO Ming

During 1940-1970s, the reoccurrences of revolution in “revolutionary literature” which shared the common ideology were often based on the latent discourse of ethical narration. First, the family emotion is the core of the ideological motivation, legitimacy of revenge for the family to class enemies is to demonstrate the legitimacy of the revolution. Second, taking the revolution narration of “family”, the class dividing line coincide with the family dividing line, and the class struggle became the new field and new carrier of a family struggle. Third, the core of “filial piety” in the value system is the value basis of revolutionary subjectivity. Revolutionary Literature’s unconscious ethical expression had the positive significance to guide traditional cultural identity but was difficult to eliminate the negative value. Therefore, we must consciously implement the principle of “make the past serve the present, get rid of the stale and bring forth the fresh”.

Revolutionary Literature; ethical narration; latent discourse

I206.6

A

1009-8135(2016)06-0026-05

2016-08-13

邵 明(1972-),男,安徽长丰人,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部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国现当代小说。

①参见:王春元.“文艺为政治服务”是个错误的口号[J].文艺理论研究,1980(3);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J].文学评论,1985(6)、1986(1);丁帆.“十七年”文学:人与自我的失落[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袁红涛.“十七年”时期小说中的血缘与地缘形态叙事形态[J].江淮论坛,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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