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怡雯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20)
从平庸的恶的角度看失信企业普通职工的责任
范怡雯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20)
摘要:失信的企业及其领导人往往要承担来自社会的全部指责,而鲜少有人去指责这类企业的普通职工,其实这些企业的普通职工也应负一定的责任。文章通过借用阿伦特“平庸的恶”的理论,分析了失信企业普通职工应当承担责任的原因,指出了应培养职工的后果意识和责任意识。
关键词:平庸的恶;失信企业;普通职工;责任
“平庸的恶”是汉娜·阿伦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篇关于平庸的恶魔的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她以对纳粹高官艾希曼的审判为切入点,对极权主义条件下的人性、个人责任以及集体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明确指出“平庸的恶”的最大特征就是无思考无思想。这种无思考无思想不仅是个人道德判断力缺失的体现,同时也是个人逃脱自身责任、麻痹自己继续行恶的缘由,同时这种思想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虽然现今的社会制度早已和阿伦特所处的时代不同,但在企业失信事件频发的当今社会,她的这些具有较强哲理性的观点对我们反思这种情况仍有一定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一、失信企业普通职工应当承担责任
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在2015年的两会上就“中国IT产业存在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他强调:“中国IT产业最需要注意和改善的问题就是——诚信。现在整个行业在这个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是假货的问题,但更严重的是欺诈的问题。”[1]有关企业诚信的议题再度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其实在这一点上,除了IT行业,其他许多行业也都存在失信问题,例如2015年年初出现的采购日本马桶盖热,出现这些现象的一大原因就是国内企业的失信问题。
一旦企业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被媒体曝光,接着就会发生一系列连锁反应:承受来自各方面的舆论抨击、企业融资困难、股价下跌、经营出现危机、企业整顿或破产。其中在舆论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现象,社会舆论抨击的对象直指的是该企业的名誉及其领导人员,这自然无可厚非,但这些失信企业的普通员工几乎从没被舆论提及,他们好像一直处于一种“隐身”和“无辜”的状态下。虽然中国自古就有“法不责众”的传统,而且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现实生活中也不可能对他们一一追责,否则就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就像阿伦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中把艾希曼比作庞大官僚机器上的一个齿轮一样[2],这些普通员工也是该失信企业运转过程中的一个个微小但不可缺少的零件。失信企业的普通职工应当承担责任,哪怕这责任相当微小。
二、失信企业普通职工应当承担责任的原因
(一)对利益的过分追求
和刑法上在给罪犯量刑定罪时要区分故意和过失一样,失信企业的普通职工在其工作过程中也可以分为两种心理状态:一是想要追求利益,甚至有野心的想要巨大利益;二是不想要追求巨大利益只想保住职位。应该说无论这些职工有哪种心理状态,他们都应当承担责任。前者比较好理解,2014年央视财经频道曝出当当、亚马逊等知名网站销售假冒化妆品,记者通过明察暗访,发现在制作和销售假冒化妆品的整个过程中,利益链条相当庞大,能够吸引那么多人参与其中并在这条道上一路走到底的无非是利益二字。因此,为了追求巨额利润,大量普通人都自愿加入了制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过程中,又怎么能说他们没有责任呢?再退一步说,即使有些职工并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想得到巨大利润,而是因为个人品行原因才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但这又何尝不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另一种形式,只不过这种利益不是以物质利益的方式表现出来而已。
那么对于那些在失信企业中既不想追求巨大利益、自身品行也过得去、只想保住自己职位的普通职工来说,他们在企业失信问题上是否也有责任呢?阿伦特的“平庸的恶”理论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了思路,即使是这类职工,他们也有责任。
(二)无思考无思想,对行为后果缺乏认识
阿伦特口中的“平庸的恶”中的“平庸”指的是思想的匮乏[3]。“平庸的恶”概念是阿伦特在亲眼看到艾希曼审判的过程后,重新对有关“恶”的问题进行思考后提出的。阿道夫·艾希曼是纳粹德国的高官,是“处理”犹太人的主要负责人,1960年被捕,在以色列法庭接受审判并最终被处绞刑。阿伦特把艾希曼身上的恶看成是一种典型的平庸之恶,她认为:“艾希曼既不阴险奸刁,也不凶横,而且也不是理查德三世那样决心摆出一种恶人的相道来。恐怕除了对自己的晋升非常热心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动机。”[4]24总而言之,艾希曼只是一个淹没在人群中的普通人,每天只“兢兢业业”地做着自己份内的事,他身上没什么值得特别关注的地方,但也恰恰是他这样的人,成了极权主义的刽子手,犯下了滔天罪孽。究其原因,要么是他接受了纳粹大肆鼓吹的种族优秀论等观念,被彻彻底底地洗脑了;要么是“上面”的要求,他是在被动地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并在这个过程中,他开始慢慢地习惯去执行这种命令,逐渐把那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残酷无情的行为当作是正常的。无论是哪一种原因,都可以归结为一点:无思想。艾希曼被动地接受外部的思想或者根本什么都不想,他不去思考自己行为的出发点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他用外在的观念、命令填补内心的空白,所以说,他的恶以一种平庸的方式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破坏,他是平庸的恶的典型[4]23-26。
作为极权主义工具的艾希曼和失信企业中那些只想保住自己职位的普通职工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只不过后者更倾向于按照企业领导的要求来工作,这类职工只关注自己能否保住职位或者能否得到晋升,总是“本本分分”地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任务,而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缺乏认识,甚至不去思考。对于这一点,现实中有太多这样的例子。据新华网报道:2014年全国总共查处食品安全事件达8万多件[5]。有记者曾对有关涉案黑作坊进行暗访,当记者反问那些正在生产的普通员工“有没有想过会出问题”时,绝大多数的回答是“是别人吃,我又不吃”。一句话就道尽了他们无思想、对行为后果缺乏认识的特性,这类职工他们大多能想到的是自身行为对自己的直接后果,他们最缺的是对自己行为的社会意义的反思。如果他们能多思考、有思想、有一定判断是非的能力,集众人之力,即使不能阻止企业失信事件的发生,但至少可以因为批评得多了,员工配合得少了而让这些企业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有所收敛。因此,对企业失信事件频发问题,这类普通职工是有责任的。
(三)无责任感,抱有推脱责任心理
艾希曼在以色列法庭上接受审判时,曾这样为自己辩护:“不论犹太人、非犹太人,我一个也没有杀过。”[6]他坚持自己是无罪的,丝毫没有悔罪心理,他把自身犯下的所有罪责都推给了来自上头的命令,推给了自己曾扮演的角色,认为是上级的命令,是整个体制让他做了这一切,他自己只是服从而已,是相当无辜的。他把自己扮演的角色和自己剥离开来,以这种近乎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罪责,这不仅体现了他抱有推脱责任心理,更反映出他把命令代替自身思考的“无思想性”。除了以命令、角色为借口的推脱之外,整个大环境也给了艾希曼推脱自身责任的理由。当时的德国,几乎所有人都以纳粹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绝大多数人都持有种族优秀论的观点,他们认为对一些劣等民族就应当予以消灭,当社会的主流思想意识被这种观念占领时,受这种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个人不可避免地会迎合这种集体意识。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讲到的集体心理描绘的正是这种现象:“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幼儿和原始人一样,这样的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7]艾希曼也一样,他所处的环境让他变得缺乏理性和思想,也同样因为这个,让他有了逃避责任的理由。
艾希曼那种自我欺骗、逃避责任的心理在失信企业普通职工的身上也可以看到一二。大多数企业普通职工都持有一种观念,那就是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来自领导阶层的要求,自己只是在服从命令而已,他们可以义正词严地把所有责任都归结在领导身上,而且法不责众的观念更让他们放下了不安的心。影响他们的环境包括两方面:企业小环境和社会大环境。从企业小环境来看,企业中几乎所有员工都在服从着领导的命令和要求,受集体心理的影响,自己也就会因为从众而逐渐失去理性。从社会大环境看,不仅自己企业存在这种不良行为,社会上还有很多企业也这么做,而且自己所做的,不过是整个社会生产链条中的微小一环,产生不了多大影响。所有这些,都成了他们推脱责任的理由。他们不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彻底的反思,不会去思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仅以服从和环境为借口来逃避责任和减少内疚感,从而渐渐失去了理性道德判断的能力。但是,每个人因“无思想”而带来的这种“平庸的恶”汇聚起来就是大恶,会对社会造成巨大消极影响。因此,造成这种消极后果的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责任。
三、“平庸的恶”理论对防止企业失信的启示
(一)增强职工的思考、判断能力,培养后果意识
既然普通职工身上的“平庸的恶”是企业失信的原因之一,而“平庸的恶”最核心的特征是无思考无思想,那么就需要让职工学会思考、学会对道德事件进行理性的分析判断。在这一点上,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第一,尽可能给职工创造独立思考、判断的机会。例如,对于一些普通职工能自己做决定并且不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情,可以多给职工机会让他们自己去商讨决定,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这一方面能达到锻炼提高职工思考、判断能力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赢得民心,实现长远发展。第二,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塑造和纠正人的思想和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已形成,若仅仅对职工进行道德教育,效果极有可能不理想,应当从思维方式入手来培养他们正确的道德观。首先,通过加强对职工的思维训练,锻炼职工的批判性思维,让他们对周边发生的事件首先能有一个独立的道德判断,而不是人云亦云。其次,对职工进行行为后果教育,通过讲解与企业失信有关的法律、机制,进而让职工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对整个社会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让他们及时反思自身行为。如果企业中每位职工都能对自己的行为有理性的判断,并在现实中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即使这种坚守出于对不利后果的逃避),这样汇聚起来的道德力量足以减少企业失信情况的发生。
(二)加大对职工的“治心”力度,培养责任感
职工对企业失信行为不反抗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受“法不责众”心理的影响,如果能解决好“法不责众”的难题,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诚信行为的发生。解决“法不责众”绝非指要让失信企业普通职工也接受法律处罚或者做出赔偿,因为这样一来范围过大,要落实这些做法极为困难,缺乏可行性,二来这种做法也存在不公平之处,所以承担“后果”的形式可以从心理上着手,通过加大对职工的“治心”力度来实现。而想要对职工“治心”,必须依靠信仰的力量。当前,在多元思潮的影响下,社会信仰危机普遍存在。人一旦信仰缺失,就会失去奋斗目标,失去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力。因此,必须帮助职工树立起自己的信仰。可以通过引导职工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给职工创造实现目标的机会,逐渐使职工树立起自己的信仰,进而依靠信仰的力量加大对职工的“治心”力度,防止职工行为出现偏差。除此之外,还应当注意培养职工的责任感,让职工自觉承担自身责任。
四、结语
当社会要求失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这类企业普通职工身上的责任往往会被忽视掉,但不被提及并不代表他们就是“无辜”的,他们身上的无思考无思想、无责任感等种种特征都决定了他们应当在企业失信问题上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如果能让他们也负一定责任,那么极有可能会对企业失信问题的解决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无思考无思想、责任意识弱等问题绝不单单在失信企业普通职工身上存在,社会上还有很多人也存在类似问题,我们对此问题必须予以重视。
[参考文献]
[1]罗亮.联想CEO杨元庆两会访谈:科技企业造假欺诈成风[EB/OL].(2015-03-07)[2015-11-18].http://tech.sina.com.cn/it/2015-03-07/doc-iawzuney0531294.shtml.
[2]魏美薇.汉娜·阿伦特“平庸之恶”思想探究[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5):22-24.
[3]魏英杰.平庸的恶:被误读与滥用的概念[J].生活品质,2013(6):42-43.
[4]张亮亮.汉娜·阿伦特对“平庸的恶”的哲学反思[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23-26.
[5]李楠.2014年全国查处8.45万件食品安全事件[EB/OL].(2015-01-29)[2015-11-18].http://news.xinhuanet.com/food/2015-01/29/c_127436791.htm.
[6]孙传钊.艾希曼耶路撒冷审判与“恶的平庸”[EB/OL].(2014-05-12)[2015-11-18].http://book.ifeng.com/special/detail_2014_05/12/164714_0.shtml.
[7]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9.
责任编辑:庄亚华
doi:10.3969/j.issn.1673-0887.2016.02.022
收稿日期:2015-11-23
作者简介:范怡雯(1992—),女,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0887(2016)02-0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