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盛梅
(淮阴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文学作品重译中译语的优化
——Babylon Revisited三译本对比
王盛梅
(淮阴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摘要:基于许渊冲的优化论,对比分析了Babylon Revisited的三个译本以及译语与源语之间的差异,旨在说明文学作品重译中优化论的运用,以助读者更好地欣赏这一名篇佳作。
关键词:优化论;译本对比;重译
一、引言
作为美国20世纪爵士时代的代表人物,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在人情世态小说创作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BabylonRevisited被誉为其短篇小说的代表作,是被各类选集收入最多的短篇小说之一,在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中最先被译介到中国。[1]从1981年起至今,先后有钱兆明[2],鹿金[3],丁兆敏[4],吴樯[5],柔之、郑天恩[6]等翻译的不同译本。这些译本也一直深受国内学者关注。郭晶晶、张文忠对鹿金、丁兆敏的两个译本进行了评析,指出鹿译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丁译也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因此建议对BabylonRevisited重译,以与其文学地位相称。[7]
本文基于许渊冲先生的“优化论”,从措辞艺术、句子优化、细节处理、修辞处理等方面对该小说的其中三个译本进行比较,并对各译本成功与失败之处进行评析,希望对读者欣赏这篇佳作有所助益。
二、优化论
许渊冲先生是蜚声中外的学者和翻译家,他不仅译作很多,而且提出了许多翻译新概念,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翻译学说。许渊冲指出,文学翻译,尤其是重译,要发挥译语的优势,也就是说,要用译语最好的表达方法,新译理所当然应该尽可能优于旧译,即“优化论”。[8]
中西互译和西方语系互译不同,西方语系比较接近,绝大部分词汇都可以找到对等语,很少有“信”而不“达”的问题;而中西语言差别太大,很多词语都找不到对等语,中西互译中则常有“信”而不“达”的问题,因此西方译论不能解决中西互译的问题。中西互译一定要解决语言非对等问题,提出解决该问题的理论。中西互译的理论也要经过实践检验,才是有生命力的理论, 有中西互译实践的中国学者提出的翻译理论较有针对性。
中国翻译学派的文学译论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个阶段,即由严复的“信、达、雅”,发展到傅雷的“神似”,到钱钟书的“化境”,再到许渊冲的“优化论”。从本质上可以将翻译看作是不同语言的比赛,而在文学翻译方面,就不仅仅是语言的比赛,而是一种内在文化的比赛,只有准确地把握翻译语言的表达方式,才能创作出高质量的文学译文。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进程中,文学翻译的表达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所以一些受读者欢迎的名篇佳作过了一段时间后会被重译,新译与旧译之间要进行创优似的竞赛。许渊冲将孔子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转化为译文和读者内在关系的“三之论”,即“知之,好之,乐之”,分别代表着理解、喜欢和乐趣的意思。也就是说,翻译的最低要求是译文至少要让读者能够理解其所要表达的内容;要求稍高的译文要确保读者能够产生喜爱的感情;而更高质量的译文则要让读者享受译文的乐趣。译者要将译语的优点充分体现出来,实现其表达方式的最优化,达到上述理解、喜爱和享受译文乐趣的目的。[9]“优化论” 揭示了文学翻译的客观规律, 有优化才有翻译的艺术,是20世纪中国翻译理论研究的重大突破。站在语言角度来看,同汉语相比,英语具有较强的逻辑特点,整体结构相对严谨,语言比较平实,但在意境的创造上有所欠缺。汉语感染力较强,词汇丰富,符合文学语言的审美要求,“优化论”适用于文学翻译,在文学作品翻译上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一特点在英汉翻译中体现得淋漓尽致。[10]
三、译本对比
通过不同的文字将特定的语言文字含义阐述出来,这个过程就是翻译;还可以将其定义为围绕文章的内容和宗旨,对表达语言进行转换的过程。针对文学翻译来说,在对表述语言进行转换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创新和塑造,并秉承规范、科学的特点,严格把握好文学作品的艺术、文学特征。下面将对BabylonRevisited的钱兆明译本(钱译),吴樯译本(吴译),柔之、郑天恩译本(柔译)进行比较。
(一)措辞艺术
由理解、表达共同构成的翻译,要求在进行翻译处理的过程中,应从根本上正确地理解内容,之后再进行表达和阐述,这样才能分辨出语域、句法、词义,充分体现作品的意境、神韵等模糊性审美范畴以及作家、流派风格。汉语和英语在表达方式上具有很大的不同,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即便翻译人员已经正确理解文章的主旨和内容,在翻译时也很难将内容和情感通过其他语言表达出来,文学作品内在含义的转述工作难度极大。所以必须注重译语措辞的运用,提高表达的效果。
例1Outside, the fire-red, gas-blue, ghost-green signs shone smokily through the tranquil rain. It was late afternoon and the streets were in movement; the bistros gleamed. At the corner of the Boulevard des Capucines he took a taxi. The Place de la Concorde moved by in pink majesty; they crossed the logical Seine, and Charlie felt the sudden provincial quality of the Left Bank.
钱译:外面光怪陆离的霓虹灯在宁谧的细雨中烟雾腾腾地照着。已近黄昏,街上车马奔流,夜总会闪烁着微弱的灯光。查利在嘉普辛大街拐角处叫了辆出租汽车。汽车掠过披上粉红色光泽的壮丽的协和广场,又驰越在人们心中自然地同广场联系在一起的塞纳河。顿时,查利感受到了巴黎左岸的小省城气息。
吴译:窗外,红色、烟蓝色、幽绿色的广告牌带着几分鬼气在烟雨迷蒙中跳动闪烁着。已是傍晚时分,街道里逐渐热闹起来,街边小餐馆里灯光昏黄。在卡普辛那大街的拐角处,查理上了一辆出租车。协和广场在一片壮丽的粉色中逐渐消失在查理的视野里;后来车驶过了沉静的塞纳河了,查理立刻感觉到河左岸的外省风情。[5]
柔译:窗外,如火焰般鲜红、如煤气般青蓝、如幽魂般惨绿的各式招牌,雾气腾腾地在宁静的雨中散发着光芒。此刻已是傍晚时分,街道上川流不息,小酒馆的灯光闪烁着。在嘉布遣会大道的街角,查理叫了一辆出租车。将协和广场粉红色的庄严影子抛在身后,当他们穿越了横跨塞纳河的桥梁时,查理心中所感受到的左岸,却是出乎意料的狭小。[6]
评析:细腻的色彩描写是菲茨杰拉德作品重要的艺术特征。运用色彩渲染气氛,表达情感,创设意境是其小说的独特技巧。钱译用“光怪陆离”概括原文色彩的细节描写,丢失了原文的意境美。对“the logical Seine”的翻译,钱译是“在人们心中自然地同广场联系在一起的塞纳河”,表达了含义,但非常拗口;吴译是“沉静的塞纳河”,很显然是武断臆测;柔译则漏译或是省译。“logical”众所周知的意义是“ (合乎) 逻辑的”,然后引出“顺理成章的”。协和广场位于塞纳河北岸,即所谓右岸。查理在卡布辛大道上车,往协和广场方向走,过了协和广场,自然就到了塞纳河。“provincial”本义与“capital”相对,除了巴黎,法国其他地方都是外省。此处用“provincial”描述左岸,和右岸的浮华形成了对比。巴黎素有“右岸用钱,左岸用脑”;左岸重“情”,右岸多“欲”的说法。如果照字面译,就有点贬义的味道,而从下文可知,查理懊恼自己没能在左岸低廉餐馆用过餐,表达了对曾经右岸生活方式的忏悔,对左岸生活方式的盼望。
鉴于此三篇译作对该段都翻译得不太理想,笔者试对其进行了重译:
走出酒吧,外面细雨霏霏,已是傍晚时分,各式招牌闪闪烁烁,火红,淡蓝,幽绿,五彩迷蒙。酒吧咖啡馆的灯光若隐若现地亮了起来,街上行人逐渐多了起来。在卡布辛大道拐角,查理上了出租车,驶向协和广场。映着粉红色的霞光,协和广场格外壮美。转眼间到了塞纳河,过了河,查理立刻感受到左岸那简朴的地方气息。
(二)句子优化
在将英语翻译成汉语的过程中,要基于汉语语言的角度,结合实际情况对语言进行缩、合、伸、分等处理,将熟练运用母语的优势体现出来,进一步优化译文的艺术性,缩小译文与原文在艺术情感方面的差异。在英译汉中,译者要了解英汉语言的差异,努力摆脱英语字、词、句表层结构的束缚,运用汉语再创作,使译文更符合汉语习惯。
例2He was not really disappointed to find Paris was so empty. But the stillness in the Ritz bar was strange and portentous. It was not an American bar any more—he felt polite in it, and not as if he owned it. It had gone back into France. He felt the stillness from the moment he got out of the taxi and saw the doorman, usually in a frenzy of activity at this hour, gossiping with a chasseur by the servants’ entrance.
钱译:看到巴黎如此空阒无人,他并不真正感到失望。可是利兹酒吧的静寂却有点奇特而不祥。它不再是美国人的酒吧间了——在这里他感到拘束,而不是好像一切都是属于他的。它已经重新归于法国了。刚才他从出租汽车上跳下时,一眼看见门房在仆人出入口跟一个跑堂的闲聊, (通常这个时间门房总该忙得不可开交),就觉察到了这种沉寂。
吴译:发现巴黎已空无一人,他并不失望。但是里茨酒吧的沉寂却让他感到奇怪和不安。这不再是从前的那间美式酒吧——他觉得在这里必须彬彬有礼,找不着过去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了。这儿已经还给法国了。其实查理一下出租车就感到这里分外冷清,以往这个时候早已忙得晕头转向的门卫现在却在服务员入口处同一位服务生闲聊。[5]
柔译:查理并没有因为发现巴黎竟是如此空荡而感到失望;然而,笼罩在里茨酒吧中的寂寥气息,却令他感到惊异、陌生。这里不再是一间能让他感到殷勤有礼的美式酒吧,也不再像是他过去曾归属其中的那个样子了。里茨酒吧,已经变回法国式的调调了。从查理走下出租车,见到看门人在这个理应忙碌奔走的时刻却和侍应生在仆人出入口聊着花边新闻的那一刻起,那种寂寥的感觉就再也挥之不去了。[6]
评析:通过对比钱译较接近原文,与原文几乎一一对应。原文五个句子,九个第三人称代词,译文五个句子,用了六个“他/它”。译文在代词的处理上逐步得到优化。然而吴译与柔译有点误译,或者说译笔过于自由——“空无一人”,“还给法国”,“不再是一间能让他感到殷勤有礼的”,这些译文与原文意思有些出入。
英语重形合,汉语则重意合。英语主语显著,而汉语主题显著。[11]东方人重综合,重归纳;西方人则重分析。英语往往是句首聚焦,汉语往往句尾聚焦;英语习惯先果后因,汉语习惯先因后果。因此,英语的复杂句译成汉语往往需要整合语序,以符合汉语的习惯。
(三)细节处理
人物形象塑造是小说创作的灵魂。细致的人物刻画不仅体现在人物的个性化语言,也体现在对人物肖像、行动、心理等的多维描写,还体现在充分的环境描写中。在小说创作的过程中,通常在刻画人物形象时,运用的都是一些细节性的语言,根据小说的全局性定位,对各个细节进行充实和完善,保证整体和局部的统一性,并确保局部细节能够体现整体风格,同时小说整体结构可以对细节效果进行展示。在翻译实践中,应注意再现描写人物时生动逼真的细节,译出原文细节的内容、意境、风格。
例3“And where is the Snow Bird?”
钱译:“‘雪鸟’在哪儿?”
吴译: “还有那个雪鸟呢?”
柔译: “那么斯诺·伯德呢?”
评析:“the Snow Bird”的译文关系到定冠词“the”的定位。此处很显然是查理当年一个朋友的绰号。汉语尽管没有冠词,但有表达这一功能的其他手段,汉语的绰号通常要加引号。钱译符合汉语绰号的行文习惯;吴译处理成普通的名词短语,给人错觉不止一个雪鸟;柔译按人名音译,完全忽略了定冠词“the”,有悖于原文。此处吴译、柔译不如钱译。
例4He called for the dice and shook with Alix for the drink.
钱译:他要过了骰子,同亚历克斯赌起酒来。
吴译:于是他要来了骰子,和阿里克斯一道掷骰子喝酒。
柔译:他点了一些蔬菜和肉块,然后禁不起亚历斯的劝诱,还是点了一杯酒。
评析:柔译显然是脱离原文的主观臆译,不过三种译文内容的共同点都是讲述查理在喝了一杯酒后,准备付账离开时,又继续喝了起来。这显然与上下文矛盾,与人物形象的整体刻画相矛盾。那么他到底为什么要掷骰子呢?遗憾的是,这三种译文都没有解释清楚。
作者在小说中有八处不厌其烦地直接提到或间接暗示查理每天只喝一杯酒的事实。查理曾经终日纵酒寻欢,酗酒导致他失去了妻子海伦,失去了健康和财富,最终还失去了女儿的监护权。为了夺回女儿的监护权,查理必须表现出自己已经改过自新,不再贪杯,因此每天只喝一杯酒。
亚历克斯跟查理熟识,就亚历克斯而言,时隔一年半以后见到查理再次来到里茨酒吧, 要做东请他喝一杯是情理中的事;就查理而言,他显然不愿意亚历克斯付账,从而才引发了账单的付款问题。如果查理坚持自己付账,就是不给阿利克斯面子。为了不让对方难堪,查理希望用掷骰子的办法赢得为自己付账的机会。所以此处可译为“他要来了骰子,和阿利克斯掷骰子决定谁出酒钱。”
(四)修辞处理
语言的生动性通常由一些修辞手法表现出来,如比喻、拟人、反复、委婉语、平行结构等。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运用原文中所使用的语言,尤其是其修辞手法,突出同原文本相一致的艺术性,增强语言的审美效果,激发读者的审美感知和审美情感,以想象的真实、情感的真实创造出人们既能接受,又能更有效地感染他们,打动他们的某种美好效果,也可以将原作的此修辞换为彼修辞以求得“意”而忘“形”。
例5“Daddy!” and flew up, struggling like a fish, into his arms. She pulled his head around by one ear and set her cheek against his.
钱译:“爹爹!”,便投入他的怀抱,像一条鱼儿似的扑腾着。她揪住他一只耳朵,把他的脸扭向一旁,便将自己的脸贴上去。
吴译:“爸爸!”,然后像一条欢蹦乱跳的小鱼儿冲进了查理的怀抱。她搂着他的脖子,脸颊紧紧地贴着查理的脸颊。
柔译:“爸爸!”,一边飞扑到他的臂弯里,像游鱼一般挣扎扭动着。她把查理的侧脸贴到了她的耳边,然后用自己的小脸颊不断磨蹭着他的脸。
评析: 原文“struggling like a fish”描绘的是小女孩和父亲久别重逢的惊喜之情,由于父亲的身高,孩子要像鱼儿一样跃起才能蹦到父亲怀里,形象生动。比较三个译本,吴译“像一条欢蹦乱跳的小鱼儿冲进了”比钱译“像一条鱼儿似的扑腾着”略胜一筹,而柔译“像游鱼一般挣扎扭动着”显然是败笔,因为“挣扎扭动”勾勒出的是一幅痛苦的画面,与此处情景不符。而在音韵方面,钱译的“爹爹”比“爸爸”更符合小姑娘撒娇的语气,更富于美感。
四、结语
作为一种极具艺术性的活动,文学翻译最大的特征就是创造性和对话性。在实际翻译时,译者要结合文学翻译的这种特性,基于历史和主体的层面,全面地概述文学文本。随着作品文学特性的增强,文学作品的美学性质会更加丰富,对译者的要求也更高,在这种情况下译者要能够充分展示出翻译视野的优势。客体对于主体来说,具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文学作品又同时具有确定性的特点,在理解和分析文学作品的过程中,应在特定的范围内合理地阐述和解释文学作品。从这个角度来看,过去—现在、读者视野—译者视野、译者视野—作者视野是对译文进行翻译过程中的三大主体,这些对话是由文学翻译的本质所决定的。其中主体性、历史性是文学作品原作者视野的特点,能够在文本中体现出来;译者视野会因为所处文化环境、时代的差异,而对翻译文本产生差异化的理解,再加上审美的时代转变,读者也要求更高审美水平的文学翻译作品。因此文学作品的重译具有足够的空间,读者审美在译本完善的过程中也会得到逐步提升。
在重译文学作品时,当然应该研究已有的译文,取长补短,尽量发挥译语表达的优势,也就是尽量用译语更好的表达方法,让新译不同于旧译,并尽可能优于旧译,否则就没有重译的必要了。通过对三个译本在措辞艺术、句子优化、细节处理、修辞处理方面的对比,可以发现,钱译更加忠实于原文的语言结构与用词,而较为忽视原文艺术风格的传达; 吴译也比较忠实于原文,但有一定程度的误译;柔译尽管让中文读者读起来轻松顺畅,但译笔过于随意,误译较多。总的来说,这三个译本都不尽如人意,因此,仍有必要对其进行重译,以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欣赏这部作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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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菲茨杰拉德.重游花都[M].丁兆敏,译//英美短篇小说荟萃.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
[5]菲茨杰拉德.(英汉对照英美文学精品)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选[M].吴樯,译.北京:外文出版社,2000.
[6]菲茨杰拉德.重返巴比伦[M].柔之,郑天恩,译.上海: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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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许渊冲.谈重译——兼评许钧[J].外语与外语教学,1996(6):56-59.
[9]许渊冲.再谈中国学派的文学翻译理论[J].中国翻译,2012(4):83-90.
[10]陶嫣姹.优势竞赛论视域下的英汉文学翻译[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20-122.
[11]许余龙.对比语言学(第2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257-260.
[责任编辑亦筱]
Optimization of target language in literary retranslation: comparison of three translation versions ofBabylonRevisited
by WANG Sheng-meip.47
Based on XU Yuan-chong’s theory of advantage and rivalry, this paper comparatively analyses three translation versions ofBabylonrevisited, and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arget language and source language. It aims to illustrate the use of the advantage and rivalry theory in literary retranslation, thus to help readers better appreciate the mast-erpiece.
Key words:optimization theory; comparison of translation version; retranslation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390(2016)02-0047-04
作者简介:王盛梅(1966- ),女,江苏淮安人,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收稿日期: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