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语境下传播伦理失范问题及治理

2016-03-28 11:17陈莹莹
传播与版权 2016年3期
关键词:失范新媒体

陈莹莹

新媒体语境下传播伦理失范问题及治理

陈莹莹

[摘 要]互联网时代,新媒体迅速发展,为我们了解和传播信息提供了便利。但是也应该看到,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普遍存在社会焦虑、社会不满、追求私利等现象,新媒体凭借其匿名传播、虚拟传播、传播门槛低、实时传播、互动性等特点,为传播伦理失范现象的产生提供了机遇,出现低俗信息泛滥、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不当细节展现、泛娱乐化等问题。传播伦理失范,扭曲了传播的本质特性,阻碍了正常的传播秩序,更不利于受众接受正确的价值导向,因此,传播伦理失范问题的研究和治理是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在此从传播伦理失范的概念解析入手,分析传播伦理失范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并从国家、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受众等方面提出治理措施。

[关键词]新媒体;传播伦理;失范

[作 者] 陈莹莹,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

一、概念解析

传播伦理,就是传播过程中出现的道德现象,它实际上是职业伦理范畴的一种伦理观。[1]新媒体时代,传播伦理的主体涉及所有传播活动的参与者,包括媒体及新闻从业人员、网民等。传播伦理失范,即传播主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违背职业伦理和社会道德规范,从而导致依靠传播手段的社会调节机制失衡,整个舆论场混乱无序,甚至引起社会秩序的不稳定。网络一方面为公众传播交流提供了便利渠道,另一方面也为传播伦理失范行为提供了温床。因此,观察传播伦理失范表现形式,深入分析新媒体语境下传播伦理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治理对策,对促进网络社会的良性发展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新媒体语境下传播伦理失范的表现

(一)低俗信息泛滥

新媒体语境下,信息传播范围广,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频率和数量猛增。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不可避免地面临低俗信息泛滥问题,虚假、色情、反动、诈骗等信息充斥着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具有各类信息,部分网民缺乏自我管理意识,主动寻找或接受低俗信息;人们严重依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了解社会信息,并且大部分人是被动接受者,受众一般来不及思考信息的价值或者直接忽视信息的价值,这就增加了受众被动接受低俗信息的概率。

(二)网络谣言

网络时代,谣言主要通过微博、微信、QQ等聊天软件和社交软件传播,涉及自然灾害、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政府活动、名人要员等内容。由于网络谣言传播迅速、公众媒介素养缺失及网络推手适时介入扩散,在滚动传播过程中会不断地被篡改,严重干扰了网络秩序,引起社会骚动不安,甚至损害国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典型的网络谣言事件,如造谣新疆籍艾滋病人滴血投毒事件,“抢盐风波”,金庸、阎肃等名人被去世,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7·23”动车事故国家花两亿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网络暴力

网络时代,媒介审判有演化为“网民审判”“网络暴力”的趋势,网民不仅对事件当事人的行为进行道德审判和言语攻击,甚至通过“人肉搜索”,披露当事人的隐私,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对其造成重大伤害。“虐猫女”、埃及神庙刻字主人公、成都被打女司机、《爸爸去哪儿》节目中的贝儿等,都不同程度地遭到“网络暴力”的攻击,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网络暴力”是网民的强大力量和非理性行为的集合。

(四)不当细节展现

在灾难、犯罪新闻的报道中,有必要对新闻现场进行细节描写,但也不能一味地展现不当细节,追求轰动效应。当今我国有些媒体不但没有主动承担起引导舆论、传播正能量、守护社会良知的责任,反而抛弃对待受害者该有的同情心和“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为了追求“传播效果”,将血腥、恐怖、暴力等不当细节呈现给受众,通过消费灾难来博取受众眼球,在新媒体时代,这种做法会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扩大化,带来受众的反感,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受到削弱,更不利于社会正能量的传播。

(五)泛娱乐化

娱乐作为传播的功能之一,一旦超越界限,偏离正常轨道,就会形成泛娱乐化。新媒体时代的泛娱乐化倾向,似乎也印证了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的观点。媒体的泛娱乐化现象日趋严重,部分媒体将自身定位为“娱乐媒体”,过分强调娱乐功能,传播内容浮浅,不能引起受众反思;部分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炮制标题新闻、低俗新闻,过度关注名人八卦丑闻、奇闻异事等刺激性事件,而对涉及大众生活的公共事件视而不见;媒体争相引进国外娱乐节目,但缺乏自身特色和创新,出现同质化现象。新媒体时代是一个全民狂欢的时代,网民发表或者浏览低俗信息;在“东莞扫黄”事件中网民群体失范,发出“东莞挺住”等声音;某男明星吸毒被抓后,网民发出“男神挺住”等声音;过分推崇“网红”;网络恶搞;等等,都是网民群体失范的表现。

三、新媒体语境下传播伦理失范的原因

(一)媒体趋向经济利益,社会责任感缺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我国新闻媒体实施事业管理、企业经营的运营体制,媒体需要自负盈亏,部分新闻媒体及媒体工作者越来越多地受经济利益驱动,把增加经济收入作为工作出发点;另一方面,社会转型阶段,包括新闻传播在内的各个领域充斥着追逐私利、金钱至上的不良风气,工作者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特别是在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竞争激烈,都千方百计提高订阅量、收视率、点击率,新闻报道为了迎合少数受众低级趣味和追求轰动效应,炮制低俗新闻、虚假新闻、标题新闻等,“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和新闻敲诈现象层出不穷。

(二)虚拟空间释放话语权

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大众的社会焦虑感和压力感倍增,对社会的不满情绪高涨,需要一个合适的释放渠道。网络为社会大众构建了一个虚拟空间,使得人人都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然而,受传播的匿名性、“把关”环节的弱化、“群体感染”和“沉默的螺旋”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部分网民的网络媒介素养不高,道德素质、受教育水平、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差异,在这个虚拟空间中会经常出现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者一个弱小的声音就很容易得到众多网民的支援,最终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无形中迫使人们做出违背社会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事情。

(三)受众的网络媒介素养有待提高

所谓媒介素养,其核心内涵包括人们选择信息、认识解读媒介信息以及利用媒介传达发布信息的能力。[2]总体来看,新媒体时代我国网民的媒介素养不容乐观,部分受众的趣味低俗,缺乏对网络信息的理解和批判,无法辨别虚假信息,受到外界干扰而轻易改变自己的观点。受众网络媒介素养不高,就很容易在没有准确判断的情况下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被低俗信息诱惑,被不实言论蒙骗、被反动言论蛊惑,这就变相地助推了传播伦理失范行为。

(四)缺乏法律保障和网络监管

在我国,新闻法律的建设跟不上媒体的发展,在传播者、传播行为及传播信息等方面还没有形成专门的新闻法规,信息传播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制约,随着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渠道多样化,网络信息繁杂,然而“把关”环节缺失,网络信息缺乏有效的排查监管,传播伦理失范现象与日俱增,而新闻法规的滞后性进一步加速了网络传播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新媒体语境下传播伦理失范问题治理

(一)新媒体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职业伦理规范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面临着价值观、道德规范、生活方式重塑的重要阶段,许多社会矛盾亟待解决,新媒体凭借其即时传播、操作便捷、内容原创性、传受互动性等特点迅速崛起,在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保障和谐社会建设顺利进行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新媒体要加强自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克服种种利益诱惑,摒弃低俗信息、虚假信息,加强信息传播“把关”环节建设,努力提高新媒体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打造一支政治、业务、道德等方面素养较高的人才队伍,在传播实践中努力加强职业伦理规范建设。

(二)传统媒体继续发挥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公信力建设

新媒体自诞生之日起就凭借其独特优势挑战着传统媒体的话语权和公信力,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传统媒体仍然占据着主流媒体的强势地位,作为党和人们的“喉舌”,承担着传播信息、引导舆论、教育公众、传播文化等社会职责。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变动幅度大、频率高,传统媒体更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加速与新媒体竞争融合的过程中,保持自身“内容为王”的传统优势地位,及时启动议程设置功能,继续发挥舆论引导能力;自觉抵制金钱等利益的诱惑,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保持自己的风格特色,不断加强自身公信力建设。

(三)受众提高自身网络媒介素养

新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为受众提供了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也为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渠道。受众只有提高自身的网络媒介素养,增强对网络信息的理解和批判能力,才能利用好这把双刃剑,使它成为真正的舆论平台。受众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论负责,不盲目认同和反对,不人云亦云;提高对信息的“选择性接触”能力,接收有价值的信息,抵制不良有害信息;增强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自觉向主流舆论导向靠拢,为建设良好的网络传播环境贡献力量。

(四)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网络监管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里的自由是相对的,并且相对自由的实现是需要法律约束和网络监管作为前提的。首先,加快网络传播法制建设和完善,以法律形式明确传播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建立相应的追责、惩处机制;其次,监管约束传播主体的传播行为,对于那些违背职业伦理、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信息传播的良性发展;最后,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把关”筛选,坚决抵制虚假信息、低俗信息等,净化网络传播环境。

五、结语

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在新媒体语境下,低俗信息泛滥、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不当细节展示、泛娱乐化等传播伦理失范现象频发,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网络传播伦理失范问题的治理是国家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新媒体语境下传播伦理失范的表现、产生原因,从新媒体、传统媒体、受众及政府几个方面提出了治理措施,旨在为网络传播的良性发展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陈洪波.新媒体背景下传播伦理的困境与重构探究[J].新闻知识,2014(7):63-64.

[2]张开.媒介素养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3]李文冰,强月新.传播社会学视角下的网络传播伦理失范治理[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2):13-18,148.

[4]丘梦童.网络媒体的泛娱乐化探讨[J].新媒体研究,2016(2):5-6.

[5]张雁龙.不要让新闻“伤害”报道对象[J].中国地市报人,201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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