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
——以哈贝马斯主体间性理论为解读视角

2016-03-28 09:24薛方圆
长治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哈贝马斯中心主义罗尔斯

薛方圆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

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
——以哈贝马斯主体间性理论为解读视角

薛方圆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

近代以来,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中,人类中心主义者奉“人是万物的尺度”为圭臬,坚持把人类的利益放在首位;伴随着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生态中心主义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尤其是自然价值论者将价值扩展到自然界,为人类从道德的角度关怀自然提供了哲学基础。他们的思想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仍未走出主客二分的传统思维模式。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哈贝马斯在其著名的交往行为理论中所着重强调的主体间性思想,为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定位问题提供了新的致思路向。

人与自然;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主体间性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1]要真正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必须从根本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有一个理性而深刻的认识。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与自然的关系便是人类需要处理的首要基本问题。这种关系经历了从人对自然的绝对服从到人类主体意识的逐渐增强、开始开发甚至掠夺自然资源的过程,这也是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逐步确立和膨胀过程。工业革命以来,正如马克思所言,“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2]P36但与此同时人类也开始面临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人类在寻求解决环境问题之道的同时,也开始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哲学层面反思造成危机的原因。一时间奉“人是万物的尺度”为圭臬的“人类中心主义”成为众矢之的,并开始形成了一股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到自然界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中心主义”思潮,其中的典型流派便是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所倡导的的自然价值论。面对生态中心主义的责难,人类中心主义也做出了部分的理论修正,譬如开始注重从人类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去重申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人的“理性需要”为出发点,致力于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等等,即所谓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事实上,无论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还是生态中心主义,他们都是在哲学层面上对当今全球生态问题的一种理论反思以及试图解决问题的尝试,但仍未走出主客二分的传统思维模式。而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哈贝马斯在其著名的交往行为理论中所着重强调的主体间性思想,为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定位问题提供了新的致思路向。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迷惘

在西方,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智者普罗泰戈拉,他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3]P31这种观念发展下去便导致了人类社会所独有的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现象,即按照人的理性和需求来评价判定外部世界对于人的意义,人成了万物的尺度,人的主体性得到了极大的高扬。在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模式下,自然界演化的最高阶段便是人类的产生。与人类相比,自然界的其他存在物并没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只是由于人的存在和需要,它们才开始具有意义;如果离开了人的需要,自然界的一切只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性存在,无关权利与价值。近代以来在工具理性的指导下,人类在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高歌猛进,极大地推动了物质财富的增长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在这个过程中,大自然不仅成了一个源源不断地向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必需资源的仓库,同时还要接收并消化人们的各种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人们陶醉在对自然的胜利当中,却忽视了这些实践活动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恩格斯曾经警示道:“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4]P560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经成为人们再也无法回避的问题,与此同时,人们的环保意识也逐渐强烈,逐步认识到必须重新确认自然的价值。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遭到了种种诘难,与之针锋相对的便是主张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至全体自然界的“生态中心主义”。

二、价值观的拓展即自然界也是具有价值的

生态中心主义力图把传统的西方道德关怀对象扩展至自然界,它以生态学为学理根基,用种际伦理取代人际伦理。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是生态中心主义思潮的典型流派之一,“价值走向荒野”是他提出的最响亮的口号。在罗尔斯顿看来,作为有理性的、能动的个体,人不仅能够实现自身的价值和目的,而且能够以对象化的思维方式将其他存在物也视为价值和目的中心。于是,罗尔斯顿从内在价值、工具价值、系统价值三个角度出发,来论证自然价值的存在。首先,“内在价值是指那些能在自身中发现价值而无须借助其他参照物的事物”,[5]P253凡是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都是一独立的价值中心,以自身的目的为满足,并且据此来判断其他存在物是否具有满足自身目的和需求的工具价值。其次,在自然界中,要使自身的内在价值得到维护和实现,每一存在物必须以他物作为工具和手段,与此同时,它又成为别的存在物的工具和手段。“工具价值指某些被用来当作实现某一目的的手段的事物”。[5]P253换句话说,每一存在物对内表现为内在价值,对外表现为工具价值;最后,从整个生态体系出发,便会发现自然界也是具有系统价值的。所谓系统价值,主要表现在生态系统具有无穷的创造性,是一种整体的、绵延不绝的价值生产过程和趋势。在罗尔斯顿看来,在确认自然界具有价值之后,更进一步的工作便是要论证自然价值的客观性,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驳斥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所谓自然价值的客观性,便是指自然界的价值是由自然存在物本身的属性和结构所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罗尔斯顿进一步强调,人是自然的产物,大自然先于人而存在,是一个客观的价值载体,因此自然价值也必然先于人的价值;在不断演化前进的生态系统面前,人类只是后来的加入者,在人类加入之前生态系统各方面的价值已经各就各位。在这里,罗尔斯顿已经完全把自然价值等同于物质、事实,并认为自然价值具有同物质、事实等一样的客观性,人在对自然进行感受、体验和评价的同时,也感知到自然界所具有的客观价值。

三、生态中心主义的价值迷惘

以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理论为代表的“生态中心主义”在西方环境伦理学界格外引人注目,在他们看来,一旦生态系统的客观价值被确立下来,人们便有充分的道德根据和义务来保护自然环境。但是作为一种激进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潮,自然价值论的许多论述和主张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都经不起推敲,有着很多局限性。

从理论层面上来说,尽管价值与事实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二者在本质上却有着严格的区别,价值属于关系范畴之列,而事实则是一个本体范畴。事物必然具有满足自身或另一事物的某种需要的客观属性,当它未与其他事物发生“交往”的时候,该事物的价值处于潜在状态,即自在价值;当事物的属性满足了自身或其他事物的需要以后,即潜在价值实现出来的时候,就有了自为价值。因此,不能简单地在价值和事实之间划等号。罗尔斯顿则直接把作为实体、本体的自然界和价值等同起来,自然与自然价值是同一的。换句话说,罗尔斯顿混淆了事实和价值、存在论和价值论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他以价值论涵盖存在论的时候,价值范畴本身也因找不到事实根据而被取消了。人对自然的感知、体验和评价还经常被罗尔斯顿视为一种生理过程,借以展现他所倡导的自然价值的客观性,不仅仍未摆脱“人”这个价值评价主体,反而将他学说中的机械唯物主义特征暴露无遗。此外,从环境伦理学兴起的根源上来讲,正是由于生态危机的日益加剧影响到了人类的生存,人类才开始重视研究自然价值,其理论宗旨仍没有离开人的需要。因此,罗尔斯顿这位走向荒野的哲学家最终还是没有彻底摆脱“人类中心主义”。

从实践的层面上来说,自然价值论的倡导是极端的,在现实中很难真正落实下来。自然界先于人而存在,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如果同时承认自然价值优先于人的价值,那么任何对自然资源的改造和利用,都是对自然的冒犯,人类实践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无从发挥了。显然这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有害的,它抑制了人类探索自然奥秘的可能性,人类社会不是向前发展了,而是倒退了。此外,自然价值论者明显表现出追求高远境界的浪漫情怀,而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严重不平等则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不同文化传统、教育背景和社会地位中的人对自然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和理解,“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也熟视无睹”,[6]P150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在生存境遇上的差别决定了他们对自然界具有不同的价值诉求。因而,自然价值论的主张在实践中很难展开。

四、主体间性理论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启发

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的伦理发展轨迹表明,道德共同体和权利共同体的范围在不断扩展。虽然“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做出了一些相对温和的调整,并有意识地探讨解决环境问题的对策,但毋庸置疑,人类中心主义仍然是造成当今全球生态危机的重要价值根源。与此同时,自然价值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虽然提出了很多深刻的论点,但也存在很大的理论缺陷。事实上,无论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还是生态中心主义,都是在哲学层面上对当今全球生态问题的理论反思和试图解决问题的尝试,它们的共同缺陷是都未走出主客二分的传统思维模式,并且远离现实,抽象地考虑问题。如果能够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把对环境问题的探讨与对社会问题、历史问题的分析结合起来,充分考虑不同价值主体对自然环境的不同认知和需求,将会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一大进步。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哈贝马斯的“主体间性”理论可以为我们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中,开辟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

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社会批判理论的领袖人物。在他看来,“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发生了剧烈而深刻的变化,在工具理性和工具行为的指导下,人类社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人性也全面异化了。人越来越成为孤独的个体,在与他人的交往中缺乏最基本的信任和理解,这种扭曲的、不合理的人际关系,势必导致社会合法化危机的出现。为此,哈贝马斯提出了著名的“交往行为理论”,而这一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主体间性。主体间性理论是对传统的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扬弃和超越,从字面意思上来看,主体间性所指称的就是一个“主体”与另一个“主体”之间的交互主体性,套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话语,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对象化的活动中,人作为主体必然与他者发生一定的关联和相互作用,这便是主体间性的广义内涵。具体到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主体间性体现为“个人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人化”,即个体与他人的社会关联。

现实社会中的行为在哈贝马斯那里被分成了两种,一种是基于主客体关系的工具行为,另一种是立足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即主体间性的交往行为。作为社会化活动的产物,“主体”的意义只有在与“他人”的相互关联即主体间性中才能凸显出来,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P18。哈贝马斯认为,与工具行为中人与人之间互为客体不同,在交往行为中人与人之间体现了一种交互主体性,即互为对方的主体。于是主体与他者之间便不再充满竞争和敌对,而是相互依赖、共生共赢的平等伙伴关系。这种关系有利于同样作为主体的“我”与“他者”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交流、整合需求、实现共赢。事实上,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建立起交互主体性关系,否则谁也不是真正的主体。

因此,我们必须将主体间性的意义重新赋予主体和他者。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地存在,只有在与他人、与社会的相互关联中,人的理性、人的主体性才能彰显出来,那种仅属于和服务于自身的绝对主体是不存在的。于是,传统哲学中的主体-客体模式便瓦解了,取而代之的是主体间性的模式。在哈贝马斯看来,主体间交往的主要形式是“对话”,只有通过平等对话、积极交流才能达致主体之间的“理解”与“共识”,缓和社会矛盾和冲突,逐步实现人类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因此,主体间性所关涉的不是个体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或独白主义,而是对话主义和“商谈伦理学”,是一种谋求相互理解、相互承认的“和合学”。需要指出的是,主体间性理论作为对传统的主体—客体模式的扬弃,并不是取消了主体或客体,而是意味着一种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如前所述,哈贝马斯主要研究社会现实和历史领域内的主体间性问题,而很少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把主体间性理论扩展到环境伦理学领域,把这一理论应用到人这个类主体和大自然这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中来。我们知道,不管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生态中心主义,他们都是工具行为和工具理性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体现,即立足于传统的主客体模式,将自身设定为主体,将他者设定为客体,并与之相对立。人类中心论者关注的是如何利用人的理性、人的实践能动性去征服和改造自然,而生态中心主义者则以维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和和谐统一为终极目标,主张人类应该无条件地尊重、服从和顺应自然。毋庸置疑,当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陷入理论困境的时候,建立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交往行为理论却为我们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提供了新的致思路向。根据主体间性理论,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应从主客二分过渡到主体—主体的关系模式,即人与自然都是“交往行为”中的主体,二者相辅相成、休戚与共。

要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人类自身发展与生态环境发展之间的矛盾冲突,首先要对人类自身进行正确的定位,从人与自然的交互主体性来看,人们在开发和享受自然资源的同时,也要主动承担起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解决环境问题,恢复生态平衡,需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于是首先必须承认并弘扬人的主体地位。与此同时,在主体间性视野下的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共生、共赢、共荣,而不是征服、改造、索取,所以人类也必须承认并尊重自然界的主体地位,人类在进行生产生活实践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的破坏,热爱和珍惜一切生命。主体间性的实现并非对单方面的人或自然的主体性地位的否定,只有在人与自然相互承认、相互尊重的时候,真正的主体性才可以确立起来。此外,主体间性理论还有着多重维度,不仅涉及到自然界与人类全体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用来分析人类社会内部不同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多重主体关系。在人类主体范围之内,解决环境问题成为人类共同的利益和价值取向,以环境问题为纽带,人类作为一个共同的利益主体便形成了,并逐步意识到只有开诚布公、寻求平等的对话和合作,在实践中遵循共同制定的规范标准,并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人类才能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

结语

当我们以主体间性理论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将自然界和人类视为互为主体的统一体时,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所遭遇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两种价值观在相互承认、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也将得到整合,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将有助于人们摆脱当前面临的生态困境。在这种主体间性的关系模式下,通过人类的实践,人与自然相互承认、相互整合、相互影响,人的活动天地、认知深度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提升,自然的疆域大大扩展,价值内涵日益丰厚,美学品味日趋增加,必将有利于实现人类社会的长足发展和自然环境的不断进化。在实现人的价值与自然的价值真正统一的基础上,人类善待自然便是对自身的关怀,保护生态环境便成为人类的一种道德自律,这种道德律令在表达人类共同心声的同时,也体现了自然的意志。

需要指出的是,在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反思工业文明弊端、寻求解决环境问题之道的过程中,东方传统文化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思想资源,诸如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佛家的“万物平等”等,无不闪耀着生态伦理的光芒。事实上,这些智慧与主体间性视野下的人与自然关系也有着某种相似或相通之处。中国五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历久弥新,在这个意义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生态文明理念,便具有天然的理论优势,与西方的生态伦理思想相比,它将更加有利于在环境伦理反思和超越的基础上实现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升华。

[1]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1).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邓晓芒,赵林.西方哲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杨通进译,许广明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责任编辑 杨晓娟)

B15

A

1673-2014(2016)04-0005-04

2016—02—26

薛方圆(1987—),女,河南安阳人,博士,主要从事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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