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视法制节目的精准服务——以山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法眼》为例

2016-03-28 03:17
传播与版权 2016年10期
关键词:法制电视节目律师

刘 明

试论电视法制节目的精准服务——以山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法眼》为例

刘 明

法制类电视节目要想利用法律真正为百姓排忧解难,就要贴近群众,实现精准服务。山西广播电视台《法眼》栏目主推“精准服务牌”,组建“法眼律师团”,让律师在屏幕内和屏幕外为案件当事人解释他们最关心的疑难问题,给社会弱势人群和贫困对象提供援助,真正起到电视通过法律为民服务的作用。

电视法制节目;精准服务;现场调解

法律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作用越来越大,法治已成为中国现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尽管法制类电视节目只是众多电视节目类型之一,但它在中国法制进程中所起的作用却不可小觑,学法普法用法始终在路上。人们的法制意识在觉醒,同时社会需求之间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甚至冲突,这样的社会生活实际也会直接影响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定位目标。鉴于此,法制类节目要想创新发展,就需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精准为民服务。那么,法制和服务这两个看似没有关联的概念,在电视节目中如何巧妙结合、融会贯通呢?

一、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态和手法亟待破冰

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和法制步伐的加快,广大群众从法律案件中了解相关知识的愿望空前迫切和强烈。顺应这一潮流,各大电视媒体法制节目百花齐放、竞相争艳,一打开电视荧屏,几乎都是讲法制故事,以案说法。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电视法制节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也凸显不少问题。案件事实叙述太多而阐释道理过少,相同类型的题材反复使用,大量刺激恶俗的情景模拟镜头过滥等。现实生活在改变,人们的需求在改变,而电视法制节目却没有及时跟上这一变化,该类型节目观众流失严重。有识之士在反思,广大电视节目编导在寻求创新和突破,法律工作者们也在琢磨如何找到电视法制节目更加明确的目的和定位,从更灵活的形式、更接地气的角度、更广的范围,确定电视与法制的融合。

从表面上看,法制题材层出不穷,案件类型各种各样,似乎这类电视节目常做常新、常说常新,有极大的空间。但实际上进入21世纪,电视潮流已经从我播你看变成共同参与,观众既是看电视的受教育者,同时也是做电视的合作者,电视的实用性和服务性空前凸显。如果没有明白这一转变,就要被甩在时代后,就会受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制裁。那么如何顺应这一潮流呢?人们普遍认为,打破固有模式,创新节目内容是关键。但首先,节目形态的创新起引领作用。在电视法制节目方面,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重庆卫视《拍案说法》、长沙电视台的《方圆之间》基本代表了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四种类型:以案说法的、依托公安现场搞法治新闻的、演播室嘉宾加法律故事的以及法治专题节目。从央视的《今日说法》到太原电视台的《百姓说法》,它们的节目内容基本上都是以故事化、情节化来叙述事实,从某种程度上导致节目构架和语态的同质化。各种栏目体裁雷同,表现手法单一,而编导往往又以第三人称的客观叙述来构架事件,使观众逐渐产生审美疲劳。为此,山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创办《法眼》栏目,目的是办一档有特色的法制服务栏目。

二、山西电视法制节目瞄准“精准服务”

在山西电视界携手法律界倾力打造山西法制节目精准服务第一品牌的实践中,《法眼》栏目应运而生、应时而播。《法眼》栏目于2013年6月开播,是山西公共频道联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的以法律调解、民商事纠纷、大案解析为主打内容,兼具新闻时效性、法治思想性和援助服务性的综合法制类节目。《法眼》依托全省法院系统丰富的案件资源,聚焦典型重大案件和离奇、典型的民商事纠纷,以独特视角、纪实手法,突出案件人物的命运感。分析案件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剖析案件各个环节症结难点,深度挖掘典型事件的内涵与外延,从多角度、多层面诠释法律,让法律从高高在上的威严庙堂走到街头巷尾,转变为真正为民服务。

《法眼》以“山西人的法律顾问”为形象定位,倾力打造山西法制节目精准服务第一品牌。一开始,《法眼》栏目的主要内容为人物维权故事。详细展现法律故事以后,让律师边看边进行点评。这个过程的要点在于编导和记者讲故事的水平什么样,能否抓到实质性的细节,这直接影响律师对法治事件的判断。有时可能会较为深刻地剖析案件的内在根源,有时可能探究当事人心理比较准确,但总体上不是很平衡。节目运行一年,收视效果并不太好,没有达到起初创建栏目的目的。随后,栏目主创人员集体研究改善节目内容,着重增加节目的新闻性与贴近性。着眼山西省本地新近发生的法治元素含量丰富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能吸引观众眼球的法制题材,由山西省政法委将全省优质专家、律师组织起来,让他们根据专业特长进行串讲,结合山西的风土人情,细致做好法治注脚,说法、说理、说情,开展深入细致的普法教育。但是,收视效果还没有达到预期,这种“说教式的普法”观众似乎并不买账,节目不温不火、不疼不痒。

三、形态创新推动精准服务

说教式普法跟观众是有距离的。栏目要想利用法律真正为百姓服务,就要利用好的形态无缝隙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经过不断分析,《法眼》重新定位,主推“服务牌”,并联合全省十几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120位律师,组建“法眼律师服务群”,让律师直接参与进来,在现场与当事人面对面答疑解惑。这些律师都有各自擅长的法律方向,能给予不同需求的投诉人以帮助。

2015年1月开始,《法眼》栏目从服务社区入手,每星期派两组记者和特邀律师一起,分区分片,走进太原市的各个社区,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和帮扶。同时,记者们把这一过程以电视节目的形态呈现出来,没想到大受欢迎。于是《法眼》栏目把这一特殊节目形态固定下来。

太原市有500多个社区,栏目记者每月走进4到5个社区,听取居民的诉求。居民们反映的问题大多是家庭财产纠纷、合同纠纷、物业纠纷、婚姻纠纷等。《法眼》记者和特邀律师进社区从事法律服务公益活动以后,很多居民觉得自己家诸多涉及法律的一些疑问,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个“说法”,纠纷总能得到妥善解决,真是方便又贴心。一年来,《法眼》栏目和50多个社区的居民进行互动,形成一个巨大的电视“市场”。

例如:2016年5月30日栏目播出的《狗狗寄养宠物店丢失索赔波折多》。居民王女士投诉的一个寄养狗的协议纠纷。2015年11月,王女士在太原市一家宠物店里寄养的爱犬金毛狗丢了,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商家同意赔偿王女士一条“小金毛”,再赔偿1000元,谈妥赔偿事项后,双方写了一份赔偿协议,可是半年过去了,王女士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记者同特邀律师一起和王女士来到宠物店同店主协商,一开始,店主很不配合,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最终,在律师的协调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谅解,商家按照协议赔偿了王女士。

通过不断地进社区服务,很多居民认可了“法眼律师团”,觉得《法眼》是他们维权的好帮手,居民有了法律纠纷,主动联系栏目希望得到帮助。

例如:栏目播出的《太原富力桃园小区:说好的封闭阳台呢?》,讲述的是太原市富力桃园小区的很多购房者反映,他们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明明写着是封闭阳台,可实际收房却发现客厅阳台没封闭,商家解释说“封闭阳台”指的是厨房阳台,而不是客厅阳台,广大业主认为,开发商的这种解释涉嫌偷换概念。接到业主们的投诉后,记者同《法眼》律师一起和众多业主来到售楼部进行商讨,开发商看到记者采访,情绪很激动,伸出大手一把抓向了摄像机,还说:“叫记者不合适,不接受采访”,硬是把记者推出了门,但我们的特邀律师可以代表业主留下和开发商进行商讨,开发商始终坚持己见,在商讨无果的情况下,《法眼》律师决定代理此案,为广大的业主维权。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记者采访受到阻挠后,律师帮助投诉业主维权的一个延续过程。

通过不间断的律师现场帮扶,《法眼》的节目有了质的变化,节目大多围绕法律纠纷、维权的事件来报道,收视份额逐渐提高,收视率不断翻番。

四、法律帮扶注意重点倾斜

法律的宗旨讲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治精神使然。但在现实中,有些弱势群体实在提不起沉重的法律武器。面对这种状况,我们的电视法制节目就要突出重点,把精力、时间、真诚、耐心向这样的群体倾斜。常言说:店大欺客。很多涉及法律维权的投诉者和商家、企业相比,都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维权艰难,此时“法眼律师团”的现场帮扶就显得非常重要。

例如:2016年4月19日,栏目播出的《挂羊头卖狗肉百度外卖是否侵权?》讲的是太原市的陈先生在2015年注册了“庙口手擀面”商标,开设了面食连锁店,当他准备入驻“百度外卖”时却发现,已经有人打着“庙口手擀面”提前进驻了,陈先生事后查清,“百度外卖”在没有仔细审核这个商家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允许这个商家使用“庙口手擀面”品牌在网店销售,涉嫌商标侵权。接到注册商的投诉后,记者和《法眼》律师同陈先生一起跟百度进行协商,百度太原分公司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协商处理。然而,一个月过去了,百度仍然没有任何答复,栏目记者跟随陈先生和特邀律师一起,再次找百度公司进行协商。然而,百度外卖太原地区的负责人却一再回避记者的采访,也不再和律师协商,陈先生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定由《法眼》律师团的律师帮他们起诉百度和侵权商家。

经过不断探索,《法眼》栏目逐步定位于以实用为宗旨的法律服务功能。律师线下线上同时为案件当事人条分缕析疑惑难点,入情入理调解纠纷、抚平情绪,实现了法制节目精准服务的目的,真正起到了通过法律为民服务的作用。

[1]张仕勇.电视法制节目的形态创新[J].中国记者,2006(6).

[2]王彩平.电视节目形态 创新方式探究[J].声屏世界,2013(1).

刘明,山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法眼》栏目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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