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黄堤镇人民政府 岳国明
获嘉县黄堤镇农村土地确权中的相关问题及对策
获嘉县黄堤镇人民政府 岳国明
河南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办
黄堤镇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始于2015年8月,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黄堤镇共有11个行政村,土地确权涉及4 672户,面积2 023.26hm2。目前10个行政村已完成了确权签字工作,刘桥村因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尚处于摸索阶段。
(一)农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农民最大的资产和权益。近些年来,在信访案件中,土地问题占20%左右。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用益物权的形式固化于农户,明确了承包归属,维护了农户承包权益,可以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其成果还可以成为土地流转、抵押担保、融资贷款、涉农补贴的重要依据,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让大家吃了“定心丸”,拿到了新的承包经营权证,心里踏实了,收入增加了,矛盾减少了,邻里之间也和谐了。
(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前提条件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从小规模、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首先要解决“地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地,要从农户手中有序流转出来;人,要往城镇有序转移出去。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稳定与放活的关系。“稳”,就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活”,就是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
(三)推动土地流转的有力助手
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了保证,农民不再担心土地的归属权问题,他们心甘情愿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心到城市务工,烦了倦了累了的时候,还可以随时回家继续当农民。新型农业主体也非常乐意租种农民的土地,有了证,再不用为一分半分的承包地打嘴仗了,也没有闹事的群众了。家里的留守劳动力可以就近到承租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零工,使其在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的基础上,又取得了相应的务工收入。
(四)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基础
加快城镇化发展,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明确承包地的权利归属,让农民兄弟能够放心进城务工,真有事能回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间形成的,以及后来产生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在本次确权登记工作中新旧交织,集中凸显。过去由于“集体”权属的模糊,导致了大集体与小集体之间的利益不均衡;土地确权后的实测面积与承包合同面积的差异给土地流转双方带来了新的利益纠纷。
(三)经费筹措难度大
国家取消了土地登记在农村的收费项目,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费时费力费经费,上面招标的测绘公司人员有限,固定到每个乡镇的只有1个人,其确权工作需要村干部的密切配合,因时间长、工作量大,基层干部不愿无偿占用自己的时间,乡镇政府也无力承担费用,因基层财政压力较大,财政专项资金难以保证。
(四)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法律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是根本不能适应的。而黄堤镇测绘公司派来的固定工作人员只有1个,偶尔来2个帮忙的,但他们之间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发证的质量和进程。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此次土地确权是由政府主导推进,难免在确权路径、内容等方面与广大农户的诉求存在偏差,使土地确权在执行中容易存在分歧和产生差异,致使作为确权主体的农民对土地确权不够重视。一些村干部认为农村土地问题本身就十分复杂,许多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矛盾又要产生,使得农村的土地纠纷更加凸显,进而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权属争议多
自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到现在,部分村未调整土地,在此期
(一)高度重视确权工作
总体来看,各行政村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特别是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措施不健全,损害了农民的权益,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将要从事土地确权的各级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技术集中培训,吃透相关法规和政策精神,提高业务技能。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确权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
(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一是明确土地权属主体。通过土地确权,对农村集体土地现状进行普查摸底,掌握情况,将过去“集体”层级界定清楚,明确界定乡镇集体、行政村集体和村民小组集体三级“农民集体”的成员之间的关系,将土地权属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二是丰富纠纷解决机制。土地纠纷解决方式有调解、确权和诉讼。应大力加强提倡调解方式,并将其贯穿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之中。三是依法处理纠纷。处理纠纷时,应当严格程序、依法行政,充分把握政策和法律依据的适用。对于历史遗留的土地争议问题,应当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有利生产,促进社会稳定的原则来处理这部分土地权属争议。
(三)管好用好财政经费
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支出标准,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绝不允许,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同时杜绝向农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四)做好规划,稳步推进
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到黄堤镇11个行政村,为充分保障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利,黄堤镇成立了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确定确权工作规范和流程。同时要配备一支专业素养强、政策觉悟高的队伍,成立“业务指导组、政策解答组、信访维稳组、综合协调组”等,做到准确指导、及时解答、化解矛盾、上下协调,并充分借鉴试点村的经验进而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确权方案,确保土地确权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