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形态、问题与发展对策

2016-03-27 15:13陈兴贵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秀山花灯产业化

陈兴贵,王 美

(重庆三峡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4100)



【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

重庆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形态、问题与发展对策

陈兴贵,王 美

(重庆三峡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4100)

秀山花灯是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创造的独具民族和地域特色的艺术形式。在现代化进程中,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取得了一定成就,形成了以花灯寨、花灯艺术团、花灯美食街、花灯广场为代表的产业形态,但也存在产业分散且规模小,文化资源形式和种类较为单一,缺少创新和活力,市场空间有限等问题。为了促进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发展,地方政府应加强相关的立法建设与政策保障,大力挖掘民间花灯文化艺术,重视花灯传承人的培养,扩大花灯的传播和影响范围,合理地将花灯文化资源融入当地旅游业中,激发群众的文化自觉为花灯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积极拓展花灯的价值链以形成完备的产业链,建立文化企业反哺花灯文化保护传承的机制。

区域经济;文化产业;产业化;产业形态;秀山花灯

秀山花灯是一种兼有戏剧性、民族性、地域性、群众性的“跳灯”习俗,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的代表,是我国花灯文化中独具一格的艺术形式。凭借花灯艺术的独特魅力,秀山县先后被文化部、重庆市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花灯歌舞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巴渝十大艺术之一”。2006年,秀山花灯入选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近年来,秀山县委、县政府为了保护传承秀山花灯文化,主动适应现代主流社会的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的现代文化消费需求,以花灯为文化资本和符号载体,大力开发了一系列文化产品,逐步形成了花灯文化保护传承与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秀山花灯的产业形态

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秀山花灯作为优秀的文化艺术已成为地方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源。近年来,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花灯文化发展相关产业,打造了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产品,使秀山花灯面向市场,走上了产业化发展道路,实现了文化价值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一)花灯寨

花灯寨是秀山县最具代表性的花灯文化产品之一,由秀山县花灯文化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建立,是弘扬秀山花灯文化的示范旅游景点。花灯寨位于秀山县城北郊2公里处,占地面积15亩。整个花灯寨由各种雕花、阁楼、小院以及土家族吊脚楼组合而成,还有各种蕴含花灯文化内涵的文案灯饰、浮雕塑像的餐厅、茶楼、包房、会议室、习俗表演的舞台等多种接待游客的餐饮、休闲、娱乐、观摩场所[1]。“花灯寨”的旅游产品主要分4类:地方民族民俗歌舞表演、土家特色美食、花灯民俗文化“原生态”展品和土家族苗族园林建筑[2]。生态餐饮是“花灯寨”的创新之一,经营者把来自大山、田野的乡土菜配上花灯的曲牌《黄杨扁担》《四季相思》《绣荷花》《一把菜籽》等搬到餐桌上[3]。花灯寨的民族民俗表演活动包括民间舞蹈、民歌山歌、“上刀山、下火海”等民间习俗与艺术。这些文艺表演活动不是随时都有的,而是按需演出。除了春节期间和庆祝花灯寨建成周年庆典时会举行活动外,只是在接到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任务,或者一些企业单位需要看花灯表演时,才会按雇主的要求表演节目。2014年的一份演出节目单显示,其文艺演出节目主要有水鼓、黄杨扁担、边城情思、盘花、扯谎山歌、川河盖上羊成群、高高山下一条河、床前明月光等。为了借助花灯的艺术魅力彰显花灯寨的文化气息,花灯寨的设计者在吊脚楼群的红木柱上,用匾额讲述“花灯客”“掌调”传灯与花灯沿革、花灯装饰、道具、音乐、舞蹈、灯谜、花灯对联等内容。

花灯寨以农家乐为主要经营方式,在刚刚成立的几年里,生意极为兴隆,经济效益明显。但是,如今的花灯寨已失去了原来兴盛的面貌,早已盛名难副。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花灯寨目前由于资金短缺,早已规划好的二期、三期工程仍然处于停滞状态。如今很少有人会出入花灯寨,寨子里很多设施开始腐朽,上刀山的刀具已锈迹斑斑,花灯的颜色渐渐变淡,阁楼长久失修几成危楼,包房、茶楼基本没有运营。虽然在前台服务区依然可以看见醒目的广告牌,上面写有各式各样的土家特色菜,如“米豆腐”“油粑粑”“糍粑”“社饭”等等,但是,这些极具诱惑力的旅游商品现已不复存在。

(二)花灯广场

花灯广场位于秀山县城渝秀大道、凤翔路、人民路的三角中心地带,是秀山县城的活动中心。花灯广场商圈已成为一个集休闲、娱乐、购物、旅游、住宿为一体的活动中心[3]。花灯广场商圈已成为武陵山区周边的商业中心以及秀山的地标性建筑。此商圈以花灯为名,是为了尽力在各个方面渗透花灯文化,旨在用文化手法对商圈进行品质提升,从“商味”提高到“文韵”,于细节处渗透花灯文化、弘扬花灯文化、传承花灯文化,有利于改善商圈的服务质量,提高商圈的环境品位和整体档次,最终实现商圈的可持续发展[4]。

在花灯广场的入口处,立有一块名为“花灯赋”的石碑,此文以赋的优美韵律详细记述了秀山花灯的历史源流及文化艺术特色。广场在总体布局上由文化馆、夫妻双人跳花灯铜像,以及体现秀山花灯为主题的灯具、景观柱、绿地、水池等构成。进入花灯广场,除了前面介绍的一些文化设施外,还有一些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及各种宾馆、餐馆、鞋店、服装店、小吃店等等。在花灯广场里,最能彰显花灯文化的是花灯广场舞,这是花灯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结合的典型。这种群众性的花灯舞表演主要有3种方式:“一种是居民自发形成的娱乐性社团表演,这种社团平时自己组织排练,演出时接受文化馆的领导。第二种是由文化部门组织的群众性演出,这种形式平时没有统一的组织,业余演员由文化部门负责联系、组织演出。第三种是群众自由参与的广场式健身歌舞活动。”[5]

(三)花灯博物馆

为传承花灯艺术,弘扬地方民族文化,2011年6月,秀山县启动花灯博物馆建设。这是一个综合性博物馆,除了花灯陈列厅外,还有设计有多功能厅、民俗陈列厅、综合展览厅、刘邓大军进军西南陈列厅、红色文化陈列厅等。根据规划,花灯陈列厅不仅有秀山地地道道的花灯,还将汇集全国各地不同风格的花灯。花灯博物馆建成后,将每隔两年在此举办一次中国花灯艺术节,展示秀山花灯的独特风采,并邀请全国各地的花灯表演同行同台献艺。花灯博物馆的建设有助于挖掘秀山地区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收集、整理、研究、展示秀山花灯艺术及各类文物,顺利推动秀山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四)花灯歌舞剧团

秀山花灯歌舞剧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秀山辰河戏剧团。1964年,更名为秀山花灯歌舞剧团,为小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2005年,秀山县委、县政府正式确认花灯歌舞剧团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每年拨付专款扶持剧团的发展。重建后的花灯歌舞剧团,开始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在恢复传统的精品节目的同时,又结合时代特征创作新节目。演出队年均开展送戏下乡、商演和接待演出达70场以上,为花灯的传承和弘扬继续发挥着积极作用。剧团先后创作表演过《革命自有后来人》《银河会》《焦裕禄》等一系列花灯戏,并进京演出。当前,花灯歌舞剧团的任务主要有:以文艺演出的方式进行接待工作;编创新戏并代表秀山县对外进行文艺调演和比赛;培训学员,延续秀山花灯传承;下乡慰问演出等4个方面[5]。

(五)花灯美食街

花灯美食街位于秀山县武陵现代物流园区核心区域,是以花灯歌舞、农耕民俗为文化主题,以武陵山区土家、苗族人民的特色佳肴为美食主题,集花灯歌舞欣赏、民俗风情体验、民族建筑展示、武陵山区美食为一体且独具土家族、苗族特色魅力的美食街。在花灯美食街里,最具代表性的是“花灯风情馆”,坐落于美食街大门左侧,是重庆毕兹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巨资打造的以秀山花灯和土苗民俗风情为主且集民间饮食、民俗展示、民族歌舞表演为一体的大型食娱场馆,其经营项目主要有:武陵山区土家族最隆重的十碗八扣筵席、喝毕兹卡甩碗酒、承接旅游、朋友聚会、婚喜宴席及商业演出等活动。花灯美食街不仅为秀山的旅游增色添彩,更是诠释秀山“中国花灯歌舞之乡”这一民俗文化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花灯美食街先后被评为“重庆市级美食街”、武陵山区首家“微电影创作拍摄基地”、“中华美食街”等。2015年2月26日,花灯美食街举行了一年一度的民俗文化节,展演了花灯等多项民族民间艺术。花灯美食街的运作方式“是商家立足乡土文化而做的附属性文化产业,可以树立花灯的品牌意识,对外宣传花灯艺术,而且花灯表演作为地方特色,也可以满足外地食客对花灯的猎奇心理,以此来增加收入。”[5]

(六)花灯班

花灯班是是由民间的花灯传承人直接组建的最具“原生态”的表演队伍。花灯班,主要为各地群众表演花灯。花灯班曾在一段时期内“销声匿迹”,如今在保护“非遗”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积极开展秀山花灯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秀山现有较大影响的花灯班6个——凉桥花灯班、白粉墙花灯班、寨踵花灯班、八卦花灯班、新华村花灯班、小坪村花灯班。花灯班均是以行政村落名称命名,一个花灯班一般包括了附近几个自然村落的相关人员在内。花灯班当前的工作主要是为周边村民在节日庆典、红白喜事等活动中表演花灯,有时也应邀到县城参加一些表演活动。

二、秀山花灯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发展如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花灯”成为了秀山县的“文化名片”和“经济品牌”,孕育发展出了若干以“花灯”为名的产业品牌。然而,在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城乡花灯产业发展不平衡

从当前秀山花灯的发展状况来看,城市里花灯文化的产业化状况较好,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花灯文化资源的可操作性和可经营性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企业的青睐,纷纷利用“秀山花灯”作为国家级“非遗”的文化效应,开发了诸如花灯寨、花灯广场、花灯美食街等一系列的文化产业形态。然而,作为花灯文化最重要的生存土壤——乡村,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较为封闭,配套硬件设施远远落后于城市,使得乡村的花灯艺术产业化程度不高,效益不明显,尤其是保留原生态花灯文化的花灯班,其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困境。民间闹花灯的习俗受“打工潮”和电视、互联网普及等的影响,陷入了又一次低谷,随着老艺人的相继去世,传承和发展面临断代危险。根据实地调查,该县60岁以上的花灯老艺人已辞世70%,至今健在的艺人都在70岁以上。有的花灯绝技已经失传,而且许多灯班的青年大多外出打工;有的灯班虽然还在传承,但是受现代文化的冲击,青年人更热衷于现代娱乐方式而不愿学习传统花灯或者普遍学艺不精,秀山花灯走入了后继无人的窘境。上述原因造成了乡村花灯班的经济效益不明显,花灯的产业化经营极为困难。

(二)花灯产业重物质形态轻精神文化

花灯文化作为一种民间艺术,物质形态上的多姿多彩和多样化的语言特色不仅具有感官上的审美价值,同时也隐含着精神与制度层面的宗教、信仰、教育、规范、道德等方面的功能。然而,花灯文化的保护传承也像其他“非遗”一样,“保护大多集中于保护其‘物质’的层面,局限于‘遗产’本身,而忽略了对‘实物’之外的因素如传承人、传承过程、传承环境等的关注”[6]。当前,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发展更多是在利用花灯的物质形态与文化效应,而极少发掘、利用花灯所蕴含的精神文化,缺乏对花灯技艺和内在精神的传承。以花灯文化为底蕴建设的花灯广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盘活经济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广场的花灯气息并不浓厚,除了“花灯二人转”雕塑、“花灯赋”及拱形大门上的民风习俗浮雕外,其他的花灯元素没能很好体现出来。物质化的产业形态,虽然在短期内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难以保障花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花灯产业还表现出分散性与小规模性

秀山花灯作为一种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具有明显的分散性,花灯技艺掌握于不同的传承人手中。传承人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市场意识和经营理念都将对花灯文化的产业化发展产生直接影响。花灯技艺的传承人大多是出于兴趣爱好而传承和坚守这一传统文化,受现实生存需求的影响,花灯表演只是一种消遣娱乐的可有可无的活动,并非是其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谋生手段和方式。加之,传承人大多知识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现代市场观念,更没有产业化经营的理念和经验,花灯文化的产业化经营无法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特点,进而影响了花灯文化产业的规模化经营,也就不会有更好的经济效益。

花灯资源的分散性使得花灯文化产业化在操作和经营上出现一定困难,尤其在与现代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相接触中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使得文化产业的规模难以扩大,影响了花灯文化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当前与花灯文化有关的各种产业形态,实际上只是在借用花灯的名,而非对花灯本身的实际产业化经营。花灯文化本身具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和丰富的内容,如何将这些分散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对花灯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当前的花灯产业尚处于一种零碎化、分散化的状态,缺乏整合性和聚集性的整体开发经营。这种小规模的经营模式难于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特点,更无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花灯文化资源形式和种类较为单一,且缺少创新和活力

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秀山花灯产业的发展壮大也必须依赖花灯文化的不断创新。然而,当前花灯文化的产业形态依然以传统的饮食、表演、展览为主,体验性、学习性、参与性的旅游产品根本没有,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花灯艺术的横向价值链的扩展。如花灯寨自成立以来表演节目都大同小异,表演形式也较单一,缺乏新鲜感和活力。花灯文化的产业化发展需要不断创新曲目和表演形式,加强与现代元素的融合,努力挖掘花灯文化的价值,打造系列花灯文化价值链,以适应现代生活的多样需求。

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花灯班子或艺人在应对市场变化方面的能力和经验明显不足。花灯歌舞尽管在曲目种类和表演形式上不断发展并融入新的元素,推陈出新,但仍然未得到人们广泛的传颂。花灯在种类、表演方式、伴奏等方面严重匮乏,曲目呈现单一性,新曲目出现或排演较少,且常套用固定的曲调使其变得呆板。再者伴奏乐器较少,表演服装、舞蹈动作等方面也存在严重不足,因此民间的花灯表演内容也呈现单一化[9]。

(五)当地居民的文化自觉意识不高,花灯产业的市场空间有限

花灯作为一种文化产业进行开发,必须建立在拥有广阔市场空间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秀山各族群众是秀山花灯潜在的消费者,只有他们具有强烈的文化自觉意识,主动消费花灯文化产品,才能推动花灯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然而,受当前主流文化和现代消费观念的影响,当地居民的文化自觉程度不高,未能充分认识到花灯文化资源的潜在价值,缺乏对花灯文化的主动创新和积极利用。普通群众既不能理解花灯的深厚文化内涵,更不愿意主动消费花灯文化产品。作为花灯文化产业开发者而言,他们也只是功利化地看待花灯文化的经济价值,而缺乏传承创新花灯文化的自觉性,导致对花灯文化的产业化开发缺少计划性和前瞻性,使得花灯产业的发展随着群众观念的滞后而停滞不前。

(六)花灯产业的发展广度和深度受到地理位置限制较明显

当前,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发展主要依托于秀山县城,使得花灯文化传播及产业化发展的广度及深度受限。首先,秀山县辖地面积小,且地处渝东南地区褶皱带,系武陵山二级隆起带南段。其境内山地丘陵互相交错,与重庆市主城区距离较远,处于重庆市边缘地带,交通条件发展受限,使得其产业发展市场空间狭小,影响到其产业化发展的广度与深度。再者,该县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备,使得投资者的投资动力不足,造成产业发展资金不足,使其后发优势难以发挥作用。

三、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发展对策

秀山花灯作为第一批国家“非遗”项目,如今面临着失传和后继无人的困境。本项目认为,保护传承秀山花灯文化的有效措施是以花灯文化为基础大力发展花灯产业,以期达到文化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共赢。

(一)加强花灯文化保护传承与产业化开发的立法建设与政策保障

我国在2011年颁布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2013年重庆市政府也制定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两项法规是秀山花灯保护传承以及产业化开发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然而,宏观与中观的律法规定依然难以解决秀山花灯实际存在的问题。因此,秀山县政府应结合秀山县和秀山花灯的实际情况出台专门的保护法规,为花灯文化的保护传承及相关产业的开发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只有在健全的法律和政策的指引下,秀山花灯的保护传承才能受到相关人士的高度重视,也才能让那些在花灯文化保护传承中不作为的人受到惩罚。同时,在相关法规中应对利用花灯文化进行产业化开发的行为做出明确的规范要求,以免花灯文化被滥用和曲解。

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刚刚起步,诸多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依然处于探索阶段,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开发更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各级政府(如市、县两级)提供文化产业政策方面的协调机制,以指导、解决、落实‘花灯寨’品牌开发的融资问题,尽快明确‘花灯寨’作为秀山文化产业知名品牌开发企业的‘经营性文化行业’在地方文化事业发展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权利。”[2]具体来说,当前秀山县政府应结合文化产业的特性出台相应的产业发展法规,如知识产权的认定与使用、花灯产业的税收政策、花灯产业的金融补助等等。只有在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的保障下,花灯艺术的产业化发展才会按照市场经济、文化经济的规律正常运作,才能实现花灯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产业化协同发展。

(二)大力挖掘民间花灯文化艺术,为其产业化开发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

“非遗”存在于民间,活在群众中。“非遗”传承人及所在地群众的创造力是保证“非遗”得以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创新不仅是保护传承花灯文化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产业化开发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鉴于此,秀山县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鼓励民间全面恢复跳花灯活动,给民间花灯老艺人经费补助,鼓励他们传授花灯技艺,建立花灯技艺传承机制,如拜师传承方式、家族传承方式、花灯班子等,并扩大技艺传承的开放度,由固定传承方式向自由自觉传承方式转变。花灯技艺传承机制的建立及传承方式的变化发展,使得秀山花灯文化免于面临后继无人的危机。此外,传承者还可以根据时代的变化,深入了解人们对花灯文化的精神需求,进而对花灯进行改革创新,尽量保护花灯文化长期生存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在注重保持花灯文化的地域性、群众性、民族性特色的同时,结合时代的变化与需求,在创新中与产业结合,并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三)重视花灯传承人的培养,使其成为花灯传承与产业化经营的主力

传承人是“非遗”保护传承的主体和关键。当前,秀山花灯同样也面临着传承人断代的窘境。秀山花灯若要在现代变迁中拥有一席之地,高素质的人才是关键。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秀山花灯传承人的培养。第一,将花灯文化纳入正式的教育体制。“在当地创办‘秀山花灯艺术学校’,或者在秀山县及周边地区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立人才培训基地,注重构建本土编辑、导演、演员等人才队伍,以增强秀山花灯文化的竞争力。”[10]中小学应将花灯艺术作为第二课堂,如秀山第一中学音乐教研组组织教授学生吹《木叶情歌》,唱《黄杨扁担》。秀山高级中学舞蹈教师教授学生跳花灯二人转等。秀山实验中学邀请秀山民间艺人来校传授花灯,讲解花灯的动作分类和历史延革,教授学生《牧童看牛》《看牛下棋》《三媳敬寿》等节目[8]。第二,要积极发掘保护民间的花灯传承人,尤其要扶持花灯班的发展壮大,并培育民间花灯剧团。鼓励花灯传承人传授其高超技艺,为秀山当地培养更多业务精、技能高、事业心强的花灯技艺接班人。第三,建立花灯表演者就业机制,鼓励学校、文化企业聘请花灯传承人进行技艺表演和传授,为花灯传承人提供就业机会,保证他们有稳定的收入,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第四,对传承人开展市场经济、文化产业相关能力的培养,使传承人既能传承花灯文化,又能进行产业化开发。

(四)扩大花灯的传播和影响范围,为花灯产业发展创造市场空间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非遗”的保护传承不得不考虑市场影响力,秀山花灯的保护传承与产业化开发均需要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拓展秀山花灯的市场影响力。第一,定期举办秀山花灯艺术节、花灯音乐会,对花灯文化进行宣传推广,加深大众对品牌的认识和感知,使其获得广大民众的关注,满足民众对花灯文化的需求,以促进花灯艺术的交流和发展。第二,创新花灯表演形式。进一步编创集文艺表演与体育健身为一体,既继承民间传统又展现现代风韵的花灯广场舞、花灯健身操等,使花灯艺术成为群众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从而推动花灯技艺的创新性发展。第三,重视花灯艺术与其他民间文化艺术的整合,扩大花灯的群众基础和发展空间。花灯艺术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表演艺术,具有较强的文化整合功能。花灯艺术的创作、表演应该进一步丰富内容,突破单一的花灯样式,应积极吸纳土家族、苗族以及汉族等民族的文化艺术形式和内容,进行多种文化的整合表演,以适应和满足更多、更广地域的各族群众,推动花灯文化从农村走向城市,走出秀山,走进渝东南,走向武陵山区,最后迈向全国,乃至于世界。第四,积极利用新媒体创新秀山花灯的生存方式。“新媒体”是有别于传统大众传播媒介的一种新兴传媒方式,它利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等现代高科技手段,将各种声音、影像、数据、文本整合起来,经由有线或无线网络传输到电脑、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数字终端,向用户提供各类信息与文化艺术内容[11]。新媒体可以为秀山花灯提供高度 “融合性”的展示新平台,为客户提供“互动性”消费新体验,还能为秀山花灯开拓具有地方个性的文化艺术市场领域,从而推动花灯艺术的创意与内容产业的不断扩展,改变传统花灯艺术的基本面貌,促使花灯艺术市场的经济模式与营销价值链的转化与更新,开启花灯艺术市场的新纪元。

(五)合理利用花灯文化资源,将花灯文化融入当地旅游业中

花灯文化产业是一项涉及多个行业的综合性产业。花灯文化产业除了花灯自身延伸出来的花灯制作、花灯表演、花灯销售等行业外,借助花灯之名而开展的旅游业、餐饮业等等,也是花灯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部分。在诸多的文化产业形态中,文化旅游业又是最具市场效益和文化效益的产业形态。旅游业的发展能够为秀山花灯的外向传播提供契机,以广大游客为文化传播媒介向外推广秀山花灯文化,提升花灯文化向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吸引更多游客,从而促进旅游业发展。秀山县应以旅游业为突破口,将花灯艺术应用于各景区,组建花灯文化旅游公司,开发花灯旅游专线,使其成为旅游景点的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公司要积极开发新的旅游线路,比如可以将当前还保存有完整花灯表演班子的一些村落纳入旅游圈范围,规划专门的花灯旅游线路。除了大力发展以花灯文化为主题的文化旅游业外,秀山县还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现有的花灯产业,组建秀山花灯文化企业集团,将人才优势与资金管理优势结合,科学打造花灯文化独特产业品牌。

(六)激发群众的文化自觉,为花灯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

“非遗”的保护传承不仅需要外部的政策法规的支持,更需要创造、实践、享用“非遗”的各族群众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意识。人民群众对“非遗”的认可、喜爱,再到自觉享受文化的魅力,是“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基础,也是“非遗”产业化开发的前提条件。当前,秀山花灯的保护传承还处于他律阶段,人民群众对花灯文化缺乏足够的自信,更没有自觉的意识,这就造成了花灯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产业化开发缺乏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秀山花灯的保护传承需要建立良性的传承机制,促使民众从他律走向文化自觉。培养秀山花灯文化传承人的文化自觉意识,不能仅依赖于举办花灯艺术节的他律企求,而需自觉地把花灯艺术的传承和发展看成是自己的责任和内在需求。民众有了高度的文化自觉,才会站在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高度对待花灯的传承与发展,就不会带着世俗化的功利无限制地滥用花灯文化。

(七)积极拓展花灯的价值链,形成完备的产业链

秀山花灯产业发展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传播等过程中,要积极拓展花灯产业的价值链,丰富花灯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文化企业的内部结构,以形成完备的文化产业价值链。秀山花灯产业链的形成需立足于花灯的文化特色,依靠现代先进技术及国家的政策扶植,提高花灯产业的品质,打响秀山花灯文化产业的民族品牌。同时,秀山花灯产业的发展需要以满足群众精神文明需求为目的,并实现花灯文化产业的区域化与集约化,优化产业文化群的文化资源及物质资源配置,不断整合各个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的结构,在文化产品的设计、生产、推广及传播等环节中形成一条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价值链。花灯文化产业链的拓展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可以“将花灯调进行一定的专业包装,搬上舞台,举办花灯专场音乐会。通过举办花灯音乐会将其以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现代手段进行制作保存,如出版花灯调专辑并制成唱片公开发行。这既充实了花灯的内容,又丰富了花灯保护传承的有效途径”[7]。

(八)建立花灯文化企业反哺花灯文化保护传承的机制

花灯文化的保护传承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作为花灯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受益者,秀山县的相关文化企业应当承担起花灯文化保护传承的社会责任。“只有进行‘非遗’的产业化经营,通过文化资源到文化资本的转化,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反哺保护,使其在众多异文化的冲突中发展传承。”[12]建立花灯文化企业反哺花灯文化保护传承的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花灯文化保护传承资金不足的缺陷。同时,花灯文化的保护传承也能为花灯文化企业的良好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可以激活文化内部要素,最大限度释放文化张力,使得花灯文化与现代企业文化相适应和融合。笔者认为可以从设立专项奖励、邀请传承人培训员工、提供就业岗位、支持培训基地建设等方式,为花灯的传承和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以真正实现花灯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产业化的双赢。

[1] 秀山网.花灯寨[EB/OL].(20014-12-19)[2015-04-15].http://www.zgcqxs.net/default/huadengshow-546-3866.shtml.

[2] 赵心宪.少数民族的文化品牌开发:秀山“花灯寨”个案[J].重庆社会科学,2009(8).

[3] 王利涛,赵心宪.秀山文化产业品牌调研报告 [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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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余立文,贾建伟.重庆秀山花灯生存方式的比较研究 [J].民族艺术研究,2011(2).

[6] 杨国兴.影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作用及方式[J].民族艺术研究.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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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江川)

Industrialization Status, Problems and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of Chongqing Xiushan Lantern

CHEN Xing-gui, WANG Mei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hongqing Three Gorges College, Chongqing 404100, China)

The Xiushan lantern is an unique art form of national and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which is created by the people of Chongqing Xiushan Tujia and Miao Autonomous County in the long-term historical development process.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ization, industrialization of Xiushan lanterns made certain achievements, such as lantern village, lantern art troupe, lantern food street, lantern square. However,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at the industry is scattered and small scale, snd its cultural resources and species is relatively single, and being lack of innovation and vitality, and the market space is limited and so on.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industrialization development of Xiushan lantern, the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relevant legislation and policy support, and vigorously tap the folk lantern culture art, and devote much attention to the training of lantern inheritor, and expand the scope of the lantern’s impact and communication, reasonably integrate lantern cultural resources into the tourist industry, stimulate people’s cultural consciousness in order to create a good cultural ecology for the lantern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actively expand the value chain of lanterns to form a complete industrial chain, and establish a mechanism of culture enterprise feedback lantern cultur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regional economy; cultural industry; industrialization; industry form; Xiushan lantern

10.13769/j.cnki.cn50-1011/d.2016.10.00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西南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研究” (11CMZ032);重庆市教委第二批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重庆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与产业化协同发展实证研究”(渝教人[2014]47号);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武陵山区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2015QNSH15)

陈兴贵(1979—),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文化人类学、西南民族文化、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王美(1982—),女,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文学人类学、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

陈兴贵,王美.重庆秀山花灯的产业化形态、问题与发展对策[J].重庆与世界,2016(10):24-31.

format:CHEN Xing-gui, WANG Mei. Industrialization Status, Problems and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of Chongqing Xiushan Lantern[J].The World and Chongqing, 2016(10):24-31.

F207

A

1007-7111(2016)10-0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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