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慧媛,李树超,武玉祥(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东青岛6609;山东省诸城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山东诸城600)
诸城市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调查及推进对策
丁慧媛1,李树超1,武玉祥2
(1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109;
2山东省诸城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山东诸城262200)
摘要:基于对山东省诸城市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的调研,系统分析其发展经营现状及目前家庭农场土地质量不高,融资困难,土地流转期限限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提供更多的技术保障和培训支持,培育高级的现代化职业农民;继续创新土地制度,全面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切实拓宽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为扩大生产规模改进生产条件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推广完善土地托管项目,建立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全程化经营服务体系等对策及建议,以期为推进新形势下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参考及帮助。
关键词: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推进对策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特别强调了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更加肯定了家庭农场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而对家庭农场的研究,也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黄延廷等[1-13]梳理与归纳了家庭农场的定义、特征及类型,辨析了劳动力市场制度、土地流转制度与社会化服务制度与家庭农场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对其产生的诱因条件、制度安排与影响、发展优势及对现代农业的推进作用进行了探讨。汪兴东等[14-21]实证分析表明,土地制度、人员素质、农场用工、政策法律和生产集群是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朱博文等[22-29]就美国、日本、荷兰、中国台湾等国内外家庭农场在经营管理模式、机制体制运行、投资融资方式等方面对中国家庭工厂发展的经验借鉴展开研究。在经营规模方面,黄新建等[30-42]围绕家庭农场与其他经营主体关系、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在宏观政策层面如何引导家庭农场更好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虽然目前中国家庭农场发展较快,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臧凯波等[43-51]主要针对当前中国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与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发展中的障碍,提出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氛围和舆论环境,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对策及建议。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增速换挡回落、结构全面变化、创新驱动逐步显现、不确定性风险明显增加的新常态阶段。经济新常态反映在农业领域,则表现为生产经营成本大幅上升,种粮口粮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要解决这些新问题,归根结底是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52]。特别是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由于其规模经营适度、土地产出率相对较高,符合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宏观目标,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研究基于经济及农业新常态这一大背景,旨在进一步探讨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及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以期为推进新形势下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参考及帮助。
诸城市地处山东半岛东南部,地理条件优越,总面积2183 km2,平原、丘陵、山区各占三分之一。全市耕地面积10.4万hm2,总人口108.62万,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沿海对外开放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市和乡村城市试点市。2013年,诸城市出台《关于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等文件,截至2014年7月底,诸城市核准认定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数量达772家,注册资金5.1亿元,全市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3.13万hm2,已成为探索新的农业经营主体的领跑者。通过2015年4月对诸城市部分家庭农场的调研发现,诸城市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的规模普遍较大,面积在13.3~66.7 hm2范围内,种植作物以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为主,少量种植果树及黄烟等经济作物。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主要来自当地农户流转,流转费用一般为9000元/hm2,并根据种植农作物当年的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进行调整。诸城市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一般会在农忙季节雇佣工人进行耕种、收获,人工费用均价为100元/(人∙天),秋收最忙时达到200元/(人∙天);玉米授粉季进行人工授粉的费用为300元/天,雇佣养蜂人进行蜜蜂授粉的费用为230~240元/箱蜂。此外,据农场主反映由于一般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单位面积土地用种过量(播种量为262.5 kg/hm2)导致作物秕子较多,不拌种导致病虫害较多等问题拉低了产量,因此规模种植虽然在精细化程度上没有普通农户高(如大型机械收获作物较粗放,雇工经营不用心等),但由于采用了科学种田的方法,单位产量并不低,玉米产量一般为11250~12000 kg/hm2、小麦产量为8250 kg/hm2。除去土地流转费用(地钱)9000元/hm2,农场主每公顷土地一季的成本包括种子、化肥、雇工费用等大概为15000元,按一年两季,年利润达15000~18000元/hm2,由于种植面积大,收入比较可观,土地经营的规模效益得到较好体现。
2.1家庭农场面积较大,但土地质量不高
这主要是由于诸城农民普遍将地理位置不好的丘陵土地、边角土地用于流转,较为平坦、规整的土地自留耕种。这就造成了当地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一般位于丘陵,且细碎化现象十分严重。如有的农场主经营面积13.3 hm2,分散在18块土地;经营面积21.3 hm2,分散在27块;经营面积40 hm2,分散在19块土地。这样就导致大的地块1.3 hm2左右,而小的不足0.13 hm2,给家庭农场使用大规模机械化耕种带来了很大难度。
2.2国家政策对家庭农场虽有适当倾斜,但农民并没有得到太大实惠
国家对家庭农场的一系列倾斜政策,并没有为农场主带来太大的经济利益。如家庭农场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设备的补贴与普通农户一样,没有任何优惠,同样需要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现场摇号,有时甚至摇不到号。而当地2015年6.67 hm2以上的家庭农场种粮补贴为1875元/hm2,农业保险收取的费用为45元/hm2,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后的理赔金额较低(全面绝产赔偿5400元/hm2),均离农场主预期有较大差距。
2.3融资难是困扰当地农场主的最大难题
融资困难,资金紧张是当地农场主一致反映的生产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但难与银行的需求匹配。目前,金融机构放款态度十分谨慎,家庭农场主要想贷款必须提供有力的抵押物。但由于土地流转合同在融资过程中并不起实质性作用,且没有《土地经营权证》,宅基地也未确权,导致农场主无切实的抵押物,只能采用五户联保等信用担保形式。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十分严格,对农场主进行信用、资产评估之后的实际放款金额一般只有申请金额的1/4(10~20万元)且利息较高,年利率达12%。家庭农场从正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十分有限,而通过其他途径如熟人、民间借贷等方式融资风险偏高,难以满足添置大型设备等资金要求,致使家庭农场扩大生产规模遭遇瓶颈。
2.4土地的流转期限限制了家庭农场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而土地流转最高期限要根据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来确定,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诸城市土地流转年限一般为10年,农场主顾虑土地到期后的种种问题,即使自己有需求也一般不会建设大型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而限制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家庭农场的大型基础设施由谁建、怎么建、土地到期后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3.1提供更多的技术保障和培训支持,培育高级现代化职业农民
近年来,中国粮食价格普遍偏低,导致大量农民放弃种植粮食作物转而种植经济作物,对中国的粮食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种粮家庭农场要想盈利,除了依靠规模效益外,必须借助科学种田来降低成本、提高产量,这就对种粮技术和方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广大农场主的一个重要诉求就是国家及地方政府能够给予更多更好的技术扶持[53]。除了采取积极措施有计划地对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还要注意培养农民的品牌意识、市场意识、精品意识,通过技术保障和培训支持使农场主真正成为能生产、懂业务、会经营、有技术的高级职业农民。
3.2继续创新土地制度,全面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土地作为家庭农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规模、面积、质量、位置成为影响家庭农场发展速度和经济收益的重要因素。而在当下经济发展方式逐步转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新常态下,加速土地流转,加快城镇化进程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为农民转化为市民提供更大转移空间[54]。但就目前而言,流转土地规模小、速度慢、质量低已成为诸城市乃至山东省及全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目前中国还没有清晰成熟的农村土地制度框架,土地流转尚未形成可依循的有效路径[55],农民对土地流出后的经济保障缺乏信心。因此,必须在有效保护流出地农民权益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土地确权工作,明晰土地权属关系和财产权属性,进一步创新土地流转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机制,使流转土地的价格能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上下调整,最大程度保证流出地农民合理的经济收入。
3.3切实拓宽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为扩大生产规模改进生产条件提供资金支持
要想扩大家庭农场的生产规模,改进家庭农场的生产条件,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解决资金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农民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抵押物,并依据此来向金融机构贷款。早在2014年,中国农业银行就详细出台了一个新的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能拿到银行来抵押贷款,而且最高可以贷到1000万元。但目前农行的这个办法在不少地方暂时还未得到有效的实施。究其原因,一是由于部分地区土地确权工作还未完成,《土地经营权证》尚未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价还十分模糊,没有明确的参考依据[56]。因此,应提高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认可度,尽快完善权证转让交易市场等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产权以及大型农业机械抵押担保制度,建立起完整的服务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体系,如2015年山东省青岛、枣庄等市陆续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以解决农民无有效抵押物和家庭农场“贷款难,找担保更难”的问题,切实打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融资渠道[57]。此外,在农业保险政策方面,应通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和保险险种范围,适当提高理赔标准等措施,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快速稳定发展[58]。
3.4积极推广完善土地托管项目,建立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全程化经营服务体系
自2011年以来,诸城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土地托管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谓的土地托管,主要做法是农户把土地托管给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户只需提供必要的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从种到收全部由供销合作社负责,土地产出的粮食归农户所有,供销合作社则收取低于市场价的服务费用[59]。双方规定产量目标,达不到供销合作社要赔付农户,超出部分则由农户和供销合作社按比例分成。参与调研的农场主反映“农忙时拖拉机、收割机东奔西颠,把油都耗在路上;土地托管连片耕种,农机有效工作时间增加,仅油耗就降低20%左右。”土地托管项目实行规模化种植、机械化耕作、产业化经营,此外这种“代耕、代种、代管”价格低廉,诸城市通过严格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60],把补贴资金重点向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加上政府的专项财政补贴,农户需缴纳的土地托管费用仅为750元/hm2(政府补贴1950元/hm2)。土地托管既节省了人力物力,又能抢占收获先机,因此受到家庭农场的广泛欢迎。因此,继续推广完善土地托管项目,建立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全程化经营服务体系,是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
诸城市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近年来诸城市坚持“创新政策、超前引导,示范带动、有序推进,政府统筹、联动服务”,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转型跨越发展。通过对山东省诸城市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的调研,发现其在发展过程中遭遇土地质量不高,融资困难,土地流转期限限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瓶颈问题。目前正是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大好时机,也是农业提质增效的必然阶段。诸城市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应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主动适应新常态,通过培育高级的现代化职业农民、全面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切实拓宽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积极推广完善土地托管项目等措施,牢牢把握新常态的总体特征和表现形式,进而真正实现经济新常态下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新型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提供发展的契机,并从集聚资源要素、优化整合角度加速农业产业结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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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t Status and Promotion Measures of Grain-producing Family Farms in Zhucheng
Ding Huiyuan1, Li Shuchao1, Wu Yuxiang2
(1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ollege,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Qingdao 266109, Shandong, China;2Rural Economic Administration of Shandong Zhucheng, Zhucheng 262200, Shandong, 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grain-producing family farms in Zhucheng, Shandong Province, the present management situ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bottlenecks such as low land quality, difficult financing and the limitation of larg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by land circulation period were analyzed. Then the promotion measures, such as providing more technical and training support for advanced modern professional farmers, innovating land system to comprehensively accelerate the circulation of rural land, broadening the financing channels to provide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expansion of production scale and perfecting land trusteeship project to establish a complete business service system from production to market, were put forward,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rapid,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grain-producing family farms under the present situation.
Key words:Grain-producing Family Farm; Development Status; Promo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325.7
文献标志码:A论文编号:cjas15120014
基金项目: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玉米产业创新团队建设项目(SDAIT-01-021-12);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薯类产业创新团队建设项目(SDAIT-10-011-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沿海地区现代化高效规模农业与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耦合协调及连动共进研究”(13YJC630021);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岛市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多维互动发展研究”(QDSKL130441);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基金项目“青岛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实施效果分析及推进机制研究”(632004)。
第一作者简介:丁慧媛,女,1984年出生,山东潍坊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教育和教学工作。
通信地址:266109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mail:hi54dhy@163.com。 266109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Tel:0532-86080346,E-mail:qau_dhy@163.com。
通讯作者:李树超,男,1963年出生,山东临朐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教育和教学工作。
收稿日期:2015-12-19,修回日期:201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