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边贸新规,进口8000元以下商品免征关税
为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规模,改善边境地区居民生活,日前,省商务厅、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制定出台《黑龙江省边民互市贸易管理规定(暂行)》。新规实施后,边民通过边民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对超出部分应按货物法定税率照章征税。相应税收减免在边民交易活动完成并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实施。国家禁止进出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不得以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以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的,按照国家有关贸易管制规定办理。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边贸新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