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中来
(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浙江 杭州 311700)
推行蚕桑家庭农场建设促进蚕桑产业转型发展
余中来
(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浙江 杭州 311700)
淳安县蚕桑产业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蚕桑科技人员和养蚕农户的共同努力下,蚕桑产业成为我县农业产业中对外宣传的一张金名片。淳安县蚕茧产量稳居浙江省第三位,蚕茧质量十多年来名列浙江省前茅。然而自2008年以来我县蚕桑产业呈现逐年下滑态势,到2015年全年发放蚕种仅8.51万盒,生产蚕茧3714 t。与2008年相比,蚕种减少12.77万盒,减幅60.00%;蚕茧产量减少5064 t,减幅57.69%。然而,虽然蚕桑生产逐年减少,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蚕桑产业仍将是我县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稳定蚕桑生产,遏制进一步下滑,推行蚕桑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是唯一的选择,下面就蚕桑家庭农场建设方面提几点想法,仅供参考。
1.1 蚕桑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老龄化不断加剧,我县蚕桑产业面临严峻的挑战,传统小规模的一家一户蚕业经营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取而代之的是蚕桑家庭农场。蚕桑家庭农场是蚕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生产的经营模式。蚕桑家庭农场有利于蚕桑产业走向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省力化、品牌化、效益化之路,促进我县蚕桑产业转型发展。
1.2 蚕桑家庭农场的优势
1.2.1 有利于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之路
一是适度规模的蚕桑家庭农场,相比普通蚕户,家庭农场更适宜科学管理,更注重质量安全,更利于蚕茧质量不断提高,以提高“千岛湖”品牌茧市场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蚕桑产业进入良性发展;二是蚕桑家庭农场桑园多以流转土地成片种植为主,减少抛荒桑园面积,同时有利于统一病虫害防治,降低家蚕中毒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三是蚕桑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机械化操作,能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对推进蚕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起到较好示范作用。
1.2.2 有利于走科技化、省力化发展之路
蚕桑家庭农场业主多是富有经验的栽桑养蚕能手,作为专业蚕农,以蚕桑业为主业,善于学习和推广应用蚕桑科学技术,提高科技到位率。规模化饲养他们就更迫切提高机械化程度,实现“机器换人”,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力成本。
1.2.3 有利于走品牌化、效益化发展之路
蚕桑家庭农场蚕茧收入是其主要收入,但蚕桑生产还有很多副产品资源也蕴藏着巨大财富,通过开展桑园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蚕桑资源,使蚕桑生产综合经济效益得到大幅提高,大力增强蚕桑家庭农场的生命力。当前主要利用模式有桑园套种蔬菜、玉米、中药材,套养家禽、家畜,培植食用菌,桑叶系列产品,蚕沙系列产品,桑旅融合进行桑海观光、养蚕休闲体验游等,可以通过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全面合作,引导协助蚕桑家庭农场开发利用蚕桑资源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使蚕桑产业走品牌化、效益化发展之路。
2.1 蚕桑家庭农场建设标准
蚕桑家庭农场建设标准,概况为“五个有”:一是“有生产规模”,桑园面积原则达3.33 hm2以上,桑树品种优良,桑园培管良好,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二是“有科技含量”,养蚕设施先进,拥有合理的小蚕和大蚕饲养设施设备,实现省力化养蚕,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三是“有技术保障”,积极参加各类蚕桑技术培训,饲养技术有保障,蚕茧质量各项指标较好;四是“有经济效益”,桑园综合利用和桑蚕产品开发等方面都有较好的示范;五是“有购销合同”,与茧丝绸总公司签订购销协议,并按要求全额投售蚕茧。
2.2 蚕桑家庭农场建设主要措施
2.2.1 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蚕茧质量
加强管理是蚕桑家庭农场能否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和核心,适度规模的蚕桑家庭农场,相比普通小规模养蚕户,家庭农场更需要科学管理,更注重产品质量。为了解决蚕桑生产消耗劳动力多、劳动生产效率不高的问题,家庭农场最主要是推广省力化生产技术、提高机械化程度,实施1年多批次连续养蚕,推行蚕桑标准化养蚕技术,精心打造“千岛湖”牌优质茧,提高蚕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2.2.2 加强综合防治,提高风险防范。
蚕桑家庭农场由于经营规模较大,自然风险就比较大,要确保蚕桑生产稳产增收,就必须推广应用蚕桑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蚕病综合防治技术和桑树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要严防蚕病和农药中毒发生,切切实实提高蚕桑家庭农场风险防范能力。
2.2.3 加强“机器换人”,降低生产成本
蚕桑家庭农场通过开发、引进、利用、提升省力化饲养和省力化机械的效能,使蚕桑业进入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特别是在小蚕共育切桑机、大蚕饲养省力化和桑条发条机、桑地旋耕机的引进和利用,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进一步完善桑园采桑、排灌、运输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达到灌溉、采叶、运输步入农业现代化。同时以增加效益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利用副产物资源,提高蚕桑综合效益。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全托管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蚕桑家庭农场正是蚕桑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部分,大力推进蚕桑家庭农场建设有助于促进传统蚕桑产业向集约化、高质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方向发展,但在推进蚕桑家庭农场建设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着重解决。
3.1 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和注册管理问题
家庭农场原则上要求拥有桑园3.33 hm2亩以上,以蚕桑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同时开展套种套养等多种经营开发;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力,适当聘用少量长、短临时工;必须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蚕桑家庭农场。
3.2 土地流转问题
2015年淳安户均桑园面积仅0.267 hm2,蚕桑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一般要求在3.33 hm2以上,这就需要蚕桑家庭农场通必须通过土地流转解决适度规模的问题,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土地流转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户对农村土地流转认识不到位,流转积极性不高,目前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出租、互换、转让等;二是户均土地面积较少,导致土地流转受益较低,没有吸引力;三是蚕桑家庭农场桑园最好是成片发展利于统一管理,要使分散零碎的土地流转成片发展困难较大。
3.3 主体培育问题
蚕桑家庭农场投入资金大,属高风险行业,需要一定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技能,管理人员必须懂生产、懂技术、懂管理。所以需要培育以大学生、返乡工人、社会能人等新型农民为建设主体,年青人才是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对建设主体一定要把好关,杜绝好逸恶劳、嗜赌如命、信誉不佳、甩手掌柜、邻里关系不佳的人来做农场主。
3.4 扶持政策问题
蚕桑家庭农场建设初期投入资金较大,土地的租用及整理、蚕室新建、桑苗的种植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加之土地流转、农资和用工成本逐年上涨,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主体很难承担。按照目前农业基础设施现状及农业本身高风险、高投资、低回报特点,发展蚕桑家庭农场难度较大。必须依靠政府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补助和奖励。如土地流转租金、生产物质补助,加大蚕茧生产、综合产品开发补贴,简化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手续,提供大型农用设施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或机构担保贷款、利息贴免息,政策性农业保险等。
3.5 经营风险问题
农产品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利润相对低、同时价格波动幅度大,家庭农场要与龙头企业签订好协议,实行订单农业,严格遵守“价高随行就市,价低补偿保护”承诺。同时,龙头企业还要给家庭农场一定的二次返利和补助,龙头企业还要协助家庭农场做好综合产品开发和销售,防止价格大起大落甚至滞销。
4.1 建立蚕桑保护区
目前淳安县有10个蚕桑重点乡镇、100余个蚕桑重点村、万余户蚕农,是我县蚕桑产业的主体和重点。结合蚕桑产业“十三五”规划,今后全县桑园面积要确保稳定在3333.33 hm2以上,重点布局威坪、姜家、浪川、汾口、梓桐、界首、临歧、枫树岭八个乡镇设立2000 hm2蚕桑保护区。建议对保护区内的桑园按生态保护林政策实施补贴,出台政策消灭插花、强化土地流转、改造老桑园等有效措施,确保淳安蚕桑产业发展的根基,顺利推进家庭农场建设。
4.2 完善蚕桑产业政策
4.2.1 养蚕补贴
分两块进行:一块是小蚕饲养费补贴,按饲养规模分别给予100元、120元、150元的小蚕饲养费补助;二是蚕茧补贴,对年产茧量500 kg、1000 kg、5000 kg以上的养蚕大户,每50kg分别给予100元、120元、130元的蚕茧补贴。
4.2.2 配套设施补贴
对新建或改扩建蚕桑家庭农场,总投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和基地平整投入部分4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新发展、改造种植桑苗的,每株桑苗按0.5元补助。
4.2.3 土地流转补贴
对家庭农场流转来的土地给予每年200元/年的租金补贴。
4.3 解决蚕桑设施用地
蚕桑家庭农场以3.33 hm2亩桑园规模计算至少需要蚕室面积达3000 m2以上,现有蚕室很难达到要求,需要蚕桑家庭农场增加蚕室建设。随着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目前我县新建房屋审批困难,同时这也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大规模新建蚕室产生矛盾,此外从降低劳动强度和运输成本要求桑园与蚕室保持适度距离,这更导致蚕室建设选址困难。建议县委县政府留出一定的指标,及时将需要在蚕桑重点乡镇、重点村或蚕桑保护区建设的养蚕设施用地转为一般用地,同时要简化用地审批手续。
4.4 纳入乡镇考核内容
在推进蚕桑家庭农场建设中碰到的问题较多,需要政府和各级部门大力的支持,需要进行专门的沟通和协调。因此,建议将蚕桑家庭农场列入到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中,并加大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