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豪,35年的罪与罚
要对这些问题富豪进行分类是极为困难的,他们有些人覆灭于贪欲下的铤而走险,有些则完全是基于对法律的无知,而有些则深刻地打上时代和环境的烙印。
胡润百富榜发布的17年间,一共出现35名问题富豪,占比百分之一的中国富豪因罪入狱,胡润上周发布的《中国富豪特别报告》中这样总结道。
但这远不是中国问题富豪的全貌。似乎也尚未有人统计过这个全貌。
不过,时间跨度如果拉长一倍,数量却不止倍增——仅是根据极不完全的公开资料统计,35年来,因罪获刑的中国富豪就超过了百人。
而如果将“富豪”这个缺乏严谨外延的词汇任意伸缩的话,得出的数字将更为惊人——在《法治周末》和《法人》杂志去年发布的《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中,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数量是426例。
要对这些问题富豪进行分类是极为困难的,他们有些人覆灭于贪欲下的铤而走险,有些则完全是基于对法律的无知,而有些则深刻地打上时代和环境的烙印。
浙江亿万女富豪吴英被审现场
34年前,柳市首富胡金林战战兢兢地接受了进驻浙江省柳市的乐清县“打击投机倒把工作组”的讯问,对方问他有没有老实交税,第二天清早他就带去了一皮袋的现钞,总共6万余元,当作是补缴的税款。
胡金林以为就此万事大吉,后来却听闻自己可能被定性为“投机倒把”,大为惊恐:“之前温州有个人投机倒把赚了4万元就被枪毙了,那我要枪毙多少回啊。”
大惊之下的胡金林开溜了,不久后果然被全国通缉,罪名是“投机倒把”“严重扰乱经济秩序”,两年后被捕。同遭此运的还有另外7个工商户,即为轰动全国的柳市“八大王事件”(胡为五金大王)。
那个年代以这一罪名入狱的人中,胡金林等“八大王”并不是最出名的,更传奇的人物是后来赫赫有名的“中国首富”牟其中。
牟其中那时刚从“文革”时期因言获罪的监狱里走出来不久,与人合办了“中德商店”,开始发挥他的经商天赋,率先开展了代购代销等业务,更多的利润来源于瞄准市场的倒腾买卖,比如从重庆一家兵工厂低价购买一批铜制钟,然后以高价卖给上海的许多商店。
1983年9月,牟其中再次入狱,罪名就是那时候常见的“投机倒把、买空卖空”。
11个月之后,他的逐层申诉获得回应,被释放出狱。
在牟其中入狱的同一年,时任云南省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也因受到“投机倒把”的牵连而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时他批了40件香烟给他的表弟,后者在市场上出售香烟时被抓获,定性为“投机倒把”。
同样对“投机倒把”罪名不陌生的还有昔年傻子瓜子的创始人年广久,其早在上世纪60年代便因此罪入狱服刑。
“投机倒把罪”在1979年正式制定刑法时被写入,但规定得过于宽泛笼统。1997年修订刑法时,“投机倒把”罪被删除。
与民间融资相应的两个罪名,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是集资诈骗。
35年来,倒在这两个罪名之下的中国富豪不下十位,一些人的案例也一度引起了全国性的大讨论。
广为人知的是吴英,浙江本色集团的法定代表人,2007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2012年因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后改判为死缓。
吴英案从立案调查起,到审判期间,再到死刑复核期间,数次引发了各界的热烈讨论,继而引起对普遍存在于江浙地区的民间融资行为的关注持续升温,民企融资困境也一再从此案中折射开去。
再后来就是曾成杰案。曾成杰原是湖南省吉首市最大的房地产公司总裁,他被控于2003年至2008年期间,非法集资总额高达34.52亿元,并因无法兑付引起地方群体性事件。后案发被捕,最后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
在中国富豪频频出事的领域中,最风起云涌和引人注目的,当数中国的资本市场。
那是一个规则缺失、乱象丛生的蛮荒时代。
管金生,中国资本市场当之无愧的“教父”,万国证券的创始人,上交所的拓荒者,却在1995年的“3·27国债事件”中被彻底埋葬。管金生的违规操作不仅使万国元气大伤迅速被重组,也把自己送入了监狱。不过,那时候证券法尚未出台,管金生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7年。
曾经最显赫的资本大鳄唐万新,创下资产过千亿元的德隆帝国,《福布斯》杂志百润财富榜2002年中国大陆100强富豪排名第27位。德隆系股价曾一路狂飙到令整个股市瞠目结舌。为获得坐庄炒作的资金,德隆挪用保证金、信托资金、非法融资,在一番恶性循环后终究轰然倒塌。
在外逃缅甸一个多月之后,唐万新回到北京自首,2006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入狱8年。
还有草根股民朱耀明,从打新股起步,身家在短短5年间暴涨至数亿元,后来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罪入刑,证监会也对其作出终身不得炒股的禁令。
在近年来更为世人熟知的是黄光裕,他是中国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曾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的大陆首富,以及2006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中国首富。
黄光裕后来被认定的罪名有三项,分别为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其中内幕交易指的是他利用参与运作和决策的知情者身份,提前买入中关村股票,获取巨大利益。
2010年,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2015年12月中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示,拟将黄光裕减刑一年。
统观这些年来获罪或出事的中国富豪,背后总隐现着一张政商关系网。
曾多次代理过相关案件的北京律师钱列阳数年前总结说:“往往是官员落马,带出民营企业家行贿问题,然后,民营企业家又带出更多的受贿官员。”
2008年,随着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的落马,粤北首富朱思宜也受到调查并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根据后来的法庭文件,朱思宜是韶关“8·14系列腐败案”的核心人物,他在当地造就了一张枝繁叶茂的官商之网。
据报道,韶关系列腐败案涉案230人,包括31名厅级干部、100多位政府官员及企业老总。法院后来认定朱思宜犯单位行贿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
一度辉煌显赫如周正毅,也逃不开政商勾结的历史俗套。
只有小学文化的周正毅,早年开过点心店、服装店,后来进军中国房地产市场,他的农凯集团年销售额曾达到5.4亿美元,2002年度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1名,上海首富。2003年,因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入狱,其间给关押他的提篮桥监狱每个牢间安装空调。
就在刑满释放的当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取了周正毅行贿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线索,他再次被捕。2007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周正毅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被判刑16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巴曙松指出,考察中国富豪形成的行业特征,往往是政府管制色彩浓厚的行业,行政权力寻租的空间越大,富豪积累财富的速度越快,但出现问题的概率也越高。
最为典型的是房地产行业。巴曙松专门提到了周正毅,拿上海静安区的一处黄金地段,不仅能在该项目中免交数额不菲的土地出让金,还能获得一系列的支出优惠,节省资金成本一举超过数亿元。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制造业中的富豪出现问题的概率相对较少,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许多制造业独立性比较强,依赖政府的程度比较低,公权力介入的程度和管制的程度较少,给私营企业留出了合法、合规经营的空间和可能性。”巴曙松说。
(《法治周末》2015.12.22陈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