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波
(周口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河南省体育类高招专业测试项目设置及录取办法改革研究
苏小波
(周口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通过对河南省体育类高招专业测试项目设置及录取方式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结果发现,现行体育类高招专业测试项目的设置缺乏全面性和灵活性,录取办法难以体现体育专业特点,对高校优秀体育人才的培养有负面影响。研究构建了体育类高招专业测试项目设置的方案,并建议录取方式采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相加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旨在为选拔优秀体育人才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为体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项目设置;录取方式;改革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教育部针对规划纲要精神,出台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30条)。其中,第十九条:“深入推进高考改革,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高考是国家选拔优秀考生接受高等专业教育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更需要具备专业素养的可塑优秀考生。高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非常注重学生术科体育技能(身体素质、体育教学技能、体育锻炼的指导与开发)和学科理论知识的均衡发展,而体育专业测试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能够基本反映考生的专业可塑性。因此,体育专业高招考试的项目设置、评价内容与办法、优秀可塑人才的选拔直接关乎到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本文通过调查分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优秀体育人才选拔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改革完善高招体育考试人才选拔机制,尤其在专业测试项目的设置和录取方式2个方面,以期为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优秀体育人才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同时也为高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2.1 研究对象
河南省体育类高招专业测试项目设置及录取办法。
2.2 研究方法
2.2.1 问卷调查法 为研究完善体育类高招专业考试项目设置,特选取河南省教育厅高招办领导、高校体育专业专家、中学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体育考生作为调查对象。设计了《河南省体育类高考专业考试项目设置及选拔办法调查问卷》(分高校专家教授卷、中学体育教师卷、体育专业学生卷、考生卷),分别向高校体育专业专家(40份)、中学体育教师(60份)、体育专业学生(100份)和体育考生(300份)发放问卷,回收份数分别为36份、60份、92份、286份,其中有效回收份数分别为36份、57份、90份、281份,有效回收率分别为90%、95%、90%、93.7%。
2.2.2 数理统计法 运用Excel 2003统计软件对调查问卷进行了相关统计分析。
3.1 河南省体育类高招专业考试项目设置及选拔办法现状
表1 河南省体育类高招专业考试身体素质项目设置的全面性、科学性方面的调查统计表
3.1.1 身体素质测试项目设置 通过对体育教育专家、中学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体育考生对河南省现行体育类高招专业考试身体素质测试的项目设置的全面性、科学性方面的调查得知(表1),当前的体育专业考试项目的设置没有得到广大的体育工作者的认可。身体素质包括速度、力量、耐力、协调和柔韧5个方面,100m跑反映考生的速度素质,立定跳远反映考生的下肢速度爆发力。对选择 “很不合理,很不全面”的22位专家做了进一步调查(表2),有19人(86.4%)认为原地推铅球项目不能准确反映考生的力量素质,有6人(27.3%)认为立定跳远不能准确反映考生的力量素质,14人(63.6%)认为立定跳远基本能反映考生的力量素质。对选择了“很不合理,很不全面” 的57位体育专业的学生做进一步调查,有38人(66.7%)认为原地推铅球不能准确反映力量素质,有11人(19.3%)认为立定跳远不能准确反映力量素质,有34人(59.6%)认为立定跳远基本能反映考生的力量素质。
表2 力量素质的项目设置调查统计表
表3 身体素质的调查统计的权重及排序
在反映考生速度素质的项目设置中,一般都采用100m跑来进行。笔者经过对国内外有关速度素质课题的分析得出,60m跑最能反映考生的速度爆发力素质。从现行体育专业考试项目设置来看,没有涉及到耐力素质、协调素质以及柔韧素质。因此,笔者认为身体素质项目设置急需改革,通过研究设计出较为科学的、准确反映考生全面的、能够选拔出优秀的体育专业人才的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3.1.2 专项项目设置 河南省教育厅高招办公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公布了考生专项项目设置。从该《通知》中得知,专项设置没有发生任何变动,考试内容与形式固定且陈旧容易造成3种较为严重的结果: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考生只针对专项考试内容训练,而对体育教育、体育健身相关的专项知识、技术以及运动能力的学习知之甚少;第二,选择田径专项的考生过多,不利于在中学开展其它体育项目,限制了某些技术性、艺术性专项(如体操、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等)考生的生源;第三,给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以及生源质量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对高校专家教授以及体育专业学生的调查得知,从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的培养方向出发,高校体育专业教学倾向于对学生的综合性力量、协调性等运动能力的要求和专业思维、学习方法、教学技能的培养与教育。
3.1.3 录取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体育专业录取方式为“根据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本、专科的文化和专业控制分数线。在考试成绩达到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学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2 河南省体育类高招专业考试项目设置及选拔办法
3.2.1 身体素质测试项目设置 高校体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学校体育的师资和社会体育高级专门人才,因而选拔体育人才时必须兼顾身体素质、专项运动技能和文化知识水平。本着体育教育的目标性、身体发展的全面性、项目的相对独立性、课程结构的一致性、测试方法的客观性等考试项目的设置原则,对高校专家教授、体育专业学生进行了调查。通过对高校专家教授和体育专业学生的调查得知(表3),身体素质中综合性力量是首要测试项目,在2类问卷中均得到权重第一的选择;在动作速度、爆发力和动作的协调性方面做了权重比较,虽然高校专家教授和体育专业学生选择权重排序稍有不同,但其系数相差不显著。因此,认为二者均具有相当重要的测试必要。耐力和柔韧素质作为身体素质的组成部分,理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内容,鉴于耐力和柔韧素质在体育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中所占比例较小,采用分值相对较小的方式设置。
力量素质的测试项目设置了助跑摸高(起跳前后的差值)、引体向上(男)/屈臂悬垂(女)、双杠臂屈伸(男)/俯卧撑(女)、仰卧两头起(男)/仰卧举腿(女)、连续挺举5个内容,分值为25分;速度素质的测试项目设置为60m跑,分值为25分;耐力素质的测试项目设置为800m跑,分值为15分;灵敏素质测试项目设置了跳绳(双摇)、绕杆跑、十字变向跑、三角形障碍跑、5m三向折回跑5个内容,分值为25分;柔韧素质测试项目设置为纵劈叉,分值为10分。其中,力量素质、灵敏素质的测试办法提出“任选1项(考生提前1周确定并上报)或者省考试管理中心考前1个月统一公布”的构想,而速度、耐力、柔韧素质的测试办法均为必考内容。
3.2.2 专项设置及测试办法 专项分值总分为50分,占总分33%。专项考试设立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2部分。专项素质根据各专项特点设置两个考试内容,各10分,共为20分。专项技术根据各项目要求,测试3个内容,每项测试内容10分,共30分。专项素质按照已设7个专项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分别设置了测试内容:田径(卧推杠铃、400m跑)、体操(手倒立<男> /头手倒立屈伸髋<女>、前手翻<男>/侧手翻<女>、篮球(纵跳摸高、5m三角形侧向移动)、足球(颠球、25m折返跑)、排球(纵跳摸高、5m侧向折返移动)、武术(正踢腿、腾空飞脚)、乒乓球(负重左右转体、3m侧向折返移动)。专项技术按照已设7个专项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分别设置了测试内容:田径(根据项目测试时间、距离)、体操(技巧、双杠、单杠成套)、篮球(往返运球、一分钟跳投、全场比赛)、足球(绕杆射门、定位球传准、全场比赛)、排球(垫球、传球、发球)、武术(拳术套路、棍术套路、刀术套路)、乒乓球(左推右攻、拉弧旋球、搓球)。另外,逐年增加项目内容,现有的7大项目作为传统的专项项目满足不了不同考生的选择需要。一些新兴项目如健美操、体育舞蹈等有利于女生表现艺术、舞美内容,羽毛球、跆拳道等在学校体育中很受学生喜爱并且能够体现学生个性的项目应充实到专项项目中来。
3.2.3 录取方式 河南省体育专业高招现行录取方式有2点不妥:第一,体育专业的术科课程是以身体行为、运动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文化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全面反映考生的体育技能;第二,高中阶段的文化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对高校体育专业的学科教学作用有限。因此,通过研究和向专家咨询,笔者认为,体育专业高招录取方式应结合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相加为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1 结 论
4.1.1 现行体育类高招专业测试项目的设置缺乏全面性和灵活性,录取办法难以体现体育专业特点,对高校优秀体育人才的培养有负面影响。
4.1.2 研究设计了体育类高招专业考试项目设置的方案,并建议录取方式采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相加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2 建 议
4.2.1 教育厅高招办应严格监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杜绝任何舞弊行为,特别是替考、修改成绩等腐败行为。
4.2.2 对体育专业测试的项目的设置、评分标准与测试手段、监考教师的选派等所有考试环节进行常态化与动态化结合管理。
[ 1 ]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三十条)[ S ].
[ 2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EB/OL].http://www.heao.gov.cn/.
[ 3 ]沈巧儿,李建设.我国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项目设置与评价标准的综述[ 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1(4):525-527.
[ 4 ]平易,杨国庆,冯海波.体育高考考试方法及项目设置研究[ J ].体育文化导刊,2011(11):90-92.
G807.4
A
1674-151X(2016)10-069-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6.19.037
投稿日期:2016-09-08
论文情况:入选第十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专题报告,并做了学术探讨。
苏小波(1977—),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体操教学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