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周刊》记者 罗燕
“三权分置”不能搞一刀切
——专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
□ 《民生周刊》记者 罗燕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
随着我国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不断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涌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逐渐成为农村发展中的新趋势。
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在一些东部沿海地区,流转比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
今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就土地流转及“三权分置”的相关问题,《民生周刊》记者专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
民生周刊:土地流转近年来一直很受关注,据您了解,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是从哪一年开始的?有哪些文件对此进行了规范?
宋洪远:比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是从2008年开始,也就是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2008年之前的流转是小规模的,比如亲戚朋友之间的转让或换地。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此后,各地规模经营发展比较快,到现在为止,全国已经有三分之一的承包地流转了。
关于土地流转,最重要的文件有两个,一个是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一个是今年10月发布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民生周刊:《意见》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三权分置”是怎么形成的?
宋洪远:由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发展,就出现了一块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需要明晰的问题,顺应改革发展的实际,中央出台了“三权分置”的文件。所以是实践有要求,中央才有部署。
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户使用,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当时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两权分离。现在发展到新阶段,又出现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问题,这是土地产权的第二次分离。经过这两次分离,一块土地出现了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搞三权分置,目的是为了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推进规模经营的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民生周刊:“三权分置”在土地流转中将发挥什么作用?
宋洪远:首先,在土地流转中,实施三权分置,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这一块地,就产权而言,做了分割,分割的三权的关系、内涵、权能这样就明确了,明确了后就能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
第二,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农户承包了土地,不经营,撂在那里,土地资源就没有得到利用。如果不允许流转,他自己私下做这个事情,就不能规范地流转。实施“三权分置”,土地规范地流转给能手、能人,土地效率就提高了。
第三,有利于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我要搞规模经营,如果不能流转,怎么搞?现在可以流转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了,一户可以拿到村里十户的地了,就成了专业大户了。
另外,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了,利用率不就提高了?同一亩地,产出多了,产出率不就提高了吗?十个人种变成专业大户来种,劳动生产率不就提高了吗?
民生周刊:“三权分置” 被认为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重大创新,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宋洪远:这次搞“三权分置”,主要是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中国农村的事,核心就是农民与土地,农民是劳动者,土地是生产资料。土地还有多种功能,比如是资源、资产,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农民的社会保障。现在有社会保障还有三保,这个功能弱化了,但在过去,有一亩地就是农民的保障。
要科学界定三权的内涵、权利边界、三权的关系。这是这个文件第一个要做的事。第二是要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最终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严格保护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民生周刊: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宋洪远:所有权是物权,承包权是用益物权,经营权是债权。对这些权利,我们要平等保护。
为什么不发经营权证书呢?因为你的地流转给我,是通过合同规定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承包经营权证书带有产权证书的意思。
三者关系非常清楚。所有权是承包权的前提,经营权是承包权的实现形式。
民生周刊:对于这次改革的理解,是否存在一些误区?在您看来,这次改革有哪些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宋洪远:先有土地流转的结果,我们才去规范,不是全国都来推这个事情。现在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地还没流转,还是两权分离。难道要通过这个文件把剩下的三分之二的地都变成三权吗?不是这样的。
按宋洪远的观点,有条件的地方就搞规模经营,但并不是“强推”。
有的地方领导说要落实文件,全面推进三权分置,我说这个理解错了。我们就怕有的地方要搞三权分置,把地收回来流转给企业、大户。土地流转与否是农户的权力。这个《意见》是要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不是要在中国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这个《意见》的前提,一是承包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宅基地都跟它没关系。第二是对已有情况的制度安排、确认、完善,不是要每一块土地都变成三权。第三,即便是已经出现三权分置的事实,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一刀切。第四,再怎么搞,土地集体所有制、耕地粮食生产能力都不能受到损害。
民生周刊:在土地流转中,政府部门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宋洪远:政府有几个事,一是要做好土地确权颁证。确实权,颁铁证,这是全国都要做的,2018年之前要完成。
二是要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更好地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这个地方能不能流转,要不要流转,不是政府拿着文件硬推,是根据地方的条件,有条件才能搞。
三是要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农户分享农业规模经营收益。
民生周刊:据您估计,未来几年全国的土地流转会是什么趋势?
宋洪远:土地流转或者不流转都不是成绩,也不是缺点。是否流转要根据地方的条件,这个地方有人愿意接地,有人愿意转地,就流转了,有可能经过10年,还是承包地流转的面积还是三分之一。
我估计,至少“十三五”期间,全国承包地的流转面积不会超过耕地总面积的40%。因为现在的技术条件、生产手段就支持这么大的规模。可能有60%的人就是不愿意流转土地,自己承包经营挺好。强推土地流转是不对的,是有条件搞的就搞规模经营,没条件的地方就不搞,已经搞的要规范。要这么强推,5年之后不就都规模经营了吗?
土地流转率也有可能降低,比如有的土地流转5年之后,又不流转了,这是农民的权利。所以土地流转不是直线上升的。从今年开始,我们不再公布土地流转率,也不再排序了,就怕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