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汲民意深剖问题积极提供法治支撑

2016-03-21 08:19薛潮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普法执法检查调研

薛潮

一、关于立法工作

今年内务司法、城建环保领域的重点立法项目有4项,包括修订街道办事处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环保条例及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立法难度都比较大。此外,还有制定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职代会条例等调研项目。

(一)关于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立法

这三个项目均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密切相关,是市委2014年一号课题调研成果的法治化。因此,在立法过程中要更加注重体现党的领导,对标一号课题的“1+6”系列文件的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充分反映和吸纳基层实践经验,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把政策用语转变为法言法语。根据项目的成熟度,修订街道办事处条例建议在6月份进行一审。近期,我拟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再召开四个座谈会,进一步听取部分区委副书记、区县人大负责同志、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负责同志以及2014年参加一号课题调研的有关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修订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虽然是预备项目,但按照正式项目积极进行推进,力争三季度进行“预转正”,年底前提交常委会一审。至于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考虑到上位法修改工作已经启动,民政部也已形成初步草案,修改幅度比较大,目前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年底递交全国人大;最近,国家民政部基政司负责同志来上海给予了充分指导和支持,所以建议在跟踪国家立法的同时,抓紧深化立法调研。

(二)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

这项立法关系城市管理和补短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因此,要更加注重务实立法,按照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的要求,聚焦短板、破解难题、详细论证、做深做透,关键是吃透当前交通顽症治理方面到底存在哪些制度缺失,需要创新和完善哪些法规条款,对公交优先、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违章停车处理等难题展开专题研究。同时,这项立法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非常高,还要更加注重开门立法。既要满足政府依法严管需求,也要满足群众有关方便出行、安全出行、绿色出行等民生需求,充分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法规内容的老百姓接受度。在草案起草过程中,既要发挥好政府主管部门的作用,又要发挥好智库和第三方专业力量的作用,另外在人大内部也要整合相关委员会的力量,形成各方面联动推进立法的合力。最近,我带领内司委和城建环保委,分别到市交通委、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进行调研,两家单位均提出了很有价值的修法建议。比如,如何用好交通大数据,提高立法科学性;如何加强道路交通上下游互动,提高立法协同性;如何吸收《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的对策建议,提高立法前瞻性,等等。根据立法计划,市公安局将于3月底形成草案送市政府法制办,经法制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在6月份进行“预转正”,9月份提交一审。

(三)关于环保条例修订

对环保条例进行修订,是本市加强环保工作的客观需要。去年城建环保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修改环保条例的课题研究,并由我和蒋卓庆副市长以双组长的形式牵头推进调研工作。这部法规原本计划今年下半年上会,市政府考虑到当前环保形势严峻,2017年又是国家考核大气治理目标的关键之年,因此建议法规提前到4月上会一审,以便尽早通过,为市政府下一步强化污染管控及执法监管工作提供依据。这次环保条例的修订重点抓住核心,条款针对性要强,针对水、土壤污染治理工作难点已有的成熟措施,上位法尚未出台的,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固化,充分体现对环保工作的法治支撑。

二、关于监督工作

今年内司委和城建环保委上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监督项目共有4项,其中执法检查2项,专项监督2项。

(一)关于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法检查

物业管理这几年来一直是市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今年常委会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既是回应代表和社会对物业管理问题的关切,也是贯彻落实市委2014年一号调研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关于物业管理的调研此前也做过不少,这次执法检查关键是要厘清目前物业管理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究竟是立法本身的问题,还是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可以成立两个组,一个是执法检查组,一个是立法调研小组,同步推进立法和监督工作。同时,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发动代表成立若干个调研小组,每个组固定联系几个不同类型的小区,把执法检查工作做深做细,推动解决实践中的一些难点和矛盾。

(二)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对该决议进行执法检查,在市人大的监督实践上还不多。做好这个监督项目,关键是要研究如何监督到位,收到监督实效。因此,执法检查既要总结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更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调研深、调研透当前普法工作的瓶颈问题,围绕做实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城市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和实施的成功实践,给如何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了标杆、提供了示范。比如,严密反复的立法过程,让禁放有法可依、师出有名;细致周到的宣传工作,让禁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落到实处的处置措施,让禁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都值得我们在普法决议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总结、提炼和提升。据了解,全国人大将于三四月间作出全国“七五”普法决议,我们将按照该决议精神,结合执法检查情况,为7月份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作出本市“七五”普法决议积极做好准备。

(三)关于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

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当前本市补短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区县都在全力推进。常委会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将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并开展专题询问。治水,是民生工程,也是补短板工程。今年,系统性的水环境治理被纳入市政府实事工程,各区县将完成150公里中小河道整治、2000公里中小河道疏浚。让市民都能感受到治水良效,需要全市层面大力推进的水环境治理问题,聚焦城乡结合部、区与区交界等难点区域,聚焦需要市级层面推动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通过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不仅要推动各级政府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补好区域环境脏乱差的短板,更要推动补好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的短板,使城市面貌、管理水平和发展理念都有一个质的提升。

(四)关于法院执行工作专项监督

长期以来,民事“执行难”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因此,这项监督工作要把回应民意关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收集、梳理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执行难”的具体表现及其产生原因,聚焦其中体制性、机制性和执行性的问题,形成有分量的监督调研报告。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上海法院进行执行体制改革试点,目前市高院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考虑到改革进展以及区县人大下半年即将换届等实际,我和内司委同志商量,准备上半年与区县人大内司委、内司工委联动,对区县法院执行工作进行面上调研,下半年则重点对市级层面进行集中调研,拟12月份审议市高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三、关于重大事项决定

11月份对本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审议,并作出同意上报国务院的决议,这是今年常委会要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本轮城市总体规划将确定上海未来25年的城市空间布局,而且,这个规划也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第一个展望至2040年并向国务院报批的超大城市总规。我们要以对城市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审议工作。11月份的常委会审议是最后的程序性环节,这项工作的关键功夫在会前,要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广大代表充分知晓总规的内容,充分发表意见,深度参与总规的编制和完善过程,才能做到高质量审议,所以,要把审议前的各项工作做好,组织好相关的专题汇报会。

四、关于信访办工作

随诉访分离改革,人大信访办重点工作主要表现为常委会履职服务,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信息综合分析。今年信访办将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加强对社情民意新动向和新特点的分析研判,形成专报送专委会和常委会领导。希望专委会用好这份专报,在立法、监督项目中充分吸纳民意,有些重要民意,反映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也请常委会领导批转。人大信访办将提高综合分析质量,信访办专报要与常委会重点工作贴得紧、跟得上、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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