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立夫(吉林化工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吉林省吉林市13210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几点看法
郝立夫(吉林化工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吉林省吉林市132101)
管廊建设在未来城市建设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以及如何应对管廊建设中所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目的;意义;推进;规划设计与施工;管线入廊
2013年国家建设部门提出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管理意见,2014年推出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推进意见,2015年、2016年连续向全国推出了多个管廊建设试点城市。至此,拉开了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的序幕。作为其中试点城市的一员,参与了管廊建设的部分管理工作,就个中体会谈点看法。
(1)无论是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还是满足国内城市建设的需要,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都是必要的。国外的地下管廊建设有几十年几百年的历史,通达多用,可以布置各种公共管线,也可以行车走人,构成了城市经久运行的命脉,其经验、标准、功能不必多议,我们应该学习。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对公共设施的需求越来越大、复杂多变,建设难度大。天上不断布线,地下不断挖洞、纵横交错、犬牙相接,充满了矛盾,后续难以为继。向上高楼、高架林立,天空如蛛网密布;向下,盘根错节、破肠乱肚,一刀下去,说不上就放了谁的血,动了谁的神经,后果不堪。管廊可以让我们归队,赢得属于我们的空间。
(2)城市地下管廊的建设可以使地上地下空间的利用更加有序、规范、有效。高架的电线、高耸的铁塔、从上到下,无疑会使天空更蓝、地面更清,便于建筑、交通和景观。入廊会使埋地的管线规范有序,减少占地开挖、减少破坏损伤,利于维护检修,提高建设、使用效率。当然,城市地下管廊的建设也会拉动经济增长,使城市建设跨上一个新水平、新台阶。
管廊建设是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大力号召和推动的。而且发布了一些鼓励的指导意见,也受到了全国各省市地区的积极响应,并付诸实施,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2015年全国10个试点城市,2016年又增15个城市,建设管廊里程达上千管理,投资千亿以上。但要看到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既是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号召,也是一个长远的建设战略目标,要循序渐进,要扎实稳妥推进,不能希望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目前,试点城市都已做了规划、计划,并投入设计、施工,但总体推进缓慢。管廊建设需要了解、也需要尝试、探索,都需要时间。可研立项、规划审批,设计施工,资金筹措、运营维护,都需要履行过程的。立足于百年工程,国际标准,就要安全可靠、适用、经济。不能强设目标、强压任务,而匆忙搞成跃进项目,那样会适得其反。要因地、因事制宜。特别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是一个高投资项目、回收周期长、标准高、安全风险大,要审慎行事。
(1)规划先行,管廊建设才能得以顺利实施。但问题是管廊项目刚刚开始时兴,处于倡导试点阶段,既有的规划未含盖,无法前施,后序的规划也未能及时跟进,影响后面的设计与施工。管廊试点中存在匆忙而做的管廊规划,处于路由路径水平,与既有城市规划不匹配,又无新规划予以调整,简陋、仓促。有些地方是处于行政目标压力而促成,难以实施。管廊规划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完成方好。管廊设计对于设计部门、设计者是一个新课题,当下的一些管廊设计还处于概念设计阶段,缺乏实用针对性。比如降水、土方开挖支护、廊顶封土厚度、廊体结构、结点做法等,许多值得商椎、探讨和纠正。
(2)管廊规划的不足之一是缺乏依据性和可行性。由于管廊项目指令性存在,其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预缺失,造成与先施项目的相斥,缺乏足够的施行面积与空间,而且与既有的周边建筑环境、交通环境、管线现状相矛盾,这就足以造成管廊建设的先天不足、条件匮乏。比如廊体路径中敷有多种既有运营管线、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够、存在铁路、高速障碍、周边土地征拆等。设计之一的不足有僵化保守、教条。如廊顶覆土有的搞成了3m、4m深、有的更深达6m、7m,就是为了出线,就是为了躲一个既有管线;有的通风厅搞成夹层,有的搞成外伸,而不考虑廊体挖深过大,外延遇阻、占地面积过大等弊病,而单纯讲究所谓的管廊规范,以偏代全。熟不知挖深过大增加多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难度,又增加多少造价?外伸外延风亭、工作井又无形占了多少外侧的道路面积、又与多少既有管线撞车、增加多少排迁难度?管廊是为管线服务的,不能因此造成城市在运管线的休克,而影响城市的正常运转。
(3)支护的型式与方法。支护是管廊土方开挖的重要安全保证,既要保证廊体施工的安全,也要保护周边沿途建筑、道路和环境的安全。目前支护型式有混凝土支护桩,钢支护桩、放坡等。值得探讨的是混凝土支护桩。这种桩往往采用悬臂桩,保持一定桩间距离,廊体距,顶部加冠梁。不讲支撑、加固效果如何,也不讲施工的难易,仅就占地、造价、适用性来讲就非常不合算。以φ800mm桩来讲,桩间距0.4~0.5m,距廊体侧壁1.2m,其横向双侧占路宽4m,侵占了一个行车道。又要开挖、回填,按长12m左右计算,仅就打桩一项,1m长管廊就花费约2万元,1km管廊就花费2000万元,加上开挖、回填、道路恢复,其费用远不止此。而且桩在完成管廊短期施工之后,就丧失了其单独存在意义,而且占道,影响管线入廊和其它管线施工。因此这种支护桩与支护方式值得研究废止。管廊施工支护占管廊造价比例不小,而且不形成管廊实体,后序乏用,值得设计、施工人员很好研究、改进。不成熟的想法,建议把管廊施工支护融入廊体主体,减少占地,节省造价、方便施工加快进度。
(1)目前管廊施工由于规划原因,由于后置原因,普遍存在沿途占地占路,妨碍周边环境,影响交通和老旧管线排迁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建成区、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矛盾突出,严重影响管廊的正常建设推进。2016年全国计划建成管廊1000km,规模受限,原因在此。要解决:①要严格认真做好规划,要认真做好调查、勘察,做好可研。②做好设计,要少占地、征拆、排迁,优化设计,为施工创造先决条件。③协调政府、社会落实好拆排迁,满足建设条件。
(2)管廊沿线的各种管线要入廊,严格控制新建非入廊管线,这是国家优化城市建设的目标。但要因时、因事制宜,新旧结合,协调综合利用发展。①要保证管廊建设期既有的公共管线正常运行,严控停损,保证城市的正常安全运行,保证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保证新旧管线的正常替代、割接。②合理利用既有管线。在管廊建设和入廊的情况下,允许已有管线继续服役使用,与入廊新管线配合协调利用。入廊管线是有限的,功能有限,也要出廊,一定要廊内外两种体制配合使用。多种模式配合,廊内外配合,应该是将来城市管线建设管理使用的方向。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年27号).
[2]《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61号).
G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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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2066(2016)29-0173-02
201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