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张 亮
综合性教学模式在销售管理教学中的运用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张亮
摘 要: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科技进步,传统以理论教学为主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销售管理人才培养需要。我们需要创新教学模式,运用综合性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抽象理论,有效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本文主要探究综合教学模式在销售管理教学中的实际运用。
关键词:综合教学模式 销售管理教学
销售管理属于营销管理中的一个模块,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销售管理理论和实践操作的变革给销售管理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产生巨大冲击,要求销售管理教学要深化改革,提高成效,课程设置要创新、务实,紧跟时代步伐,突出时代特色,与时俱进,重点突出专业实践性,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及综合能力素质的培养,力求学生毕业后可以迅速适应社会发展与工作需要。
实施综合性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加强学生的自信心,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升教学的应用性,使学生成为适合社会需求的应用性人才。
笔者采用综合性教学法,根据教学目标,依托书籍和网络资源,在设计情境和案例的基础上通过问题启发、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和多媒体教学等方式,精心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综合性教学以教师课堂引导和辅导教学为主,学生自学和检索资料为辅,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手段优势,以教学问题引导和组织课堂讨论,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注重提升学生情操,强调学生的研究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对学生价值观的引导、心智的培育和知识拓展,有效提升课程内涵。
销售管理课程教学内容繁杂,课时较短,知识点多有实践性和应用性。单一的理论教学模式已经很难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经调查了解,目前销售管理课教学仍然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
1.采取灌输式的讲授方式,缺乏实践教学环节,学生被动地学习理论知识,只知道皮毛的显性知识,缺乏实践动手能力。尽管部分高校加强了实践教学,建立了实验室,但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学生在实践中缺乏教师的指导和辅导,在不理解的情况下按照要求进行模仿,虽然能完成实践教学要求,但大部分学生对实践教学原理、实践的要义知之甚少,这样的实践环节对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意义不大。
2.教学方式上虽然引入多媒体技术,但本质上还是口述式教学,没有充分把多媒体技术的优势。教学形式从黑板到大屏幕投影,学生仍然是被动学习的状态,没有发挥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大部分教师只使用多媒体的幕布功能,没有综合使用多媒体影像和视觉、听觉功能,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课堂缺乏师生互动。高校扩招后实施大班制教学,一个教学班基本在100人左右。教学计划要求在十几周的时间内完成十几个章节的课程,教师要在有限时间内把课本内容传授给学生。教师一上课就滔滔不绝地讲课,学生被动地听课,唯一的互动就是教师提问,更不要说学生课堂提问。
笔记退出了学生的日常学习,课件和电子笔记在网上很容易找到,导课堂上记笔记的学生数量越来越少,学生听讲也没有重点和专注力,导致学生学习效果不佳。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发现问题,通过网络教学平台与同学、教师进行一些浅层次交流,教师难以得到学生的反馈信息。
根据上述情况,本文倡导综合性教学模式,综合引入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和多媒体教学,克服传统教学中的“满堂灌”现象,保证教师的引导和辅导作用,结合网络教学技术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1.启发式教学,设置问题和环境背景,积极引导学生探索。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设置带有启发性的问题和探索性线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集中学生注意力,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动性。
例如,讲授销售渠道知识点时设置环境背景,如在校园周边销售饮料,引导学生思考饮料在校园周边的销售渠道,如何创新销售渠道。
2.案例分析。首先,案例的选择很重要,结合最新的经济和社会热点,根据授课内容选定案例,不能使用陈旧案例,反复讲的案例。其次,案例要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能促使学生分析其中的信息,找到关键点。教师在案例分析过程中要承担引导者和辅导者角色,必要时给予学生帮助。学生要发挥自主性,对案例进行多维分析,抓住关键点,培养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堂讨论。课堂讨论可以演讲和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演讲能锻炼学生的自信心和演员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小组讨论可以调动学生的参与性、竞争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知识素养以及素质能力的提升。
4.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能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增强教学趣味性,使教学真实、生动、内容丰富,使上课内容有较强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学生对抽象的内容有了了解和领悟,加快了认知时间,提高了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1]米 锐,罗希莹.浅谈体验式教学——销售竞赛在销售管理实践教学中的应用[J].工程价值,2013
[2]魏江辉.市场营销情景教学的尝试[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
文章编号:ISSN2095-6711/Z01-2016-05-0165